恰亚诺夫“小而精”的农业思想对我国农业的借鉴
2021-05-08
一、引言
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农业在解决国人温饱、实现农民增收、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之科学技术的加持,农业重器的使用使得我国农业的发展进入到了新的阶段。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数逐年降低,农业呈现农村劳动力减少,兼业现象普遍的特点。据2019 年统计年鉴报告显示我国乡村人口数为56401 万人,占比40.42%,乡村就业人数也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传统农业的转型具有紧迫性。统观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除部分地区实现了规模化作业外,中国绝大部分农村仍旧是传统的家庭农场经营方式,以农户为单位开展农业生产活动。这与恰亚诺夫描述的家庭农场具有稳定性的特点不谋而合,因而本文通过分析恰亚诺夫的农业思想,结合中国农业发展现实状况,对农业的转型提出几点建议。恰亚诺夫作为组织与生产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其“劳动-消费论”在国内受到多方学者的讨论,有方兴未艾之势。国内学者通过对国外不同流派的小农经济思想进行比较研究,细致分析了恰亚诺夫、刘易斯、斯大林和舒尔茨对小农经济发展的不同思路,提高了对农业经济的整体把握和认识[1](侯建新,1999)。有学者仅从恰亚诺夫的《农民经济组织》出发,探讨其思想对我国农业的借鉴意义[2](吴晓燕,2006)。有学者着重辨析了马克思主义小农理论与恰亚诺夫农业理论,认为两种理论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对立和分歧,不同理论的适用性有所不同,没有一种理论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3](周祖文、王志远,2018)。有学者以恰亚诺夫合作化思想为切入点,认为合作化道路对我国农业成功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具有理论和指导意义[4](潘璐,2020)。通过梳理国内文献不难发现多数学者集中于不同农业思想的比较研究,且研究对象以舒尔茨和刘易斯为主,对恰亚诺夫的农业理论分析较少。本文认为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论”对我国农业现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因此着重分析了恰亚诺夫的理论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
二、恰亚诺夫理论研究
(一)理论基础。恰亚诺夫农业思想的理论基础在于家庭生命周期说,该理论认为家庭结构与劳动规模息息相关,并呈现以生命为特征的周期性变化。恰亚诺夫认为随着子代的产生,家庭中的消费者数目增加,在家庭主要劳动力不变的条件下,劳动规模需要扩大才能满足基本生存要求,此时的生活压力较大。随着子代逐渐成长为劳动人口,在消费者数目不变的条件下,家庭的生产压力会一定程度降低,压力状况随时间变化呈现倒U 型曲线。恰氏认为不同阶段压力差异导致了家庭财富保有量的不同,以此解释了农村的相对贫富差距问题。但该理论只解释了造成贫富差距的原因,并没有对此种现象进行深入的探讨。
(二)作用机制。恰氏农业思想的核心在于“劳动-消费均衡论”,该理论认为农业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自给自足,因而生产活动受到家庭规模的制约存在上下限问题,生产的上限在于家庭中劳动力的供给数量,下限在于家庭成员基本生存需求的满足。在此区间内劳动者通过理性分析进行适度的农业生产投资,理性分析具体体现在对劳动辛苦程度和消费满足感之间的衡量。
假设劳动为L,劳动辛苦程度用效用表示为U(L),消费为C,消费带来的效用为U(C),劳动投入函数为则有表明当消费带来的满足感更高时,劳动者会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反之则会降低对农业的投资。
(三)农业转型。在恰氏看来家庭农场模式的农业经济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发展模式受限,农民可以通过纵向一体化的途径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型。随着技术的发展,农产品边际产量的提高,在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环节中引入负责采购和售卖的厂商,延长农业发展的产业链,实现农民的增收,实现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型。
图1 纵向一体化模式
(四)理论评析。恰氏农业理论的基础在于家庭周期性假说,该假说以家庭为单位分析了家庭结构对劳动规模及农业投入的影响,把家庭作为独立因素考量,忽视了市场等其他因素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且认为家庭农场的作用仅在于实现自给自足,以上假设与现实差距较大。其“劳动-消费均衡论”作为判断农户是否进行进一步投资的标准符合心理常识,但其指标:辛苦程度和消费满足感均属于主观效用范畴,难以进行量化分析。尽管该理论存在以上两个致命缺陷,但恰氏对于家庭农场稳定性的论述和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方式却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以我国为例,作为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农业国家,且耕地分散且地势起伏大成为制约农业规模化发展的现实因素,也一定程度上成为家庭农场稳定性的客观外部因素。此外小农经济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土地对于人民来说不仅是提高生活水平的途径更是生存的最后保障,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仍然愿意手握土地经营权。
值得注意的是恰亚诺夫的小农经济理论是私有制基础下的小农经济纵向一体化,而我国是土地公有制条件下的纵向一体化,两者在土地制度上有着本质区别,因此借由恰亚诺夫的小农理论分析我国农业问题时,要考虑到土地的流转等问题。
三、我国农业特点
(一)农业机械广泛应用。随着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化肥农药等生物技术的引进,我国农业的边际产量有了显著提高。机械化作业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而且大大解放了农民双手,减轻了繁重的农业负担。
(二)青壮年劳动力缺失,务农群体老龄化态势显著。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受教育程度的普及,新生的青壮年劳动力较之以往具备更多的知识和文化素养,大多选择进城务工实现农民身份的转型,留在土地上的务农群体老龄化特征日益显著。对于这部分群体而言受制于体能和学习能力的限制,很难实现与现代农业的接轨,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转型和跨越。即便近年来涌现了众多的“农业代理人”对农业经营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但“农业代理人”这一职业目前并未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及,且说服农民使用其土地本身就具有一定难度,这也会成为今后农业发展的难题所在。
(三)兼业模式取代单一务农模式。对传统的务农群体而言,农业的发展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其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加之农业作业的辛苦性和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所以农闲时期的兼业成为了农户的主要选择。城镇化的推进加速了农户的流动性,便捷的交通为兼业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农民不再依靠单一的务农方式作为收入的唯一来源,兼业既是对农闲时间的充分利用同时增加了农户的收入来源,改善了农民生活。
(四)农业合作社普遍存在但技术含量较低。农业合作社的出现是对传统家庭农场模式的一大创新,不仅实现了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了农业成本同时对于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活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需要看到的是很多农业合作社受制于农民的文化素养致使其技术含量较低,管理方式陈腐缺乏创新,束缚了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
四、政策建议
(一)农业的差异化经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业转型也在有序展开,在这一特殊时期,虽然机械化、规模化的生产可以大大节约人力成本、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但也需要认识到部分地区并不具备规模化生产的基础条件,在此国情下如何促进农业的升级发展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本文认为农业组织形式并非只有“大而美”的规模化经营,“小而精”的家庭农场同样具有一定的优势。农业生产应该坚持“百花齐放”切忌采取“一刀切”,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优势,生产活动与当地经营模式灵活结合,体现地区的差异化特征。
(二)规范土地流转,促进代理人模式的推广。针对农业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农业代理人模式不失为一个可持续发展方案。一方面规范并简化土地流转流程,在农村地区加强推广,使农户正确认识土地流转。同时引进农业代理人模式,运用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加强对生产活动的管理,可适当雇佣当地农民,不仅有助于降低农村的赡养负担,同时也是对劳动力的合理有效利用。
(三)引导兼业农户的合理流动。城镇化的发展使得农户兼业已经成为必然之势,对于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农户群体而言,政府应加强引导,在农闲时间对流动群体进行合理的分流;对于脱离农民身份的城市务工人员而言则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显性尤其是隐性的差别待遇,实现身份的转型和跨越。兼业是城镇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对农民群体进行合理的疏导有利于城镇化的纵深发展,对于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都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