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
2021-05-06孙可心
孙可心
(河海大学 江苏·南京 211100)
江苏省老龄化程度居于全国前列,截至2019年底,全省60岁以上人口达1834.1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3.32%,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对江苏省老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对晚年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提高,老年人精神关爱需求日益凸显。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2014年数据显示,社区居家老年人对精神慰藉类社区服务的需求仅次于医疗保健类。
随着我国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及社区居家养老的推广,社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首先,社区是老人退出生产领域后的主要集中地,具有养老服务的地域优势;其次,近年来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卓有成效,将精神关爱服务与社区联结可操作性强;此外,社区掌握老年人信息,为精神关爱服务提供实践可能。本文以社区为出发点,研究江苏省老年人精神关爱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为社区精神关爱发展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其服务完善及形式创新,对实现江苏省乃至我国健康老龄化提供思路。
1 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现状
社区居家老年人对精神关爱类社区服务的需求集中增长,社区精神关爱服务面临巨大挑战与压力。
1.1 老年人精神关爱已有政策支持
精神养老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增进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我国将应对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精神关爱作为养老服务的关键分支受到各级政府重视。
2011年3 月起实施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就涉及老年人精神慰藉问题,表明老年人精神关爱获得了制度层面关注。2015年通过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老年人精神慰藉作为一项重要养老服务加以论述。2017年,江苏省发布的《老年精神关爱服务规范》规定了老年精神关爱的机构、场所及设施设备、人员、服务以及评价要求,为江苏省老年精神关爱的推进提供了制度指导。
为贯彻国家战略、落实江苏省指示,南京结合本市实际出台老年人精神关爱政策。《关于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的意见》对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提出了细致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中信息服务、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方面的量化目标;清晰界定了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的服务对象及主体;确定了本市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的主要任务。《南京市:2017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将精神慰藉作为5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必需项目,从服务标准角度强调了精神关爱的重要性。2020年7月起施行的《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强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等服务。
1.2 服务主体多为“社区+社会组织+高校社团”
南京市社区主要采取“社区+社会组织+高校社团”模式实现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供给。以Q社区为例,其联合南京霞辉精神关爱中心、一路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为老人提供丰富的文娱活动,切实提高了老人晚年生活质量。依托“志愿计划”,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诸多高校均将Q社区作为志愿服务基地,由社区链接大学生志愿者资源定期为老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社区+高校社团”模式高度契合了健康活力老人的理念。
1.3 配套设施偏向于活动场所
配套设施是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的硬件保障。南京市社区大多空间狭小,不具备同时容纳大量人员的能力。但在并不宽松的空间中,很多社区设有书画室、电脑室等供老人交流学习。但大多社区未配置专门的精神关爱服务部门或岗位有针对性地为老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
1.4 精神关爱活动形式多样
为提升老年人晚年幸福感,落实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南京市Q社区联合社会组织及高校社团开展老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每周定期举办“心灵茶吧”活动,采取“相互聊天+团体带个体+专业心理指导”三合一模式实现了老人间的相互扶持。此外,“正念朗诵”、书画大赛、重阳节敬老活动等,从不同角度给予了老年人精神关爱,使健康老龄化成为可能。
2 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面临的困境
2.1 精神关爱体系不健全
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发展的一个突出障碍是服务主体缺位。服务主体缺位即社区缺少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人员和服务机构。当老人出现情绪低落或紧张时,他们主观上愿意将社区作为倾诉对象。因为子女往往忙于工作,老人不愿意给子女增加负担,而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费用高、难以对接。但当下社区专业性社工主要集中在行政工作方面,精神关爱服务方面未设置专门岗位和部门,老人精神关爱需求难以满足。“社区+社会组织+高校社团”的精神关爱提供主体模式,人员流动性较大,不能持续提供服务,老人的需求难以得到连续满足。
配套设施不健全是精神关爱服务体系的又一瓶颈。“精神关爱”的新生性使得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跟上制度的脚步。众多社区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建设新的针对精神关爱服务的设施难度较大。因此,社区提供精神服务时,配套实施建设处滞后状态,难以适时调整。
2.2 精神关爱供需不匹配
社区精神关爱服务供需不匹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精神关爱服务缺乏个性化。以固定形式开展精神关爱活动忽视了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老人得到的精神关爱服务多为聊天、观看表演、唱歌跳舞等群体性活动。而实际上老人很多精神关爱需求涉及到较为私密的问题,通过上述活动难以打破老人的精神壁垒。二是精神关爱服务缺乏层次性。老人有中低龄和高龄之分,有健康活力、失能之分,“一刀切”地为老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易使供需出现错位,造成资源浪费。中低龄老人身体状态较好,更愿意参加体验感强的活动,如参与社区治理、组织社区活动等。行动不便的老人则希望精神关爱服务可以延伸到家中,自己能够参与到群体中,而不是被排除在外。三是精神关爱服务“大包大揽”。“被动接受”是社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的弊病之一。社区常常会定期安排志愿者上门慰问、电话慰问等,但很多性格外向、自我调节能力强的老人并不需要,社区的强制服务反而成了老人的负担。
2.3 精神关爱服务不持续
社区精神关爱服务不能得到老人的认同,社区精神关爱服务持续性差是一大原因。一是社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时多存在“节日扎堆关爱,平时无人问津”的问题。在重阳节、中秋节、春节期间,老人会被提供密集型、突击式服务,甚至出现一天被多次“关爱”的现象,而这样集中突击式关爱服务非但不能为老人带来精神上的愉悦,还会成为老人的负担。而平时老人真正需要精神慰问时,在社区中难以找到专业人员或临时志愿者帮助老人度过心理难关。二是精神关爱服务可持续性差。现有精神关爱服务提供方式单一,且活动多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弊端,随着开办次数的增加,很多活动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触及到老年人的精神层面、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形式方面,现有精神关爱服务表面上形式多样,但实际上大同小异。社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大多停留在“帮助”层面,少有老人与社区双向互助的活动。单一的帮助式精神关爱会使老人产生劣势感,老人更希望变“一方提供,一方接受”为“双方互惠互利”。
3 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对策建议
3.1 系统性架构为出发点加强顶层设计
以系统性架构为出发点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为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提供依据和保障,凭借强有力的系统架构推动制度落地。
政府是老年人精神关爱的主导者,依靠其强制力推进社区落实老年人精神关爱制度。社区精神关爱服务的推进不缺乏相应的政策导向,真正的障碍是“制度悬空化”。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细化的政策文件,构建精神关爱服务系统(见图1),敦促社区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精神关爱服务条例,明确社区精神关爱服务细节,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图1:社区精神关爱服务系统
3.2 多元化主体为切入点促进供给多样
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工作要以社区为依托,由家庭、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等多主体参与支持,各主体协调合作,形成“以社区为依托、政府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第三部门为辅助、老年人积极参与为补充”的多元主体结构。
社区作为老年人和其他服务主体的连接点,是老年人精神关爱的重要平台,应承担起老年人精神关爱桥梁责任。社区掌握大量老年人的信息,并且具有近距离接触老人的先天优势,要随时关注老人的变化,充实老年人数据库资料,为其他主体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同时,社区也要识别服务主体,在允许其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前要仔细甄别,防止其侵犯老人权益。
政府在精神关爱服务体系中居主导地位。作为权威性的服务提供主体,政府要完善精神关爱政策与机制,依靠强制力保障其落地实施。此外,政府要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给予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工作资金支持。家庭在老年人精神关爱中发挥着其他主体无法替代的作用,家庭从亲情角度给予老人精神关爱,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但当下家庭的情感支撑功能在弱化,需要依托社区的宣传来推动家庭承担老年人精神关爱的责任。企业是老年人精神关爱的重要补充,老年人精神关爱市场前景广阔,企业要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丰富老年人精神关爱产品,满足老人需求。第三部门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以志愿服务的形式丰富精神关爱服务的供给,促进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供给主体及服务内容的多元化。
3.3 基础性设施为着力点提供外在保障
基础设施包括活动场所、文体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是老年人获得精神关爱的外在保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三方面发力。一是增加活动场所和文体设施建设。活动场所是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空间基础,增加老年人间沟通交流的机会,促进老年人情感的表达。各省市政府应当发挥财政保障民生的作用,给予社区资金及土地支持,推动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建设公园绿地、市民广场等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地。同时适当调整完善社区周围的生活设施,菜市场等老年人常去的场所应得到保障。二是推动社区心理站建设。设置心理站、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是促进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提质增效的关键举措。社区通过设置心理疏导站,为老年人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档案,定期追踪记录老年人的心理状态,通过专业手段调节老年人的情绪、随时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三是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老年人精神关爱需要包含对安全及安静的需要。安静的环境能使老人拥有平和的心态,避免外界刺激带来的紧张感。老年人往往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感到忧虑,社区要严格登记审查进出人员,加强管理,增派巡逻人员、增加巡逻次数,增强老年人的安全感。
3.4 专业化水平为关键点打造过硬团队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精神关爱需求由隐形需求向显性需求转变,可能产生精神养老危机。基于此背景,及精神关爱服务专业人员短缺的现实情况,以专业化水平为关键点打造过硬团队具有必要性。
专业水平的提升包括三方面。一是专业能力的培养。要大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依托心理学、护理学等学科开设老年人精神关爱专业及课程,增加人才储备,提升专业能力。与此相平行,提升精神关爱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依托专职院校,开展在线培训教学、专题讲座等,并进行培训后考核,促进精神关爱服务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二是专职人员的建设。首先要从入门标准及资格认定出发,建立统一、具体的标准,参照现有资格认定考试的流程及规范,完善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资质认定制度,要求持证上岗。在此基础上,各社区、社会组织内部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岗位吸引力,达到“能来人、能用人、能留人”的可持续发展状态。三是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社区建设志愿者队伍时注重志愿者来源的多样性,鼓励低龄老人成为志愿者,形成老年志愿者与社区双向互助的良性状态。社区要对志愿者团队进行培训、考核,采取淘汰制,提高志愿者专业性,保证精神关爱服务提质增效。
3.5 个性化定制为支撑点满足老人需求
老年人精神关爱需求复杂多样,不同经济层次、年龄阶段、文化程度的老人对精神慰藉的需求具有差异。因此,个性化定制满足老人精神关爱需求是突出“银性关怀”的重要举措。
个性化定制不是为每一位老年人设计精神关爱方案,而是注重需求导向。精神关爱服务工作个性化定制分两步走:一是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需求调查。社区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时,没有数据支撑,会出现供需不匹配的错位现象。为避免供需不匹配导致的资源浪费与老年人满意度低,社区应组织人员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需求调查,并进行剖析,形成数据资料,明确老年人的精神关爱需求。二是形成层次化、多元化的精神关爱服务体系。社区根据年龄结构及身体状况对老人进行分层,划分为低龄、中龄、高龄老年群体以及健康、患病、失能半失能群体,根据需求进行服务匹配。针对中低龄健康老年群体,着重开发人力资源,促进社会参与,形成与社会、社区的双向互助,减轻老人与社会脱节的孤独感,实现老年人的社会价值感;针对高龄患病老年群体,主要开展观赏性、疏导性服务。
3.6 智慧化建设为创新点提升服务质量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实行的“智慧养老”能够促进服务的精准对接与提质增效。以智慧化建设为创新点有助于提升服务质量,用科技手段推动健康老龄化。
老年人精神关爱智慧化建设的关键是注入现代科技,社区在实际操作中从三方面推进。一是着力打造智慧社区。社区需要建设的内容包括养老信息平台、智能设施设备等。二是线下开展教学活动,促进老年群体对接智慧化。社区要对老年人进行网络安全教育、网络使用指导,尤其是智能手机使用教学,帮助老年人掌握智能手机的运用不仅有利于老人对接社区智慧养老资源、及时关注社区发布的精神关爱服务信息,同时老人可以通过网络购物、聊天、观影等获得精神愉悦。三是线上发布信息,建立数据库。社区精神关爱服务活动通过线上发布信息,拓宽老年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建立本社区老年人精神关爱数据库,包括老年人的基本信息、精神关爱需求、参加活动情况等,形成完整的记录,以便追踪分析老年人的精神现状。
4 结语
老年人精神关爱需求复杂多样,其集中释放和外显对精神养老提出新要求。社区作为老年人退出社会后的主要场所,要承担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责任,从体系遵循、主体引入、设施完善、专业建构、服务多样及智慧建设多方面发力突破老年人精神关爱的现实困境,彰显对老年群体的“银性关怀”,推动我国老年人精神福利的实现,促进我国积极老龄化与健康老龄化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