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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2021-05-06张艳慧山东东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消费导刊 2021年15期
关键词:清算组企业破产债权人

张艳慧 山东东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引言:破产清算会计工作是破产企业后续工作的重要内容,能够保证财务、债务等工作顺利进行。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存在破产清算组成立滞后、信息披露存在缺陷等问题,为保证企业利益相关者权益和市场竞争秩序稳定性,应对破产清算会计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思考有关破产清算会计问题

(一)清算组成立滞后,影响债权人权益。在开展破产清算会计工作时,存在无法在较短时间内选任破产清算组成员这一情况,呈现较为严重的滞后性,进而无法为破产债权人利益提供有效保证。具体而言,企业破产后,当地法院需要一到三个月的时间处理该企业破产案件,整体时间较长,但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组在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天之内成立即可,这意味着企业即便已经宣告破产,仍无法在短时间内选任破产清算组成员,存在较长时间的滞后期[1]。当前破产清算制度没有对企业破产财产管理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在该情况下,部分人会在该期间内随意处理破产财产,尤其企业破产管理人,可能会出于对利益的考虑进而处理破产财产,最终对破产债权人利益造成影响。

(二)会计信息披露缺陷,清算人员综合素质不足。由于破产企业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外加企业经营类型的不同导致其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对象也存在差异,可能导致破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缺陷。相较于正常运作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由于破产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主要是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分给债权人,不会再出现循环的会计信息,进而导致破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具有终极性的特点,且其针对的对象较为单一。但是,在利益主体较多情况下,由于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足,进而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时常出现少报往来或是隐瞒潜亏等问题。另外,清算会计人员作为破产清算工作的重要实施方,其整体素质直接影响该工作质量和效率,尤其是专业素质,一旦破产清算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缺乏相关经验,处理特殊资产的能力低,进而影响该工作推进的顺利性。以北京市工艺美术厂破产为例,该企业产品为工艺品,由于数量较多且清算人员经验不足,进而难以顺利开展财产变现,虽然最后通过采用完全市场化操作的整体变现方式顺利解决该问题,但仍耽误了破产清算时间,影响整体工作效率[2]。

(三)清算过程监督不足,引发腐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企业破产法规定,在实际的破产清算会计工作中,破产清算组的权利较大,但是,由于目前缺乏对其的全面监督,进而存在腐败问题。例如,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会出现权钱交易等渎职行为,外部监督的不到位使得对清算人员整体约束性较低,社会以及媒体监督也没有发挥作用的依据和平台,进而导致破产清算会计问题频发。

二、分析解决破产清算会计问题有效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维护债权人利益。为保证破产清算会计工作顺利展开,应配套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从而有效保证债权人合法利益。首先,应构建市场主体法律,尤其是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险、事业保险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而保证企业破产后其职工能够具有基本生活质量;其次,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完善,深化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形成高效、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后,相关政府部门应针对下岗职工进行合理扶持,减轻其二次就业压力,从而使职工能够在企业破产后维持正常生活,切实保障债权人利益。

(二)做好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建设人员综合素质。对于破产清算会计工作而言,会计信息披露是重要内容,为此,应提高对该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监控力度,并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保证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展开。具体而言,首先,立足于破产企业具体类型,明确会计信息监控目标以及选择合适的破产处理程序,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提供保障。其次,落实健全的破产会计信息披露监控体系,保证会计信息合法性和准确性,在建设该体系时,应切实结合破产企业治理结构以及会计信息内容,从而在满足会计信息目标基础上建设该体系,使其能够切实发挥作用。最后,建设破产清算会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从根本上为破产清算会计工作质量和合法性提供保证,尤其应以职业道德素养、业务能力为核心,定期开展培训和进修工作,从而不断夯实其专业能力、积累丰富的清算经验,使清算组能够以专业的态度和能力开展破产清算会计工作。对于清算会计人员而言,需要对破产清算流程了如指掌,具备破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使其与法院、债权人等进行顺利沟通,推动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有序展开。

(三)加强全面监督,保证清算质量。为避免腐败等违法行为的产生,应加强对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全面监督,在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强化破产清算工作质量。具体而言,法院应发挥自身领导作用,加强引导监督,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债权人监督小组共同构成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监督机制,从而强化该工作公平性和合法性。与此同时,还应发挥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保证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另外,细化破产法内容,严格要求破产清算会计人员从业行为和法律责任,从法律层面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论:综上所述,破产清算会计工作对破产企业利益相关者合法利益的保护具有极强现实意义。因此,应立足于破产清算会计现存问题,通过完善、细化法律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建设以及加强全面监督等措施强化破产清算工作质量,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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