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原则研究
2021-05-06李思琪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
李思琪 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
现今,我国的建设发展正朝向着和谐、安定、法治的方向进行,不过我国社会中还存在着阶段性突发、群发以及高发等问题,社会矛盾的种类及形式也较为多样,为了处理这些问题,就需要不断强化我国社会管理水平。这时,经济法的出现及运用及极为重要,它作为现阶段中社会管理的基础指导理念,能够促使社会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
一、社会责任原则与经济法社会责任间的关系
(一)社会责任原则及经济法中社会责任的内涵
责任它不仅是一种职责与任务,还是社会中每个人民所必须遵守的一个具体的规则。将其放置于经济法中,就可发现,在立法的各个环节中经济法都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作为主要目标,进而才能最大化的保证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经济法中的社会责任内涵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需要经济法其本身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时,担负起对应的社会责任。其二是在遵循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关注公众利益,保证其获取到最大限度的利益。现今我国经济法中对于社会责任的取向,主要有下面几点:一是从经济法发展以来,它的基本目标及价值定位都在于社会责任,它的基本出发点是保证国家、个人以及社会等的整体利益。二是,可以将经济法看作一个房屋中介,它的具体工作的开展需要配备对应的经济政策—宏观调控政策,从而让经济事业的发展在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中进行。三是,还需要运用经济法开拓及创新社会责任,促使其更符合新时代中社会经济的发展[1]。
(二)经济法中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本位间存有的关系
经济法中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本位间有着一个从属关系,它较为类似我国宪法中有关公民人身权益保护这一部分与刑法间的关系。在这之中,社会责任本位它是一个意识观念,同时也是我国社会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它不会跟随任意一个社会体系而发生变化。基于此,它与经济法中的社会责任相比,涉及范围更广,它更像是理论知识,可以为其他方向的具体措施提出引导和指引。简单的说来,经济法中的社会责任是社会责任本位的一个具体实施者[2]。
二、对社会责任作为经济法原则方面的研究
(一)由主体及权利义务上来进行研究
从主体上来看,通过经济法来担负社会责任有着较高的可能性,在经济法中有着三大主体,它们分别为政府、社会以及中间市场。在这之中,政府主要起一个主导的作用,它占据着主导者的位置,因此,它在经济法担负社会责任这一过程中更为看重整体利益与社会所需承担的职责。也正因为政府这一主导的存在,使得宏观调控及分配中,会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入手,关注、重视我国公民及个体感受和经济平稳发展及效率。另外,生产者、消费者以及经营者,三者间构成了市场这一主体,从自身这一角度来看,在社会责任这一职责的驱动下,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及个人的责任心也在不断的提升,由于时间的推移,他们也会由个人社会责任意识及责任心发展为关注整体利益。对于社会这一主体来说,它更像是政府与市场间的媒介与润滑剂。在这一前提下,就会使得他们更为注重承担对应的职责或责任,以便更好地维护大众群体利益,而不是只重视某一个小群体利益。依据权利与义务来论述,就能够发现在法律中规定出了一个主体,当在享受利益时,必然就需要承担起对应的责任,履行好应尽的义务。而在经济法中,则能够更好的依据社会责任了解到权利主体对义务履行。
(二)社会整体可通过经济法进行良性干预
在经济发现中,干预更多指的是在保护及限制为满足个人需求为目的的个人权利时,使得社会整体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证。经济法更为重视外部宏观安全性能方面,以此来管控民法中所无法涉猎到的地方,主要是从市场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这样较为宏观上的控制与管理方式,能够将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的进行解决,并通过调节机制的作用,避免市场出现紊乱现象,进而引导到我国社会、经济以及整体上的发展。因此,从中可以看出,在经济法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公权力加入,以此达到维护整体利益的目的,进而对市场中为了满足个人需求为目的的个人权利进行一定的良性干预,这一操作也是经济法中较为常见的手段之一[3]。
三、结束语
现今,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迅猛发展的阶段,而且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多个方面齐头并进。目前,构建和谐、安定、美好以及法治的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具体的前进方向,也是人民群众的统一愿望。那么,为了能够达成这一愿望,就需要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社会建设发展中的各个层次与群体中,将其贯彻落实于社会管理中,使其将人们的思想观念进行改变,改变他们不良价值观念,促使其正确认识自己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及义务。当然还需要在经济法中融入社会责任意识,使其成为经济法的一个显著特征,进而促进我国社会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