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艺术创作的主观性
2021-05-05徐晓燕
【摘要】 文学作品的改编已成为电影创作的一种趋势,《简 · 爱》和《朗读者》两本不同类型但同样经典的文学名著自然不可避免或多或少地被搬上银幕。本文针对几个版本的电影做出具体分析,从美学和技术两个层面,阐明艺术创作具有主观性的特点。
【关键词】 主观性;《简 · 爱》;《朗读者》;影视改编;艺术创作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08-0035-02
如果说,哲学代表着人类理性认识的最高形式。那么,艺术便代表着人类感性认识的最高形式,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精神王国的两座高峰。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彭吉象曾在其著作《艺术学概论》中将艺术系统分为艺术创作、艺术作品和艺术鉴赏三个部分。所谓艺术创作,即可理解为将人类感性认识变为符号性表现的过程,感性认识是私人的,符号性表现则是公开的。用易懂的方式解释艺术创作是什么,从系统学的角度来说,艺术创作是从“眼中之竹”“胸中之竹”到“手中之竹”,也就是从构思、创作到完成的整个过程,都属于艺术创作的范畴,这就是一个艺术作品从无到有的过程。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讲的是艺术鉴赏的主观性,艺术创作同样具有主观性的特点,甚至更甚于艺术鉴赏。同样是音乐作品,同样是描写美丽的夜景,贝多芬的《月光》轻盈抒情,德彪西的《月光》则朦胧诗意,这就是艺术创作主观性的体现。
一、《简 · 爱》 ——影视改编中的经典
影视改编,“即运用电影、电视思维,遵循影视艺术规律和特点,将他种文艺形式的作品再创作为影视艺术。”[1]作家与导演在创作时最想表达的情感不可能高度一致,因此小说原著与电影改编的作品极有可能大相径庭。夏洛特 · 勃朗特在写《简 · 爱》前曾对妹妹艾米丽说“我要写的是一个新型的女主人公,她同我一样矮小和丑陋,但是我相信她将能同你们塑造的任何一个漂亮的女郎媲美,在读者中引起极大的兴趣。”[2]
夏洛特 · 勃朗特通过《简 · 爱》塑造出一个在菲勒斯中心主义至上的环境中,抛开世俗偏见,饱经磨难依然渴望自由和个性解放、追求平等的经典女性形象。《简 · 爱》作为目前为止被影视化改编次数最多的小说,从1910年至今,已被改编过约20次。
由德尔伯特 · 曼导演的1970年版《简 · 爱》,质量较差,对小说改动较大,许多经典桥段都被舍弃,删减了书中简 · 爱对友情强烈的渴望,也没有表现出简 · 爱经历过诸多磨难后忧郁的气质和心境,对人物内心情感的刻画不足,实难算作一部佳品。
2011年,凯瑞 · 福永创作的《简 · 爱》可以说是最忠实于原著的版本,同时十分具有创新性,既保留了原著中简 · 爱的主要生活经历,也没有遗漏简 · 爱性格中忧郁的一面,突破了以往版本中专注于讲述爱情故事的模式,为观众展示出一个饱受磨难、伤痕累累,却依然执着追求和寻找光明的人物形象,是与原著中简 · 爱内心丰富精神世界最为贴合的一版,堪称一部经典之作。
除了以上这两版具有代表性的改编作品外,纵观全部以小说《简 · 爱》为基础进行改编的影片,从以下几个方面呈现出较大差异性:1.是否高度还原小说原著中的故事情节。2.是否充分解读并展示出原著人物性格。3.主题的表达是否被弱化,即影片主旨是描写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还是描写简 · 爱个人精神世界的成长。此外,还有一些节奏快慢、表现手法、镜头运用、场景调度等技术层面的差别,表现了不同导演对于同一部小说的不同解读。在进行艺术创作的过程中,由于每一位导演的生活阅历、艺术修养的不同,导致了每一部作品不同的风格和特色。
电影是现代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产物。电影艺术是通过画面、声音和蒙太奇等电影语言,在银幕上创造出感性直观的形象,再现和表现生活的一门艺术。由于电影诞生在音乐、舞蹈、戏剧、绘画、雕塑、建筑之后,所以常被人们称作“第七艺术”。由于影视艺术是通过画面、声音、蒙太奇等视听语言塑造人物、描写故事、抒发情感,因此电影创作主体即导演的个人主观意愿对于整部电影的基调和走向至关重要。
二、极具创新意识的改编《朗读者》争议不断
文学和电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形式,相比于电影,文学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和真实感,以及疏密有致的格局和进行心理描写时得天独厚的优势。而电影,则能带给鉴赏者超越文学作品的直观感受,并且可以在进行叙事的同时描写环境等背景元素,这些都是文学艺术做不到的。
德国作家本哈德 · 施林克于1995创作的长篇小说《朗读者》,在德国反思文学中有较大影響。以15岁少年与曾是奥斯维辛集中营看守的36岁妇人从初遇到死别长达半生的情爱纠葛为主线,揭示了后人对于二战和纳粹这段黑暗历史的探究和反思。作品较其他同类型小说而言,切入点独特,虽然也是以二战和纳粹对于犹太人的残忍暴行为时代背景,但通篇未出现血腥暴力的战争场面描写,并未突出当时畸形扭曲的政治环境,也没有展现战争给全人类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而是将焦点集中在两个人身上,通过描写人物内心世界的变化和事件的发展,展现出整个国家甚至世界对于战争和纳粹罪行的批判及深刻反思。
而英国导演史蒂芬 · 戴德利基于文学原著改编的电影《朗读者》,高度还原了作品的主题,与原著在感情基调、主要情节等方面高度一致,但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情节的前后顺序有所差别。尽管有不同之处,但能带给观众相似的震动和慰藉,情节的走向和人物性格一致,小说和电影所构建出的世界观偏差不大。可以说,这部影片近乎完美地体现了原著的精神。
原著中,汉娜去世后,监狱长告诉迈克,汉娜自学识字后,翻阅了许多与集中营有关的书籍,暗示汉娜开始反思自己在奥斯维辛的作为。其中特别提到一本名叫《耶路撒冷的艾希曼》的书,这本书中的故事与汉娜的经历有些许相似之处。一个名叫阿道夫 · 艾希曼的中校军官,作为纳粹对犹太人的清剿计划“最终方案”的负责人,在战后法庭指控中,认为自己“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本人对犹太人绝无仇恨心理,书中他最经典的辩护词是:“没有外在的声音来唤醒他的良心。”这与汉娜的经历和自我认知很相似,汉娜作为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工作人员”,只是为了完成工作,才亲手断送了一批又一批年轻女孩的未来,甚至不顾被关押囚犯的苦苦哀号,任几百名犹太囚犯被烧死在大火中。本哈德 · 施林克将《耶路撒冷的艾希曼》放在书中,其倾向性和意义不容忽视。
但影片《朗读者》中,取而代之的是一本同样描写男女主人公不伦之恋的作品《带小狗的女人》,男女双方都已成家,相互吸引产生一段婚外情后,以为只是逢场作戏,各自回到自己原本的生活之后,才发现对对方产生了感情,于是开始一边在男主人公所在的莫斯科私会,一边在寻常生活中掩盖着自己出轨的事实,时间流逝,厌倦了戴着面具生活的二人开始想办法结束这一切。其批判性与原著中《耶路撒冷的艾希曼》相差甚远。
原著是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展开叙事的,迈克作为主观讲述者,全书有将近一半的内容是对迈克的心理描写,而将心理描写改编为影视画面的方法无非两种,以外在的动作或表情的形式展现出来,或者加入画外音。但都不可能做到像文字那样生动细腻地将人物内心世界呈现在受众眼前。也许史蒂芬 · 戴德利的意图是暗指迈克和汉娜二人,将受限于影视艺术表现方式直接性特点,而不能较好展现的主人公内心世界通过符号化影像的方式呈现给观众。除了书籍的变动之外,还有一处大的改变是书中迈克在庭审时纠结于该不该告诉法官汉娜不识字的事实,后来他曾求助于自己的父亲,一位哲学家,书中描写了这场谈话,电影中则没有该场景。父亲劝解迈克不应该替别人做决定,尤其是这个决定无关幸福而是关乎尊严和自由的时候。无疑,汉娜宁愿承认同伴强加的罪行也不愿承認自己不识字的事实,就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因此,迈克选择了尊重汉娜的选择,替她保守这一秘密,也就是替她保全了尊严。而影片中这一功能则由迈克的老师,法学院的老教授承担,这样做可以避免人物繁杂,使故事情节更流畅、叙事更加简洁。
虽然是改编作品,但经历导演、编剧、演员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二次创作后,电影也具有独立的生命。电影中迈克为汉娜朗读的场景十分动人,这是影视艺术独具的视听语言,加之男主人公生动的演绎,才让朗读的情节美好而独特,令人印象深刻,这是电影艺术固有的优势。
三、结语
无论采用怎样的改编方式,技术多么先进,没有一部作品能够完全地还原原著,令书迷满意,画面和声音永远没有办法精准地表现出由文字构建的世界。
艺术创作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具有目的性和主观性等特点,形象思维、抽象思维、灵感思维都是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重要的心理活动。尽管在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无意识的活动,但艺术家意识的主观性始终占据主导和支配地位。艺术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中,直接体验是基本的,它是艺术创作的基础;间接体验是必要的,它是艺术创作的补充。
艺术是主观的,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答案,艺术创作更具有主观性、多元性等特点。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只有熟练掌握艺术语言和专业技巧,运用卓越的创造能力、鲜明的创作个性和强烈的创新意识,并具有为艺术而献身的精神,才能创造出经久不衰的经典艺术作品。也正是因为艺术创作具有主观性的特点,才会有多种多样类型、风格、种类的艺术作品层出不穷,让鉴赏者的期待视野得到充分满足,积极主动地进行审美再创造活动,在审美活动中获得自我肯定和自我实现,达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境界。
参考文献:
[1]桂青山.影视创作与批评[C].影视学科资源汇评.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353.
[2]郑克鲁.外国文学史(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46.
作者简介:
徐晓燕,女,汉族,江苏镇江人,在读硕士研究生,河北传媒学院,研究方向:电视编导与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