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否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2021-05-04赵艳竹
赵艳竹
联合国在2005年的“国际小额信贷年”中提出“普惠金融”一词,是指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数字普惠金融则是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手段从而促进普惠金融的行为。相比于传统金融,数字普惠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营业网点的地理限制,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增强了金融服务的渗透性,使得城镇低收入人群、乡村居民以及中小微企业能够更便捷、有效地获得金融服务。目前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数字普惠金融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企业创新、促进居民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且多基于全国层面,对各个地区的具体研究较少。宋晓玲(2017)运用我国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实证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周利等(2020)基于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和中国劳动力追踪调查匹配数据,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谢绚丽等(2018)将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与地区新增企业注册信息相匹配,研究发现数字金融的发展对创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张林等(202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 数字普惠金融及其分指数均对居民创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该作用在不同地区、对象和城乡之间存在差异性。
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部,部分地区处于边疆、山区,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截至2018年年底,云南省生产总值17881.12亿元,第一产业总产值2498.86亿元,占比14.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3488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0768元,收入比值为3.1,由此可见,云南省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城镇和乡村的发展不均衡,乡村发展较为落后。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作用机制分析
传统金融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依托于实体网点,但是由于建设新网点成本高、利润低,偏远的农村地区所能获得的金融服务少,不能满足其生产、生活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而数字普惠金融具有的互联网、电子化等特性,打破了传统金融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降低金融服务门槛,使得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更广、使用度更深。
数字普惠金融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作用机制,可从资金来源与使用方面来进行分析。
从资金来源方面来看,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提供更多样的、更具针对性的金融理财产品,对于整个农村地区而言,能够增加农村地区的储蓄,使得农村资本得到积累,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并且进一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教育、医疗更加完善,促进技术进步等。对于农户个人而言,合适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够带来一定收益,并且有规划地理财能够增加生产生活的稳定性。
从资金使用方面来看,一是对于现有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户而言,其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征,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根据农户需求,设计符合生产周期的金融产品,为农户提供贷款业务,进行资金支持,帮助农户在保证现有生产的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值,进而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二是对于农村地区创业人员而言,具有资金需求量大、风险高的特征,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员缺乏相应的抵押物和贷款记录,传统金融机构无法准确评估该部分人员的信用程度,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大数据以及现代信息技术,根据用户的网上交易记录,可以全面合理地对用户进行信用评估,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放贷成本和风险,进而满足创业者的融资需求。此外,创业本身的风险性很高,可以针对性地设计保险产品,提高其抗风险的能力。
基于此提出假设: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云南省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
实证分析
模型构建
变量选取
被解释变量: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Inc)。该数据代表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数据来源于云南省统计年鉴。
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Dfid)。利用了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构建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该指数依据综合性、均衡性、可比性等原则,从数字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来构建指标体系,更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实际状况。
控制變量:首先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Pco)。农村居民的收入依赖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而农村的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农林牧渔产业,因此,利用云南省各州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与农村人口的比值,得到农村人均产值来代表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其次为城市化水平(Urb)。目前,学术界对于城市化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有两大观点:一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吸引大量农村劳动力和资本,对于农村而言,这一部分生产要素的流失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对于农村居民收入具有负向影响;二是城市化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本文用云南省各州市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值来代表各州市的城市化水平。最后为农村交通便利度(Pv)。交通的便利性对农户的生产和销售至关重要,多数学者使用标准道路里程与农村人口之比来衡量农村的交通便利程度,本文结合数据可得性,以及农户生产中使用的主要交通工具(拖拉机和摩托车)与农村人口的比值来代表农村交通状况。
本文选取2011-2018年云南省16个州市的面板数据,数据来源于《云南省统计年鉴》以及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同时为了消除数据的异方差,对于绝对值数据进行了对数化处理。
实证结果
对于面板数据,通过F、LM、 Hausman检验后,最终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
由表可知,云南省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Dfid)和农村居民收入在1%的水平下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云南省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但是影响程度相对较小,可能是由于目前数字普惠金融尚未全面普及,农村居民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接受度不高;云南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Pco)和城市化水平(Urb)对农村居民收入具有正向影响,且影响较大;交通便利度(Pv)虽然对农村居民收入是正向影响,但是不显著。
结论与启示
基于2011-2018年云南省16个州市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云南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当地农村居民收入具有正向影响,根据此结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从政府层面而言,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于金融机构,政府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利用相关的货币、财政政策,激发金融机构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目前农村居民对数字普惠金融的了解甚少,政府应结合农村居民文化水平、接受能力,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開展数字普惠金融宣传教育。三是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村网络覆盖率,普及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使农村居民能够随时随地在移动终端上享受网上银行等提供的金融服务。
从金融机构层面而言,一是进行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结合当地农户生产的特点,从农户的实际需求出发,针对性设计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二是增加可抵押物类别。农户往往由于缺乏抵押物而无法获得相应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可结合当地产业优势,丰富抵押物的种类,提高农户可获得的贷款额度。三是健全征信体系。建立健全当地农户的信用体系,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降低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成本和风险。
从农村居民个人层面而言,一是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学习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知识,了解其相比于传统金融的优势,学会规范的网上操作流程,在享受数字普惠金融提供的更优惠、更合理、更便捷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要防范网上交易存在的风险,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带来的损失。二是强化信用意识。农村居民要充分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贷款或者使用信用卡后要按时还款,避免因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获得金融服务。
(云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