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监理企业基于区域化管理的质量安全管控方法探索
2021-04-30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合肥230009
何 利(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合肥 230009)
0 引 言
目前,工程监理的工作主要集中在质量管控和安全管控上。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高发、监管趋严、对涉事企业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大环境下,监理企业急切需要一套可靠的标准来衡量现场的质量安全管控水平,并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开展监理企业层面的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许多监理企业虽然设有质量安全部这个专门检查质量安全的职能部门,也开展了一系列的检查工作,但因标准的缺失而无法判定项目是否受控。尤其是大中型监理企业,其监管的项目数量多、分布广,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无法做到全覆盖,甚至有的项目从来没有接受过检查,而这样的项目极有可能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并且给监理企业带来较大的履约风险。笔者结合正在编制的企业质量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及自身的工程管理经验,在深入思考如何开展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前提下,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域化的质量安全管控方法,供监理同行参考,以期共同提高监理机构对现场质量安全的管控水平。
1 质量安全检查标准的作用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从行业到区域,都会有各种质量安全检查,如质量检查、安全大检查、大型设备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市场行为检查和危大工程专项检查等,且每次检查的内容和侧重点等都不相同。监理企业为迎接各类检查,都要按检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疲于应付。试想,项目监理中哪些因素管好了,就可以认为监理工作是做到位了呢?这样的话,监理企业只要将这些因素提炼出来,成为监理机构以不变应万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就能牢牢抓住各类检查的关键点,不必疲于奔命,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有一种方法值得尝试:梳理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的工作事项,形成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清单且内容明确,经规范和审核后成为项目监理机构日常的工作标准。监理企业在开展检查时,对照该标准,对项目进行合理评价。此标准应达到以下目的:第一,对于监理企业,可以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方法,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第二,标准的关键点应该明确且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能应对各类检查;第三,对现场监理工作有指引作用,标准中的各项内容都是监理应该做的,且非常重要,一旦做好了,可以认为监理有效地开展了工作,项目的质量安全是可控的;第四,标准的实施可以对项目监理和现场实际控制效果形成客观评价;第五,标准的评价结果是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团队乃至相关分公司(团队)对监理部工作管控的评价依据,最终促进其监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2 质量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
质量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应该是监理机构基于监理合同、相关规范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事项,也是各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的必查内容。这些检查内容紧紧抓住监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可以概括为三大部分:监理机构行为、现场质量安全和危大工程及大型设备管控。第一部分是监理机构的合规性要求,第二部分是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第三部分是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与大型设备的监理管控。对于监理工作关键环节的评判,该标准提出了特别要求,如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旁站,进场材料、构配件和机械设备要检查,对检验批和分部分项工程要验收,等等。
2.1 监理机构行为检查
对监理机构行为的检查主要涵盖以下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有总监和项目监理机构任命办理及人员变更管理情况文件;须按国家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应按规定编制和审批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按规定审查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按公司规定编制和审核项目监理月报、监理日志和会议纪要等;对现场发现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要及时下达书面通知或指令,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要求书面回复;应按规定编写和审核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机构行为检查表,如表1 所示。
表1 监理机构行为检查表
2.2 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检查
表1 所列的检查内容,是从监理内业考察和评价的角度进行确定的,即使很完善,也无法衡量现场实体工程的监理效果,更不能评判项目整体是否可控,因而还需要明确一些反映现场实体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效果的考核指标。为了衡量现场实体工程质量安全的管控效果,监理机构应完成以下工作(见表2):及时发现现场实体工程的质量与安全问题,措施有力,并取得良好效果;该旁站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旁站;该见证取样的,按规定进行了见证取样;该进行质量验收的,按现行国家规范进行了质量验收;从监理角度对扬尘进行了预防与管控,且防治效果良好;该现场防护的,基本上按规定防护到位;具备封闭条件的,应封闭施工,安全通道应按规定设置;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和现场防火等应按文明施工要求基本到位;能有效识别并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见表3);应按规定执行质量与安全巡查并保存巡查记录。
2.3 危大工程与大型设备管理检查
危大工程与大型设备管理属于现场质量安全的组成部分,一旦出现问题,后果比较严重,因而主管部门往往要对这两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危大工程与大型设备管理的监理工作,该标准单独列出了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见表4)。其中,对危大工程的检查要点如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相关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与审批手续要齐全,该论证的,应按规定进行论证;应按相关规定巡视检查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应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对大型设备管理的检查要点如下: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对进场的大型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对施工机械设备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件进行核查;应按规定对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和检测进行旁站监理,并且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和旁站记录;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表2 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检查表
表3 人的不安全行为对照表
表4 危大工程与设备管理检查表
3 检查组的构成
在开展项目检查工作之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拟定受检工程项目清单,明确检查工作对组织、流程计划和资料管理的要求。有的监理企业,其管控项目遍布全国,虽然安排一组检查人员可以实现检查标准的统一,但也可能会造成检查内容不全、检查效率不高的结果。若采取区域化的管理方式,合理划分区域,专设区域经理一职,则可解决以上问题。经理一般由监理企业分管领导担任,以保证区域化检查的权威性;设定的检查小组区域,跨度不大、项目数量合理。检查小组通常由监理企业各项目的业务骨干组成,人数以 3 人为宜,每人主查一张表的内容,检查后进行汇总,形成受检项目基本情况表(见表5)。据统计,一个项目现场需用时约 0.5 d,每周检查小组抽 1 d 或 2.5 d,可完成检查 2 个项目,一个季度可以检查至少 144 个项目,在不影响检查人员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可将分管区域的全部项目检查一遍。
表5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4 检查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监理企业开展项目检查工作的目的是对自己的项目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进行一个判断,据此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偏。对此,笔者提供以检查结果判定项目是否可控的方法。
(1)若表1、表2 和表4 中的项目满足各检查项目的规定,则评定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表1、表2 和表4 的得分率=符合项目数/(符合项目数+不符合项目数)。
(2)根据表1、表2 和表4 的得分率,评定检查标准结果的等级:得分率 <65% 为不合格,得分率在 65%(含)~85% 之间为合格,得分率 ≥85% 以上为优良。
(3)对表5 中项目的整体等级评定:若表1 和表2或表1 和表4 中的项目等级为优良,即获得 2 个及以上优良,则该项目的整体评价为优良;若表1、表2 和表4 的项目等级都为合格,即获得 3 个及以上合格,则该项目的整体评价为合格,即项目处于可控状态;其他情况,则评价为不合格,即项目处于不可控状态,急需整改。
笔者认为,若检查项目得分率在 65% 以上,则受检项目的质量安全基本处于可控状态,责成项目监理机构按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若检查项目得分率在 65% 以下,则表明项目监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不到位,如监理内业基本不到位、质量安全管控不到位,危大工程和大型设备管理不到位等。如果相关工作存在两项以上不到位,则会给监理企业带来非常大的风险,特别是在联合惩戒的管理环境下,可能会影响监理企业的经营发展。这样的项目必定是监理企业的重点监控项目,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
5 结 语
本文提出的基于区域化管理的质量安全检查方法,是监理企业对所属项目总体是否处于可控状态的评估方法,具有衡量项目质量安全管控水平的作用。质量安全检查的内容是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开展起到引领作用。通过检查,监理企业可以将受控项目和不可控项目甄别开来,从而有的放矢地采取应对措施,以加强对不可控项目的监管,从而保证监理企业项目总体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