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之治”的三重逻辑
2021-04-28刘旭雯
摘 要:全面理解“中国之治”的理论内涵与重大意义,需要拓展观察视角,通过多重逻辑加以分析和阐释。从历史逻辑上看,“中国之治”经历了初步探索阶段、不断深化阶段和开启“中国之治”新篇章的新时代阶段。从理论逻辑上看,“中国之治”正向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迈进,它的最大逻辑在于党的领导,前提在于制度化建设,价值依归在于“以人民为中心”。从价值逻辑上看,“中国之治”的意义在于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继承,“中国之治”新篇章的开启开辟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境界,同时“中国之治”也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中国之治”;国家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4-0081-06
基金项目: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国共产党权力之力的逻辑图谱研究”(20BKS026);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一般项目“中国特色权力治理模式及其世界意义研究”(19YJC710044) 。
作者简介:刘旭雯(1990-),女,南宁人,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当今世界面临着重大变革,一方面,近年来西方民粹主义的泛滥和社会矛盾的激化突显了西方制度的日益衰败和治理困境;另一方面,新中国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直接参照的情况下带领人民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国家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这不仅是对新中国70多年国家治理实践的肯定,也是对我们朝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国梦的实现继续迈进的激励,更是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作出的贡献。
一、历史逻辑:新中国70多年来国家治理实践的脉络梳理
“国家治理”不是静止的,而是隨着时代变化动态发展的。新中国70多年来我国的国家治理实践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发展阶段,即从1949-1978年社会主义建设近30年的国家治理初步探索阶段、1978-2011年党的十八大以前30多年的国家治理不断深化阶段以及开启“中国之治”新篇章的新时代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中国共产党人立足国情和现实需要开展的国家治理实践,这些实践既深化了党对国家治理理论和实践的认识,也增强了党掌握国家治理规律的本领。
(一)国家治理初步探索阶段(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重心由领导人民革命向建设国家转移,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开始通过对国家的治理来恢复社会秩序,巩固新生政权。三大改造完成后,毛泽东逐步意识到照搬别国模式会一定程度上造成本国的“水土不服”。《论十大关系》的发表,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开始带领中国人民走向“以苏为鉴的,结合自身情况的初步探索国家治理模式”的新阶段。在独立自主地对国家治理模式的初步探索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思想和理论,例如在政治层面上明确了我国建立的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在经济层面上确立了公有制为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民主建设上强调走群众路线,大力发展政治和经济上的民主。具体来说,政治上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从工农中培养选拔干部等等;经济上强调在国有企业、人民公社中推动经济民主,让普通工人和农民都有一定发言权并参与管理;在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强调社会主义国家要掌握领导权。这些思想和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扭转了过去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实现了人民的真正联合,巩固了新生政权;二是使全国人民能够统一目标,凝聚力量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在这一时期国家在经济建设上取得巨大成就,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开启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征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三是为实行改革开放、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国家治理不断深化阶段(1978-2011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变,邓小平开始重新思考国家治理问题,这一时期我国在国家治理的思想和实践上也有了重大突破。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的发表,标志着我国的国家治理迎来了新的历史转折。邓小平在讲话中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同时也提出我国一些具体制度还存在弊端,“如果不坚决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1]。他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明确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二是把民主政治纳入现代化建设重要议程,三是处理好集权高效与分权制衡的关系,四是理清资源配置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具体来说,在明确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时,邓小平始终坚持国家权力的逻辑起点是人民群众,因此他强调进行政治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更好地保障人民享有的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在强化民主政治对于现代化的作用中,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能够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切实的民主。党的十三大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进行了远期和近期的规划,从远期来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要实现建立一个民主、法治、效率和社会活力都更高水准的政治体制;从近期来看,是要提高和增强领导体制的效率和活力,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那之后,我国加快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一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另一方面,从法制层面上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着制度和法制方向发展。在处理好集权高效与分权制衡的关系时,邓小平一针见血指明权力过分集中的危害,强调要在经济建设中注重权力的合理分配,既要维护中央统一领导,又要下放权力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关于资源配置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计划与市场都只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不能简单的把计划与社会主义、市场与资本主义直接划等号,“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2]364。这里说的“计划”和“市场”,实质上就是代表着政府和市场在经济中的作用。除此之外,他提出将“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党的一切工作的标准。在他看来,对于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综合国力增强的生产关系,即经济体制必须进行改革。从邓小平南巡谈话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即“市场经济建设时期”,这一时期党对国家治理的探索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目标作了总体设计,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首次提出了“社会管理”,并将其作为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社会管理”的提出既是对当时国家治理模式的归纳性总结,也是对邓小平国家治理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江泽民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我们党”[3],因此他从治理主体方面入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和探索新型党政关系,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党的执政方式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不重视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和公平正义,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社会发展滞后、资源环境恶化、社会组织需要进一步优化等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胡锦涛指出,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时期党的国家治理实践逐步从发展向和谐转变,具体反映在,一是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二是明确了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三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四是首次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这一阶段国家治理探索的实践为后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开启“中国之治”新篇章(2011年-)
当前社会转型所面临的诸多治理困境和挑战已经不能光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采取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来解决,而是需要把“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我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决策,意味着国家治理从单方面到部分领域再到全面的转变,其中将改革作为贯穿整个国家顶层设计的动力,以此来推动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的国家治理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预示着中国共产党走出治理瓶颈,走向现代化强国的嬗变。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了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两个重要部分。从国家治理体系上说,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多领域的国家制度体系的现代化,从国家治理能力上说,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推进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项事务能力的现代化。习近平认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如果其中一项出现问题,另外一项也很难发挥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明显转变,提出了当前党的事业中面临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的突出问题,并在新时代“两步走”的奋斗目标中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作出了具体的步骤安排,强调在2020-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上,到2035-2050年时完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应该“坚持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政治问题,不仅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规律进行了科学总结和把握,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开辟了“中国之治”的新境界。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相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转变成了总体目标,这意味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经不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方向,而是包含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指向[4]。一方面,“中国之治”的价值旨归是顺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就始终把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的实践中始终以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价值目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美好生活期盼的日益强烈,以及国家治理的实践迈入“中国之治”新篇章,“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的价值目标,推动着发展成果向着全民共享和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另一方面,“中国之治”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做了更具体的“新两步走”的步骤安排,即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两部走”战略中的“第一步”进行了具体的细化,提出了“第一个一百年”和2035年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有了更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理论逻辑:“中国之治”向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迈进
从新中国70多年的发展成就来看,中国之所以能够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源于其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从新中国70多年的国家治理实践看,我国经过了国家治理的初步探索、不断深化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新进程的歷程,见证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巨变。这就印证了一句话:“现实的成功是最好的理论,没有一种抽象的教条能够和它辩论。”[5]要理解新中国70多年来国家治理实践取得的奇迹,就必须深入理解“中国之治”的理论涵义,进而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继续向前发展做好理论准备。
(一)“中国之治”的最大逻辑在于党的领导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6]如果把“中国之治”比作一盘棋,党中央就犹如坐镇于中军帐的“帅”;如果把“中国之治”比作支撑整个建筑结构的“四梁八柱”,那么党的领导就是“顶梁柱”,没有这个“顶梁柱”,房子必然要倒塌。翻开历史的画卷,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还是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其根本原因和最大逻辑都在于党的领导。可以说,没有党的领导,新中国就不可能成立;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就不可能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没有党的领导,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总布局和由此形成起来的一系列制度体制安排;没有党的领导,也就没有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提出。因此,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和根本,更是党和国家的命脉所在、人民的幸福所在。
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回答——“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与过去“党的领导制度”的提法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既是一个制度,又是涵盖了六大制度的完整的制度体系。具体来说,这六大制度既有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宝贵经验的总结和深刻认识,也有将党的宗旨向制度化推进的过程,还有党对加强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的建设以及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现实需求。 可以说,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提出,就是从全局上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治党、治国等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中,通过“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切实将党的领导纳入到制度轨道,确保中国的制度优势能够真正体现在治理效能上。
(二)“中国之治”的前提在于制度化建设
邓小平曾经反复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认为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特别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和组织制度体现得尤为突出。中国在国家治理实践的探索中也通过制度建设找到了打破历史周期率的正确途径[7]。过去“苏联模式”下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造成苏联没有很好地处理民主与集中、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并被实践证明其成为社会主义发展的制度阻碍。邓小平对这种体制弊端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明确指出这些弊端表现为“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8]327,并给出了一条解决的途径,即“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8]332。他还强调,这种制度的改革,是全面的、涉及经济、政治和其他多个领域的改革。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的提升,邓小平立足国情,提出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他看来,评价社会主义制度好坏和完善与否的标准是看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比是否经济上更发达、政治上更民主和更吸引人才[9]。 因此他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实现这三条标准的具体途径:一是通过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是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来创造更切实的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三是将制度建设作为狠抓党建的主线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优越性。
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上取得的成绩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中国的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等十三个方面对我国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展现出来的优势进行了概括和总结。这些“显著优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度化建设不仅提升了国家治理成效,更为社会长治久安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我们才会说“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 [10]。可以说,这些“显著优势”既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也是“四个自信”的生动诠释[11]。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人民主体力量不断壮大和社会公共事务日趋繁杂,如果在国家治理实践中不继续以强化制度化作为回应,就会制约改革效能的持续释放。这就需要,一是在国家治理的关键主体上,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要从广大党员干部做起,抓好“矛盾中的主要方面”,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制度执行的重要实践者、组织者、推动者;二是在治理方式上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使国家治理中的传统参与民众真正向治理主体转变;三是推动各领域的全面制度化治理,加快国家治理实践向更高层次发展,因为只有制度建设覆盖各个领域,形成合力,制度优势的整体性才能发挥出来,国家治理效能的转化才能更好凸显。
(三)“中国之治”的价值依归在于“以人民为中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7]。这就意味着,一方面,“中国之治”的价值依归是以“人民为中心”。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国家治理实践中将“为人民服务”作为价值宗旨,强调以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塑造和改造人,以此来凝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家治理实践强调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加快经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提到社会主义的特点时邓小平曾经多次强调“是富不是穷”,并且进一步明确,“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2]256。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提到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问题时也明确提出要将人的价值摆进社会管理体制的价值理念中。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人的价值得以进一步凸显。党的十九大将“以人为本”思想继续深化,由此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新時代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推进共享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实践的过程中,把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共同富裕作为价值依归,不断开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境界。
另一方面,“中国之治”的实践主体是人民,“中国之治”的实现离不开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正如马克思“人民主体论”强调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坚实基础,更是重要支柱。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参与。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采取的是“大政府、小社会”的治理格局,对社会而言基本上是一种政府垂直的管控。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以及政治文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公民、企业、社会组织等逐步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社会治理开始走向多主体协同治理。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在谈到社会治理时将其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并以“加强”“创新”作为总体要求,提出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共同体”概念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代表着一种人人有责、命运共担的主体意识,标志着党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作出的更高战略规划。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科技支撑”这一重要命题,意味着党对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和提升科学技术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作用的充分认识,也是党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认识上进一步深化的重要体现。
三、价值逻辑:开启“中国之治”新篇章的重大意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继承和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外国先进治国理念,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形成的最新国家治理理论,开启了“中国之治”新篇章。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组成部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更对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中国之治”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继承、发展与创新
习近平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12]。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虽然没有对国家治理的概念作出过具体的论述,但是其很多关于国家的理论中都蕴含着丰富的国家治理思想。马克思认为,国家职能包含了一项重要内容,即“一切社会的性质所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也就是说,国家职能是政治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辩证统一。 “中国之治”是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对马克思国家学说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现实国情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根据少数民族分布状况和实现国家统一的现实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和“一国两制”的构想。国家治理能力是衡量现代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因此,伴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公民意识、公民精神和法制意识的提升,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群众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主体地位,使人民群众能够广泛参与到治理活动中;另一方面,在顶层设计上,应该着重明确“设计为了谁”这一认识,将群众共同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顶层设计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除此之外,在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过程中,既强调社会治理中党的领导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又依靠社区、非政府组织和群众的共同参与,进而为实现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保障人民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这些对于我们实现党的领导、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共同作用的国家治理新格局意义重大[13]。
(二)“中国之治”新篇章的开启开辟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境界
社会主义理论之所以能够不断丰富和完善,在于中国共产党始终在立足于国情并继承前人思想理论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地创造新的理论。习近平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走完了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半程,后半程则是要通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4]。“中国之治”新篇章得以开启,一方面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继承了过去几代领导集体的一系列国家治理思想,例如发展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思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依法治国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理论等等。另一方面,在于结合时代背景和发展的新需要,既坚持问题导向,又秉持与时俱进的精神,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思想和新理论,例如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强调资源在市场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理论,等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它是党中央适应新时代之变和实践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不仅坚定了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心,也坚定了我们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向现代化的信心,更对“中国之治”新篇章的开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三)“中国之治”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当前世界的治理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依靠资本和市场力量解决治理问题的“小政府、大社会、强市场”治理模式;二是以近代德国为代表的依靠高效率的国家行政解决治理问题的“大政府、大社会、强市场”治理模式;三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它的特点是以政党为中心的、基于法制的政党与国家互相嵌入的國家治理模式[15]。这种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过长期实践摸索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国家治理模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这种治理模式推动下的中国的制度和治理体系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它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是“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很多外国人士也认同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必须归功于“其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发展模式”[16]。在应对2020年暴发的世界范围内的新冠疫情中,“中国之治”的优越性再一次得到了充分体现。与国外疫情形势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抗疫事业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生命权、健康权放在首位的庄严承诺的兑现,也为全球抗疫守住了“第一道防线”,更率先在疫情冲击下实现经济复苏。“中国之治”所取得的硕果不仅展示了中华民族伟大文明复兴的美好前景、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开创了21世纪社会主义实践的新境界,更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迈向现代化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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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 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