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视域中“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内在逻辑结构探析
2021-04-28张雷许和隆
张雷 许和隆
摘 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发展阶段呈现出新的内涵和特征,重新审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逻辑结构,对于挖掘其思想内涵、深化理论认识具有重要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逻辑结构,是一个由逻辑起点、逻辑基项、逻辑中项和逻辑终点组成的相互联系、渐进发展的动态立体结构。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起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基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中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终点。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逻辑结构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4-0067-06
作者简介:张雷(1996-),男,山西晋城人,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许和隆(1965-),男,河南信阳人,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近平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准确把握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判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涵作了新的表述,大会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调整是适应我国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战略思考。基于此,在新发展阶段视域中重新思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思想内涵,探析其内在逻辑结构,对于深化思想认识、增强理论的实践指导力具有重要意义。“体系的发展和构建最终只有从结构出发才能被思考。”[3]任何科学理论体系都离不开严密的逻辑结构支撑,都依靠一定的逻辑结构有规律地展开内容、叙述思想。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就在于它的内容和思想是彼此联系、“有条理的”结合在一起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科学理论体系,自然也不例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逻辑结构是构成其整个理论体系的结构性根基,且是一个由逻辑起点、逻辑基项、逻辑中项和逻辑终点组成的相互联系、渐进发展的动态立体结构。
一、逻辑起点:解决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逻辑起点是一个科学理论赖以建立、得以展开的前提和基础,是构成科学理论体系的最初规定。同时,逻辑的起点也一定是历史的起点。任何科学理论都是从逻辑起点开始的,对科学理论的认识自然也应该从认识它的逻辑起点开始。因此,当我们探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逻辑结构时,也应该从认识这一逻辑结构链条的始项,即逻辑起点开始。马克思指出:“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示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呼声。”[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在当代“中国问题”中生成的,即问题导向是“四个全面”的逻辑起点。解决当代“中国问题”的迫切需要倒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产生,“四個全面”战略布局又在解决当代“中国问题”中得以深化。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在教育公平、改革发展、社会保障、医疗改革、环境治理等领域依然面临一系列问题。而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正是对当代一系列“中国问题”的集中、精准概括。解决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其派生出的诸多社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5]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解决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理所当然的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起点,它显现了这个新发展阶段的“最实际呼声”。
解决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赖以建立、得以展开的前提和基础,是构成“四个全面”科学理论体系的最初规定。同时,它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起点。
其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在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中生成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不是抽象逻辑的理论推演,而是立足我国社会现实,对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战略思考。恩格斯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6]理论产生于时代的需要,更确切地说是产生于这个时代国家和人民的现实需要。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7]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仍然是克服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提升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则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是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得出来的,是对我国当前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回答。
其二,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得以开展的现实基础。社会主要矛盾双方的对立和冲突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逻辑进程展开的动力源泉,它构成了整个理论体系“自我运动”的内在根据。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突出表现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这是仅凭单一领域、单一层面的小修小补所无法解决的全局性和全方位问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是立足全局、着眼于解决我国现实矛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与此同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又将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作为其实施和开展的实践路径,它是在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中落实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每一具体部分的推进、实施都紧扣解决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这一现实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愿景的必经之路,全面深化改革是克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是解决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
其三,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起点。逻辑的起点必然是历史的起点。黑格尔指出:“逻辑开始之处实即真正的哲学史开始之处。”[8]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党的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9]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0]步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又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了全新说明。进入新发展阶段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仍然是认识这一新阶段的关键所在。可以说,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项政策制度、战略措施的制定便是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中生成、阐发的,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起点,因而也必然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起点。
二、逻辑基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按照系统论原理,任何一个科学理论系统都有一个中心环节或基点,对其他部分起着规定和影响作用,称之为逻辑基项。在确定了逻辑结构的始项之后,紧接着便是寻找作为核心要素的逻辑基项,它是探析逻辑结构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前提。从逻辑起点出发推演出逻辑基项,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具体的再现。那么,逻辑起点在思维行程中到底具体化为什么?这不是依靠简单、随意的主观判断而定的,它有着需要遵循的客观逻辑规定,即在科学理论体系的整个逻辑进程中,逻辑基项与其他逻辑部分有着密切的联系,逻辑基项既是逻辑中介所指向的重点要素,又是承接逻辑起点到逻辑终点的核心环节。正如剩余价值学说之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唯物史观之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理论体系的重点要素和核心环节,是贯穿整个理论体系始终的逻辑基项。一方面,它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个逻辑中介所指向的对象,它与逻辑中介之间是目标与举措的关系。没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引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个部分就是一盘散沙,其逻辑终点也无法到达。另一方面,它又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由逻辑起点到逻辑终点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不经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历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终点就无法到达。因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基项,只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能是其他。
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确定为逻辑基项,是由它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科学理论体系中所具有的奠基石作用和基础性地位所决定的。
其一,全面建設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居于引领地位。处于引领地位的部分总是首要的和基础的,是贯穿整个理论体系的核心要素。一方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引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其他三个全面。“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接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四个全面”的新战略目标,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则仍是“四个全面”的战略举措,它们之间在理论意义上是目标与举措的关系,这种理论意义上的目标与举措关系在实践层面就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引领与从属关系。另一方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引领新时期我国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和进行。新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克服各种风险和挑战,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赢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胜利。着力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筑新发展格局,是为了更好地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篇章;研究“十四五”规划问题、探索“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十四五”规划纲要,是为了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进行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都聚焦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其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如果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步,那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言不仅重要而且必要。首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浓缩着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对现代化生活的向往和美好期冀,见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卓绝奋斗的伟大历程,它的建成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劲的信心与动力。其次,我们要建设的是远优于资本主义的新型现代化国家,它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国家,是创新驱动显著、发展质量更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完善的健康稳定的现代化社会,它的建成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牢固的基础。最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本身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达到全面现代化的中国社会便难有民族辉煌的再现,实现民族复兴也无从谈起。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有机统一的,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1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的实现必然要经过一个漫长且艰辛的过程,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这个过程中无法绕开、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三、逻辑中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逻辑中项是整个科学理论体系的中介范畴,也叫逻辑中介。恩格斯曾指出:“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12]恩格斯所说的“中间阶段”和“中间环节”便是逻辑中介,由逻辑起点所引发的“一切差异、对立”必须通过逻辑中介才能转化、消除,而只有消除这种差异和对立才能到达逻辑的终点。实际上,中介过程的开始才是逻辑进程的真正展开,逻辑中介每向前推进一步,都伴随着矛盾双方一定程度的缓和,都会朝逻辑终点的实现更进一步,而逻辑中介过程的结束即意味着整个逻辑进程的完成。因此,逻辑中介是由逻辑起点到逻辑终点须臾不可离开的重要媒介,它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中项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战略举措,它们分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前进动力、法制保障和组织保证。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必须通过三大战略举措这一中介环节才能完成,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调整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调整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克服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通过全面依法治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少走弯路,不走错路;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风政风,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而巩固党的领导,凝聚民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战略举措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中介,是因为它是连接逻辑起点和逻辑基项的逻辑纽带,还是连接逻辑基项和逻辑终点的逻辑纽带,因而是贯穿逻辑起点到逻辑终点全过程的中介。
其一,三大战略举措是连接逻辑起点和逻辑基项的逻辑纽带。从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逻辑进程始终是与三大战略举措相契合的,它在二者之间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三大战略举措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三大战略举措就像一把剪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是这把剪刀锋利的双刃,而全面从严治党是控制双刃开合的手柄,它们相互协调、相辅相成,合力“修剪”由社会主要矛盾生发出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扫清障碍、廓清道路。如今,我国已取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并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不管是伟大胜利的获得,抑或是伟大征程的开启,都得离不开“十三五”时期三大战略举措的稳步实施、协调推进,都得益于三大战略举措对妨碍社会发展“枝枝蔓蔓”的清除、修剪。另一方面,三大战略举措又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具体内容。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最终实现离不开更成熟的制度体系、更清朗的法治环境和更有生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所着眼的制度体系建设、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基本一致。迈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环境新要求、充满新矛盾新挑战,唯有持续推进三大战略举措,才能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发展阶段,把握机遇、化危为机。因此,三大战略举措的实施推进过程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面建设过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是在三大战略举措的实施推进中实现的。
其二,三大战略举措是连接逻辑基项和逻辑终点的逻辑纽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进程并未就此中断。“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止步,同样它也不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后止步。因为它不仅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布局,更是着眼于整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不管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还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现,都不意味着彻底解决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还需要经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长期进程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现也并不意味著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休止”,“四个全面”并不是一个简单并列、机械同步的时间概念。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后,“四个全面”中的三大战略举措仍处于进行时,它们还将成为新时期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现实路径和必然选择,成为连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逻辑纽带。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三大战略举措并不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它本身也处于一个自我建构、反复扬弃的过程,其具体内涵必然是随着认识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深化的。
四、逻辑终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个科学理论体系,有逻辑起点就必然有逻辑终点,逻辑起点在逻辑终点处实现,逻辑终点是整个科学理论体系逻辑进程的最终环节。科学理论体系的全部逻辑进程都是围绕逻辑终点展开的,每一次具体逻辑进程的完成,都会距逻辑终点更进一步。2020年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后,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战略目标也随之转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5]这表明,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任务,即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进程还将继续,它将聚焦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时代的发展不断赋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新的内涵,而不断完善和深化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又推动实践向更高层次发展。由此,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完成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两次飞跃,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到这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终点已然呼之欲出,那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了个人与社会之间严重的对立,而社会主义社会正是对这种异化关系的克服,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使个人与社会朝着和谐统一的方向发展。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关系正是马克思所追求的理想社会关系,当下我国各项政策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自然也要遵循这一发展思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个人层面就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社会层面就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二者互为前提,相互支撑。因此,只有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只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进程才会达成。这一逻辑理路符合马克思关于个人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和谐发展关系,必然是正确的、光明的。
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终点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其一,它是与逻辑起点相对应的逻辑终点,是合规律性的。逻辑起点和逻辑终点作为逻辑结构的两端,它们必须是一致的、非矛盾的,也就是说在逻辑上是可以前后自洽的。遵循逻辑规律,保持逻辑的前后自洽,是理论体系内在逻辑结构稳定性和科学性之所在。反之,如果违背逻辑规律,造成逻辑的前后矛盾,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便无法建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起点是解决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终点则是个人层面实现美好生活和社会层面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个人层面美好生活的实现意味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社会层面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则解决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自然解决了我国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因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起点是与逻辑终点相对应的,逻辑起点在逻辑终点处实现,这是符合逻辑规律的。
其二,它符合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是合目的性的。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的价值追求就是党和国家的行动方向和指针。在马克思看来,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具有自然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属性。人的自然性本性和社会性本质共同决定了人具有个体和社会的双重需要。人民群众对于自身的期望就是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景,人民群众对于国家的期望就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自然满足了人民群众个体和社会的双重需要;而努力追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战略抉择,这是与人民群众的理想信念相契合的现实目标,是符合逻辑目的的。
通过上述梳理、分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进程就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为逻辑起点,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为逻辑基项,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战略举措为逻辑中项,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逻辑终点,构成了其内部严密的逻辑结构体系。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进程是从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开始,通过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阶段性目标,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三大战略举措,完成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两次飞跃,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由“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内在逻辑结构推演出的逻辑进程完美地呈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进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有力的学理支撑,理论由此转化为改变世界的巨大物质力量,指明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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