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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一个时代的光彩开端

2021-04-20刘勃

同舟共进 2021年1期
关键词:公输墨家晋国

刘勃

【出身“贱人”】

《史记》写孔子,有《孔子世家》,相当详细地介绍了孔子一生。关于墨子,则只在孟子和荀子的传记后面,附了这么一句话:“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就这么24个字,疑点还很不少。

古书介绍人物,籍贯是特别重要的,但这里没有。墨子是“宋之大夫”,但人才国际流动频繁的春秋战国时代,这不等于墨子是宋国人。墨子的主张,司马迁只介绍了六个字,“善守御,为节用”,没有大家最熟悉的兼爱。墨子生活的时代,到底是和孔子同时,还是在孔子之后?没有结论。不管这是司马迁本来就写得简单,还是传抄中相关内容遗失的结果,总之,今天《史记》所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了。

后来的学者,大多利用《墨子》这本书里的零碎片段,考证墨子的生平。但问题是,《墨子》的性质也很复杂。今天的学者大多相信,此书绝大部分不是(或全部不是)墨子本人的著作,而是墨家传人的作品。这点和《论语》相似。《论语》提到孔子,尊称为“子”;《墨子》书里提到墨子,则往往更隆重,是“子墨子”,大概可以翻译成尊敬的墨老师。

说《墨子》这书大体反映了墨子的思想,那是可以的,但根据书里的某个细节,做出过于确凿的推断,就很冒险。只能说,墨子和晚年的楚惠王(公元前488年―公元前432年在位)打过交道,对齐康公(前455年—前379年)也有所了解。而孔子是公元前479年去世的。所以,墨子活动的年代,差不多刚好和孔子衔接。古代有学者指出,墨子在“七十子之后”(唐代司马贞),与子思同时”(东汉张衡),是可以信从的说法。

由于春秋和战国实际上是以孔子去世的时间分界的,所以有个漂亮的说法:孔子给春秋时代以光彩的结束,墨翟给战国时代以光彩的开端。

当然,这是后来人的认识,墨子不会觉得他和孔子是两个时代的人。从春秋到战国不是突变,他们同属于一个过渡时代。

墨子出身大约比较卑微。说到孔子,有关于孔子祖上有多高贵的传说,墨子的祖宗是谁,却向来无人提起,可见没什么可夸耀的地方。《墨子·贵义》中有这么一个故事:墨子到楚国去,游说楚惠王。楚惠王表示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实行墨子的主张。这当然是婉拒的客气话,后来楚惠王派了穆贺见墨子,倒是说了实情:您的见解诚然很高明,但我们楚王是“天下之大王”,恐怕会认为您的主张是“贱人之所为”,所以不能实行。墨子当然不服,回应说:听取建议的时候,只看是否可行罢了。譬如服药,一把草根如果疗效好,天子也是要吃的;农民的出产,加工成丰盛的祭品,也可以用来祭祀上帝鬼神。可见即使是“贱人”,往高里比可以比作农民,往低里比可以比作草药,难道我还不如一把草根吗?

从这段对话看,楚惠王和穆贺都把墨子看作“贱人”,墨子也承认自己是“贱人”。贱是社会地位低下的意思。结合墨子“一草之本”的比喻,倒真应了今天的说法,他是草根阶层。史料中,有许多墨子善于做手工的记述。

墨子何以叫墨子,也引起了许多猜想。有人说这是因为他经常在烈日下劳动晒得黑;有的说因为他是木匠(木匠要用墨线);有的说因为他是刑徒(墨是五刑之一)。而且重要的是他不但姓墨而且叫翟,墨是劳改犯,翟(和戎狄的狄相通)是野蛮人,这个名字就反映了他的社会边缘人的地位。

总之,墨子的阶层,最高不过是底层士人。如果更低,也不奇怪。

【崩坏的时代】

墨子生活的时代,史料残缺特别严重。《左传》已经结束了,后面不再有这么靠谱的历史书。即使是現代考古发现,也是战国中期以后的材料比较多,这段历史的内容很少。但可以做个大的判断:墨子这辈子,见识了许多大新闻。如果说孔子生活的时代,特征是风雨欲来;孔子去世后,狂风暴雨是真的来了。战争与动乱,构成了墨子青少年时代很重要的记忆。

有学者概括说,儒家代表士阶级的上层,墨家代表士阶级的下层,这是极有眼光的看法。

以儒者的身份,排队等官做,墨子等到公元后恐怕也轮不到;墨子选择了自己做领袖,把大批下层士人乃至庶人团结起来,形成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拥有强大的行动力甚至武装力量的社会集团,这就可以直接引起各国国君和大贵族的重视了。

应该怎样游说国君,墨子精心做了预案。《墨子·鲁问》讲到:

墨子到列国游历,魏越问他:“见到四方的君主,您会优先提什么建议呢?”墨子说:“我会根据这个国家具体情况,指出他的当务之急:国家昏乱,就告诉他们尚贤、尚同;国家贫穷,就告诉他们节用、节葬;国家喜好声乐,沉湎于酒,就告诉他们非乐、非命;国家荒淫、邪恶、无礼,就告诉他们尊天、事鬼;国家喜欢掠夺、侵略、凌辱别国,就告诉他们兼爱、非攻。”

这段话里提到十个概念: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尊天(天志)、事鬼(明鬼)、兼爱、非攻。每个概念,在《墨子》中都有三篇文章展开讨论。显然,这是墨子最重要的思想,往往也被称为墨家的“十大主张”。

楚惠王评价墨子的主张,认为是“贱人之所为”。除了和墨子的身份相关,也和主张的内容有关。墨子实在太抠了。十大主张里,“节用”就是节省开支的意思不必说了,“节葬”实际上是说死了还要节用,非乐”非攻”等,也有许多内容在谈怎么省钱。墨子说:仁德的人的工作,就是为普天下的人谋福利,为普天下的人除祸患。这应该被看作是普世的:对人民有利的就实行,对人民不利的就停止。

那么,墨子对利的理解是什么呢?《非乐上》里说:仁义的人为天下考虑,不是为了眼睛看好看的,耳朵听好听的,嘴巴吃好吃的,身体享受安乐的。为了个人享受而损害普通民众的“衣食之财”,仁义的人不会干这种事情。

结合《墨子》里的其他论述,可以相信,墨子对利的理解,就是民众的最基本的物质生活。可能损害到这一点的事,都不要去做。具体说,以下这些追求都是不值得的。

【世间不值得】

不值得之一,是物质享受。

统治者一追求物质享受,人民负担就会加重,这是很显而易见的事情。辞过》等篇,都批判这个问题。辞过”是告别过错的意思。里面讲了宫室、衣服、饮食、舟车、蓄私五个问题。前面四个,刚好也就是中国人一直常说的衣食住行。最后一条,从关注底层男性的角度,反对君主多娶小老婆。

应该指出,墨子也很物化男性。《节用》里对娶老婆生孩子的问题,还有更详细的论述。墨子说,一般的物资,获得增长都是比较容易的。什么是难以倍增的呢?只有人口是难以倍增的。然而也不是无法可想,古代圣王制订法则,内容是:“男子年到二十,不许不娶妻,女子年到十五,不许不嫁人。”这就是圣王的法规。圣王已经离我们远去了,民众也就放纵自己:那些想早成家的,二十岁就成家;那些想迟点成家的,有时四十岁才成家。算平均结婚年龄(大约是三十岁),与圣王的法则差了十年。如果婚后都三年生一个孩子,那十年时间就可以多生两三个孩子了。这不是早婚就可以使人口倍增吗?只是现在不实行这样的政策罢了。

显然,墨子把男人也是当作战略物资看待的。他所谓的“利人”,诉求是人作为“物”的价值要被重视,而不是人作为“人”的尊严要被尊重。

不值得之二,是死后世界。

厚葬久丧的问题,也是儒家和墨家争论的焦点之一。儒家理论也是反对厚葬的,但和墨家主张的节葬是两个概念。儒家的反厚葬,是说每个社会等级都有相应的丧葬标准,等级高标准也高,等级低标准也低,不应该超过这个标准。比如说,曾侯乙的墓里发现了九鼎八簋,这是僭越了,因为曾国不过是诸侯而已,但如果变成七鼎六簋,那就完全合理。

墨家主张的节葬,按照古人的观点,却真是俭薄到极点了:衣服三件,足够使死者肉体朽烂在里面;棺木三寸厚,足够使死者骸骨朽烂在里面。掘墓穴时候,不要挖出地下水来,不至于使尸体腐烂的味道散发到空气中,就可以了。死者既已埋葬,活着的人就不要长久地服丧哀悼。

具体论证节葬的必要性的时候,墨子的办法还是算经济账:陪葬品很多,国家也就穷了;丧礼期间,规矩很多,人的体质会因此下降,而且这段时间男人和女人不能交媾,会降低婴幼儿出生率;丧礼中又不能做很多工作,国家和社会都会因此瘫痪;既然这个国家人口又少,又穷,又没有足够的力量修城墙,这个国家就一定会遭到侵略;国家穷了之后,没钱去祭祀鬼神,上帝鬼神也就不会保佑你……总之,厚葬久丧,有百害而无一利。

不值得之三,是文化娱乐。

墨子所谓“非乐”,乐是音乐的意思,也是快乐的意思。非乐是不听音乐,也是不要娱乐。对音乐的态度,是墨家和儒家争论的另一个焦点。儒家对音乐极重视,有学者甚至认为,从文化渊源上说,儒家就出自西周的乐官。史记·乐书》说:音乐,从个人修养说,可以培养你的正义感;从调整社会关系说,可以区别人的等级。对上,宗庙祭祀要用到音乐;对下,改造民众也要用到音乐。

儒家格外看重耳朵里的中国。墨家反对音乐,特别容易形成与儒家肉眼可见的交锋,引起广泛关注。当然,儒家非常介意区分先王的雅乐和低俗的流行歌曲,推崇“大雅之音”,批判“靡靡之乐”。墨家不理会这个区分,并把所有音乐的负面影响都算在儒家头上。

墨子反对音乐,照例还是从成本-收益着眼:铸造乐器很花钱,当时乐器有多壮观,墨子说了个生动的比喻,王公大人们在高大的建筑物上俯视,大钟就好像倒扣的鼎一样;演奏乐曲要用人,而且还必须要用身体素质好、智力水平也高的人;欣赏音乐要花费时间,而王公大人应该忙于政务,时间是很宝贵的。总之,为了听音乐,不知道浪费了多少人力物力。

考古发现也证明墨子没有夸张。以著名的曾侯乙编钟为例:全套编钟共65件,最大的钟通高152.3厘米,重203.6千克,铸造工艺极其精良。1979年5月开始,在国家文物局主持下,七家单位联合成立了曾侯乙编钟复制厂研究组,经过四年反复试验、试制,到1984年7月才复制成功——现代中国尚且如此,当年曾国为了打造这套编钟,花费简直难以想象。

作为一个弱小的国家,曾国是世世代代都深陷国防危机的。这些铜要是用来铸造武器,可以变成多少戈矛箭镞?花在乐器上的这些心思要是用于军事技术革新,能不能有所突破?墨子质问说:听音乐可以让财富增加吗?可以让战争胜利吗?我认为恐怕都做不到,所以,音乐是没有必要的。

不值得之四,是科学探索。

《墨子》书里,和工程技术有关的内容是不少的,也有些观察自然界的发现。但科学和技术是两回事。技术强调有用,能解决具体的问题;科学在于求真,关心物质世界的规律和本质,是否有用,往往暂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而墨子是特别关心有用的。《墨子》书中有一个墨子和公输般比赛的故事:

公输般用木头做了一只鸟,天上飞了三天没下来。公输般自然很得意,墨子却表示了鄙视,说你这个东西,其实不如木匠做的车辖管用。加工一块三寸大的小木块,能承担五十石的分量,这才了不起。对人有利的才是巧,没啥好处的,再巧妙也是拙。

世上的不值得,当然不仅以上这些,但结合上面内容,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墨子的基本逻辑:他关心的一是吃饱穿暖,二是增强国防。舍此而外,一切追求都是多余的。

在战国时代,墨家的学说深受欢迎,以至于孟子要感叹“杨墨之言盈天下”,韩非子要说儒家和墨家是“世之显学”。还有前面提到的司马迁犯的一个错误:他认为孔子和墨子可能是同时代的人。中国传统的思维,是越古老越厉害,孔墨一样早,似乎也暗含着一个意思:两个人旗鼓相当。

而墨家组织,也取得极为快速的发展。也正是因为组织的力量,墨家才有了倡导“非攻”的底气。

【墨家的非攻】

打開西方文学史,第一部辉煌的史诗是《伊利亚特》,荷马笔下的战争让人热血沸腾,而且大诗人描写残忍杀戮的时候,显然有一种特别的快感,真是没有什么反战的味道;莎士比亚是西方文学传统里的顶尖人物了,他的历史剧写起英国人怎么侵略法国并大肆杀戮来,也是兴高采烈。

倒是中国文学的传统,从《诗经·采薇》一路读下来,古代诗人们写征人,写思妇,写白骨……控诉战争的残酷,表达离别的幽怨,痛恨战乱制造者的悲愤,千丝万缕来回萦绕,一直不绝于耳。

总而言之,反对战争的立场,中国比西方可是鲜明多了,这简直可说是中国文化的基调——当然,这也不影响中国这片土地上,有频繁而残酷的战争。

所以,墨家“非攻”这个主张,本身并不算很有特色。翻检先秦诸子的著作,除了法家人士,其余各家基本都是反对战争的,甚至包括“百代兵家之祖”的《孙子兵法》,也提倡“不战而屈人之兵”,理论层面也是反战的。

那么,为什么只有墨家的非攻,最令人印象深刻呢?

《墨子·公输》讲了墨子救宋的故事,叙述很有民间故事的风味,也许更适合当寓言而不是事实看待。但作为一个寓言,它确实信息量很大,内涵也很丰富。三篇《非攻》的主要观点,都包含在这个故事里了。

墨子救宋的第一个环节,是去劝阻公输般,两个人讨论的核心,是发动战争是否正义的问题。

墨子采用的办法,是先请公输般杀一个人,公输般拒绝后,就提醒他: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这里墨子指出了一个问题:即使是不愿意做小坏事的人,可能做大坏事却不觉得有什么道德障碍。

墨子《非攻上》整篇文字,其实都是在说这个问题:偷别人家的桃李是不对的,当然偷别人家鸡狗猪更不对,偷别人的牛马又比偷鸡狗猪更不对,杀人又比偷鸡狗猪更不对,杀十个人又比杀一个人更不对,杀一百个人又比杀十个人更不对,发动战争死人更多,所以更不对。看见一点黑色说是黑色,看见很多黑色说是白,这是不知道黑白的分别;尝到一点苦味说是苦,尝到很多苦味说是甜,这是不知道苦甜的分别……所以不反对战争,就是不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

说得有些夹缠,反而不如这个小故事生动直观。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距离感:对公输般而言,亲手杀一个人,那种罪恶的感觉是直击内心的;但你发明了武器在前线杀死很多人,你也要负责任,却需要墨子提醒,公输般才无法回避。

和受害者拉开距离,就觉得作恶不必负疚的心态,当然是很普遍的。比如墨子救宋之前一百多年,有另一场著名的楚国攻宋的战争。面对一代霸主楚庄王的强大攻势,宋国人死守都城,坚持了九个月。这样长时间的围城战,对于春秋时代的人来说是空前的。史书中出现了触目惊心的八个字:“易子而食,析骸以爨”。

这个过程里,最值得玩味的,却是当时另一个超级大国晋国的表现。晋国是宋国的盟友,楚国的老对手,按说有义务救宋。但是晋国贵族一讨论,认为此时“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还是不要和楚国正面冲突。但是晋国贵族又认为,大国可以逃避战争,小国对楚国这个蛮夷,却有死扛到底的义务。于是派人去骗宋国说:援兵马上就到。

正是因为听信了晋国的谎言,一直在等待晋国并不存在的救援,宋国才会坚持这么久。不然,宋国会很快表示同意和楚国结盟,而按照春秋时代的战争规则和楚庄王的为人,宋国根本不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也就在这一年,晋国和秦国打了一仗。晋国的贵族魏颗,生擒了秦国勇将杜回。魏颗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据说是因为当年一件善举:他父亲宠爱一个小妾,曾叮嘱魏颗说,我死后你要让这个小妾改嫁;后来父亲病重,又改了主意,要拿这个小妾陪葬。

最后魏颗还是让这个小妾改嫁了。他说:“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病重了就神志不清,我还是听从父亲清醒时的命令。

于是魏颗就得到了这个小妾父亲的报答:老人结草成绳,绊倒了杜回。

这两个故事都经常被人引用,前者是春秋战争越来越残酷的证据,而后者被用来表明:春秋贵族已经不乏人道观念。于是,想到这两件事几乎同时发生,就让人不能不别有一种感慨了。

当时晋楚两强争霸,晋国落于下风。这段时间里,晋国贵族很有点知耻而后勇的意思,在国内高尚的表现很多,魏颗这事,只是其中一例。但是,国内政治中晋国贵族再怎么道德爆表,也不影响他们对外把宋国坑得那么惨。

因为不救宋国,却让宋国人发挥善于守城的优势,把楚国拖入围城战的泥潭,对晋国来说是最有利的策略。至于普通宋国人因此吃小孩,拿死人的尸体做饭,晋国人可以觉得,这也不是做策划的我希望的,一切罪孽,由楚国承担。不像魏颗救下来的那个小妾,那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活生生的就在你面前,生死就在一句话,同情心很自然就起来了。宋国足够远,大家可以只是理性算计,一切惨状,反正晋国人也看不见。

墨子向公输般强调的另一个要点是:宋国是没有罪的,所以楚国攻打宋国不正义。

在另外一些辩论中,墨子对战争的性质作了区分:邪恶的战争叫做“攻”,正义的战争叫做“诛”,如商汤伐桀,周武王伐纣,都是“诛”。墨子只反对攻,不反对诛。

有人对墨子这种态度是盛赞的,认为他最早区分正义的战争和不正义的战争,是一大贡献。其实,一来墨子肯定不是最早作这种区分的人,看《左传》里的记录,各国围绕着战争所作的各种外交争论和宣传,就知道战争正义不正义,他们脑子里都是有清晰标准的;二来,支持正义的战争,对人的心态所发生的影响,是好是坏也很难说。

孟子有名言曰“春秋无义战”,春秋时代的霸主们,对这个判断其实也多半赞同。还以楚庄王为例:邲之战,楚庄王击败了晋国,但是楚庄王认为自己这人毛病很多,不能和周武王比,晋国将士忠于自己的国家,也绝不至于和商纣的军队比,所以这并不是一场正义的战争。于是,楚庄王拒绝了臣僚修筑京观、炫耀武功的请求,也没有赶尽杀绝,而是让失败的晋军逃回黄河北岸。

也就是说,不自居正义,反而减少了杀戮。

相反,如果自信满满地把自己和敌人的较量,看作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或是文明与野蛮的战争,却反而可以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的残忍。近代以来欧洲列强在全世界扩张,欧洲人之间的战争是一种模式,欧洲人对殖民地人民的战争又是一种模式。前者至少理论上会认为虐待战俘、屠戮平民等行為是不对的,后者却没有这么多的顾忌。就是因为欧洲人认为殖民地人民野蛮未开化,文明和正义的优越感更加爆棚的缘故。

这一层,庄子看得比墨子透彻,他说:“为义偃兵,造兵之本也。”为了追求正义而想消除战争,才是战争的根源。

(作者系文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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