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区域学理论的探讨*
2021-04-17张蕴岭
张蕴岭
【内容提要】国际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国家-国际区域-世界,构成一个整体。现代国际区域是以国家为本位,由多种区域链接机制和区域共享利益构成的。尽管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特征,但是也有作为国际区域的共同特性。需要创建国际区域学理论,回答国际区域是什么、国际区域怎样构成和国际区域如何运行的问题。国际区域学是把国际区域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需要把国际区域基础研究、国际区域功能研究、国际区域制度研究统合起来,构建系统的理论体系。
国际区域是多个国家共处的地区,地缘链接是国际区域的基础。①这里之所以用“国际区域”(international region),一是这里所说的区域是各国共同相处的区域,对一国来说,本国以外的具有国际的性质,区内链接是国家间的联系,区内关系为国际关系;其二,一国之内也有不同的区域(region),区域学也是专门的学问,国际区域与国内区域不同。通常所说的“区域合作”,实际上是“国际区域合作”的简称。国际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具有显性的关系和直接的利益。对于国家而言,所在国际区域的关系和利益通常被置于对外关系和涉外利益的首要地位。对于世界来说,区域是国家群组的重要载体,承担着重要的发展与治理职能。我们通常把区域国别研究放在一起,尽管区域和国别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特征,即研究区域离不开对国别的研究,研究国别也不能忽视所在的区域,但国际区域研究是一门独立的学问,国际区域有着独立的组成结构和运行机制,因此,创建国际区域学理论体系十分必要。国际区域学理论需要回答:国际区域是什么、国际区域怎样构成和国际区域如何运行。
一、国际区域的构成与定位
(一)国际区域的构成基础
世界是一个整体,在组成结构上,分为三个层次:国家-国际区域-世界。国家是现实世界的本位和基础,国际区域介于国家与世界之间。国际区域是一个多国共处的地缘与利益空间,也就是说,国际区域既基于地缘链接,也基于利益链接,既有国家间的关系,也有区域层次的关系;既有区域内关系,也有区域间关系。从世界范围看,尽管不同的区域在构成、链接方式、关系结构、治理形式等方面很不相同,但是,作为区域,也有相同与相似之处,有体现国际区域存在与发展的普遍性特征与规律。因此,国际区域学理论是在对世界不同国际区域的研究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国际区域构成与运行的一般规律。①国内通行的国别与区域研究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国别,二是区域。尽管二者有密切的联系,但研究上有很大的不同,国别研究着眼于单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而区域研究则被认为是“更加重视整体主义,强调应将区域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参见郭树勇等编著:《新编区域国别研究导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第49 页。
地缘是国际区域划定的基础,通常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大区域,以洲为界,分为五大洲区;第二层是次区域,在大洲之内划分,基本以近地缘为界。此外,在次区域之内,还有基于接邻地区链接的各类小区域,大多是由几个国家间的相邻区域构成,规模不等,且划分也因不同的定位而异。
基于地缘定位的大区域,首先是一个地理概念,但它们也并非仅仅是一个地理存在。基于长期历史的发展,各洲内部都有着特殊的内在联系与利益基础。洲际区域范围广,国家之间存在种族、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差异。但是,出于地缘链接的原因,特别是出于政治的、安全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联系和利益驱动,各洲际区域都发展起了形式多样的区域机制或制度构建机制。在世界五大洲中,欧洲、美洲、非洲、亚洲和大洋洲都建立了洲际区域组织,对区域进行治理。在次区域层次,由于地缘更近,利益链接更直接,人文交流更密切,因此,在许多方面,区域的特性更强,大多发展起了区域组织或者合作机制,对区域进行更有深度的管理和治理。
国际区域性机制构建加强了国际区域存在与运行的基础。国际区域机制构建的驱动和支持要素是多样的。比如阿拉伯联盟(阿盟)、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既有地缘链接,又有族群和政治特征。像东亚,其地缘定位是指东北亚与东南亚,但如今,属于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也加入了东亚区域合作框架,被认为是属于利益上的东亚区域。印度属于南亚,由于加入了东亚区域合作机制,使得东亚的区域范围进一步扩大。由此,东亚既有基于地缘构建的国际合作区域,也有基于利益构建的功能性合作区域。因此,国际区域学理论构建,既包括地缘基础上的国际区域,也涵盖基于利益的功能性区域。①对基于功能性构建的机制,能否视为国际区域,要做具体分析。比如,像美国主导的双边军事同盟,就不被认为是区域性功能构建。还有像欧盟和日本签订了经济伙伴关系,被视为有别于全球多边协议的区域性协议,但这也应该属于跨国的功能性机制构建协议,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国际区域范畴。比如像东亚峰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由东盟推动建立,尽管前者有美国和俄罗斯参加,后者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参加,主体还是基于东亚范围,应该属于国际区域组织或者机制。显然,地缘国际区域的客观存在,是产生区域机制构建的基础,而区域机制的构建,不管通过什么样的形式,都是对国际区域存在的加强,区域机制的多样性,凸显了国际区域的差别特征。②彼得·普瑞斯顿(Peter Preston)认为,地区不是一种自然存在,而是各国推动构建的结果。这种观点实际上有些本末倒置,不是有了机制才有区域,而是有了区域才有构建机制的基础。关于普瑞斯顿的观点,可参见Mark Beeson,Richard Stubbs edited,Routledge Handbook of Asia Regionalism,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2012,p.41.
世界分为各种区域,但在地理大发现之前,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有限,主要是所在的区域,可以说,近缘区域就是“天下”,即认识的整个世界。地理大发现使区域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把区域置于世界的大框架之下,出现了不同的区域。③地理大发现(Age of exploration)是指15 世纪到17 世纪欧洲的船队利用海上优势,到世界各地发现贸易机会,进行殖民扩张,“发现”了亚洲、美洲。现代民族国家规则确定之后,区域的地位又发生了变化,把区域置于民族国家的基础之上,成为由国家构成的区域,区域具备了国际的性质;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区域进一步发生变化,把区域置于开放的全球框架之下,成为全球的区域。
在现代国际体系中,国家是本位,因此国际区域的核心问题是不同国家间如何相处,涉及利益分享、关系处理和制度构建。作为客观存在,国际区域有着诸多超国家的链接,称之为共域链,它们是构成国际区域的内在链接机制,涉及区内各国的共同利益。在国际区域内,国家之间的利益争夺或合作分歧往往引发对抗、冲突和战争,理性的或者说合理的处理方式是,各国通过合作与共同参与,实现利益的分享与秩序共治。
地缘链接,即地理连接,本身造就了区域的自然性基础,山川、河流、海域、空域等都具有天然的区域性链接特征。历史表明,地理条件对人类活动、权力形成、文明发展等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是支配的作用。起初,人类的活动,权力与利益争夺,主要是在一定的地理区域范围进行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历史上的国际关系带有凸显的地缘区域特性。
现代民族国家制度确立后,地缘国际地区具有鲜明的国家性特征,即由数个国家组成。区域的国家属性是对地缘自然性的政治分割,尽管被分割,但也“藕断丝连”,存在资源的共域和共享问题。比如一条河流,基于属地的原因,被分割为不同的国家所有,每个国家都有对其拥有部分进行开发利用的独占权。但是,河流割而不断:一则,河水具有公共资源的性质,二则,上下游贯通,在生态环境、河水流经上具有整体性。因此,这需要相关国家开展合作,合理利用和分享水资源,对流域生态环境进行共同治理。再比如海域,尽管有基于联合国海洋法的领海和专属区划分,但海域具有天然的链接属性,特别是海水、海底资源、海洋生态等,都有很凸显的共域性特征。同时,海洋作为地球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共同维护,其中,区域性维护居于重要地位。
跨国链接是各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贸易、投资、人员流动等跨国关系,会随着经济发展而增加。近缘区域为国家推动对外交往,为企业走出去开展贸易、投资,提供了更为有利的地缘环境和人文环境,因此成为各国政策、企业战略以及个人境外活动的首选之地。在近地缘区域,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分工、产业链、供应链,具有物流、人脉、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区域性经济链得到快速发展。
基于受益的认知和动机,国家会积极支持加强区域经济链接,推动区域合作,改善区域经济发展和贸易投资等环境。比如,通过签订区域性协议,推动开放市场,消除或减少贸易投资壁垒,为开展区内贸易、投资和人员流动提供优惠待遇;通过建设区域基础设施如交通网络、通信网络等,为经贸活动、人员流动提供便利。鉴于通过加强合作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环境,从而使得区内贸易、投资等能有更快的增长,因此经济区域化的趋势不断加强。
区域安全涉及各国的直接利益,包括诸多方面,有与国家间关系相联系的安全问题,有安全威胁跨国扩散的问题,也有共同安全的问题等。就安全的性质而言,可分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传统安全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军事行为。在许多情况下,冲突或战争是在一些国家之间,特别是相邻国家之间发生的,表现为区域性冲突或战争。非传统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广,主要的表现形式是非军事的,但其危害性并不亚于、甚至大于军事手段的战争。在现代情况下,非传统安全问题越来越凸显,并且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比如,毒品、恐怖主义、极端势力、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人的安全,以及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等等。这些安全问题大多具有共同的性质,即其威胁与损害不仅仅限于单个国家,往往是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
民族、宗教、思想、文化都有着明显的区域特征,因此,成为国际区域链接的重要元素。比如,一个民族往往分布在很大的区域,被划割到不同的国家。由于一个民族分布在多个国家,民族联系成为国家之间和国际区域内人际交往的重要链接。许多宗教往往以特定的区域范围为基础,作为群体共同的信仰,以内在的方式渗透到不同国家的社会生活,并且对国家政治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宗教往往跨区传播,有着多区域的链接。就思想文化而言,其跨国传播与联系的最直接路径是近地缘区域,长期的积累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圈。历史积淀与传承是思想文化发展的本质特征,而积淀与传承的重心大多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这为形成具有区域性的文明奠定了基础。
以国家为基础构成的国际区域和作为国际区域成员的国家,二者有着互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国际区域内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带有一定特殊性的国际关系。具有特殊性,是因为它们有着与一般国际关系不同的地缘、政治、利益、文化链接,它们既可以导致国家间守望相助,和谐相处,也会发生由权力争夺、霸占、吞并等驱动的冲突和战争。从历史看,各个国际区域都不乏动荡与战争的记录。国际区域不是封闭的,都会与其他区域有着多样性的联系,并且作为全球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与发展。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区域都有着多重的对外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国际区域在链接与组合上是互有交叉的,有时一个国家可以参与多个区域,①土耳其是一个典型的地缘跨区域(欧亚两洲)国家,在申请加入欧盟时,其身份受到欧盟成员的质疑。在很多情况下,一些国家参加多个跨区域的合作机制,特别是自贸区。这就使得国家间关系和国际区域的关系具有多向、多层的特征。
国际区域研究利用交叉学科的方法,以区域为视点,对构成国际区域的要素、运行、关系进行综合研究,找出国际区域机制或制度构建与发展的基本特征与规律。尽管每一个国际区域都有各自不同的特征,有着构成国际区域的特色要素,以不同的方式运行,发挥不同的作用与影响,但国际区域作为世界总体结构中的一个实际存在,也有属于共性、普遍性的东西。同时,交叉学科研究也适用于对次区域的观察,分析其综合的构成与特征,比如,中东、北非、南亚、东南亚、南美等等。学科专门研究方法,是对国际区域的各个领域,主要是政治、经济、文化、治理等进行专门研究,从而产生基于区域视点的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等的研究成果。因此,国际区域学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可以有许多基于不同研究方法的分类。
(二)国际区域的认知与定位
究竟如何认识和定位国际区域,这是国际区域学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地缘角度来认识,国际区域是一种自然属性,并不拥有独立于国家的法定边界,主要是基于多种要素的链接,形成了诸多共享的区域性资源和利益,因此,区域的自然属性也具有政治与社会要素链接的内涵。
从国家认同的角度来认识,基于利益的考虑和长期积累的历史、文化传承,国家对区域有身份认同,即赋予区域以特殊的定位,愿意在区域关系处理和机制构建等方面给予特殊的安排。从区域治理机制的角度来考虑,在基于身份认同的基础上,所在国家通过合作构建区域机制或组织,使得区域组织拥有区域管理和治理功能,由此,国际区域就有了独立的治理权属性,通过区域组织签署的协议、条约等具有法律效力,依据区域组织所制定的法律、规则实施管理与治理,不仅得到成员国的认可,而且对成员国有约束力,成员国有遵守的责任和义务。①关于国家为何推动国际区域的机制或者制度构建,有许多理论性解释,如“联邦主义”“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制度主义”等等。关于这方面的理论介绍,可参见Mark Beeson,Richard Stubbs edited, Routledge Handbook of Asia Regionalism,pp.11-21.
国际区域具有涵盖范围,其地缘范围以所有成员方的边界为基础。但是,功能性区域机制或制度构建是可以跨区的。在一些情况下,基于“开放的区域主义”原则,国家基于利益的区域定位可以有多个选择,也就是说,不一定仅参与一个区域。基于功能性构建的区域机制,形式多样,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并不具有很强的紧密区域性特征,只是在某个领域开展合作。
国际区域的关系结构是多层次的,概括地说,主要基于三个层次:国家间关系、区域关系和区域间关系。国家间关系是国际区域国家相互间的关系,由于每一个国家都有多个双边、三边或更多的对外关系,因此,国家间关系呈现相互交叉的复杂格局。区域关系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区域国家关系的总和,健康的国家关系可以使得区域关系走向和谐与合作,紧张的国家关系可以使得区域关系走向冲突与对抗。现实中,如果两个或者几个国家间的关系紧张,甚至发生对抗,区域关系就会陷入困境,导致区域局势动荡,甚至冲突。国家间关系紧张,不仅危及当事方的利益,而且也会危及其他国家的利益。二是区域框架下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在区域制度构建下的关系。国家对于区域关系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区域关系,但同时,区域性规制对于国家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要求。
区域间关系是指一个区域对另一个区域的关系,包括国家与其他区域的关系,以及区域之间发展的关系。区域间关系一方面受到不同区域国家间关系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不同区域间构建的关系框架与机制。区域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共处关系,良好的区域关系建立在区内利益共享和秩序共建的基础上。从根本上说,创建良好的区域关系有着共利的基础,因为可以为区域共处提供良好的环境,让各国从中获益。实现良好的区域关系目标,既要靠各方的自觉行为,也要靠共建区域机制。
区域间关系对国际区域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从国家的角度看,区域内的国家与其他区域的国家可能结成不同的关系,有的可能因为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结成更为紧密的关系,有的甚至会结伙反对区域内或区域外其他的国家。就区域而言,在有的情况下,区域之间也可能会结成不同的关系,进而对区域的发展产生影响。
区域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在一些区域,基于不同的原因,发生冲突,甚至战争。由于国家在资源占有、领土归属、政治制度、宗教派系等方面存在分歧引发争端、敌对,由于强国推行扩张或霸权,引发区域性冲突与战争。在一些区域,长期的冲突无解,不时爆发战争,使得区域关系陷入混乱,地区秩序坍塌。区域关系涉及许多因素,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历史上和现实中,也有过强国治下的稳定的地区关系和秩序,但是,难以维持长久,要么因为大国衰落失去掌控能力,要么因为国家间权力争夺,导致关系结构与区域秩序遭到破坏。从长远看,良好的区域关系需要建立在合作性的区域规则与法律基础之上,在有的地区,如欧洲、东南亚,分别通过欧盟与东盟构建了区域共处的基本规则。①欧盟的发展建立在一系列共同签署的条约基础上,如《罗马条约》《布鲁塞尔条约》《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里斯本条约》。东盟最为重要的法律文件有《曼谷宣言》《新加坡宣言》《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盟宪章》。
二、国际区域学理论的研究方法
从综合研究的角度,国际区域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基础研究、功能研究和制度研究。基础研究着重于对构成区域的基础因素——地缘和国家——进行研究;功能研究着重于对构成区域的链接机制——政治、经济、文化在区域运行中的功能——进行研究;制度研究着重于对国际区域的制度构建和区域治理进行研究。
(一)国际区域的基础研究
地缘链接是国际区域的基本形态,因为地缘的链接把域内各国天然地连接在一起。地缘链接的要素是土地、山川、森林、河流、海洋等,它们在自然属性上是一体的。研究国际区域,需要研究区域的自然属性,即区域地理链接的结构与特征。但是,国际区域学研究的地理与自然科学研究的地理是有区别的。国际区域学所注重的,主要是地理自然属性与国家属性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二者之间的平衡与矛盾。因此,国际区域学的地缘研究包括了附着于其上的政治、经济、国际关系和人文因素。比如,一条大河流经几个国家,一方面河段被分割,各国都有控制和利用径流河水的权利,另一方面,水作为区域的公共产品,需要对水资源进行综合调配、管理和治理,因此,河流就被赋予了国家间关系的性质。在国际区域内还有诸多基于地理要素的链接,而这些链接使得国际区域具有整体性,也使得各个国家之间有着难以割断的联系。地缘区域具有特殊的含义,不同的地缘区域有着不同的特征和运行方式,由此形成了地缘政治学、地缘经济学、地缘关系学、地缘社会学、地缘文化学等等。
国家是国际区域构成的基础,国家对国际区域的认同和参与是国际区域机制或制度构建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了解国家,就不了解区域,因此,研究国际区域要从研究区域内的国家开始。然而,国际区域学框架中的国家与专门的国别研究不同。国别研究需要对一个国家进行多学科的研究,语言、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对外关系等各个领域,既需要分类研究,深刻了解每一个领域,也需要综合研究,以了解国家的全貌。作为国际区域学的国家研究,重点不是国家构成本身,而是国家的政治、政策和对外关系,特别是区域关系,以及区域国家的比较。
国家政治包括制度、政党、政局、领导人等,对区域机制或制度构建有着直接的影响,对国家的区域认同、参与和作用起着导向性影响。有的国家,出于复杂的原因,区域认同度低,因此,对国际区域机制或制度构建与发展参与度就低;有的因政局动荡,或执政者更替,会改变对国际区域事务参与的态度;还有的因为与相邻国家发生矛盾、冲突,而不愿参与有对方参加的区域性机制等等。在有的情况下,政治的歧见也会对国家间关系产生重要的影响,进而影响国际区域关系。
国家政策,即国家参与区域机制或制度构建与治理的投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际区域发展的进程。国家的参与是建立在区域认同基础上的,而政策取向则是出于多种考虑,既有政治、经济、安全上的考虑,也有宗教、文化上的考虑,还有战略上的考虑。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国家对参与区域的政策会发生变化。在有些情况下,可以变得更为积极,在有些情况下,则可能变得消极,甚至反对。在正常情况下,由于参与国际区域机制或制度构建能够带来直接的利益,且有着制度性约束,国家不会轻易退出。当然,也有例外,有的国家可能会决意退出,或因为不遵守规则而被暂停参与资格等。
国家对外关系,特别是与区域国家的关系,对于国际区域的构建与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一般来说,在各国对外关系中,首要的是与近邻区域国家的关系。“远亲不如近邻”,各国都对与邻国的关系给予特别的重视。较之其他的对外关系,邻国关系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直接的利益关联性更强。久远的历史交往,积淀了丰富的遗产,也累积了许多问题。历史传承加深了国家间的关系,而遗留的问题往往成为关系紧张、甚至冲突的诱因。国家间关系好,有助于国际区域的和谐相处与共同发展,而国家间关系不好,则影响到相关国家以及国际区域的相处与发展环境。一旦发生战争,受到损害的不仅是直接参与的国家,而且也影响到整个国际区域。在有的情况下,局部的战争甚至会引发更大规模的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就是先从欧洲局部开始,扩展到世界的。
在现实中,合作性国际区域机制或制度的构建,对于改善国家间关系有着显著的作用。通过国际区域组织制定的法规、达成的协议等,对于成员是有约束性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共同制定的法规,如果退出,也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在一些地区,区域组织和制度在改善国家间关系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区域观是国家以己为中心对所处国际区域的认知和定位,因此,每个国家都有不同于他国的区域观。以国家为中心的区域观,核心是如何在共处环境中定位自己的利益,处理与他国的关系,在区域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显然,区域观对国家制定区域政策有着很大的影响。鉴于各国的区域观是以己为中心的,在区域各国间形成区域观的共识并不容易。
尽管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区域观,但基于历史共处的积累和相互链接的多重关系与利益,也存在各国在区域定位、关系定位和利益定位上的趋同,即区域观上的认同。在现实发展中,出于共同推动国际区域合作的需要,也需要寻求和凝聚共识。事实上,在一些领域,基于共同的利益,形成区域观共识是可能的与可行的。国际区域的共域空间是推动区域观共识的重要基础,同时,在诸多方面亦可以基于共同的利益形成区域认知与构建的认同,比如,基于安全的区域认同、经济的区域认同、宗教的区域认同、文化的区域认同等。
(二)国际区域的功能研究
区域政治、区域经济、区域文化和区域治理,是国际区域构建与运行的重要支撑。国际区域政治是建立在国家政治基础上的,但并不是国别政治的累加。各国都有各自的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方式,因此,研究区域政治需要研究国别政治,包括政治制度、国家治理、政策、对外关系等。但从区域政治的研究来说,一则,需要以国别政治为基础,进行国别政治比较,理清异同;二则,在国别政治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国际区域政治的协同和认同。
国际区域政治的历史充满敌视、排斥、争斗的记录,自现代国家制度确立以来,政治纷争、统合与分裂反复上演,构成区域政治复杂的历史。二战后,联合国宪章对于国家间的相处制定了明确的规则。应该说,国际区域政治有了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最为重要的包括,国家主权独立和政治多样性,认同不同政治制度、国家治理方式的合法性基础;合作与和平共处,抵御和制止扩张、侵略与霸权,构建基于国际法基础的共守规则;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开展平等参与的政治对话,反对强权、霸权政治;建立区域对话与合作机制,认同并参与基于共商共利的区域治理等等。在各种区域政治构建中,这些基本原则也都被写入共同签署的章程、条约等。应该说,这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①《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被认为是现代国家确立的转折点,和约确立了国家主权的概念,但真正为国家、国际关系和秩序确立具有法律性质的原则是联合国宪章。关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分析,参见[美]亨利·基辛格:《世界秩序》,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第19-25 页。
出于多种原因,政治矛盾、冲突往往成为国际区域不稳定,甚至发生战争的成因。比如,基于对不同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的非认同,往往会发生政治对立、政治排斥与对抗,甚至由此引发战争。基于强国对自己政治优越性的认知与定位,往往会引发对其他政治体制的压制,甚至采取强制性推行改变他国政治的行动。事实上,许多现代战争都是由政治的原因引发的。政治对话是增加相互了解和理解、弥合政治歧见裂缝、避免发生冲突的理性选择。开展政治对话,可以基于当事方的主动理性政治动机驱动,也可以是被动接受教训的结果。如今,在世界各个国际区域,几乎都建立起了政治对话的机制,实现领导人的定期与不定期会晤,并且构建了从部长会议到职能部门合作的多层区域对话合作框架,在有的地区,比如欧洲,以各方的政治共识为基础,推动构建了超国家的区域性治理体系。
社会因素在区域政治中的作用不可轻视。社会因素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公民直接参与政治。公民的参与包括对国家政治的认同、对执政者的选择和对权益的诉求等,这些本身也是国家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时代,社会诉求可以通过媒体舆论来加以表达和发表,并且形成社会运动,一旦社会运动被动员起来,就会对国家政治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社会舆论和社会运动具有很强的扩散和传播性,国际区域往往是扩散与传播的主要方向,从而产生呼应,对区域政治造成很大的影响。
经济是国际区域最重要的链接,资源、商品、服务、资本、技术、人员的流动构成了各国间最直接的联系网络。国际区域是各国对外经济联系的首站,在一般情况下,区域各国间会建立比其他国家更密切的经济联系。区域经济的优势可以体现在:地缘、社会联系上的方便和互通,使得经济交往更为易行;形成区域性的规模优势,为各国发挥比较优势提供地缘空间;发展区域交通设施易行网络,实现互联互通;通过机制和制度构建,创造区域共享利益等等。
经济全球化是以世界市场为框架所推动的商品、服务、人员和资本的跨国流动,得到多边体系机制与国家开放政策的支持和推动。经济区域化是以区域市场为平台,通过生产与经营的分工,构建分工链、供应链网络,与全球化有着直接的联系,是在分享多边体系市场开放的基础上做加法。国际区域的经济机制构建,要么是推动更高程度的开放,要么是做多边体系不能做,或者尚未做的事情,旨在为区域经济联系创建更好的环境,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和竞争优势。在多边体系难以深化,或者发展受阻的情况下,在区域范围推动机制构建可能会更容易,因此,考虑到多边体系和全球化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区域化可能会得到更大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认识,各国可能会对国际区域的经济合作机制构建给予更大的支持。
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利益共享,即各方都能从参与中获益,并且随着市场开放度的加深、经济规模的扩大,参与者(主要是企业和个人)能够分享更多的利益。但是,在现实发展中,实现利益分享均衡并非易事,导致失衡的原因主要有:竞争力差别,强者分享更多的利益;市场、技术、交易垄断,利益向垄断者倾斜;区域制度构建缺少利益均衡调节机制,过度依赖市场调节机制等。在有的情况下,强权或者霸权国家可能会采取利己的单边主义政策,从而导致结构失衡,制度调节失灵。
受益均衡、发展均衡是区域经济合作可持续的关键。如果受益过度失衡,发展差距拉大,推动区域经济开放与一体化的动力就会降低,反对的声音和势力就会增强,有些国家甚至会退出区域组织或协议安排。特别是社会公众,一旦他们感到不能从中受益,甚至受到了伤害,就会要求政府采取保护措施,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就会激发社会运动。从现实的发展看,以往区域经济构建的重点是推动市场开放,或者称之为经济自由化,而对获益和发展均衡的调节关注甚少,这种取向导致了许多问题,既包括经济发展本身的问题,也包括政治、社会、关系等问题。因此,在国际区域经济机制的构建中,必须把利益均衡与发展均衡放到突出的位置,并采取有效措施。各国政府在参与中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对可能出现的利益失衡与发展不平衡进行纠正,同时,也需要加强区域经济机制中的调节功能,特别是要加强经济合作的议程,在改善发展环境、加强能力建设、促进资本和技术流动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
文化联系是国际区域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际区域的发展起着特殊的作用。文化的突出特征是:多样性,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都会有独具特征的文化;传播性,文化是流动的,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传播与扩散,并以多样的形式融合;传承性,作为非物质的存在形式,文化的传承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在国际区域范围内,民族国家的文化是主体,不同文化之间有着各种形式的交流。文化具有民族和国家属性,但又是开放的,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能够推动各国在文化上的互学互鉴。在国际区域内,长期的历史交往与传承,容易形成具有“同质特征”的文化圈。这里所说的“同质”并非同一,而是指不同文化间的交融,形成对先进文化的吸收与认同。
不同文化的竞争会导致文化冲突。维护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是各国文化价值的取向,为此,国家都对自己的文化给予特别的支持和保护,以免受到其他文化,特别是强势文化的压制或者侵蚀。从历史和现实的发展看,强势文化往往借助国家的力量进行扩张,把战胜甚至消灭其他文化作为目标。在一些情况下,文化扩张也被作为强国势力扩张的重要工具。因此,文化冲突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并不鲜见。
文化冲突是指不同文化之间的矛盾和由此引发的争斗。有观点认为,文化冲突有两种:一种是不同文化价值之间的冲突,另一种是由不同文化准则对立而产生的法规冲突。文化冲突可以发生在国内不同种族、地区之间,在国际区域范围,文化冲突更多表现为价值、宗教、习俗等方面的排斥与诋毁。
国际区域发展离不开区域文化的构建。区域文化构建的目标是推动不同文化的互学互鉴,凝聚认同和共识,创建区域开放、包容、合作的共处环境,增加共享利益。在很多情况下,文化在促进沟通、增进理解等方面可以发挥特殊的作用。
(三)国际区域的制度研究
制度建设是国际区域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建设有多种形式,功能各异,制度化的程度也很不相同,但有共同之处,即对区域关系、区域事务进行管理。按照研究分类,以区域主义理念推动和引领的被称为制度化建设,以功能性理念引领的被称为机制化建设。一般而言,制度建设以参与各方对国际区域的高度认同为前提,愿意让渡部分国家治权,交由区域组织来实施。
成立区域组织是国际区域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形式,有的区域组织逐步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区域制度,包括立法机构、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等,比如欧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区域政治制度体系,包括欧洲理事会(决策机构)、欧洲议会(立法机构)、欧盟理事会(执行机构)、欧洲法院(仲裁机构);有的则在区域组织基础上建立领导人会晤、部长会议与职能部门沟通的合作机制框架,主要是进行对话协商,就重要事务达成共识,而具体实施主要依靠成员国进行;也有的在区域组织下建立有选择的职能管理机构,行使部分管理权。功能性构建并不需要成立区域组织,而是通过签署相关协议来进行。有些近地缘小区域的构建,形式更为灵活,主要是推动基于共同需要的项目合作,有的也与区域组织有直接的联系。
国际区域作为一个共处区,有着诸多超越国家范畴的公共资源、公共环境、发展空间、区域关系、社会文化等,因此,需要区域层次的管理与治理。区域管理和治理可以通过签订区域性协议,或者建立区域组织来实现。比如,由于资源的跨境特性(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在拥有、分配、利用和开发等方面,各国间往往存在分歧与争端;由于权力争夺、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原因,国家间往往出现矛盾和冲突,甚至会兵戎相见,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区域治理来进行调节与管理,以维护区域共处的秩序。
在国际区域内,存在着国家之间的竞争或者争斗,主要是为了利益争夺、权力争夺,以及宗教、意识形态的争斗等。利益争夺主要体现在对疆土、资源、市场等领域的占有与利用。纵观历史,国家间的战争大多是为了疆土、资源等利益的争夺。权力争夺,主要是大国对区域控制权的争斗,是影响区域关系的重要因素,是导致地区动荡、战祸频仍的主要原因。在一些地区,宗教冲突对区域关系的影响很大,与其他方面的冲突不同,由于不同的教派难以实现和解,有的争斗延续上千年,使得区域长期处于不稳定与动荡之中。
区域治理有些是区域各方的主动行为,有些是由于问题或者危机驱动。总体来看,推动国际区域治理的动机,主要是共同应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创建区域性共利空间,维护区域的和平与发展环境。主要的方式是,构建区域治理的制度体系,包括成立区域组织,签订协议,制定治理法律、规则与行动议程;协调国家间关系和区域关系,创建区域公共产品,包括创建区域市场、实现区域互联互通等。
区域治理并不替代或者弱化国家治理,而是做加法,做单个国家不能做,或做不成的事情。区域治理的方式主要有:区域大国主导下的治理,功能性机制治理与区域综合制度治理。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历史时期,治理的方式不同。历史上,大国主导下的治理曾是主要的形式,形成一个大国主导下的区域关系结构与秩序。如今,大国主导下的区域治理式微,功能性机制构建和组织制度建设成为国际区域治理的主流。
功能性治理,主要是指针对存在的区域性问题,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制定共同遵守的法规,或者各方达成共同参与和投入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在有的情况下,也可以建立合作机制来加以解决。功能性治理有针对性,有明确的目标,成为解决区域性问题的重要方式。功能性治理具有目标明确的选择性和针对性,一则,在一些具有自然性争议的领域,如跨境河流的治理(特别是水资源),自然资源的利用与开发,海域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通过协商合作、签订协议、制定规则等方式,实现治理的目标;二则,在一些公共性强的领域,如市场开放、跨境公共安全(走私、毒品、极端势力等)、人员流动、资本流动等领域,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区域内的有序安排与治理。在构建和参与上,功能性治理并不要求区域内所有的成员都参加,在许多情况下,所签协议或者开展的项目,往往是由几个国家先行,其他国家后续参加。
制度治理的层次比较高,主要是通过构建区域组织对区域事务进行管理和治理。国际区域制度治理的主要特征是,构建具有行使治理功能的区域组织,通过区域组织对所涉及的政治、安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进行综合治理。高水平的区域制度治理是,依靠区域组织,构建一套制度体系,对区域事务进行治理。基于制度构建的区域治理的关键是,参与国家同意让渡治理权,赋予区域组织以超国家行使职能的合法性。
现实中,能实现高水平国际区域制度构建的区域很少,因为这不仅要求各方有区域观共识和高度契合的政治环境,而且也要求有与其相适应、或者说可以提供支持的国家治理基础。在有些区域,尽管成立了区域组织,设立了区域治理的明确目标,构建了区域治理的制度框架,但是并没有建立高水平的制度体系。在有的区域,出于各方对国家主权、自主性的维护,并不愿意把治权让渡给区域组织,因而根据当地政治、社会、文化等条件与环境,实行被称为“软制度”的治理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制度建设主要是为了提供区域性合作的平台机制,汇聚共识、推动议程,而非进行超国家管理,议程落实主要依靠成员国的政治承诺与责任担当。在此情况下,区域治理制定的议程、通过的法规、签订的协议等,主要靠成员国实施,而不是依靠区域组织来推行。在有的国际区域,尽管建立了区域组织,构建了一定的治理机制,但在实际的运行上,功能发挥很有限,甚至是基本无效的。
总的来看,国际区域治理建立在国家对区域认同的基础之上,同时,区域治理机制能够发挥作用,也需要有各方较高的认同基础,只有这样,才可以制定和遵守区域治理规则,开展治理行动。国家对区域的认同意味着,作为区域的国家,不仅有参与治理的意愿,而且有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识。当然,从区域治理方面来说,若要得到各国的支持,必须能够为各国带来可见的利益,并且能够让社会公众真正受益,得到社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