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防范策略研究
2021-04-16郭智广
【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会计在一个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企业的财务报告关系到国家和股东的利益,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些上市公司走向了财务舞弊的违法道路。本文在阅读众多文献和案例的前提下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防范策略进行研究,分别就监管环境、控制机制、道德建设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希望有助于防范上市公司走向不归路,切实保障国家及中小股东利益。
【关键词】财务造假;内部控制;监管
1.加强监管力度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一种财务造假的原因,都离不开利益的驱动。因此,在中国特殊制度的背景下为了防止和治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各方面的监管力度。
1.1优化市场环境,完善监管要求
(1)树立市场化监督管理的理念。监督管理机构应该时常树立市场化监督管理的理念,不断的完善上市政策的市场化改革。政府部门应该做到“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科学管理”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为使上市公司真正实现自我发展,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应该建立健全上市公司为主体的法人治理机构,继续推进我国上市公司政策的市场化改革,不断地营造一个更为理想的公司治理环境,从根本上减少并杜绝政治利益驱动的财务造假现象发生。
(2)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管体制。为改进对上市公司财务监管体系,应该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如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为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有针对性的对财务指标进行监控,建立一套有利于财务舞弊的预警机制。制度的建立也离不开证券监督与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此同时为提监管效率和管理人员水平应注重引进高水平的监管人才。
(3)重新树立监管角度。监管机构应该重新树立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监管角度,并且立足于企业申请上市前的准入审核。我国现阶段IPO发行上市需要在证监会“核准制”的管理体系下进行。企业上市前准入的审核不仅需要保健机构等发行中介的认真核查,财务核查要先行一步。证监会工作人员应切实落实层层把关,扩大监督的深度和广度,真正做到权利和责任的对等。
1.2加强对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监管
随着时代的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方式也有所转变,以前的上市公司大多通过虚增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来虚增利润。如今财务造假手段逐渐转向在建工程,由于在建工程在转为固定资产之前是通过账面价值来核算的,而监督部门很难对账面价值进行估算。在建工程在转为固定资产时大都由评估机构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进行评估。因此,企业在对于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价值有较大的操作空间。
评估企业经营状况的主要依据之一是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但是一些上市公司把资金另作他用,并没有严格按照招股时的预定资金使用计划完成募投项目。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儿容易忽视对募投项目后续进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因此为了不给上市公司留下弄虚作假的机会,监管部门应该不断对项目的后续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核查。持续监督上市公司披露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监督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防范和阻止上市公司通过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财务造假。
2.完善公司治理,减少财务造假机会
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可以减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机会。因此应该同时对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以及外部政治因素同时进行完善,消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内外部机会。
2.1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企业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必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认知是付出实践的前提,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知,对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管理层对完善的内部控制高度重视,可以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的落实。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可以通过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结构与人员构成,通过权责对等、权力分配、权力制衡等方式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內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的监督,从内部减少财务造假的发生。
(1)建立内部具体控制。健全的董事会建设应该注重提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建立合理的适合本企业的独立董事选聘制度。企业必须制定明确的董事会职责,明确独立董事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各种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以及监督责任,由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董事制衡机制,减少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
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对于内部控制至关重要,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建设时应该注重引进高素质人才以及对监事会成员的培训,不断促进监事会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投资以及重大决策的知情权,从而提升他们对该事项的监督力度。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需要内部控制人员的独立性来保障。因此,上市公司必须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公开企业的内部审计结果,加强公司人员对内部控制的理,加强企业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使全员工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从而达到全员监督,减少舞弊的机会。
(2)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一般情况下都是相对完善的,不会有明显的漏洞。但是,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有得到落实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上市公司不光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还应该切实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将企业内部控制说度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不光要做到有法可依,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咎,如此一来,企业才可以实现制度预期的控制效果。如果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那么控制制度将会变成一张废纸,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切实执行缺一不可,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从内部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
2.2完善外部控制
完善的外部治理机制应该从法律、制度、准则入手,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以及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1)完善法律及准则。完善法律体系就必须加强对财务舞弊的行政处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完善的会计准则和舞弊审计准则需要加强准则的透明度、清晰度、准确性以及理解性,健全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制度,避免上市公司利用隐瞒重大事项为财务造假提供机会,损害股东利益。
(2)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违法代价。为了注册会计师完全独立于上市公司利益之外,应该将聘用注册会计师的权利交给代表投资者利益的机构掌握,有利于审计工作不受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干扰,从而使得审计工作为投资者服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违法成本,加大对审计舞弊的惩罚力度,有利于减少注册会计师配合企业进行舞弊的行为的发生。
3.去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借口因素
去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借口因素需要加强上市公司工作人员的道德建设、诚信文化建设,为舞弊者树立正确的道德诚信观念。具体包括重视内部财务人员的道德建设;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弘扬企业诚信文化,建立诚信体系。在企业乃至整个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提高全员的诚信文化素养,从根本上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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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智广(1997-),男,河北邢台人,石河子大学,会计专业 20级,在读硕士。
石河子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新疆石河子 8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