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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实践 搞好美育 推进学校音乐教学的改革与发展

2021-04-16杜亚雄

中国音乐 2021年4期
关键词:雷默音乐课美育

○ 杜亚雄

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学校美育工作十分重视。郭声健先生撰文指出:《意见》“澄清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多认识误区和实践问题。这些误区和问题包括:脱离实践活动的、片面孤立的知识和技能教学,或刻意淡化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学生被动接受教师所传达的一切,音乐实践机会稀少,自身的音乐审美体验缺失。”他还认为《意见》中所讲的“新时代学校音乐教育改革发展”有“育人”“实践”和“评价”三个关键词。①郭声健:《美育〈意见〉为行动指南 推进学校音乐教育改革发展》,《中国音乐教育》,2021年,第1期,第5–9页。音乐课如果不通过老师教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无从“育人”,也无从“评价”其成败,因此在郭声健先生提出的这三个关键词中,“实践”最为重要。必须指出:“美育”和“审美”虽然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儿。“美育”是“培养人对自然界、社会生活、文艺作品的审美观点和欣赏能力的教育,也是培养人对于美的爱好和创造能力的教育”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693;913页。,“美育”是“育人”的一个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而“审美”则是“领会事物或艺术品的美”③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693;913页。。“美育”就是要教会人如何“审美”,也就是说,“美育”是手段,而“审美”是结果。如果把“美育”和具体的各类艺术的实践分割开来,只强调对某类艺术作品、自然界或社会生活的“审美”,“审美”就成了没有“实践”基础的无源之水。单纯强调“审美”的结果就是把“美育”和艺术实践相脱离,这样做就架空了“美育”,使它成为无源之水。

以笔者之浅见,《意见》所要澄清的“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多认识误区”之一,就是音乐课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还是要以音乐“实践”为核心的问题。

“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教育”是美国人贝内特·雷默(Bennett Reimer,1932—2013)在1970年提出来的一种“教育哲学”,这种哲学一经提出就遭到不少音乐教育家的反对。他的学生戴维·埃利奥特(David J.Elliott,1948—)就针对雷默的观点提出了“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认为“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埃利奥特的意见在国际音乐教育界引起巨大反响,引起了激烈的讨论。④喻意:《“音乐作为实践”的内涵、教育方式与价值—埃利奥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述评》,《中国音乐》,2020年,第5期,第134–142页。

“实践”是“人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⑤同注②,第931页。,它是检验一切理论或哲学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笔者认为埃利奥特提出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是正确的。然而,音乐实践包括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和音乐欣赏等诸多方面,其中的哪方面才是音乐实践的主要方面?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不讨论音乐的本质。

音乐是什么?音乐和语言一样,是一种人类以声音作为媒介传达思想情感和信息的行为方式,这是音乐和语言的共同之处。音乐和语言也有不同的地方,语言在日常生活的大多数情况下,有传达信息和思想情感的功能,但音乐不同,它在今天的世界上,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表演艺术。

音乐作为表演艺术,含创作、表演和欣赏三方面,在这三方面中,表演是最重要的环节。作曲家写在乐谱上的乐曲或歌曲,不能发出声音,不经过表演,只是一堆有关音乐的符号。只有经过表演艺术家的二度创造,这些符号才可能变成音乐以供人欣赏。没有表演就没有音乐,学音乐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学音乐表演,因此在雷默提出“审美音乐教育哲学”之前,许多国家的中小学的音乐课都是以表演为核心的。

20世纪,欧洲几位音乐家在从事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创造出了三种以表演为核心的、适用于国民音乐教育的教学法。瑞士人达尔克罗兹 (Emile Jaques-Dalcroze,1865—1950)提出了“体态律动法”,强调“跳”,关注音乐节奏感和舞蹈形体动作的协调;德国作曲家卡尔·奥尔夫(Carl Orff,1895—1982)创造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强调“奏”,认为在音乐课堂上要让学生动脑、动手、动脚地奏乐,方能使他们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现音乐;匈牙利作曲家和民族音乐学家柯达伊·佐尔坦(Kodoly Zoltan,1882—1967)创立了柯达伊教学法,强调“唱”,认为应当从母语入手进行音乐教育。

这三种方法通常被称为“三大音乐教学法”,它们分别强调的“唱”“奏”“跳”,涵盖了音乐表演的各个方面。其中的柯达伊教学法认为音乐教育应当和母语相结合,并借鉴学习母语的步骤,在中小学注重对读写音乐的训练。

众所周知,学习语言包括“听说读写”四方面,学外语一定要“听说”领先,否则就学成“哑巴外语”,只会“读写”,听不懂也不会说。学习母语的步骤和学外语完全不同,任何一个民族的小孩,如果生理上没有缺陷,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听说”母语完全不成问题。因此,小学生上语文课,注重的不是“听”和“说”,而是“读”与“写”。他们首先学认字,认识的字达到一定数量,读过一些文章和诗歌后,便开始学习写作,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既然音乐和语言一样,是一种人类以声音作为媒介传达思想情感和信息的行为方式,那么音乐教学和母语教学就有相似的地方。音乐实践包括“听唱(奏)读写”四个大的方面,学龄前儿童不经过学习不可能掌握乐器,但他们听音乐和唱歌的初步能力,和学习母语一样,在和家人与社会的接触中便能逐渐具备。任何一个民族的小孩,如果没有生理缺陷,到上小学时,都能“听”音乐,也都会“唱”一些歌。小学生到学校来,首先要结合唱、奏,学习音乐的“读”和“写”。

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的使用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条件之一,文盲率(即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乐谱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谱盲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文化水准和音乐文化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准。正因为如此,柯达伊才把识谱看成国民音乐教育中最重要的任务,他在1945年把“培养以民间歌曲为基础的音乐读写能力”写进了为匈牙利中小学的音乐教育制定的教学大纲中。⑥杜亚雄:《柯达伊教学法的理念和实践》,《美育学刊》,2012年,第4期,第87–93页。

20世纪上半叶,美国的经济发展较快,美国人也希望本国文化能与经济同时崛起。然而美国文化的基底是欧洲文化,要想摆脱欧洲文化另搞一套根本没有可能,只有另辟蹊径。在音乐创作方面,有一些美国人认为,既然无法超越欧洲,那可以搞一些从来没有的东西,如果还不能以动视听,只有在哲学概念方面想办法。这样,作曲家约翰·凯奇(John Milton Cage Jr.1912—1992)便宣称在老庄哲学的启发下搞出了《0分00秒》《4分33秒》等所谓的“音乐作品”。这些乐曲完全取消了构成音乐的基本因素—乐音,是不折不扣的“皇帝的新衣”。然而许多人就像观赏“皇帝的新衣”一样对其大加吹捧,也有中国人讲《4分33秒》“打破了听音乐的习惯方式,消解了观众的审美距离,最大限度地将音乐予以泛化”,有的甚至说它“颇符合中国古典文化中‘无声胜有声’的意境”,要求大家“洗耳恭听”⑦https://wenda.so.com/q/1367011971060967?src=150&q=约翰.凯奇,2021年1月2日。。

无独有偶,有个美国人在音乐教育上也用了同样的方法。在芝加哥附近一个小镇埃温斯敦(Evanston)西北大学(Northwest University)里教美学的雷默既非作曲家,也不是音乐表演艺术家,在美国音乐界名不见经传,但也渴望建立一种新的音乐教学法。自己不会作曲的雷默,当然对在国民音乐教育中如何教作曲一无所知。在表演方面,欧洲三位大师已经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们提出的“跳”“奏”“唱”三种办法及许多具体做法,雷默也很难超越。因此他只能玩哲学观念,在欣赏上找突破口。雷默认为:“最能体现音乐的本质和价值的是它的审美品质,音乐教育应以音乐的审美品质作为基础和前提”,并提出了“审美音乐教育哲学”⑧陈育燕:《探索与追求—新课标导向下的高中音乐课程价值取向研究》,《中国音乐》,2020年,第5期,第178–183页。。从1970年到2003年雷默出版了三次《音乐教育的哲学》(A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⑨〔美〕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熊蕾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

雷默的观点可以在一切艺术门类中使用,把这段话中的“音乐”二字替换为“美术”“文学”“建筑”“戏剧”“摄影”等艺术形式也完全没有问题。按照他的逻辑,岂止音乐课应当以“审美”为核心,其他各个门类的艺术课程也都要以“审美”为核心。学美术不用学线条和色彩,学文学不用学识字和作文,学建筑不用学力学和材料,学戏剧不用学剧本和表演,学摄影不用学取景和洗印,学会了“审美”就能解决问题吗?

其实,雷默的做法和约翰·凯奇如出一辙,约翰·凯奇取消了构成音乐的基本因素—乐音,使音乐化为乌有;雷默取消了形成音乐的基本过程—表演,使音乐教育成为无本之木。

“审美”的主体是人,而一个人音乐审美能力的高低及其对审美标准的选择,与其经历及其所掌握的知识、文化修养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审美”能力与他经过何种方式的“美育”有关。如果他没有经过很好的“美育”,所掌握的有关各门艺术形式的知识不够,文化教养也较低,他的“审美”能力也不会高;如果他对各门艺术形式的了解和文化教养较高,他的“审美”能力相对也会较高。另外,虽然人类有基本相同的生理特征,对自然界的声音也会有共同感受,但音乐不是自然界的声音,而是人工制造或经过人选择的声音,是进行过人工编码的声音符号。既然是符号,就和语言一样,需规定出符号所代表的意义。世界上的音乐多种多样,而“审”其“美”的要求也各异。没有学习过欧洲音乐的中国人,不一定能“审”贝多芬交响乐之“美”;没有接触过中国传统音乐的外国人,大概也“审”不出京胡独奏《夜深沉》表现出的是哪一种“美”。更重要的是,音乐是表演艺术,没有表演就没有音乐,如果把“审美”当成音乐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势必削弱甚至取消表演,削弱了表演,音乐课中的音乐成分就弱化了,没有了表演,音乐也就不存在了。笔者在《国民音乐教育应以审美为核心吗?》⑩杜亚雄:《国民音乐教育应以审美为核心吗?》,《美育学刊》,2011年,第4期,第84–89页。和《忘“本”的中国国民音乐教育》⑪杜亚雄:《忘“本”的中国国民音乐教育》,《美育学刊》,2011年,第1期,第61–67页。两篇文章中已经批判了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的做法,此处不赘。

由于音乐是表演艺术,雷默的“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在美国没有多少人买账,人们不相信这种取消了音乐表演实践的“音乐哲学”。提出了“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的埃利奥特指出:“实践才是音乐的本质,音乐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活动,也能用在实践中存在。”⑫王芙娜:《基于四种哲学关系模型的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音乐探索》,2020年,第2期,第19–28页。

雷默的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这一套理论,在美国也很少有中小学老师愿意去实践。笔者家曾住在雷默工作的西北大学附近的斯考基(Skokie),笔者女儿就读的一所当地中学就因为搞雷默的这一套,只是在音乐课上让学生听音乐、唱歌,而不教他们表演和识读乐谱,引起了家长的强烈不满。在家长们的一致反对下,雷默的“音乐哲学”在这所学校里只能草草收场。

从2014年到2019年,我在杭州育华学校担任音乐课教学总监,因为这个学校包括小学和中学,我便有机会听中、小学各年级音乐课,使我对中小学音乐教学的状况有所了解。同时,我又亲自担任高二和高三的音乐选修课教学,通过面试选想要上我课的学生,我也了解了这个学校里高二和高三学生的音乐水平。

我在听课的过程中发现,育华学校音乐课的重点几乎都不在音乐本身,更不在音乐表演。有位老师教《阳关三叠》,先讲王维,然后讲敦煌和阳关,接着又逐字逐句地讲《送元二使安西》,最后请同学们听了一遍合唱《阳关三叠》就算完事。同学们对这堂课的评价是“比语文老师上得好多了”。另一位老师讲印尼音乐,先给大家看地图,指出印尼在何地,又放了许多有关印尼的幻灯片,介绍了印尼风土人情,最后放了一首印尼民歌《哎哟,妈妈》给大家听。同学们也很喜欢这堂课,觉得比地理老师上得更加生动有趣。尽管老师们上课都非常认真,也很努力,但他们把音乐课上成了语文课、地理课、政治课或其他什么课,就是不像音乐课。这当然不是老师们的过错,关键在于老师们不得不听信雷默的忽悠,在其“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指导下,课堂变成了音乐厅,老师则变成了音乐会上负责讲解音乐的报幕员或主持人,结果便是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谱盲。

育华学校是全省一流的学校,它的高中部在2014年2月被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列入浙江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名单。育华的初中和小学在杭州乃至全省都名列前茅。我在学校正式上班后,对高三各班进行了调查,结果让我吃惊。在这所全省一级的特色示范高中里,上过11年音乐课的学生中,居然有85%根本不识谱!那15%识谱或稍识谱的学生也不是在音乐课上学会的,他们都曾跟外边的老师学钢琴、古筝、小提琴等乐器。也就是说,如果只靠学校的音乐课,育华的学生百分之百都会是谱盲。我在杭州其他高中进行了调查,情况都和育华差不多。

浙江是文化发达的地区,杭州又是其省会城市,在这里最好的学校中情况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和其他学校的情况便可想而知。如果这还不是国民音乐教育的失败,真不知道什么情况才能称为“失败”了。

育华学校的领导非常重视艺术教育,每年都要办一次艺术节,而合唱比赛又是艺术节的重头戏。因为学生都不识谱,又想参加艺术节并在合唱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所以育华学校各个年级为合唱比赛做准备时,音乐老师只能一句句、一个个声部地分别教唱,耗费了许多时间,效果还是很不理想。

在三大教学法中柯达伊教学法是最重视合唱的,然而不识谱的学生搞合唱,困难重重。学生不识谱,不仅是杭州中小学的问题,甚至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也是问题。2020年12月12日在北京第三十五中学召开的“校园合唱发展的瓶颈与突破”讨论会上,与会的老师们普遍认为,不识谱已经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园合唱的瓶颈。其实,不识谱的瓶颈,不仅是合唱的瓶颈,也是整个国家国民音乐教育和文化腾飞的瓶颈。

笔者1965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音乐系,毕业后曾在中学当了十几年音乐教师,又在2014年到2019年在中小学教了5年,根据我在中小学一线的教学经验,学生最需要的不是“审美”而是“被审美”。学生年纪越小,对“被审美”需求越高。学生们在课堂上被要求听一首歌或一首乐曲时,尽管老师讲得很好,但他们往往不感兴趣,不少人打瞌睡,甚至有人睡觉。但当他们唱这首歌或表演这首乐曲时,注意力则变得非常集中。如果能得到老师、同学、家长们的赞许,他们会兴高采烈、欢呼雀跃。笔者告诉学生,“被审美”离不开音乐表演,要想表演好,就要会识谱,于是他们就开始努力学习乐谱。在课堂上教一些音乐审美的知识是必要的,但把美国人雷默的“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当成中小学音乐课的核心,一定会出问题。

为了改变目前大多数同学不识谱的状态,我们应遵循柯达伊教学法的要求,在中小学音乐课上重点培养学生读、写音乐的能力。为此笔者也做了一些实验,在育华学校为不具备读、写任何一种乐谱的能力的高二和高三的学生设计了一门选修课程,在一个学年每周两学时,共72个课时的时间内,便教会了他们认识字母简谱并进行简单的歌曲创作。课程的讲义《音乐的认读唱写—走进柯达伊教学法》,2016年曾在《中小学音乐教育》杂志分12期连载,后又于2017年由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大力扫除文盲,使我国的文盲率大大降低。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乐谱的国家之一,振兴中华当然应当包括振兴全民族的文化和音乐水准。今天全国有多少谱盲?没有做过统计,但从笔者在杭州调查高中的情况来看,我国的谱盲率不会低于85%,这和我们这个有史以来就非常崇尚音乐的“礼乐之邦”很不相称。谱盲不除,国人的音乐文化教养难以提高。今天,在全国扫除谱盲就像70多年前扫除文盲一样迫切,教授乐谱要从中小学做起,也是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最重要任务之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非常重要,要求美育教育要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为我们指出了前进的方向。《意见》中把“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放在“艺术审美体验”之前,充分地说明了孰先孰后,讲清了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意见》,批判雷默的“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深化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改革,在音乐课上大力加强音乐“实践”,首先教会孩子们会读乐谱。

神州扫除谱盲之日,便是中华音乐文化腾飞之时。我愿和大家一起,为在我国扫除谱盲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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