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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与现代诗人主体的建构

2021-04-16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2021年7期
关键词:白话诗大系诗歌选

徐 勇

内容提要:《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虽可以看成是对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总结,其中朱自清编《诗集》卷与古代的诗歌总集关系却甚为密切。同此前同类选本相比,这一选本既可以看出是新诗史的早期形态,也可以视为选本编纂的现代转型之作。古代诗歌选本,侧重的是文体的流变,诗人的作用在其中是次要的;现代诗歌选本,则有意构筑诗人的主体性和“人”的主体性。在这方面,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可谓是集中呈现和集大成者,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现代诗人主体建构及诞生的标志。

《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十卷可以看成是对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总结,其中朱自清编《诗集》卷,与古代的诗歌总集关系甚为密切。近些年来,学界对《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有较多的研究,或倾向于整体考量,或侧重于史料考证,而至于其同古代选本(特别是诗歌选本)的关系,则显然研究不够或不被关注。

有学者以为《中国新文学大系》中“朱自清的《诗集》比较中规中矩”,是“《大系》中最‘规矩’的‘选本’”,其理由是“朱自清没有那么多诸如‘三代以上古人’、‘大品/小品’等现实落寞的感慨,他也不是如茅盾那样欲说还休。朱自清首先考虑的是现今没有好的‘新文学’‘选本’”。1这样说当然没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好的‘新文学’‘选本’”“好”在哪里?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1935)前,白话新诗已经有好几种选本了。比如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上海崇文书局,1920)、北社编《新诗年选(一九一九)》(上海亚东图书馆,1922)、卢冀野编《时代新声》(上海泰东书局,1928)、沈仲文编《现代诗杰作选》(上海青年书店,1932)、刘半农编《初期白话诗稿》(星云堂书店影印,1933)、薛时进编《现代中国诗歌选》(上海亚细亚书局,1933)、赵景深编《现代诗选》(上海北新书局,1934)、王梅痕编《注释现代诗歌选》(上海中华书局,1935)等。就“选时”论,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与薛时进编《现代中国诗歌选》(上海亚细亚书局,1933)两部诗选相近,都可以看成十年诗选2,但后者规模较小,选诗87首,入选诗人42人。就规模论,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与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相当,前者选诗400首,选录诗人59位;后者选诗500首。三者间的关联表明,对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的考察分析,可以放在三部诗选的比较中展开。3但仅仅比较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和这些新诗选本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新诗选本的出现,除表明新诗创作的“实绩”外,还表明选本编纂的现代转型,这就需要把其置于古代诗歌选本的复杂关联中加以把握。

一 “强立名目”与“学着步武”

许德邻在《分类白话诗选》的“自序”中说:“至于分门别类的编制,原不是我的初心,因为热心提倡新诗的诸君子,恰好有这一个模范。我就学着步武,表示我‘同声相应’的诚意。”4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的“导言”最后补充道,“若要强立名目,这十年来的诗坛就不妨分为三派:自由诗派,格律诗派,象征诗派”。5这里,一个是“学着步武”,一个是“强立名目”,两者的差异,正好可以用来分析《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之于选本编纂的开创性意义。即是说,《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有明显的建构之意在。这种建构表现在流派的构筑,而非体式的梳理上。古代诗歌选本,多以体式的梳理为己任,即王瑶所谓的“文体辨析”:“选本序跋中的分类说明,溯源解释;都是这时候文体辨析的历史影响。”6

体式表明的是沿袭、继承和发展,而现代意义上的流派则是一种全新的创造物。体式指向过去,它是封闭的;现代的流派则指向未来,充满各种可能性。比如《古文辞类纂》,其编选者姚鼐是通过编选古文来作为自己的摹本;它的立意或指向是向后转的,是通过传统的学习回到传统。这仍是一种体式的演变模式,虽然桐城派常被视为流派,但其实是内在于体式的演变之中的。而现代流派的构筑则不同。它突出的是新意和全新的时空观念:面向未来的,变动不居的,没有定规的;是多变的,传统所无法框定的。比如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的“导言”中这样说胡适:“那正是‘五四’以后,刚在开始一个解放的时代。《谈新诗》切实指出解放后的路子,彷徨着的自然都走上去。乐观主义,旧诗中极罕见;胡氏也许受了外来影响,但总算是新境界”7,“乐观主义”显然是一种现代性的线性时间观的集中体现,其呈现出来的是对未来的信心,而这,正是自由诗派所传达出来的:一切都处于未定状态,但也是希望状态。比如说到郭沫若:“他的诗有两样新东西,都是我们传统里没有的:——不但诗里没有——泛神论,与二十世纪的动的和反抗的精神。”“看自然作神,作朋友,郭氏诗是第一回。至于动的和反抗的精神,在静的忍耐的文明里,不用说,更是没有过的。不过这些也都是外国影响。——有人说浪漫主义与感伤主义是创造社的特色,郭氏的诗正是一个代表。”8

这种全新的时空观还表现为流派的流动性特征上。在朱自清这里,每一个流派,也都是有变化的,不能且不是固定的。他把彼时的创造社诗人,分成了两类,郭沫若是第一类,属于自由诗派;而后期创造社诗人如冯乃超,则被定位为象征诗派。之所以这样分类,是因为朱自清看到了创造社诗人创作的流动性特征。他们虽然以创造社名世,但其流派性却是变动的。他们的作品并不必然都属于一种风格。这其中,诗人与诗人之间有区别,同一诗人的前后时期也有区别。其流派性,需要由诗歌作品来定位,而不是由诗人群来定位。这应该说是朱自清这一选集特别有创造性的地方。他既建构了诗人的主体性——同一诗人的作品放在一起排列——又把这种主体性置于一种流动的状态和脉络中加以把握和认识。

之所以这样做,某种程度上还是要从“强立名目”上入手。从当时公认的社团入手,郭沫若、冯乃超、田汉等可以称之为创造社,徐志摩、闻一多等可以称之为新月派,叶绍钧、郑振铎、朱自清等则可以称之为文学研究会派,冯雪峰、应修人、潘漠华、汪静之等可以称之为“湖畔诗派”,这样一来,就与小说流派具有了趋同性(创造社和文学研究会,主要以小说为主),同时也会造成分类的混乱。名目既多,有些诗人比如说胡适、鲁迅就不好归类。而分为自由诗派、格律诗派和象征诗派,则具有最大的概括力,能把几乎所有诗人囊括其中,从中亦能看出新诗的发展路径。即新诗是由自由诗派发展而来的,先是自由的、不讲章法的,它是被解放了的诗歌,解放之后则是适当后撤,开始探讨新诗的格律以及新诗的表现力(即比喻和象征),这后两者正好可以看成是前者的延续和发展。可见,这里的“强立名目”,并不仅仅是要构筑新诗十年的格局,还在于建构新诗的发展路径及脉络。“学着步武”则显然做不到这点。

但还要看到,朱自清所谓的“强立名目”不能看成是个人主观行为,他的这一“强立名目”中有着时人对新诗的普遍看法的投影。比如说薛时进编《现代中国诗歌选》中,薛时进从“进化论”的观点入手9,把十年来的新诗分为“尝试时期”“自由诗时期”“新韵律诗时期”三个时期。这样一种进化论的观点,使得这一诗选的选诗范围并不顾及文学史格局的平衡,而偏向于第三个时期。其选诗中,虽然选了李金发等人的诗歌,但对其所代表的象征主义多有忽略。朱自清把十年来的新诗分为自由诗派、格律诗派和象征诗派的做法,也暗含了进化论观点在内,同薛时进的三阶段说有颇多类似处,但更多是不同。进化论的观点下,决定了编选者薛时进的个人的取舍:他不仅要构筑文学史脉络,更在于凸显个人的偏好。所以才会选徐志摩诗10首,而郭沫若诗只选5首,主观性颇为明显。朱自清的流派构筑,既暗含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和进化的观点,即“看看启蒙期诗人‘怎样从旧镣铐里解放出来,怎样学习新语言,怎样寻找新世界’”10;但他没有因为诗歌向前发展了,就否定或轻视前人的努力,选诗中自由诗派的诗人作品数也并不少,比如说选郭沫诗25首,仅比徐志摩少1首,比闻一多少2首。其他如冰心、俞平伯、刘大白、汪静之、康白情、朱自清等诗人的入选诗歌数,不论是从整体上,还是从个人上,都并不比格律诗派要少。可见,这是一种史的态度和进化论观点的结合。

主义和社团分类,是当时流行的做法。这种分类的好处是阵线之间壁垒分明,但对于认识“新诗的进步”和发展之脉络线索却是无益的。流派的落脚点在作品,是作品的趋同构筑了流派。流派的流动性和复杂性,能弥补主义、社团分类的不足。而事实上,就文学创作,特别是从诗歌创作的具体情况来看,也并不总是这么界限分明的。所以他才会在结尾处来一句“若要强立名目”的话,因为他十分清楚诗歌创作的实际情况的复杂,但作为诗歌研究者而言,却又必须做一文学史式的梳理,这种不一致,反映出的是朱自清的清醒的历史意识11。

二 编选体例与秩序构筑

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与同一大系其他卷的不同之处在于,除了《导言》这一规定动作之外,还附有“编选凡例”“编选用诗集及期刊目录”“选诗杂记”“诗话”四个部分。五个部分的功能彼此不同。“导言”建构了新诗十年的概貌和格局,“编选凡例”部分介绍编选情况,“编选用诗集及期刊目录”框定选源,“选诗杂记”介绍选诗的缘由及其感想,“诗话”服务于对入选诗歌作品的阅读。这样一种编选方式,相较古代诗歌总集,既有保留又有创新。

保留和延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古代诗歌总集多有序跋,比如沈德潜编《唐诗别裁集》,其“序”意在对诗歌发展脉络的溯源。这是一种辩体功能的体现,是对诗歌创作“流别”的梳理;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的“导言”即此功能的体现。二是古代诗歌总集,多有“凡例”或“例言”部分,如沈德潜编《唐诗别裁集》《古诗源》,陈祚明编《采菽堂古诗选》,其意在介绍编选情况。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的“编选凡例”即此功能的体现。三是古代诗歌总集多有评点和作者介绍,表现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中即“诗话”部分。这一部分,既有诗人小传,又有诗人的诗话或别人对诗人的评点文字,这里的评点文字,有点类似于古代诗歌总集中的“笺注”。创新则表现在“选源”的实证性考察上。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其所选诗歌作品,大凡能标明出处的,尽量标明出处。古代的诗歌总集则不能做到这点。这与新诗的发表机制息息相关。这种实证性表现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中,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在“导言”之后有一部分专门论及“编选用诗集及期刊目录”,另一种方式是在每一首或多首诗后注明选自出处。

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的编选体例不能看成是横空出世,但也不能忽视其创新意义。此前的众多新诗选本,如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1920)、刘半农编《初期白话诗稿》(1933)等,都未注明出处。沈仲文编《现代诗杰作选》(上海青年书店,1932)中,收入诗歌作品均有出处,但并未标明具体时间(即哪一期、出版年月及相关信息),只有诸如《新月》《新青年》这样宽泛的名目。北社编《新诗年选》中,所录诗歌作品绝大部分都注明出处,而且多附写作时间;但这一年选中,也有未标明出处的,比如傅彦长的《回想》一诗。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其中所录诗歌皆为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且都注有出处(并尽可能标明创作时间)。应该看到,标明出处有其现代性的标志意义,其不仅是现代实证精神的体现(所选皆有出处,以方便查考),更是现代选本诞生的标志。现代选本所选作品,都是已经出版或公开发表过的,是通过现代媒介传播的,选本所选属于第二次或多次发表。相比之下,古代诗歌总集,多带有保存文献的功能,其收入作品,很多都属第一次出现,而且流传的广度也有限。这里可以以刘半农编《初期白话诗稿》为例。刘半农说:“这些稿子,都是我在民国六年至八年之间搜集起来的。当时所以搜集,只是为着好玩,并没有什么目的,更没有想到过了若干年后可以变成古董。”12这一诗稿编辑是在“民国六年至八年之间”即1917—1919年,正式影印出版则在1933年。从其编辑时间看,其入选作品收录时并不都是发表过的,有些是以通信的方式传播,然后被刘半农收录其中。比如胡适的《鸽子》一诗,是附在胡适的书信手稿之中的。可见,刘半农编《初期白话诗稿》虽于1933年正式出版,但并不能看成是现代意义的选本。

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不仅是要编选诗集,还要证明新诗的合法性和优越性。他采取的是选文互证的方式,即“前言”部分意在证明新诗的优越性,选文部分则以作品编选的方式印证前言中提出的观点。因此这一选本特别注意编的意义。其表现是,除了许德邻的自序外,“前言”部分还有刘半农的序,以及“白话诗的研究”三部分。许的自序说明了编选的用意:“现在正在创造的时代,总得要经过多数人的研究和多数精神的磨练,然后能够达到圆满的目的。要求经过多数的研究和磨练,第一步的办法须要把白话诗的声浪竭力的提高来,竭力的推广来,使多数人的脑筋里多有这一个问题,都有引起要研究白话诗的感想,然后,渐渐的有‘推陈出新’的希望。这个就是我编这一部白话诗稿的本意。至于分门别类的编制,原不是我的初心,因为热心提倡新诗的诸君子,恰好有这一个模范。我就学着步武,表示我‘同声相应’的诚意。我更盼望白话诗的成稿‘与时俱增’,居然达到圆满的目的。那时我国的文学想想看已到了什么程度?……呀,岂不快乐……”13编选这本诗集即是要“提高”白话诗的“声浪”,从而达到“推广”的目的。本着这样一种意图,表现在编选中,刘半农的序和“白话诗的研究”两部分,大都附有许德邻的“编者按”。

但在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时,新诗的合法性已不成其问题。所以对于朱自清而言,他编选的目的则在于“历史线索的勾勒”14,构筑新诗十年的发展图景及其文学史“定序”。即是说,朱自清这时需要做的,是总结和论定。这看似编选体制的演变,但其背后显示出来的却是诗歌选本的功能变迁:“保存文献”的功能似乎已不再重要15。《分类白话诗选》是通过展示以壮声势,遴选的功能不是很明显。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显示出来的则是展示和遴选的结合。

更重要的是,这是十年诗选。因此,它通过选的行为,建构了一种文学史秩序:以诗人入选诗歌作品的多寡表明一种秩序。这种秩序表现为:闻一多(29)、徐志摩(26)、郭沫若(25)、李金发(19)、冰心(18)、俞平伯(17)、刘大白(14)、汪静之(14)、康白情(13)、朱自清(12)、何植三(12)、潘漠华(11)、冯至(11)、徐玉诺(10)、蓬子(10)、朱湘(10)、胡适(9首)、周作人(9)、冯乃超(9)、刘复(8)、陆志韦(7)、应修人(7)、冯雪峰(7)、戴望舒(7)、朱大枬(7)、宗白华(6)、穆木天(6)、王统照(5)、田汉(5)、梁宗岱(5)、于赓虞(5)、王独清(4)、成仿吾(3)、鲁迅(3)等。

对这一秩序的理解,应结合朱自清写的“导言”。“导言”结尾处,朱自清说道:“若要强立名目,这十年来的诗坛就不妨分为三派:自由诗派,格律诗派,象征诗派。”16这样就可以把上述诗人大致分为:

自由诗派:胡适、周作人、郭沫若、刘复、冰心、俞平伯、何植三、潘漠华、汪静之、康白情、宗白华、田汉、梁宗岱、鲁迅等;

格律诗派: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陆志韦、于赓虞等;

象征诗派:李金发、王独清、穆木天、戴望舒、冯乃超、蓬子等。

结合“导言”和选文部分,可以看出朱自清的评价倾向:他还是倾向于格律诗。因为所选诗歌作品最多的闻一多和徐志摩都属于格律诗。朱自清十分清楚,十年诗坛虽主要由自由诗派所主导(这从其选入的自由派诗人的人数可以看出),但真正代表新诗成就的,却是格律诗派。相比之下,朱自清对象征诗评价不太高。像李金发、戴望舒等选诗都不是太多,这可能与象征诗派在1927年这一编选时间下限时未及充分发展有关。

同是十年诗选,《现代中国诗歌选》构筑秩序的意图并不明显。虽然薛时进在“序”中构筑了新诗十年发展的三阶段论,但从其所选诗歌作品中看不出十年新诗发展的格局和秩序,更看不出文学史的区分意识来。其入选诗人42人中,22人都是选诗1首;选诗2首的有10人,徐志摩选诗最多,有10首,其次分别为:冰心(5)、郭沫若(5)、闻一多(5)、汪静之(4)、王独清(4)、胡适(3)、宗白华(3)、冯乃超(3)、饶孟侃(3)。这里,没有选鲁迅、冯至、冯雪峰、应修人、潘漠华等新诗第一个十年时期诸多重要诗人的诗,李金发的诗歌也只选了1首。这一十年诗选,诗歌史上的重要诗人得不到凸显,甚至有很大的遗漏,这不能不说其文学史意识不强和区分意识不足。要想确立新诗发展的轨迹和脉络,仅仅立足于进化论的角度梳理新诗十年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建立新诗发展的差异性格局。文学史家戴燕指出:“文学史描述的对象既是文学的又是历史的:首先,它要绘制一个文学的空间,展示发生过的文学现象,并为它们的产生和联系提供合理的解释。在文学史里,文学固然不能完全恢复其自然存在的样态,但千差万别之中,它依然呈现为一个完整生动的有机体,无数作品无数作家仿佛如约而至,并且各归其位,井然有序。其次,它也要采取历史学的方法,使文学在时间上也表现得富有秩序,文学的历史仿佛随着时间的递进而演变,在文学史里,作家、作品会依次从时间隧道的那一端走出来,陆续登上长长的文学历史剧舞台,在一幕幕戏中扮演角色,时间的流程决定了他们的前后源流关系。中国文学史怎样写,能否写成,最终离不开这样的语言。”17显然,朱自清在这方面是有他的明显意识的。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中“导言”和选文相结合,其实是确立了新诗发展的“完整生动的有机体”秩序,表现在互有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从流派的角度梳理把握新诗。二是诗人的地位由流派格局确定。三是建立起新诗发展的差异格局。朱自清把新诗的发展视为自由诗派、格律诗派和象征诗派间的承续竞争格局关系,在这一格局的基础上,才是诗人和作品的地位的确立。在这里,诗人和作品之间的关系也体现出秩序来:它们都是在流派竞逐的格局中确立,首先建立起来的是诗人的位置,其次才是作品的价值。这是一种全新的时空观念。其背后不仅有进化论的线性时间观念做支撑,还在于共时性空间观念的建立。对于文学史秩序而言,仅有进化论的线性秩序是远远不够的,这种线性发展看不出诗人成就的高低,还必须建立历时和共时交错的时空关系轴来。正是这样一种历时和共时交错的时空关系轴的建立,朱自清才得以展现新诗发展的复杂性:虽然象征派诗稍后于格律诗派出现,但代表新诗成就的却是格律诗派。诗歌艺术的发展与时序的先后之间并不具有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

三 时空意识与选本编纂的现代转型

《分类白话诗选》出版于1920年8月,是“草创的时代”18的白话新诗的首次全面集结,某种程度上这可以看成是1917—1920的即时性选本。彼时,文学研究会还未成立,更不用说创造社了。这与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1935)时不同,其时,新诗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且格局相对分明(即诗歌社团流派林立)。这样来看,《分类白话诗选》与《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就不仅仅是“选时”的区别(即三年和十年),还是编选时空意识的区别。就后者而论,《分类白话诗选》是身处诗歌创作现场的编选实践,《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则属于事后的回顾性总结和历时概括。即是说,《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更多体现出一种事后的人为的构筑性,《分类白话诗选》中的时空意识则有其含混性:它既有努力挣脱旧诗选本编纂的区分意识,同时又深陷在旧诗选本编纂的“影响的焦虑”的框架内。

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把新诗分为“写景类”“写实类”“写情类”“写意类”四类,并说是“分门别类的编制,原不是我的初心,因为热心提倡新诗的诸君子,恰好有这一个模范”。19可以看出,这里的分类虽说有其现代性的意味,但仍与旧诗分类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古代诗歌选本,比如说《唐诗别裁集》《唐诗三百首》等,大都从体裁分类入手,所谓古诗、律诗等;或按曲调、词牌分类,如《乐府诗集》(郭茂倩编)、《花间集》;或者像《诗经》那样,按照风格分为“风雅颂”。古代诗歌选本的这一分类,了然明晰,但对于具体诗人,比如李白、杜甫在《唐诗别裁集》中,既被放入五言古诗,也被置于七言古诗、五言律诗、七言律诗等中,他们之间的区别并不明显。这样一种编排,对于认识某一诗体的流变自有其明晰的线索,但对于认识整个诗歌发展历史时空的流变和诗人的地位却有其内在的缺陷。

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虽然在编排上采用人名编排的方式,但其人名编排上体现的是一种线性时间观念:“作家以诗的时日为序。别集以第一集中所记最早的时日为准。不记时日的,以做序时日为准。没有序或有序而无时日的,设法查考;无从查考的,以集子出版时日为准。”“作家序列,照上条,在同年同月内,以有日数的居前;在同年内,以有月份的居前。诗的序列,照原集或原刊物。”20可以看出,在编排上,虽与古诗选本中很多以人名排列相似,但已有质的区别。古诗选本,比如唐人殷璠编《河岳英灵集》(见傅璇宗等编《唐人选唐诗新编》,中华书局2014年版),是以人名编排,但其属于专集(即崇尚某一诗歌风格的选本),且诗人的排列也颇随意,常建排在首位,其次是李白、王维,王昌龄则排在下卷。这里,既不是按照出生年月先后编排(李白、王维和王昌龄均比常建年长),也不是按照选家眼中的诗人地位的高低编排(王昌龄入选诗作最多,有16首);再比如《唐诗别裁集》,虽在每一个诗体比如“五言律诗”中按诗体中诗人生卒时间排列,但并不严苛。这是一种诗体和诗人相结合的编排方式。整体上,按照诗体分类;每一诗体内,则按诗人排列,其结果,会造成某一诗人的作品散列在不同诗体之内。可见,在古代诗歌选本中,诗人的形象其实是模糊的和片段化的,诗歌总集(选本)塑造的诗人形象不是整体形象。这样一种编排方式,某种程度上是与古代的循环时间观息息相关的;即认为体例或体式,具有超越具体时间的历史轮回性,因此,在这一体式内按照诗人生卒排列只是为了说明这种循环的大致进程,而至于这一进程中谁先谁后并不是太重要。

不难看出,古诗诗歌总集,对于认识单个诗体(或文体)的“流别指归”21有其历史意义,但却无助于认识某一个时代诗坛的整体格局。即是说,古诗总集(选本)多具有通史的意义,断代史的意义不大。它建构的是一种循环时间观,这一时间观下,横截面意义上的整体空间意识不强,换言之就是当代性不足。而即使是具有断代史性质的选本,诸如《花间集》,也是按照词牌名排列的;至于像《河岳英灵集》,虽属于唐人编唐诗,但因专注于某一风格,对于构筑断代诗歌创作格局意义并不明显。这样来看,《分类白话诗选》虽不断刻意凸显区分意识,但其“分类”方式体现出的却是古代时空意识的遗留。各种“分类”之下,我们看不出白话新诗的发展轨迹,看到的只是古代诗风的痕迹。

相比之下,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时空意识明显不同。它采用了两种方式。一是选文中的线性时间处理。按照作家/作品的先后顺序排列。但这里也有一个矛盾,即是按作品发表或出版的时间先后排列呢,还是以作家出版别集的时间排列呢?选择前者,其好处在于一目了然,但不足之处是作家个体的重要性体现不出来,或者说作家的整体形象不突出。选择后者,总集中所选作品发表时间的先后顺序得不到呈现。朱自清采取的是折中的办法,即在作家排列框架下排列作品,优先突出作家别集的出版时日。先按作家(诗人)出版别集的时日排列作家,每一作家之内则按作品发表或出版的时日排列。其历时性表现在作家的历时性排列和作品的历时性序列两个方面。二是“导言”中对这一历时进程的整体建构。他把这一历时进程放在流派竞逐的角度加以重构,即自由诗派、格律诗派和象征诗派;而且这三派的出现,是有其先后时间的顺序可循的。比如说自由诗派起始于民国“七年”“新诗第一次出现在《新青年》四卷一号上”,格律诗派起始于“十五年四月一日,北京《晨报诗镌》出世”,象征诗派起始于“十四年十一月”李金发《微雨》的出版。

应该看到,这样一种时空意识,是古代诗歌选本所没有的。诗体的历时性演变,与流派的演变是不一样的。诗体的历时性演变之下,诗人的独特贡献会被忽略,诗人的主体性不明显。而流派的演变,则首先关注的是诗人及其创作和主张,其次才是同一流派作品的汇聚。在流派的构筑中,总是作家(诗人)的重要性大于作品的重要性。在流派构筑之下,同一诗人的某些诗可以被归置一处。可以说,正是这点,内在地决定了朱自清何以要优先考虑诗人的别集出版时间。因为诗人别集的出版,很大程度上正是具有流派特征诗歌作品的结集,它既突出诗人的个体性,又能彰显流派特征。虽然,按照别集排列作家会给人以无序之感,但这里凸显的是诗人的个体性。这一不足,可以通过序言弥补。这某种程度上标志着诗人的主体性的呈现:这是在具体时空背景下对个人的主体性的张扬,是把诗人置于特定历史时空中定位后的个人的呈现。而像古代的诗歌选本,比如说按诗人编排的《花间集》和《宋词三百首》(清朝上疆村民编选),虽然也在同一诗人名下把各种词牌名汇聚一起,但这里的汇聚是没有时空限定的。换句话说,古代诗歌选本中的诗人编排方法,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模糊的。看不出这些诗词作品的创作年限,后世的“笺注”“汇评”也多对诗歌作品的创作年限不感兴趣。其结果,这样建构起来的诗人形象也就是时空模糊的。这样的诗人形象仅仅或常常只具有文体学的意义:是在文体分类学的意义建构起的诗人形象。一个是文体学意义上的诗人形象,一个是特定时空背景下的诗人形象,两者的差异,体现出来的是选本的现代性特征及其现代转型。

《分类白话诗选》又名《新诗五百首》,这种取名,体现其与《诗经》《唐诗三百首》等古诗选本的对话关系。编选者在“自序”中试图表明一点:白话诗既与古诗有联系,又显示出区别。联系表现在“自然”这一点上,凡是“自然的”的古诗都是好诗,凡是不“自然的”都是“假的诗”22。众所周知,“五四”时期提倡白话诗的逻辑是互逆的:拿西方的诗歌理论来批评古诗,同时又从古诗中寻找符合西方诗歌理论的作品。正是在这种双向运动中,白话新诗的提倡才成为可能。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正是这一意图的体现。在《分类白话诗选》中,这一诗的标准,即“纯洁”“真实”“自然”:“我们要研究白话诗,要先晓得白话诗的‘原则’是‘纯洁’的,不是‘涂脂抹粉’,当作‘玩意儿’的;是‘真实’的,不是‘虚’的;是‘自然’的,不是‘矫揉造作’的。有了这三种精神,然后有做白话诗的资格。有了三种精神,然后一切格律音韵的成例都可以打破。”23这样一种精神,其实就是现代意义上的“人”的观念的表现:“纯洁”的白话诗是目的和手段的同一,其核心是背后的“人”的存在。“人”的存在赋予白话诗以“真实”而“自然”的品质:是外露的和向外扩展的,动的和自由的。因此,在确立了“人”的主体性之后,作为其对应着的“他者”式构成的白话诗表现对象就可以分为“景”“实”“情”“意”。这些都是主体存在的显影,反映着或者说显示着主体的存在。它们都是作为背景,凸显“人”的存在的“他者”式构成。这一点对于理解《分类白话诗选》很重要。即是说,“写景”是为了写人,“写情”也是为了写人,而不像古代,情景交融下是“人”的作用的降低(沦为点缀)及其最终消失(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对“无我之境”推崇备至)。“写实”和“写意”,都是为了表现“人”的主体性,而不是相反。

如果说《分类白话诗选》中通过对“景”“实”“情”“意”的分类建立的是“人”的主体性的话,那么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建立的则是诗人的主体性。这是两者的联系和区别之所在。联系表现在对“人”的主体性的强调上,区别则表现在侧重点的不同上。诗人的主体性的建立,也真正意味新诗史的诞生。“五四”时期,文学革命的提倡之意部分在于塑造新人,但从新人到新文学史(新诗史)却有一段距离。诗人的主体性的建构正可以看成是新诗史的诞生的标志。从这个角度看,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新诗史,而《分类白话诗选》则在于白话新诗的现场构筑。《分类白话诗选》只是构筑抽象意义上的“人”,因而其分类和编选中看不出时间的痕迹,有的只有空间上的分类。抽象意义上的“人”必须放在具体的时空背景下观照才有可能显影;表现在新诗发展的具体时空中,这具体意义上的“人”就是“诗人”,新诗的发展也就成了“诗人”的主体显现于其中的历史。古代诗歌选本,重视的是文体的流变,诗人的作用在其中是次要的。现代诗歌选本,则有意构筑诗人的主体性和“人”的主体性。在这方面,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可谓是集中呈现和集大成者。

注释:

1 杨志:《选家眼光与史家意识》,夏晓虹、王风等:《文学语言与文章体式》,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510~511页。

2 薛时进在《序》中说“新诗发展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了”。见薛时进《现代中国诗歌选·序》,薛时进编:《现代中国诗歌选》,上海亚细亚书局1933年版,序言第1页。

3 《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编选用诗集及期刊目录”部分提到了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两者间有内在的关联。

4 13 18 19 22 23 许德邻:《分类白话诗选·自序》,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影印版,序言第4、3~4、3、4、1~3、3页。

5 7 8 16 20 朱自清:《导言》,朱自清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影印版,第8、2、5、8、10页。

6 21 王瑶:《文体辨析与总集的成立》,王瑶:《中古文学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6、77页。

9 薛时进在《序》中这样说:“至所选各家的诗,排列及分卷,虽不敢言尽善,却很可以看出现代中国诗歌进化的轨迹。”(见薛时进《现代中国诗歌选·序》,薛时进编:《现代中国诗歌选》,上海亚细亚书局1933年版,序言第3页。)这种“轨迹”的由来,显然源自其新诗发展的三阶段说。

10 朱自清:《新诗的进步》,《朱自清全集》第2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19页。

11 这种清醒,最集中表现在他的《新诗杂话》诸篇中。他一方面清楚地看到新诗艺术(如对敏锐的感觉的表现出发,他特别推崇卞之琳和冯至)发展进化的精进轨迹,一方面又充分认识到新诗发展受制于时代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不能把发展绝对化成一种评判的标准。参见《诗与感觉》《抗战与诗》等:《朱自清全集》第2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12 刘半农:《初期白话诗稿》,星云堂影印1933年版,第3页。

14 温儒敏:《论〈中国新文学大系〉的学科史价值》,《文学评论》2001年第3期。

15 虽然当时有人评价《中国新文学大系》有“保持文献的用意”(参见姚琪《最近的两大工程》,《文学》1935年第5卷第1号),但其功能的体现更多是在许德邻编《分类白话诗选》中,而不是《中国新文学大系》中。

17 戴燕:《文学史的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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