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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大数据互联网新技术研究的引领观照及现状展望

2021-04-15张建云

广西社会科学 2021年7期
关键词:生产力马克思主义人工智能

张建云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 102488;2.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马克思曾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与当年的大机器、电气技术体系相比,今天的生产力已发生质的飞跃,以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及相应的工具体系为代表的新生产力正在根本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方面,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入分析当今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所带来的生产力革命的性质、要求和内在规律,科学解答时代发展提出的一系列亟须回答的问题;另一方面,基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其对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变革的经验现实,深入挖掘、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生命力,——这无疑是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但是,从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研究看,相对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突飞猛进,相对于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日新月异,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层出不穷,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研究是相对滞后的,缺乏理论应有的引领力和指导力。马克思主义理论亟须加强对大数据互联网新技术的系统化、全面化研究,这是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大数据新生产力革命及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革亟须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总结和概括

(一)由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日益融合而引发的新生产力革命亟须马克思主义理论总结和概括

唯物史观强调,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它决定社会的性质、面貌和发展趋势;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与之相应的工具体系则是衡量生产力发展的标尺。因此,要判断时代性质、回答时代提出的问题,就必须深刻认识和理解代表新生产力水平的科学技术性质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马克思非常重视自然科学研究,特别是自然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研究。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的葬仪》中指出:“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任何一门理论科学的每一个新发现,即使它的实际应用还无法预见,都使马克思感到衷心喜悦,当有了立即会对工业、对一般历史发展产生革命影响发现的时候,他的喜悦就完全不同了。例如,他曾经密切注意电学方面各种发现或发展情况,如不久以前,他还注意了马赛尔·德普勒的发现。”[2]正是在深入分析了力学、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最新成果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在科学概括了由动力机(蒸汽机)、传动机及工具机构建而成的大机器体系的本质等基础之上,马克思深刻揭示了19世纪新生产力革命的性质以及大机器生产如何促进了生产的集中和规模化,如何推动了工人阶级的产生和发展,进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及唯物史观等一系列基本原理。

当今时代,没有哪一项科技成果能像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一样给人类带来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特别是2008年以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一系列新技术日益融合、突飞猛进,正在推动人类社会发生不同于以往的全新革命。要理解今天的生产力是什么样的,就需要对当前相互融合的复杂的新信息技术,及由此而来的工具体系进行梳理、总结、提炼、概括。首先,5G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及传感技术等互相融合而形成的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将全世界的计算机、手机、移动装置、机器及装有传感器的设备等所有物品都连接在一起,真正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及物与物之间的广泛互联,一切个人及一切物联设备的瞬息之间的变化都可以被记录下来,为海量大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传递、交流等提供技术基础和平台。其次,云计算技术通过对海量大数据的计算、分析而获取有价值信息,为大数据根据人的需要挖掘数据背后的价值提供技术基础和平台,从而极大激发人的创造力。再次,区块链技术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云计算技术相融合,保证数据从采集到计算、分析和交易等整个过程以及数据产生精确到秒的时间戳等都被每个区块(节点)全程记录,从而使大数据具有唯一性、不可篡改性及去中心化、公开透明、全程可追溯等特点,由此大数据不断突破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及各个企业之间的数据壁垒,促进数据交易,提高生产能力。最后,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技术相融合,被处理的有价值的大数据通过智能机器应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中,大数据最终变成为改变世界的现实生产力。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反复强调“大机器体系”概念,指出不是蒸汽机而是大机器体系的形成才是大工业爆发和全面发展的标志[3]。衡量今天生产力根本变革的也不是一种技术突破及相应的一种新机器的出现,而是通过技术融合而形成的新技术体系及新工具体系的产生。当前5G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相应的工具体系,它们之间不是彼此独立、互不相干的,而是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实践表明,这种新技术融合日益显示出强大的前所未有的力量,这种力量势不可挡,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这种力量正在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每个细胞中,正全面改变着人类社会的面貌。

如何概括今天的生产力?与以往的生产力革命相比,新生产力的革命性及特点是什么?这是时代发展给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出的重大课题。而要科学把握今天生产力的性质,就需要深刻揭示将5G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统一起来的内在联系是什么,它们之间何以建构为有机统一的整体?这是揭示当今新生产力性质的关键性问题,只有首先回答了这个问题,才能进一步回答当今时代的性质、面貌和发展趋势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特别是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深刻揭示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新生产力的革命性及其特点,是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大数据互联网技术背景下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思维方式的根本变革亟须马克思主义理论总结和概括

马克思指出:“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4]如今,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日益渗透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每一个细胞之中,成为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新基础和平台。由此,人类的生产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翻天覆地,我们每天都能感受到新技术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变化和惊喜。基于大数据互联网平台的工业智能生产、数字农业、数字交通、高效政务、社会综合治理,以及数字化办公、线上会议、智慧医疗、智能教育、卫生疫情监测、食品溯源和安全预警、网上购物、线上支付……“在线”使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高效、快捷、安全又低成本,给人们带来意想不到的便利。与此同时,人们的思维方式也正在发生不同于以往的全新变化。

当前人类的物质生产方式发生了怎样的变革,又何以发生如此变革?现代社会的发展理念和制度建设如何设计和安排才能适应这种变革的要求?如何从大数据新生产力发展整体的角度来判断当今社会变革所处的阶段?与以往相比,今天的生产方式变革的特点是什么?与此相应,怎样理解和概括当前人类社会生活方式及思维方式的改变?这种变化又怎样促进了人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等等。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透过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生活中呈现出来的外部关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维方法进行抽象和概括,由此,才能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设计和制度安排提供科学指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等提供马克思主义理论支持。

二、大数据互联网时代面临的一系列现实问题亟须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和解决

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给人类带来便利和自由的同时,也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地给人们提出一系列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亟须马克思主义理论予以科学解答和指导。这些问题纷繁复杂,涉及人类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以下为当前人们关注较多、讨论较多的几个问题。

(一)如何保护个人数据信息和隐私安全?

保护个人数据信息和隐私安全是当前国际社会关注最多、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一般来说,数据包括个人数据和公共数据。个人数据是指识别个人身份及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账号、聊天记录等隐私信息,以及社会关系信息等。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普及应用,个人数据信息和隐私安全日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和担忧。因为在新信息技术不断升级的情况下,个人数据、隐私信息、敏感信息等会在人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集、分析和使用。例如,通过手机应用软件获取用户的基本信息以及通话记录、短信、微信等内容;一些输入法类、地图类、智能音箱、智能电视等APP会自动收集用户输入内容、语音内容等,由此,超出服务范围、非法获取甚至过度索取个人数据。一些机构违规滥用这些数据,或搞数据垄断、不正当竞争,或搞数据“绑架”,滥发广告,诱导消费,侵犯消费者权益。例如,社会上讨论较多的人脸识别技术,它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识别的信息也可能会被非法收集和使用,甚至是被不良之徒盗用,导致财产损失。对此,世界各国都加大了个人数据信息、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10月21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将从制度层面出台法律法规。这是一方面。但是,另一方面,大数据不同于财物,大数据只有使用才有价值,而且越使用、越交流、越共享,越有价值,大数据的这个特点与保护个人数据信息与隐私安全问题是有矛盾的。同时,任何个人要获得网上服务,都必须把个人数据如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提供给服务商,否则服务商无法为其提供精准服务,这也必然与保护个人数据与隐私安全问题相矛盾。

由此,有两个亟须理论解决的问题,一是大数据的本性决定数据需要共享,但是共享又会造成个人隐私的泄露,这个矛盾如何解决?二是单纯依靠法律法规能否解决个人数据、隐私的安全?这些问题的回答涉及对大数据本质的哲理分析,亟须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辩证认识论等原理进行科学、准确的解答。

(二)人工智能会取代人类吗?

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人类,这是当前人们普遍担心的问题之一。特别是自2008年以来,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与人工智能技术日益融合,人工智能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广泛地应用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突破,人们对其未来发展也充满想象和疑虑。首先,随着人工智能不断地代替人的劳动——除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外,甚至还有人们以前一直引以为傲的创造性工作,由此很多人担心,人工智能会使一部分人丧失工作机会,成为“无用人”而被排除在社会系统之外。其次,随着人工智能自我学习能力的不断完善,可模仿人类大脑神经网络功能的算法日益增多,海量的大数据为其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信息源泉,在实现最初的数据输入之后,人工智能会经过自己的计算、分析和理解,作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由此,有些人认为,通过自主学习的不断深入,人工智能会有自己的逻辑和思考,也就可能有了人的意识和思维;而一旦人工智能有了人的意识和思维,学会了人类的情感、欲望,对人类来说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人工智能一旦摆脱人的控制,加速设计自身,人类必然无法与之竞争,人工智能将代替人类并使人丧失主体性。

人工智能能否通过自我学习而获得人的意识和思维?人工智能的活动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的本质区别何在?这些问题的回答涉及对人工智能本质的认识和理解。这些问题挑战哲学常识,亟须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思维以及劳动等相关基本原理进行科学的哲理分析,得出正确答案。

(三)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是解放了劳动还是加重了剥削?

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是解放了劳动还是加重了剥削,这是一种悖论性的现象。一方面,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普及应用,直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解放人的体力和脑力,人们借此日益摆脱简单的、重复性的、繁杂繁重且有危险的工作。显然,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能解放劳动,使人获得更大更多的自由。但是,另一方面,又有很多学者看到,在资本主义社会,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大数据资源掌握在资本家手中,成为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剥削劳动的新工具。这首先表现为,由电脑程序系统制定工作标准、进行人力配置,使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精确到秒,增加了劳动强度;再如,大数据条件下工作弹性增加,致使工作日界限模糊,无形延长了劳动时间,加重了对劳动的剥削。其次,在大数据互联网条件下,大数据成为商品,而大数据的产生有很大部分是由使用互联网的人们共同创造的,搜索记录、购物记录、使用记录、就医记录以及刷卡记录等,人们的网络行为轨迹都会形成数据,这些数据被企业采集、分析之后,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成为获取高额利润的工具。例如Facebook、推特等软件都是免费使用的,但是它们会把用户的注意力打包为商品卖给广告商,赚取巨额利润。

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是促进劳动解放和人的自由发展,还是资本家剥削劳动的新的工具?从表面看,新技术既解放劳动又加重剥削,那又如何解释这种悖论性现象?这些问题亟须运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等原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解答。

(四)如何理解零工经济对传统用工方式的冲击?

零工是相对于雇员而言的,零工即临时性的、工作持续时间不确定的工作。在传统社会,人们的一般就业方式是以雇员的身份为公司或单位组织服务,朝九晚五,收入相对稳定,而零工是一种很少现象。但是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条件下,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大数据互联网为新型就业形式的出现提供了技术基础,零工以自由职业者、兼职等的身份越来越成为一种新型工作模式。当前零工覆盖范围广泛,就业形式极为灵活,可以有主业兼作零工,也可以没有主业而以零工组合方式为生;同时,零工工作时间和地点也极为灵活,随时随地可以开展工作。零工就业模式的优点就是自由,从就业者来说,可以实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梦想,人们或者把碎片化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开发个人闲置生产力,例如开微店、网店、网络直播等,或者可以把自己的天赋特长充分地发挥出来,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例如参与众包等。从用人公司或单位来说,公司或单位雇用全职员工的成本很高,要为员工提供最佳的福利和最大的保障,因而成为公司企业的负担,同时,以项目、任务等为参考来购买劳动力会让企业有更高的效率,因此,尽管公司、企业对全职员工的需求不会消失,但是灵活的用工模式也越来越普遍。

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零工的社会保障如何解决?同时,更为深远的问题是,零工经济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需要方与供给方的工作关系,是一种“分布式”“去组织化”的新型就业模式,这种模式的前景如何?对未来社会的“自由人联合体”是否具有深远意义?等等。这些问题亟须运用马克思主义劳资关系理论、人的发展与未来社会理论等进行科学解释和说明。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研究的现状及未来展望

伴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当前人们已积累了大量的相关经验材料,主要是那些从事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研发和实际应用的学者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对相关技术成果及其在实践中应用的情况进行材料梳理和初步总结,形成大量的相关成果。同时,也有学者对新技术给社会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改变进行描述和初步总结,形成系列相关成果。这些成果很有启发性,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进行更高层次的抽象和概括提供了丰富的感性材料。例如英国学者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所著的《大数据时代》,对大数据性质、属性等的分析高屋建瓴,令人耳目一新[5];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坚所著的《在线》,对海量大数据的产生、形成及其价值计算、分析和使用等进行了有深度的总结,很有启发性[6];等等。但是,从总体来说,当前理论界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其在实践中具体应用的研究尚处于现象描述、分析研究和感性认识阶段,这些资料非常丰富,但也比较零散,具有个别性、片面性,缺乏更高层次的抽象和概括,并且真知与假论混淆在一起,亟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进行系统化、理论化的研究。

从总体看,相对于现实生产生活实践中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关研究是相对滞后的,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已立项课题都比较少。目前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高校教师们探讨如何在大数据互联网背景下上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加强学生的社会主义信仰和价值观教育等方面内容,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大数据等新技术研究相关成果最多的部分[7]。随着大数据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日新月异的新媒体技术使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面临双重挑战。近些年来,高校教师们日益关注借助现代数字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8]。教师们普遍认为“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效果更好,提出通过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新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效果,等等。

其次,数字资本主义是很多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着数字资本、数字劳动、劳动异化等内容展开,主要是探讨资本主义如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剥削劳动,掠夺财富。很多学者强调,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资本主义的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大数据等新信息技术不过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新工具,数字资本主义加剧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例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互联网平台经济由于对资本的依赖而导致的流量资本化,“机器换人”导致工人失业,大数据资本化日益成为一种支配性力量,制造了数字拜物教、数字异化[9],等等。

再次,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在实践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揭示新技术给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例如,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互联网平台经济、探讨新时代劳资关系等[10]。同时,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置于大数据背景下研究,探讨诸如资本、劳动等理论问题[11]。

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大数据等新技术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相对于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迅猛发展及其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广泛影响及深刻变革来看,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研究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明显不足,最根本的就是对当前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突飞猛进、日益融合的趋势及其所引发的生产力革命关注不足、重视不够;对当前大数据生产力所引发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关注不足、重视不够。已有的相关成果,一方面研究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另一方面比较笼统,大都停留于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的泛泛讨论,缺乏对事物本质的抽象和概括,缺乏更深层次、更大视野、更高层面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总之,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大数据互联网新技术的研究相对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对大数据互联网时代面临的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缺少回应或回应乏力,没有充分起到理论对实践应有的指导作用和引领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大数据互联网新技术的研究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大数据互联网新技术的研究要强调系统化、全面化,但是更为重要的是抓住关键,着重于核心问题,即关于大数据本质的研究。大数据被称为“新型生产资料”,是新生产力起引领作用的关键性要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大数据的本质是什么?大数据技术体系是如何通过对大数据的收集与传递(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计算与分析(云计算技术)、管理与使用(区块链技术)以及大数据的落地应用(人工智能)等,来实现大数据的普遍社会化交流和共享,以及推动生产力发生质的飞跃的?理解了大数据的实质,也就理解了新生产力革命的实质;理解了新生产力革命的实质,也就理解了当今社会的性质、面貌和发展趋势,也就能科学地解答时代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新问题。

总之,致力于把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置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内加以考察,从总体上提炼、概括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以及新时代生产力革命的性质和规律,从一般性上总结、分析当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怎样的根本改变;同时,在解释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过程中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生命力及其时代价值,不断丰富、发扬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展望未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一个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是重大的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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