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展的思想实践逻辑
2021-04-15李娟
李 娟
(兰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兰州 730000)
提要: 中华民族共同体及其意识是中华大地上传统历史文化的产物,它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历史地形成、历史地发展,因此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深入理解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逻辑,这种逻辑包括思想逻辑和实践逻辑两个方面。在传统的“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阶段,其思想逻辑主要表现为以“和合”为主的中国哲学,其实践逻辑主要表现为历代中央政府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大一统”政治实践;在现代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阶段,其思想逻辑主要表现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主义思想,其实践逻辑主要表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处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途中的中华民族必须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凝聚更加磅礴的合力。而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需要深刻认识它生成发展的思想逻辑和实践逻辑,并在深刻把握其演化历史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找到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抓手。事实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涵养浸润之下,经过了历朝历代“大一统”政治实践的不断淬炼以及各民族的不断交往融合,并在近代以来内忧外患、共御外辱的历史条件下升华的,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完成了中华民族繁荣富强的伟大历史使命、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正在朝着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两个关键性阶段
民族(nation)一词最早由18 世纪初西欧新兴资产阶级提出,其目的是推翻制约资本主义发展的王权体制,以民族为单位建立民族国家(nation-state)。安东尼·史密斯基于当时欧洲的历史条件,指出了民族主义的两种类型:一是“民族主义的市民模式(civic model of nationalism)”,强调领土和法制;二是“民族主义的族群模式(ethnic model of nationalism)”,强调血缘和历史。显然,中国虽引入并使用了民族(nation)这个词语,但具体在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的内涵上,与西方的概念有本质性区别。
中华民族是超越了欧洲“民族主义的市民模式”和“民族主义的族群模式”的族群融合的结晶。在某种意义上,血缘、文化、共同记忆和亲密情感等是中华民族的自在形态,领土、法制、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等是中华民族的自觉形态。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最早由梁启超先生正式提出,即世代繁衍生息在中华大地上的各族群(ethnic group)通过不断融合,最终成为共享中华文化的“数千年来不可磨灭之一大民族”[1]4。中华民族发端于黄河中游,加速成长于秦的“政治统一”和汉武帝的“文化统一”,经历代中央政府巩固,大体定型于清。现代考古表明,我国在黄河上游,长江、黄河中下游,珠江三角洲和北方游牧地区都发现了不同程度的新石器文化[2],证明了中华民族源头的多样性。公元前1000年左右,若干族群在我国黄河中游地区汇聚成华夏民族[3]。在春秋时期,随着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增强,中华大地上的主体族群之称谓由“诸夏”演化为“诸华”,最终合称为“华夏”族裔。其中,“华”之本义为“花”,引申义为“文彩”或“文明”;“夏”之本义则为山水方位地名,引申义为礼仪形制之盛荣,“华夏民族”作为历史上可圈可点的文明族裔,正如《春秋左传正义》所言“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故称华”[4]。经年累月,华夏民族在吸引、融合周边族群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成长为“中华民族”。
创造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政治文化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首先是一种文明共同体,以共创共享独特的中华文化为其基本特征。她发始于中国独特地理和生态环境的多元族群交往中,形成于数千年的互通有无、生死相依,最终在命运和精神上彼此融为一体。共同体是“社会中存在的、就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共同特征而组成的各种层次的团体、组织”[5]。正是因为共享了生存空间,经历了共同遭遇,构建了共同价值,融合了共同情感,中华民族共同体因此而生。在这个进程中,她的共同性集中表现为一种兼收并蓄、天道为和的文化,将其组成部分的差异性进行融合,最终求同存异、携手并进。孟子曰:“舜生于诸冯……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西夷之人也。”[6]中华文明自发起时,就不以族群或地域划分“正统”,文化才是唯一的“标准”。近代立宪派代表人物杨度认为“中华之名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可决之也”[7],钱穆也指出“中国人……只把民族或国家当作一个文化机体”[8]。因此,源远流长、历经沧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首先是一种文化共同体,可从以下五个维度进行认识:一是地理和生态,独特的生存空间培育出独特的文明;二是悠久的历史,数千年未间断的文明沉淀,形成了彼此认可的实践经验、记忆情感和心理结构;三是共同的价值,追求幸福的人们各自让渡出部分权力,共建共守中华文化核心价值;四是统一的法制,中央政府管辖范围内每个中国人有义务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完整、和谐、发展;五是广泛的认同,认同并传承中华文化的所有人。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系中华民族存在和发展的精神力量,是表达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普遍性形式,充分体现在中华民族创造、共享符合其核心价值观的所有精神和物质成果当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关键性的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是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春秋战国诸子百家思想争鸣至20世纪初,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可概括为“天下观”“和合观”“一统观”。其中,“天下观”即共同繁衍生息、互为依靠、传承有序的生存空间;“和合观”即为共同福祉,合运生合作、合作生合心、合心生和谐,以“仁者爱人”“大道为和”“兼爱无差”“法无亲私” 等为纲领;“一统观”即不同历史时期广大文化精英及建立中央政府的各民族政治精英的政治共识,推动中华文明延续不断。
第二阶段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构。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受到西方列强的欺凌,面临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机考验。无论是在文化层面还是在政治层面,“一统观”都受到严峻挑战。从梁启超到孙中山的一代代先驱,都发出了“振兴中华”的呼喊,但无不在实践中惨败收场。直到中国共产党诞生并领导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得以重构。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反抗侵略、反抗奴役、反抗压迫、反抗剥削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彻底地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让56个民族历史地、必然地“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意识和实践中结成了命运共同体,从而前所未有地扬弃并完成了祖国统一的历史使命。
二、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逻辑和实践逻辑
由于起源和组成的复杂性,不同地域、种族、宗族、外貌、习俗、信仰的人们交往融合、互相转化,推动各民族在共享空间、交往感情、现实条件、共约价值和历史记忆等各个维度凝结成集体共识,形成了世代传袭的最深层次文化勾连。在此基础上,中国先贤们分析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约束,深刻认识到生息于华夏大地人们之间休戚与共、唇亡齿寒的共同命运,并在“大一统”的政治实践中变成现实并不断发展。
(一)思想逻辑:中国传统哲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贡献
儒家的“泛爱众”,墨家的“利”与“义”,到法家的“慈爱”和“严法”等哲学思想,都在中国传统文化根源层面深刻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休戚与共、唇齿相依的历史必然性,为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了源源不断动力。
1.儒家哲学的“爱有差泛、和为至德”
“人人相异、中和至善”的儒家思想源头为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了影响中华民族至深至远的伦理观。孔子以仁爱为核心,论述了自我与他者,进而引申至华夏与夷狄之间奉持道德规范、和谐共处之道。孔子曰“仁者爱人”[9]185,“泛爱众而亲仁”[9]6,当爱之人为天下之人,不仅有至亲和姻亲等,还有非血缘关系的人。泛爱众是君子所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9]200。若“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9]246,面对差异,不能诉诸武力,要以文化之。《礼记》云“人者,天地之心也”[10]190,“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之间需要建立超越血缘、民族、阶级、国界的终极大同之爱,谋求“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10]176,也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自在、平等的大和社会,最终实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10]434。其他儒家诸子同样认为天地正道是“和”,是指导人人关系的最高法则。“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比天时、地利更具决定性。“乐……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11]荀子以乐喻和,论述了“乐”与“和”的逻辑关系,及其对人类社会存在的重大意义。“夫德莫大于和……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12]董仲舒认为,“和”是德的最高形式,是阴阳对立统一的平和状态。“盖君子之心,是大家只理会这一个公底道理,故常和而不可以苟同。”[13]“和不同”是道德高尚之人的行事准则。王夫之试图揭示“和”的本质规定性,曰:“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气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14]“和”才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相处之道。程颐释《泰》卦,曰:“阳气下降,阴气上交也。阴阳和畅,则万物生遂,天地之泰也。”[15]“和”调阴阳,事物才能运转正常。王阳明说:“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16]
2.道家哲学的“阴阳万物、大道为和”
天地正道是阴阳对立统一、自然和谐,人间正道是依律而行、自洽其中,道家思想为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了发人深省的宇宙观。“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7]110,阴阳是事物的两面,调控运转、以“和”为归。“知和曰常,知常曰明”[17]131,只有明了宇宙的“和”本质,才算是认知了天地正道。庄子则认为“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18]322,未经干预过的自然状态是完美至善,是“和”,人类只有掌握这个本宗,才能明天和,进而与人和。“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18]278最高成就的音乐是遵循“天地正道”的结果,和谐万物的体现。“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18]36,因为相互转化性质,得道之人处事不会绝对看待是非,而以“和”融会贯通,如斯处事便能达到“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18]48的理想状态。此外,道家反对儒家将爱分为亲疏远近,认为“六亲不和,有孝慈”[17]67。大道才有大爱,也就是无差别之爱。道家学说中处处折射出崇尚自然状态(即“和”的完美状态),认为人类的智慧莫过于深刻理解这个规律,知行合一、恪道守心。
3.墨家哲学的“兼爱无差、义利相通”
最大化个体利益来源于整体的“和”,天下大治始于无差别的“兼爱”,归于利与义、部分与整体的辩证统一,墨家思想为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了入木三分的价值观。墨子认为天下纷争祸乱的根源是人人之间有利无爱,有私无公,所以提出不分亲疏、远近、贵贱、贫富的“天下兼相爱”思想,以求实现“兴天下之大利,除天下之大害”[19]86,“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19]60。根据对象不同有区别的爱,不是真正的“爱人”。“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19]345如果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地爱所有人,“被爱”也同时实现了。“仁,爱己者非用己也,不若爱马者。”[19]235身体力行“爱”就是“仁”,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如“爱人”和“爱马”之不同。墨子又云:“义,利也。”“利”是个体的先天属性。如果能创造条件“互利共赢”或者“大利天下”,那就是“义”,实现了“私利”向“公义”的转化。墨子认为天下人应奉“兼爱”思想,为利义转化创造条件,最终实现整体和谐。
4.法家哲学的“立法成爱、公平树德”
法家认为“私爱”不足取,律法平等才是最大的正义,是国家保全和人民生存的基础,“公正”法治才是施“爱”于民,为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了当时极为先进的法制观。君主的道德就是有公无私,以法爱民。“凡众者,爱之则亲,利之则至”[20],君主之于人民要有爱有利,因为这是统治合法性的真实来源。但韩非子认为“爱”的副作用非常大,尤其是慈母之溺爱,“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存国”[21]248,“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为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21]117,“爱多者,则法不立”[21]179。国家必须施行人人平等的“公法”方可续存,才有可能给予民众“爱”,而民众要享受国家之“爱”,就必须通力维护“公法”。
(二)实践逻辑:“大一统”政治实践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催化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成长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中,历代中央政府的“大一统”实践起到了重要的催化作用。“大一统”的政治实践就是以领土统一、政权统一、民族统一、文化统一为目标的施政活动。经过春秋战国第一个“大乱世”之后,历代中央政府不断推动各族群对中华历史传统文化的高度认同,无不把“大一统”政治实践奉为施政纲要,即便金、元、清等,也积极促进文化融合,颁布相关政令推动“民族共同体”建设、提倡“共同体意识”。
“大一统”思想的表述最早出现在儒家经典《春秋公羊传》中,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早在春秋时期各民族已在多个层面上进行融合。至战国时期,韩非提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将“大一统”思想具体化为政治实践,在此指导下,战国七雄实施变法和战争吞并,不断推进民族和国家的统一进程。秦统一六国后,“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22],有力地推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统一,成为中华民族成长史上极为重要的时刻。汉承秦制,明儒暗法,尤其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将“《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23]奉为金科玉律,为“大一统”政治实践奠定了深厚基础。此后,历朝历代都将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思想内化为政治理念,外化为政治实践,持续建设中华民族、培育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自秦至清的“大一统”政治实践及其贡献
“大一统”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是中华民族基于独特生存空间等客观条件的历史选择。政治地理学研究表明,地理和生态环境必然影响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中国的“北方是一望无垠的沙漠,西南方是崇山峻岭,东南方是海洋,西方是人烟稀少的帕米尔高原,东方是浩瀚无边的太平洋……人们认为这里是被‘四海’包围的、人类唯一繁衍生息的‘天下’”[24]。千百年来,世代生活于此的不同族群在这个独特生存空间中持续碰撞交流。为谋求各民族整体利益的提升和满足民众休养生息强烈愿望,代表历史进步性、揭示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历史逻辑的“大一统”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应运而生,也驱动着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悄然萌发。
上古三代,“大一统”政治实践已初现端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25]。成汤灭夏建商,周边民族纷纷归顺,确立了商的共主地位。武王建立西周后,修建了四通八达的道路[26]。与此同时,商、周建立了“五服”和“九服”制度,将所有臣民、土地囊括于中。春秋战国时期,各民族通过经济交往、跨族通婚甚至战争等形式持续融合。自秦始皇始,历朝历代各界精英秉承“大一统”政治共识,全力实施“大一统”政治实践。秦朝是中华首次实现领土、政治和民族统一时期,但因暴政等原因二世而亡,国家迅速分崩离析。汲取前朝失败教训,汉武帝糅合儒家、法家、道家等理论,拉开了贯穿中国数千年的“思想统一”大幕,为“大一统”政治实践奠定深厚基础。东汉末年,曹操为促进民族融合,将境内匈奴从游牧转为务农,逐步与中原民族成为一体。魏晋南北朝,匈奴人刘元海建立“汉赵”政权;匈奴人赫连勃勃以夏后氏传人身份建立“夏”政权;鲜卑人的北魏政权强力推行中原文化,统一语言、姓氏等,鼓励各族通婚,汉、鲜卑、匈奴、羌、蛮等逐渐走向文化和民族“一统”。隋唐时期,华夏再次回归“大一统”,民族融合得到大力推行。“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不免为仇敌。”[27]胡汉混血的唐朝皇族施行的诸如“吐蕃和亲”等政策至今影响深远。元朝开国皇帝忽必烈全面继承中原文明,贯彻“大一统”政治和文化纲领。与此同时,外域文化的出现使得部分汉族逐渐成为“少数民族”,回族就是典型[28]。明清时期,“大一统”政治实践的深度和广度日益增强,朴素的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正如雍正帝所言,我朝“统一诸国……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人也;所施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29]。始秦至清,在历代中央政府“大一统”政治实践下,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强化,反过来,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不断推动“大一统”政治实践成熟完善。
2.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遭遇的危机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从那时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晚清政府接连受到西方国家的打击和侵略,割地赔款,维系两千年之久的“大一统”格局面临深重危机,中华民族共同体险遭解体。一方面,列强瓜分中国,且地方割据势力坐大,中央政府的权威日渐式微。另一方面,列强扶持国内代理,操纵“民族自决”,疯狂在中国制造族群隔阂,离间不同族群的关系。面对如此危局,梁启超先生呼吁举国上下“当于小民族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1]75-76,再次建立“大一统”格局,实现民族振兴。这个政治理念立即受到开明精英人士的积极响应。1912年初,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说“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30]240。1912年3月,黄兴等革命党人成立“中华民族大同会”。1912年4月,袁世凯在大总统命令中重申五族共和的“中华民族”观,蒙、藏、回、疆是中华民国领土一部分,中华民国国民包含各民族。1917年,李大钊撰文指出各族“文化已渐趋一致……今已早无是界……当悉本此旨以建立民族之精神,统一民族之思想”[31]。在反抗日本侵略者烽火燃遍中华大地的1939年,历史学家顾颉刚在其《中华民族是一个》中极其深刻地指出,“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且久已有了这个中华民族。我们要逐渐消除各种各族的界限,但我们仍然尊重人民的信仰自由和各地原有的风俗习惯,我们从今往后绝对郑重使用‘民族’二字,我们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只有一个中华民族”[30]43。与此同时,国内各新闻宣传阵地大力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叙述中华民族历史之悠久与光荣,以振起热烈民族意识,以认同民族文化,以加强民族自信心、实现民族复兴,使得颂扬民族文化传统的声浪淹没了五四以来自由主义学者“全盘西化”的梦想[32]。于是,“中华民族”一词和概念在新闻舆论的引导之下,有力体现了与日本侵略者对立的国人之整体性和命运的共同性,进而成为各种媒体中出现最为频繁、最能激发国人抗战斗志的时代热词。总之,中华文化和政治先驱们面对近代以来亡国灭种的民族灾难,发出了“振兴中华”这个时代最强音,希冀通过再造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政治实践。
三、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革命性重构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古老的中国送来了救国救民、救亡图存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觉醒中,在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紧密结合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这一重大事变深刻地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也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33]。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之根、文明之源。5000多年连绵不断、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在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历史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从孔子到孙中山,中国共产党都注意汲取其中积极的养分。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小康”这个概念,就出自《礼记·礼运》,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追求的理想社会状态。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重构,而不是对传统“大一统”思想的简单照搬——这是与朴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迥然不同的新境界。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背景下,也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并以此为指导开创了党全面领导的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体历史进程可分为三个重要阶段:
在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不仅传播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而且还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瞿秋白和蔡和森最早在中国传播了列宁的民族理论。1929年6月,上海现代书局出版了高尔柏(以“郭真”为化名)的《现代民族问题》一书,其中的第一章之“民族概念”介绍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民族是历史所形成的‘常住的人类共同体’,而且是由于有‘共通的语言’,‘共通的居住地域’,‘共通的经济生活’,以及共通文化中所发现的共通的‘心理的能力’而结合的人类共同体”[34]。
抗日战争时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大传播大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1938年8月,时任中宣部副部长杨松在延安系统阐述了列宁的民族理论与殖民地民族解放学说,他在驳斥德国法西斯“种族论”的同时还特别强调指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就对外来说,中华民族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而“日寇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敌人”[35]。此外,杨松还特别以《论帝国主义时代民族运动与民族问题》为题,论述了列宁关于帝国主义阶段的民族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1938年,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说:“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36]
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极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族理论,其核心内容是“民族平等、团结、自治、发展”。毛泽东把实行党领导的民族区域自治下的民族团结看作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大事,这是他的一个伟大理论创新。他说:“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胜利的基本保证。”[37]
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理论(尤其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该时期基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的政治现实需要,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有初步的论证:“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加强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38]612;“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38]386;“在我们祖国的大家庭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39]612;“我们要更高地举起爱国主义和民族平等团结的旗帜,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阴谋活动”[39]226。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则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这个时期,马克思主义共同体理论被中国化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共同体理念(由“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组成)。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讲话中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的主张。基于“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的民族历史观认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40]。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
(二)实践逻辑:坚定不移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道路
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就从哪里开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道路分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推翻了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尤其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动员了全国各族人民参加抗战。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全国人民义无反顾投身到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洪流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一起积极参加抗日战争。这些百年以来未曾有过的新气象,标志着一个古老民族的空前觉醒。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消灭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压迫制度,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战胜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颠覆破坏和武装挑衅,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飞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确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战胜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小康路上决不漏掉一户,决不落下一人”,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也是奋斗誓言。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实现各个民族的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政治、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党和国家还高度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工作。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压迫和分裂团结的行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国家独立和民族统一的层面再次回归了传统的历史文化意义上“大一统”政治格局。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入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等条款。随后,党和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基于宪法的民族法规和政策,在法制框架下再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改革开放以后,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重要论述。随着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便利的交通和通信网络逐步建成全国统一的市场、教育和文化,各民族的生产生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了新的机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站起来”和“富起来”的基础上走向“强起来”,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开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民族工作的新理论、新思想。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指出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做到“八个坚持”。2015年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个认同”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共产党认同”。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