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逻辑遵循与路径探索*——文化记忆与空间生产的双重理论视角
2021-04-15王秀伟白栎影
□ 王秀伟 白栎影
内容提要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过程本质上是大运河相关文化记忆重构与文化空间生产的过程。文化记忆重构与文化空间生产的多维度交互,最终形成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内生动力。依托文化表征性空间进行集体记忆建构,建设记忆之场推进空间生产实践,推动大运河文化记忆升华为国家记忆,通过“热”回忆实践促成空间表征传达,构成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逻辑遵循。该逻辑实现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文化记忆与空间生产的有效连结。秉持空间正义性原则,推动文化记忆和空间生产的互促与同构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方向。据此提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路径:通过文化记忆融合提升空间生产包容性,引导记忆主体参与建设保障空间生产民主化,依托文化记忆实践以创新空间生产情境。
一、研究缘起与文献回顾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党中央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工程。早在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就提出“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进一步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列入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明确以大运河、长城等历史文化遗产为依托对象。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逐渐由理念构想变为现实实践。2019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 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对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目标任务、功能区划、时间节点等作出具体要求,正式从顶层设计层面开启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宏伟叙事。2020年10月,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标志着高质量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为“十四五”期间文化领域的重要战略部署。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作为首批建设的国家文化公园,立足深入阐释大运河文化价值、大力弘扬大运河时代精神的目标,旨在推动具有千年人文积淀的大运河文化风貌的整体再现和沿线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在此共识下,大运河沿线省市纷纷启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希冀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的亮丽名片。
作为一项创新性的文化工程,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受到学界高度关注。龚良在阐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内涵的基础上,提出统筹规划与试点实践相结合、创新形式重塑运河文化、从点做起生动展现等建设策略。①王健等着眼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明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内涵,提出理清事关全局的五重关系,建立完备的统筹机制等理论要义。②王健、彭安玉撰文提出,建设好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应实现从地理空间到文化空间、从自然生态到人文精神、从线型遗产到园带展示、从生产生活到文化旅游转换的重要论断。③赵云、赵荣在研究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过程时,观点鲜明地指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价值实现过程的本质是沿线区域的文化整合④,论述精辟深入。夏锦文从促进运河沿线城市协调发展的角度提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对策,如强化文化产品供给、构建文旅融合新格局、 创新沿岸社区治理模式等都极具有借鉴意义。⑤彭兆荣撰文指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一种工具性的实践和实验,并提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需要与联合国运河遗产相协同,突出大运河的文化本色,在大运河两岸形成文化多样性景观”等创新性观点。⑥邹统钎等从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地标建设、 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跨部门跨地区协作等方面论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策略。⑦路璐、吴昊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作为巨型表征性空间⑧,探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呈现的空间形态,对研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从地理空间向文化空间的转换具有启发意义。刘晓峰等在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结构特征和实践探索分析的基础上,从省域管理的角度提出“组建实体管理机构、明确多元主体关系和完善管理运行体制”等对策建议。⑨上述关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探讨发出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先声,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了富有洞见的理论思考和深具启发的对策建议。
通过文献梳理,可将已有研究归纳为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对大运河文化发展脉络、文化遗产特征及价值的阐释,从理论上论述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内涵和特质,分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内外关系、体制机制;二是通过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践及现存问题的分析,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设对策。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过程本质上是大运河文化记忆重构和沿线区域文化空间生产的过程。立足包括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类文化资源,通过文化记忆的复原和文化场景的营造重塑大运河沿线文化景观及其所处的文化空间的结构形态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关键。因此,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离不开对大运河相关文化记忆的挖掘与复现,也需要特定文化空间作为文化公园的内容和文化记忆的载体。然而,已有研究对空间视域下大运河文化的展演和变迁规律着力不多,较少从文化记忆的角度论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的历时性建构与延续问题。缺少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整体或局部空间形成过程的分析以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对大运河文化空间塑造影响的阐述也是已有研究的薄弱之处。这将使得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缺乏清晰的逻辑理路。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研究离不开时间维度上与之相关的文化记忆的解构与重构、 空间维度上文化空间的生产与管理问题的研讨。只有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置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下审视,方有助于全面把握大运河文化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历时延续、空间演变和时空关系,从而深刻理解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逻辑遵循和基本路径。因此,本文从文化记忆与空间生产的双重视角探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逻辑理路,并探索相应的路径。
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文化记忆重构与文化空间生产
(一)文化记忆和空间生产理论及其内在关联
文化记忆源于1925年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提出的集体记忆概念。他首次把对记忆的研究引入文化学和社会学领域,为文化记忆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同时期的德国学者阿比·瓦尔堡(Aby Warburg)在文化研究中率先使用了“社会记忆”一词,把图像这一文化形式作为记忆载体,进一步丰富了文化记忆的研究。在此基础上,20 世纪80年代皮埃尔·诺拉(Pierre Nora)把哈布瓦赫的的“集体”延伸为“由超越时空的象征媒介来自我界定的抽象的共同体”。⑩由此引发了学界对空间记忆研究的关注。此后,德国著名学者扬·阿斯曼(Jan Assmann)和阿莱达·阿斯曼(Aleida Assmann)将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进一步区分为交往记忆和文化记忆,正式提出了文化记忆理论。随着地理学对文化记忆空间研究的倡导,文化记忆研究的空间化转向逐步得到认可,推动了文化记忆理论体系的完善。⑪当前,文化记忆已成为一个跨学科的多维研究领域。文化记忆理论被广泛应用于城市空间规划、 乡村文化复兴、旅游空间构建、建筑景观设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主题的研究中。文化记忆理论不仅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如何重构文化记忆,并据此实现国家文化公园空间中记忆之场的重建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建立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地方关联,激发当地民众的文化认同感,促成基于共同记忆的身份建构有着诸多启发。
空间生产理论的开创者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认为空间生产就是空间被开发、设计、使用和改造的全过程。⑫空间的实践、空间的表征和表征性空间构成了三元空间生产的分析框架,架构了空间生产理论的基础。20 世纪60年代,大卫·哈维(David Harvey)、爱德华·苏贾(Edward W.Soja)继承了列斐伏尔的衣钵,从不同角度发展了空间生产理论。哈维研究了当代社会空间生产的过程和意义,并对各种空间形态进行了探讨。⑬与此同时,苏贾在空间生产理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空间本体论”、“第三空间”等概念和空间正义理论。⑭谢尔兹(Shields R.)、埃尔登(Elden S.)和麦瑞菲尔德(Merrifield A.)等人亦先后对空间生产理论作出研究,推动了空间生产理论的完善。⑮空间生产理论的提出和完善引发了学界从研究空间中的文化生产转向探讨文化空间本身的生产。城市建设、文化旅游、传统社区、特色小镇建设甚至虚拟空间设计中的文化空间生产先后受到关注。⑯以空间生产理论探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助于深化对大运河文化空间生产与建设的认识。空间生产理论中关于空间权利、社会关系、主体性和历史意识等批判思想对深入剖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逻辑,探索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路径具有指导意义。
文化记忆理论与空间生产理论具有显著的内在联系。早在文化记忆理论提出之初,关于记忆与空间关系的讨论就不绝于耳,记忆的空间化一度成为研究的主流。如哈布瓦赫认为集体记忆以一个处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的群体为载体,⑰并进一步阐释了记忆与地点的关系以及记忆的空间化趋向。扬·阿斯曼认为“集体回忆注重时空关联性,正是因为空间在回忆文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记忆之场的概念才应运而生”。⑱阿莱达·阿斯曼进一步指出:“记忆的空间隐喻具备了越来越多的时间性,在加强时间因素的时候,遗忘、非连续性、损毁和重构就来到了前台”。⑲空间恰似记忆储存的强大后台,空间生产中的特定仪式能够帮助回忆。空间生产强调人的主体性和空间在文本含义、 符号象征和精神导向等层面的意义。把文化记忆与空间生产研究相连结是把握空间生产物质、 精神与社会同一性的内在要求。文化记忆是理解空间生产过程的重要指示符。一定空间叙事框架下的文化记忆不仅促成了文化的延续,也重塑着空间的形态与特性。文化空间生产、营造与演化的过程与文化记忆的形成及再现紧密相连,文化记忆的延续和重构对于促进文化空间的生产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国家文化公园文化建设中文化记忆与文化空间的互构关系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将文化空间看作一种多层次、历时性的积淀,而记忆是历史事件在时间中的构建。文化记忆不仅通过指涉历史形成一个历时性的时间轴⑳,而且只有通过群体和个人在特定时间和社会政治文化背景下进行的记忆实践才能存在。立足时间角度,文化空间是同一时间内文化记忆实践的物质结果,文化记忆实践的同时性接合聚拢使文化空间拥有了社会意义和象征价值。从这一层面而言,文化空间的形成与生产就是文化记忆的积淀与重构。此外,文化的历时性变迁和文化空间结构不能割裂开来,二者总是能动地关联,并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文化记忆代表了时间维度上的文化演变,文化空间测度着空间维度上的文化生产。因此,从文化生产、播衍的角度,文化记忆与文化空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首先,文化记忆具有时空关联性。随着历史的变迁,文化记忆的形成依赖于物理空间的共时性占有。但在历时演变的方向上,记忆服务于文化的传承延续。其次,文化记忆具有群体关联性。人们围绕着承载文化记忆的场所,共同从事指向文化记忆实践的各种活动,不但能够逐渐产生民族文化共同体意识,并且这种意识能够摆脱特定的时空限制,成为人们内心恒久的身份归属象征。最后,文化记忆的可塑性进一步拓展了空间的功能向度。文化记忆引导着人们在同一时间内进行文化空间生产实践,实现了特定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进而推动了文化空间的重构。
文化记忆的形成与延续不仅仰赖空间实践,而且规定了文化空间的内涵和底蕴,从而在时间维度上成为推动国家文化公园文化空间生产的主要动力。文化空间既能够承载文化记忆所蕴含的历史、情感、意义和符号,又体现出建设实践中人与人、人与空间的多元互动关系,从而在空间维度上界定了国家文化公园的本质形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分别表现为文化记忆重构和文化空间生产的过程。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文化记忆重构与文化空间生产紧密交织在一起,体现出典型的记忆与空间的互构关系。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只有实现时间和空间维度的统筹,处理好文化记忆与文化空间的互构关系,才能促成时空复合属性的彰显与多重功能的实现,避免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识的目标流于形式。这也是认识和理解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逻辑理路的前提。
(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文化记忆与文化空间交互的场域
无论是立足大运河文化保护、 传承和利用的宏愿,还是着眼于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国家文化形象的使命,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都离不开基于文化和身份认同意识的文化记忆重构行为与建立在空间生产和再造基础上的文化空间生产活动。文化记忆与文化空间在不同时空下的交互不仅构成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内容,形成的一个个以历史切片形式存在的场域也在无形中对当前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产生着直接影响。虽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始于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力量的共同推动,但由历时性的文化记忆和连贯性的文化空间的交互所形成的内生动力才是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关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首先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引导和推动。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层面通过对与大运河相关文化记忆的发掘和激活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下的传承和发展,以此达到维系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的目的。从文化治理的角度,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顶层设计和协同推动也是国家推进文化治理的重要实践。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逻辑鲜明地体现了国家运用公权力重整文化秩序、谱写时代话语、完善文化治理的目的和导向。在这种主张下,国家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先后涌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驱动着大运河文化空间的生产和文化景观的再造,加速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进程,并引发了文化记忆和文化空间的力量交互。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正是文化记忆与文化空间力量交互的场域。文化记忆与文化空间的交互作用激发了大运河文化的融合力、凝聚力、创新力三种内在张力。融合力指涉大运河多元文化包容共生的能力。融合力的发挥增强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空间的集聚效应和线性统筹效能。一方面实现了不同空间形式的共存,不同文化空间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空间内集聚的同时,文化空间和自然空间得以融合。另一方面,加速了文化记忆与新生文化空间的融合,新生的文化空间成为文化记忆的载体,文化记忆则赋予新生空间内涵与意义。凝聚力即大运河文化潜在的感召民众、激发民众身份认同的能力。凝聚力的发挥能够引发群体性的文化记忆实践,达成召唤大运河文化记忆之场的作用,使得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拥有文化情感激发和身份认同建构的力量。创新力意味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不是简单地重建历史和复活过去,而是在当前新的时空条件下多元文化生产方式的创造。通过对大运河文化记忆的形塑和唤醒以及对大运河文化空间的生产和管理,实现多元文化形态的塑造,进一步提升大运河文化的吸引力、创造力和辐射力。融合力、凝聚力、创新力三种力量构成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内生动力,共同塑造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结构和布局。这也充分显示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文化记忆凝聚性结构与文化空间生产性逻辑的天然交织。
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逻辑遵循
时间维度下文化记忆重构和空间维度下文化空间生产的交汇,不仅形成了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内生动力,也构筑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底层逻辑。文化记忆通过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三元一体的文化空间生产过程实现了空间属性的表达。借助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区划,文化记忆实现了仪式化传播、空间化串联、集体性延续与现代性激活。同时,文化记忆也是推动文化空间生产的关键要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生产过程不仅暗含着文化记忆主体与周围环境的关联与互动,文化记忆也成为确定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空间布局的重要依据。文化记忆实践引领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空间生产的秩序变革。依托文化表征性空间进行集体记忆建构,建设记忆之场推进空间生产实践,推动大运河文化记忆升华为国家记忆,通过“热”回忆实践促成空间表征传达,构成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具体逻辑。
(一)依托表征性空间建构集体记忆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所依托的现有文化空间是大运河文化的表征性空间,具有鲜明的地域属性和强烈的地方特征。文化记忆是表征性空间的精神和灵魂,表征性空间承载和蕴藉着不同类型的文化记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以表征性空间为载体进行文化记忆的重构。融入表征性空间的集体记忆是表现空间意蕴和内涵的积极因素,在明晰地方认同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大运河集体记忆以大运河沿线民众为主体并标识着群体身份。哈布瓦赫认为集体记忆并不是一类天然既定的事物,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集体记忆的构建要服务于当下。对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而言,建构集体记忆即把大运河文化记忆引入国家文化公园这一公共场域,成为大众可接触、可谈论的对象。最终通过大运河文化记忆的重构,激发人们对历经千年积淀的大运河文化的认同,并以大运河文化认同熔铸于国家认同,塑造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身份。
只有把建构集体记忆作为大运河文化记忆重构的核心任务,才能从根本上突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国家性,并有效保障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识这一建设目标的实现。集体记忆的建构也成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内核与关键。如果说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根本是大运河的主体文化建设,主体文化以运河沿线居民为核心,重视调动强烈的地方性记忆,那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根本则是熔铸了集体记忆的国家文化标识的建设。国家文化标识又以形成集体身份认同为核心,重视集体认同感的激发。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不仅是彰显大运河文化表征性空间深层内涵的一种有效方式,而且通过建构集体记忆对原有的表征性空间亦产生了影响,实现了表征性空间的再生产。
(二)建设记忆之场推进空间生产实践
建设文化记忆之场是推进空间生产实践的主要方式。文化记忆具有可塑性,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为重构文化记忆提供了宏大的空间生产实践框架。在新的时空条件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受到空前重视,大量承载传统文化的文化记忆之场被创造出来。按照已有规划编排、串联、整合的文化记忆之场不仅重塑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记忆的空间形态,同时也推进了文化空间的生产实践。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在国家权力主导下建构起的文化记忆空间。虽然记忆空间的开放性特征把大量“记忆残留物”卷入其中,但具有纪念、教育、宣传等特殊功能和意义的记忆之场仍然是文化记忆空间的主体。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物理空间内分布着众多沉淀、 凝聚文化记忆的记忆之场。这些记忆之场外在地表现为核心文化展演区、文化集中展示带、特色文化展示点等多种形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中的记忆之场一方面作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的载体,为公众文化交流与集体记忆的激发提供了空间场所,以应对文化记忆的尘封甚至流逝。另一方面也充分显示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由一个个被创造的、仪式化的记忆之场构成。它们不仅见证了变迁中的文化记忆,还可以通过持续性地叙事与传播,巩固集体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皮埃尔·诺拉指出,记忆之场是同时具备实在性、象征性和功能性的场所。例如,位于扬州市的三湾核心展示区作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记忆之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也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生产实践过程。展示区内的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大运河非遗文化园等公共文化空间共同构成了大运河文化记忆的再现场所。通过公共服务、非遗传承、文化教育、旅游休闲等多种功能的发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的空间生产实践将得以持续。
(三)生成国家记忆促进空间表征传达
空间表征是对空间的概念化想象,体现出管理群体的权力、知识与意识形态。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而言,空间表征是理想化的空间建构。这种建构由政府的建设规划与政策推动、 资本力量的介入和空间中的文化生产共同引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表征不仅规定着文化空间生产的方向,同时体现了文化记忆重构的最终指向是通过国家记忆的生成,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塑造为国家话语的表达空间和民族文化的承载空间。因此,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空间表征的有效传达不仅仅由大运河文化记忆的解构与重构促成,更在于借助公共空间中诗性自觉的记忆塑造机制,使大运河文化记忆升华为国家记忆,从而实现大运河文化记忆与国家话语的交融共生。历史上,作为穿越南北的水运大动脉,大运河对繁荣社会经济、促进文化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大运河因其重要的航运、灌溉、生态价值以及难以估量的遗产价值,已成为国家空间战略布局的纽带和体现中国人民创造精神的国家名片。大运河文化记忆已然成为国家记忆的一部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的“热”回忆实践是传达空间表征的主要途径,也是生成国家记忆的主要来源。“热”回忆不是单纯地把大运河文化记忆当作时间层面的历史要素,而是在承认大运河文化记忆奠基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赋予大运河文化记忆的当代叙事方式,把大运河历史内化为社会发展的动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有着大运河文化记忆的储存、 整合与展现的多重功能,能够潜移默化地塑造人们的社会文化观念,为“想象的共同体”的形成提供现实基础。经由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重塑的大运河文化记忆增加了政治意味与象征功能,能够得到更多社会价值认定,进而进入国家记忆的范畴。同时,将大运河文化记忆生成国家记忆,促成空间表征的具象化表达,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服务于国家形象宣传、 中华文明展示和文化自信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路径探索
当前,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快速推进的空间生产行为和渗透着多元主体博弈关系的文化记忆实践与理想中文化记忆和文化空间的交互状态存在偏差。造成偏差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借助外部力量快速推进的空间生产活动极容易导致文化空间生产的表面化、 文化空间自身的商业化和文化空间情感的缺失,甚至会引发优秀传统文化的断层和异化风险。另一方面因空间需求存在差异化和群体分化,文化空间生产过程难以维持文化记忆的象征性和功能性的协调与平衡,文化记忆空间的完整性难以保证。正如哈维所言:“在空间生产过程中,个体的时间和空间并不自动地与占统治地位的公共意义保持一致”。这些潜在问题都可能影响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进程,不利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目标的实现,甚至导向大运河文化空间的非正义。因此,应当秉持空间正义性原则,在推动文化记忆和空间生产互促与同构的基础上探索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路径。
(一)推动文化记忆融合以提升空间生产包容性
空间生产正义性要求空间表征上的人性化和多元性,即文化空间生产的包容性。包容性对于文化空间而言至关重要,具备包容性的文化空间方具有无限的生产动力,也将更加符合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现实需要。大运河自古以来发挥着沟通南北风物、促进文化交流的作用,使得大运河文化在本质上表现为一种融合性文化。通过不同地域文化间的交流碰撞,实现了多元文化的兼容并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文化空间生产的包容性特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文化空间的生产有赖于大运河文化记忆的唤醒和重构。因此,对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文化记忆的容纳与存蓄是提升大运河文化空间生产包容性的关键。大运河融通了沿线的地域文化,使得文化记忆拥有复杂的层级体系。推动个体记忆与集体记忆、地方记忆与共同记忆、民间记忆与国家记忆的互通融合,使大运河文化记忆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重新实现社会价值认定。在此基础上,实现基于日常生活的、关注人的身体和情感的非表征文化与基于社会关系、 关注符号和意义的表征文化的融合,从根本上奠定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空间生产的包容性基调。
(二)引导记忆主体参与以保障空间生产民主化
根据西方空间批判理论,空间生产的权利是实现空间正义的关键密钥。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有特定权力或资本加持的群体往往拥有更多的空间生产权利,在文化空间生产中处于强势地位。作为文化记忆主体的普通公众虽然是推动空间生产实践的重要力量,但往往沦为空间生产中的弱势群体。空间生产权利的公平分配是保证空间生产民主化的基本原则,公众拥有参与权利和参与正义才能真正实现空间生产的民主化。因此,保障空间生产民主化要向普通公众赋权并引导他们参与空间生产活动。公众既是创造、延续大运河文化记忆的主体,也应该成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共建共享者和日常维护者。推动公众由文化记忆主体向空间生产主体的角色转变,引导记忆主体广泛参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优化文化空间生产权利分配的现实举措。虽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在公权力主导下大运河文化记忆的建构,属于表征文化空间生产的范畴,但自上而下的建设需要融入大众生活,得到大运河沿线居民的集体认同。首先,应将公众参与机制纳入具体建设规划,让公众成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性力量,营造出公众与国家共同在场的氛围。其次,保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开放性,及时向公众传递相关信息,畅通和规范公众空间诉求的表达渠道和机制,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各环节都要注重征求公众意见。第三,文化空间生产的动力源于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需求,文化空间生产以人的发展为终极价值指向。因此,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应尊重公众的价值追求和需求表达,在空间生产中充分发挥公众的主体性。
(三)依托文化记忆实践以创新空间生产情境
空间生产情境的创新是规避空间生产表面化和同质化的有效手段。大运河沿线文化资源本来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当前各地围绕景区景点开发、建设的文化叙事模式具有一定的趋同性,这进一步加剧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空间生产的同质化程度。空间生产情境既是构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场景,同时规定着文化空间生产的语境。尽管文化记忆具有极强的稳定性,但它可以适应不同的空间生产情境。因此,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文化记忆实践是空间生产情境创新的依据。同时,不同空间生产情境为文化记忆提供了具体生动的转化平台,使大运河文化记忆在特定的空间生产情境中传承、解构与重构,使得文化记忆得以延续、文化空间得以活化。在人类生活的文化定向中,记忆作为一种强大的文化要素承载着空间生产的逻辑原点,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要以文化记忆实践为依据,确定文化空间生产的方向,进而设计出不同的空间生产情境。首先,文化记忆实践讲求真实性,真实的场景可以帮助回忆。真实性原则要求空间生产情境的具体化、丰富性和日常性,使人们获得更加真实的文化体验,促进人们对文化的理解与认同,进而实现身份的感知和溯源,真正形成记忆共同体。其次,文化记忆实践需要情感刺激。通过创设广泛参与、深度体验的空间情境,培养人们的情感,增强空间生产情境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激活大运河文化记忆之场的引力和惯性,以达到重构大运河文化记忆精神价值的作用。最后,国家文化公园承担着展示中华文明、宣传中国形象、彰显文化自信的深层使命。因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空间生产情境要实现文化记忆实践与时代话语的对接,就应深化文化记忆的内涵,最终达成整合性叙事的效果。
五、结语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为大运河文化提供了时间性延续、群体化传承、空间化建构的媒介,引发了大运河文化在时间、 空间和社会等多个维度上的嬗变。以文化发展的时空观切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研究是题中应有之义。通过引入文化记忆理论和空间生产理论,结合时空交互分析视角,揭示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文化记忆与文化空间的互构关系,据此分析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逻辑理路和基本路径。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不仅在时间维度上重塑了大运河文化记忆,改变了大运河文化记忆的空间形态,而且在空间维度上促成了文化空间的生产,营造了新的大运河沿线文化空间。文化记忆重构实践与文化空间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时空逻辑。空间正义性原则要求实现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空间表征上的人性化、多元化,文化空间生产权利的公平分配和空间生产民主化实践,以及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空间生产情境的不断创新。从大运河文化记忆融合、文化记忆主体参与、文化记忆实践等方面着手,方能满足空间生产正义性的客观要求,从而激活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内生动力,顺利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大运河贯通南北、联通古今,蕴含着中华民族悠远绵长的文化基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多重功能的发挥和复合属性的显现将对大运河文化的历时性演变与空间形态的塑造产生深远影响。根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积极推进的现实,从文化记忆和空间生产的双重视角探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背后隐含的文化动因和逻辑遵循,有利于推动具有千年人文积淀的大运河文化风貌的整体再现和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使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成为生动呈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底蕴和独特创造的重要载体。
注释:
①龚良:《大运河:从文化景观遗产到国家文化公园》,《群众》2019年第24 期。
②王健、王明德、孙煜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 期。
③王健、彭安玉:《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四大转换》,《唯实》2019年第12 期。
④赵云、赵荣:《中国国家文化公园价值研究:实现过程与评估框架》,《东南文化》2020年第4 期。
⑤夏锦文:《建设国家文化公园促进沿运城市协调发展》,《群众》2020年第1 期。
⑥彭兆荣:《文化公园:一种工具理性的实践与实验》,《民族艺术》2021年第3 期。
⑦邹统钎等:凝练大运河文化 构建流动的国家精神家园,《中国旅游报》2019年12月24 日。
⑧路璐、吴昊:《多重张力中大运河文化遗产与国家形象话语建构研究》,《浙江社会科学》2021年第2 期。
⑨刘晓峰、邓宇琦、孙静:《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省域管理体制探略》,《南京艺术学院学报 (美术与设计)》2021年第3 期。
⑩孙江:《皮埃尔·诺拉及其“记忆之场”》,《学海》2015年第3 期。
⑪李巍、漆建武、张凯:《甘肃省文化记忆空间识别与格局演化》,《经济地理》2021年第1 期。
⑫[法]列斐伏尔著,王志弘译:《空间:社会产物与使用价值》,包亚明编《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51~57 页。
⑬[英]大卫·哈维著,高泳源等译:《地理学中的解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⑭[美]爱德华·W.苏贾著,王文斌译:《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81 页。
⑮Shields R.Lefebvre(1999).Love and Struggle: Spatial Dialectics.London: Routledge:160.Elden S.(2004)Understanding Henri Lefebvre: Theory and Possible.Continuum:190.Merrifield A.(2006).Henri Lefebvre: A Critical Introduction.London: Routledge:109~110.
⑯高峰:《城市空间生产的运作逻辑——基于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分析》,《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1 期。明庆忠、 段超:《基于空间生产理论的古镇旅游景观空间重构》,《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孙九霞、苏静:《旅游影响下传统社区空间变迁的理论探讨——基于空间生产理论的反思》,《旅游学刊》2014年第5 期。司亮、王薇:《我国体育小镇空间生产的理论框架及实践路径》,《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7年第5 期。陈波、宋诗雨:《虚拟文化空间生产及其维度设计研究——基于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 期。
⑰[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著,毕然、郭金华译:《论集体记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5 页。
⑱[德]扬·阿斯曼著,金寿福、黄晓晨译:《文化记忆:早期高级文化中的文字、回忆和政治身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5 页。
⑲[德]阿莱达·阿斯曼著,潘璐译:《回忆空间:文化记忆的形式和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 页。
⑳[德]扬·阿斯曼著,陈国战译:《什么是“文化记忆”?》,《国外理论动态》2016年第6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