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问题与逻辑进路
2021-04-15张润泽胡交斌
张润泽 胡交斌
(湖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沙 410081)
提要: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的明确要求。两者有效衔接,事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全局;事关从根本上化解“三农”问题,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开新局创造条件。两者的有效衔接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两者的有效衔接在内容上应当符合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符合我国贫困治理战略转型的现实要求;符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要求;符合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两者有效衔接《意见》的精神,在实践中创新衔接方式、方法、模式。目前,有的地方在衔接设计、产业衔接、动力衔接、保障衔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确保衔接设计科学,突出规划引领和项目建设,做实政策衔接,提升产业质量,培育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强化组织保障,选优配强村支两委班子,化解衔接难题。
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务必要实现的两大战略任务,当前两大战略任务正处于衔接与转型的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什么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衔接什么?衔接面临哪些现实问题?如何解决?需要我们从战略上、整体上谋划,把两者有机融合、贯通起来,以实现放大效应。笔者试结合在中西部典型省份的一些调研情况,就两者有效衔接的意义、应然逻辑、现实问题和解决的逻辑进路,作一粗略分析。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两者有效衔接事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我们的工作重心必然要转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这是实现“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必然选择。新发展阶段做好两者有效衔接对于“三农”工作来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做好衔接工作,进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两者有效衔接是一个关系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做好衔接工作,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看,要实现全面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的现代化。因为现代化不只是“物的现代化”,更是“人的现代化”。实现全体居民的现代化,当然包含了数量庞大的乡村居民的现代化(2020年我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超过5亿,占总人口的36.11%)。现代化不只是城市的现代化,也是乡村的现代化,离开广大的乡村来谈论现代化,必然是片面的、畸形的。确保两者有效衔接,进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目标,这是乡村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核心内容。乡村振兴实践与乡村现代化进程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①。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者有效衔接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意义重大,衔接阶段(5年左右时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必经阶段,有效衔接使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扎实的基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逻辑上、内容上和实质上存在一致性,具有循序渐进的关系和量变—质变的关系。
(二)两者有效衔接事关从长远上化解“三农”问题,为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开新局创造条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我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衔接面临的最大国情。中国的农村辽阔、农业面广、农民众多,“三农”工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推进农业、农村和人的现代化,是关乎现代化的全局问题,是国家民族永续发展的根脉[2]。目前我国“三农”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农村发展严重滞后[3]。这就客观上需要通过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补齐制约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三农”领域的短板,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巩固并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客观需要,其实质就是要确保发展的公平性、充分性和可持续性。“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实现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消除了社会绝对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强调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解决未来社会存在的相对贫困现象,将相对贫困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长期战略任务,这有利于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守护“三农”安全,尤其是粮食安全,稳住农业基本盘,夯实农业农村基础是重头戏,是应对变局、开创新局的“压舱石”。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从市场需求看,我国已经发展成为拥有14亿人口及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的全世界规模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与高收入国家的距离越来越接近。而我国农村拥有广阔的市场,拥有巨大的挪腾空间,能够也应当大有作为。
(三)两者有效衔接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怎样把握共同富裕的内涵?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是要分阶段、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是一个包含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内的、全体成员全面富裕的综合概念。深入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需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又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既要把“蛋糕”做大,又要把“蛋糕”分好。要从关注物的分配到关注人的发展,从关注个体差距到关注群体差距,从强调分配结果到重视消费过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重点、分阶段地促进共同富裕,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彰显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旨在扶持农村贫困人口及贫困区域,解决贫困群体基本生存问题和贫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问题。乡村振兴致力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协同一体化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无疑是一条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活路和好路。因此,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处理好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有机统一、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有效衔接彰显了共同富裕的过程是分阶段实施与长期性推进的过程,是渐进性和长期性的有机统一。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应然逻辑
所谓应然逻辑,要回答的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哪些方面应当有效衔接的问题,也就是衔接什么的问题。
(一)两者衔接的内容应当符合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十四五”开局之年,处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时期和过渡阶段,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因此,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后的乡村建设,必须提质升级,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即必须转型升级到乡村全面振兴事业上来。而乡村振兴本身内含了“三农”工作的新要求、新定位和新目标。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方位,适时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研究和实施工作,符合我国新发展阶段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
(二)两者衔接的内容应当符合我国贫困治理战略转型的现实要求
我国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迫切需要构建贫困治理新思路、新理念、新体系、新模式。脱贫攻坚战略致力于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战略着眼于化解相对贫困问题。我国绝对贫困于2020年消除后,反贫困战略理应进行及时调整和转向,从以贫困人口收入增长为主要内容的贫困治理路向,向以农村居民能力提升、权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方向转变,由绝对贫困治理向相对贫困治理和多维多元贫困治理战略转变,这就要求“十四五”时期的贫困治理体系必须与乡村振兴战略体系有机衔接,促推二者在顶层设计、工作体系、政策支持、宏观规划、目标趋向、评估考核和路径选择上有效链接和相互贯通,确保贫困治理战略实现平稳顺利对接和转型[4]。
(三)两者衔接的内容应当符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要求
实现两者有效衔接是新时代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创造乡村美好生活的有效途径和重大战略举措。因此,在衔接的内容上必须以有利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依据,而人民的需要是发展的、动态的、现实的、多元的、综合性的。从以前“偏重物质需求”到“物质文化精神需求并重”,再到向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期待”转向,这是发展的质的飞跃。“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是多维的,既包含物质的、精神的、文化的内容,也内蕴社会、政治、生态等方面的元素。当前我国消除绝对贫困后,群众基本生存和生活有了保障,广大农民对基层社会教育、文化、交通、医疗、就业、民主、法治、环境、公平、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适时提出两者有效衔接战略举措,主要目的是接续乡村居民美好生活多重样态满足、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衔接什么,不衔接什么,我们必须心中有谱,掌握好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必须坚持“三农”协同发展的要求,以解决突出的现实问题,才能不断促进农村进步、农业升级、农民发展①。
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容,学界见仁见智,取得了一些富有启发意义的成果。刘奇认为,两者的衔接不仅仅是工作内客的衔接,更是思想理念的衔接、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衔接。陈明星认为,有效衔接的重点内容包括理念、政策、目标、成果和作风等方面,理念衔接的要求是充分发挥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政策衔接的要求是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目标衔接的要求是处理好政府-市场关系,实现两者有机协同,成果衔接的要求是合理配置乡村资源要素,作风衔接的要求是创新体制机制和提升效能[5]。庞淼指出,两者有效衔接的重点内容包括目标衔接、理念衔接、要素衔接、实施方式的衔接[6]。刘学武认为,两者有效衔接的主要内容应围绕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展开,即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要求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政策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建设要求有效衔接,干部驻村制度、精准扶贫体制机制与乡村振兴治理目标有效衔接,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与乡村振兴生活富裕目标有效衔接[7]。汪三贵和冯紫曦认为,两者有效衔接的重点内容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体制机制与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生活质量等方面[8]。吕方和龚冰认为,巩固脱贫成果、助推“摘帽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域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重要议题[9]。谭九生认为,有效衔接的核心内容包括由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由生态扶贫向生态振兴、由文化扶贫向文化振兴、由党建扶贫向组织振兴、由人才扶贫向人才振兴五个层面和关键领域拓展;关于衔接的方法思路,主要是观念和政策范畴,从精准到共享、从管理到服务、从特惠到普惠的衔接转变;关于衔接的工作体系,要重点考虑怎样优化升级在脱贫攻坚中形成完整和成熟的动员体系、领导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协作体系和治理体系等,使其能顺畅地适用于乡村振兴实践[4]。
以上研究对于我们了解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现实背景、内在逻辑、理论依据、面临的难题及其如何化解,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结合鲜活立体的经验,笔者认为,在实践中既要坚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遵循文件中明确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主要原则、重点工作、支持机制、政策扶持和党的领导要求,又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差异化思维,创新衔接方式、方法、模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问题
2021年以来,中西部一些典型省份坚持以整体观、分层分类观、协同联动观、动态发展观来认识事物、把握规律和解决问题。在两者衔接的实践中探索出许多富有成效的做法,在衔接过程中贯穿精准思想,加强领导保障,明晰思路方向,突出重点,新的工作方式和衔接模式正在有序创造和形成。但由于2021年是两者衔接的开局之年,工作正在铺开,总结提炼尚需时间。目前看来,有一些现实问题值得研究。
(一)衔接设计
第一,组织衔接的问题。脱贫攻坚期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制机制与工作运行体系,组织保障健全。中央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以及村支“两委”具体责任的共抓脱贫工作格局。现在乡村振兴在组织保障方面虽强调各级领导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持不变,但在系统分工协调上还比较困难。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构建完善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机制,但在实际中因工作转型,在时间、力度、速度、效率上无缝对接还存在差距,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第二,政策衔接的问题。五年过渡期内,在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形势变化,应及时进行政策调整、政策完善和政策创新。如明确需要调整的政策是什么(政策退出方面),需要加强的政策是什么,需要转化的政策是什么,需要新设的政策有哪些。对分类后的政策要区别对待,要作深入思考和相应探索,要进行类型法研究和相关配套政策议程预研,形成差异化的政策指导和政策保障,也就是要准确捏拿不变与变的新型关系,以便更精准地助力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这些方面的研究和工作,关口前移的速度还不够。
第三,考评机制衔接的问题。各级政府对脱贫攻坚均有比较完整科学的考核体系,这对脱贫攻坚形成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如何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将这些行之有效的考评机制对象化地予以复制、改造、创新,也存在节奏差异,并成为现实难题。例如,明确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把包含高质量发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等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同时又不陷入形式主义的泥坑。这些还需要深入的调研、反复的科学论证。
(二)产业衔接
当前各地区乡村产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特色不明显,科技创新不足,产业链不稳定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第一,涉农产业自身发展困难。发展涉农产业往往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并且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从实际情况看,农业产业化组织程度仍然偏低,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体系还不完善。一、二、三产业融合层次较低,农副食品精深加工产品少。以湖南为例,农产品50%以上是初加工产品,科技含量低。从笔者调研的双牌县的情况看,楠竹、茶叶、中药材等传统产业有产量无产业。该县的楠竹和竹笋均有较大产量,但仅仅是销售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在本地加工竹制品的企业少,没有形成产业链,产品附加值不高,竹农效益不显著。类似的问题在湖北省、江西省的部分县市也同样存在。
第二,部分产业可持续性基础弱。从笔者调研的中西部一些县市看,在脱贫攻坚压力下,一方面是总体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是有些地方的产业扶贫多重视前期投入,缺乏后续投入保障,可持续性较差。部分村未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真正拥有“一村一品”产业格局的村较少,产业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力度不够,后期推进乡村振兴乏力。如湖南汝城县较多村仍须通过光伏发电的收入来解决集体经济“空壳”难题。湖南新宁县许多贫困村都在发展脐橙产业,导致产业同质化严重,2020年底遭遇脐橙严重滞销,脐橙收购价每斤仅0.8元左右,椪柑每斤0.5元左右,售价和所耗成本倒挂,果农弃采,收入锐减。陕西省延安市部分县市许多贫困村大力发展红枣、苹果等产业,由于果品质量优势不突出,供求关系失衡,果品滞销,人工和运输成本高,售价远低于成本价,加之疫情的影响,果农收入减少。
第三,农业企业规模化程度低。当前在中西部一些脱贫地区,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且示范带动能力有限,集约化程度低,农产品品牌效应弱,特色不突出,市场占有率低,难以形成市场集群效应,抗风险能力弱。同时,土地流转率偏低制约了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如2019年《湖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民意调查报告》显示,所调查的416个行政村104.6187万亩耕地中,流转或租出的耕地只占22.3%。调研中笔者发现,湖北省和贵州省的部分县市土地流转情况与湖南省类似。
(三)动力衔接
第一,精神动力不足。在中西部地区,有些地方少数村镇干部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紧密关系、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认识不到位、不深刻,存在短期、片面、割裂思维,“精气神”不足,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出现倦怠抵触等消极现象,工作中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对推动两者有效衔接的思考不多、探索不够、谋划不深。
第二,个别干部思想有所懈怠。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难度、广度、深度不亚于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比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难度更大,须聚更强大之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步伐。根据笔者的调研,已脱贫地区的个别干部和帮扶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全局性认识不足,产生了“歇歇脚”“喘喘气”的想法,甚至出现了工作厌倦情绪。
第三,极少数农民内生动力不足,存在返贫的潜在隐患。在调研访谈和观察中笔者感觉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一些贫困乡村,“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贫困户自我发展意愿不强,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等、靠、要”思想,在干部面前相互攀比、哭穷;少数贫困群众安于现状,存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生病求神问巫,卫生意识淡薄。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还不稳固,存在因自然灾害或因病等返贫的风险。在乡村振兴中提高人的素质、推动移风易俗,任务仍然艰巨。
(四)保障衔接
第一,科技创新助力不够。中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科技支撑农业发展不足,多数县市反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不足,农业科研经费少,科技创新乏力,科技成果缺乏。如中西部一些市县反映,由于向乡村倾斜的科技资源配置不足,创新载体建设滞后,乡村科技基础条件差,科技创新能力弱,这些情况较为严重地影响了部分农业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第二,乡村人力资源流失严重。目前,在中西部农村,进城务工仍然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中青年绝大多数进城打工,留守乡下的多为“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即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乡村中青年人力资源流失严重,导致乡村建设发展缺乏基本的劳动力。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又急需青壮年劳动力,这一矛盾很难在短时期内得到解决。另外,村干部队伍中的中青年成员也很少,在自然村组层次,非常缺乏中青年干部。
第三,农村实用人才不足。在中西部地区,农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社会工作人员、乡村文化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支两委干部、致富创业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数量偏少,是制约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据《湖南统计年鉴》(2020)数据显示,2019年末湖南省农村从业人员1725.54万人,农村实用人才87万人,占比5.04%。调研发现,广西、贵州、湖北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实用人才数量和层次状况,与湖南比较相差不大。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逻辑进路
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我们需要统筹做好衔接设计、产业衔接、动力衔接、保障衔接等方面的工作。
(一)确保衔接设计科学
当前,各地要在党中央指引下,严格按照中央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做好总体布局和顶层设计。
第一,突出规划引领和项目建设。各地在制定规划时应注重本地发展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在调研和编制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特别做好目标协同和前后衔接工作。要全面协调和通盘考虑好需要转型提档升级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密切关联的农业、文旅、工业、商业、生态环保建设等长远发展项目规划,以及路、网、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对已脱贫县要持续用力提升脱贫县的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增加其公共服务项目;继续加大脱贫村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改善欠发达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提高其办学水平,重视和加强乡村中小规模学校、偏远偏僻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
第二,做实政策衔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各省根据省情制定的实施意见,健全两者衔接的制度框架和完善两者衔接的政策体系,深化拓展关于两者有效衔接的专项政策,建立现有脱贫攻坚政策的综合研判和适时延续机制,确保在五年的过渡期内保持“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总体(主要)帮扶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对现有帮扶政策重新梳理和分类对待,需要调整的政策及时调整,需要延续的政策坚决延续,需要优化的政策全面优化,尽量用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来确保过渡期的有序性、有效性。如适时延长和合理调整建档立卡脱贫户的扶持政策和帮扶措施,留出政策接口和缓冲期,过渡期内要保持在脱贫攻坚期形成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健康帮扶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和创新农村居民大病专项救治政策,调整、完善欠发达地区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等,避免出现因病返贫现象,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第三,创新用人机制。中西部省份要以高校党校、科研院所、各级农业部门为依托,组建类似“乡村振兴专家团和讲师团”,全程参与和全面指导基层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宣讲关于乡村最新改革动态及强农惠农支农政策,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深入基层开展科技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产业培训,加大现场技术和全程业务指导力度,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养,打造一支稳定过硬的乡村科技服务、脱贫致富带头人队伍,培养更多的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新农民,培养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和创新创业带头人。
(二)提升产业质量
坚持“分类施策”,解决同质竞争、产业同构、无序发展、条块分割、资源抢夺等问题,形成错位竞争、特色引导、协调发展、有机融合的振兴格局。
第一,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坚持投入不减,并疏通城市资本下乡渠道。支持脱贫县、欠发达地区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注重特色产业的后续培育、拓展深化和长期扶持。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提高产业规模效益、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立足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特色农林牧渔产品与劳动力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好特色品牌文章,认真谋划农业品牌发展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体系和规划,实施品牌强农战略,通过将区位优势、生态(自然)优势、地理优势、交通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以区域发展强劲动能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定型壮大。如湖南益阳市着力打造一批优势产业,塑造农业企业知名品牌,将安化黑茶、南县小龙虾、沅江芦笋等地方优势产业品牌化,基于这些特产培育了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地方增加了大量就业岗位,使建档立卡贫困户能够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第二,打造现代农业载体。湖南、湖北和江西是农业大省,是农产品主产区,要抓好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和普及在农产品原产地就地、就近建设初级加工或精深加工设施,不断提高原产地产品初级加工率和精深加工率;加快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园和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农业园区梯次发展体系,创造具有地域特色、个性化的现代农业载体,助力乡村振兴、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第三,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做好农业产业链拓展延伸工作,要努力确保上游产品的生产具有规模化、标准化、高质化与品牌化特征,通过乡村社会合作组织(内置于村社),带动提高小农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大基于优质农产品产业链的品牌化建设力度,以品牌溢价创造更高的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加强金融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产业链精深加工环节的价值链融资支持、财力投入,增强脱贫地区、欠发达地区内生性产业发展动力。
(三)激发内生动力
第一,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农民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主体力量,尊重农民意愿是做好有效衔接工作的前提。要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公共项目计划、设计、建设、管理、评估和监督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他们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的权利(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激发农民干事、创业热情,实现农民从“被动脱贫”到“主动脱贫”再到“追求富裕”的思想转变,进而树立“乡村振兴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愿景和目标。增强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目标的动力,加大物质和精神激励力度,提高农民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着力消除精神贫困。注重思想引导、精神鼓励和心理支持,加大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脱贫群众的认识水平,增强其由脱贫到致富再到振兴的决心和信心。大力弘扬自立、自强、自信、自尊、自爱精神,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伟大脱贫攻坚精神,破除“等靠要”等不良习气。让群众真正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要让农民物质生活富裕,还要让农民的精神生活充实。要通过赓续红色血脉、传承革命精神,增强农民群众主动发展和主体地位意识。如湖南、江西、贵州、广西、湖北等中西部省份是红色热土,应当运用“红色资源”,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老区革命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水平。
第三,大力培育文明乡风。倡导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孝老爱亲、邻里和谐的乡风。开展创建文明新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星级文明信用户的评比活动,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10]。如江西省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行文明实践区域化共建机制,形成多元共建大工作格局,成效显著。应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住村支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本地出生但在外地工作的干部、能人、企业家等“关键少数”,带动农村“民风”的转变。继续强化乡村党员、干部抓文明乡风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将文明乡风建设纳入年度评议考核和奖励晋升之中。
(四)加大保障力度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解决矛盾和处理问题时,应兼顾各领域、各阶段的矛盾关系,处理好两点和重点的关系,抓住重点带动一般;协调好各方面的顺序关系、比例关系、进度关系等,着眼协同,解决“怎样做好事情”的问题。
第一,强化组织保障。应及时总结和提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期形成的组织保障的做法和经验,做好完善、提升和创新工作,将可行的做法和经验借鉴、推广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来。助推脱贫攻坚期的“以党建促脱贫”到过渡转型期的“以党建促衔接”,再到乡村振兴期的“以党建促振兴”的承接和转变;突出党建引领作用,继续完善和全面推广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强化各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主体责任,统筹构建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主体。欠发达地区应当加强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提高乡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把乡镇建成乡村经济中心、服务中心和治理中心[10]。
第二,实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立足和挖掘本土人才资源优势,重视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提升本土人才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和城市人才下乡,促进城市专业人才、优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加大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更多的新型农民,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技能、职业技能、电商技能培训和返乡就业创业培训[10]。要做好人力资本、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强化和创新已有的相关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多类型、多层次人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在衔接的过程中,要继续发挥主动性,做到“内育”与“外引”相结合。一方面,要“内育”培养乡土人才,通过加强教育和培训,培养新时代乡土能人;另一方面,要“外引”,促进乡村人才的最优配置。
第三,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要继续加强脱贫县、脱贫村的党组织、党支部建设,要选准、用好、管严干部。对已脱贫摘帽村、基础薄弱村、任务重的村,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建立健全长效性、常态化的驻村工作机制。适应新时代农村建设目标,调整优化村党组织设置,遵循“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用人思路,选好配强村级党支部领导班子。大力选拔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创业成功人士、经济能人、新乡贤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对软弱涣散、服务意识不强的班子及时进行调整。创新村级后备干部、年轻干部、优秀干部培养方式,继续完善和推行“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与提升计划”,注重在青年农民、大学生中选拔培养对象,建立完善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
在实践中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我们善用系统论思想的精髓。既重视衔接的总体布局、顶层设计,加强前瞻性思考,提高事物发展趋势的预见性、洞察力,又重视衔接的微观层面、细微结构、具体事项,确保工作精准精细精致;既重视衔接内在动力,做好主导产业有效衔接,又积极争取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大力支持;既统筹兼顾,协调城乡、工农、干群、集体、个人因素,兼顾各方利益,又紧扣重点难点,着力提升脱贫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推进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重点工作;既要有创新发展眼光,避免保守僵化、静止地看问题,把握好历史、当下和未来的复杂关系,又要保持战略定力,聚焦细节,“一张蓝图干到底”。
注 释:
①转引自李楠、黄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价值意蕴与内在逻辑》,《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0年第22期,第90-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