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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享雍《乡村志》独具特色的地方风俗描绘

2021-04-15

广西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风俗乡土

(河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地域色彩是乡土小说的主要审美特质,而风俗描绘又是构成乡土小说地域色彩的重要方式,也正因此,中国乡土小说自初创之日起便颇为重视地方风俗画面的描绘。五四运动时期以鲁迅为代表的乡土小说家极其重视风俗描绘,遂使其成为乡土小说的主体内容。鲁迅在致友人的信中明确说过:“我的主张杂入静物,风景,各地方的风俗,街头风景,就是为此。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1]该时期的乡土小说家为了契合反封建的时代主题,在风俗描绘时更为侧重的是那些带有封建愚昧色彩的陈规陋习,譬如人血馒头、冥婚、典妻、冲喜、驱鬼、水葬,等等,不一而足,所呈现出的是带有阴暗沉郁色彩的乡土风俗画面。20世纪30年代,以沈从文为代表的京派乡土小说家更为注重借助乡村风俗景观的描摹来展现未受现代商业社会污染的、乡间美好纯净的人性人情,即便是那些略显野蛮的乡土民俗,也可现出乡土百姓大胆泼辣的生命活力和率真素朴的个性情感。贺享雍在《乡村志》中既承续着现代乡土小说的优良传统,致力于描绘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地方风俗,又不汲汲于阴暗残酷的陈规陋习的描绘,而是以审美之眼光,呈现出一幅幅多姿多彩而又真实可感的乡土风俗画卷。

贺享雍出身于农民家庭,有着强烈的底层关怀意识,他立志以农民发言人的身份为乡土百姓所经历的重大历史变革留下文字记录,而地方风俗作为乡土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是不可或缺的,因而其系列作品中都不乏对地方风俗画面的营造和呈现。贺享雍自幼就受到民间文化的熏陶,对乡间盛行的风俗习惯熟稔于心,在从事文学创作时能够信笔拈来,所涉及的风俗事项又极为广阔。

(一)乡村日常生活习俗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的地理环境会直接影响民俗民情,由此使得同一地域的人们形成相近的文化认同,进而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为人处世乃至性格、命运都会产生强力的规范和化约作用。与其他地方一样,贺家湾人尤其是老一辈人对民间戏曲有着超乎寻常的喜爱,将观赏“坝坝戏”作为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求的重要来源。《人心不古》中还介绍了渠县颇为独特的饮食习俗。由于主粮产出有限,当地人喜欢往锅里加些水,与杂粮、红苕、洋芋或蔬菜一锅烩了来吃,因而渠县有着“稀饭县”的称号。贺家湾人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循尊卑有序、男女有别、内外有分的古训,就连晚辈对村中长者的称谓也颇多讲究,如年轻人可以称呼男性长辈“老几几”,但却不敢当面称呼女性长辈“老孃子”。当长辈四十岁后每逢整数的生日,晚辈无论穷富都要为长辈进行隆重庆祝,否则便会招人非议。《盛世小民》中还介绍了祝寿时“内外有分”的“夜席”风俗,贺兴成、贺兴仁等晚辈给母亲操办八十寿辰庆祝时,头天晚上不招待外客,而是自家人一起坐“夜席”,让寿星先接受自家儿孙的祝福,第二天再接受外客的祝寿。贺家湾人闲来无事时经常会聚在一起“日白”(聊天)或打麻将,这俨然成为当地的日常生活景观。在农忙时节或红白喜丧时,贺家湾人有相互帮工的习俗,倘若开罪乡邻而人缘变坏,便有可能让自己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因而贺家湾人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往往会有所顾忌,通常不会将事情做绝,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维护当地的和谐稳定。

(二)民间信仰形成的风俗

贺享雍《乡村志》中地方风俗的神秘气息与当地鬼神信仰盛行有关。贺家湾位于交通闭塞而观念相对保守的区域,因而“鬼神信仰”在当地民众心中依然留有重要的位置。贺家湾许多人有着拜土地神的习俗,无论是大病小灾还是生活中有了疑难不决之事,都会到土地神那里祭拜。《土地之痒》中描述了贺家湾人过新年时抬土地菩萨游湾的风俗。大年三十这天,他们将土地公公和土地婆婆安放在两把古香古色的木椅上,由村里的小伙子们抬着游行,一众人等敲鼓奏乐,既庄重肃穆又充满喜庆气氛。不仅如此,一些乡民遇修房造屋、婚丧嫁娶、罹患疾病、分家立灶乃至外出办事等都会请贺凤山父子相看,“鬼神信仰”可以说是贺家湾一些人的生活常态。例如,作为贺家湾走出农村、在城里安家的体面人,贺世普并不相信鬼神,但他却信“风水”,甚至认为自己事业能够取得成功,与老祖宗留下的宅基地有着一定关联。为了保留祖宅,贺世普拒绝了许多买家,也正因此,他对贺世国建房过高挡住自家祖宅而耿耿于怀,以至于借影响采光权之名与之对簿公堂。

(三)婚丧习俗

贺家湾传统婚姻习俗也有着鲜明的地方特色。《土地之痒》中就介绍了当地独特的婚俗,青年男女正式订婚前需要“访人户”,李红的母亲在媒人陪伴下,借口找贺万山看病而悄悄来到贺兴成家,在亲眼看到未来亲家打了许多砖瓦坯,准备烧制以建造新房后当即答应了这门亲事。此外还有新婚当晚闹新房的风俗,其特别之处在于,平辈的兄弟、姑嫂、老表和姊妹等人还要闹公婆,有着抬椅轿的风俗。贺世龙家的儿子成婚的那天,前来贺喜的亲戚和平辈兄弟将贺世龙夫妇按在竹椅上抬起来在空中晃荡,边晃边问“落不落轿”,贺世龙夫妇边惊叫边回答“落轿落轿”,此处的“落轿”谐音是“落教”,意在告诫公婆不要对儿媳妇挑三拣四。贺家湾中的贺氏族人同根同脉,因而严格奉行同姓不婚的婚俗禁忌,但却有着丧偶独居的大伯子和兄弟媳妇转房的风俗。《盛世小民》中的贺世龙和兄弟媳妇毕玉玲就在贺兴仁的极力撮合下共度晚年。此外,结婚生子后有“打三朝”、“吃满月酒”、过百日的风俗,当地还流行给新生儿取“狗儿”等贱名,以为如此便能“欺骗鬼怪”而让小孩躲过“鬼怪”作祟,更好养活。

在丧葬习俗上,中国人自古就有着视死如生和重死轻生的文化传统,对丧葬礼俗极为重视。由于中国乡土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村民之间都十分熟悉,因而有着“人死众人伤”的风俗,生者厚葬死者,其实主要是给活人看的。这种传统丧葬仪式往往充斥着各种繁文缛节,所有人都像演戏一样扮演自己所担负的角色。贺享雍在《土地之痒》中重笔描摹丧葬习俗,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贺世凤因自己身体长期有病而兄弟们安然无恙,遂归咎于父亲当年埋的位置不对而提议迁坟,待请贺凤山选定“风水宝地”后将父亲贺茂前的遗骸重新下葬。依照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风俗,办丧事时还要做“抢水饭”,前来帮忙的、吊唁的或者是瞧热闹的都要给人家饭吃,讲究“吃得快,发得快”。贺家湾人以前在父母亡故后必须守丧三年,在进入现代社会之后,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守孝时间已大为缩减,但最低限度也得过了两个或三个“七”日之后方能离开,否则便会被视为不孝而遭人唾弃。

(四)节日庆典习俗

《乡村志》中还反映了许多带有狂欢色彩的年节习俗和竞技民俗,透过农民在观赏表演时的热烈喜庆氛围的描绘,展现出农民对改革开放后开启的新生活的热烈赞同和衷心拥护。中国乡土社会是典型的人情社会,贺家湾人在逢年过节时也有着“走人户”的习惯。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农民在欢庆节日时的许多习俗都与饮食有关,对此贺享雍在《乡村志》中也有诸多描绘。贺家湾人在年终岁尾还有杀年猪的习俗,农户们对那些不养猪而花钱买肉者非常看不起,杀不杀得起年猪,这关系到一家人的面子,尤其是家有正处适婚年龄的儿子,杀不起年猪便有可能会无人提亲。贺家湾人吃杀猪饭,不仅是为了犒劳辛苦劳作一年的家人,同时也是借此机会相互邀请做客,以联络和加强彼此之间的感情。也正因此,整个腊月,贺家湾几乎每天家家户户都在吃转转会、坐流水席,使得农闲时节变得异常繁华热闹,营造出过年的喜庆氛围。

综上而论,贺享雍从农民的凡俗生活入手,对其中所蕴含着的地方习俗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绘,从而传神地展现出乡土社会的世态人情;其所描绘的地方风俗具有极大的历史深广度和极强的现实包容度,举凡节日礼俗、婚丧仪式、饮食习惯、日常交往、神话传说、民间信仰等皆有涉及,呈现出全景式的乡村风俗画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贺享雍在《乡村志》中的地方风俗描绘并非单纯地为风俗而风俗,在赋予作品异域情调的同时,不仅肩负着推动故事情节发展和塑造人物形象的功能,而且还有着异常鲜明的特质。

(一)在地方风俗描绘中浸透了带有烟火味的生活质感经验

贺享雍《乡村志》中的地方民俗描绘既不溢美也不掩饰,而是原原本本地呈现出生活的真实面目,毫无虚饰和生造之感。归根结底,地方风俗是由农民创造的,也是由农民世代传承和付诸实践的,因而必然会有着浓郁的烟火味。曾经在农村长期生活工作过的贺享雍自然而然地受到熏染,加之他最为关切的是普通百姓的人情世态,因而《乡村志》中的风俗描绘也浸透了带有烟火味的生活质感经验。地方风俗原本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长期相沿而形成的风尚、礼节和习惯,“是人类各集团的共同生活里具有普遍性和重要性的一种社会现象”[2],此种带有生活质感经验的地方风俗描绘,不仅可以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见识,而且也可以触发审美兴味,有助于增强作品的可读可感性。虽然贺享雍有志于在《乡村志》中呈现全景式的乡村日常生活画卷,但他并未将风俗描绘视作地方风物的简单罗列,而是将其视为农民日常朴质生活的一部分,有机地融入小说文本中,与小说所要表达的时代主题和人物形象塑造紧密结合在一起,由此使得地方风俗描绘脱离了传统风俗志聊资谈助的功能囿限,不仅有着推动情节的叙事功能,而且本身就是故事情节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动情节方面,最为典型的是《民意在天》中贾佳兰与儿媳妇之间围绕腊八粥产生的矛盾冲突,这直接促成贾佳兰下定决心与丈夫到乡下居住。贺享雍《乡村志》中的地方风俗描绘并非以游历者的眼光来呈现异域图画带给读者新奇之感,而是因作者自身长期浸润其中而更加瞩目于对人物命运的呈现,使得风俗描绘与所要展现的主题以及人物塑造紧密缠绕,避免了为风俗而风俗的创作倾向。

(二)在地方风俗描绘中呈现具有史诗意味的全景式风俗画面

曾经有论者认为,注重风俗描绘的小说无法成就史诗性的鸿篇巨制,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同为风俗画描绘大师的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的作品便是确证。巴尔扎克的旷世巨作《人间喜剧》中三大组成部分的重点即为《风俗研究》,之所以如此,乃是缘于他期冀着“能够写出一部史学家们忘记写的历史,即风俗史”[3]。托尔斯泰更是将“基于历史事件写成的风俗画面”[4]称作小说家的诗。风俗凝聚着地方百姓千百年来社会生活的历史积淀,因而其变迁也时常被当成见证历史发展演变的年轮。中国乡土社会之所以具有超稳定性,与安土重迁的农耕生产方式和家族聚集的生活模式有着紧密的关联,此种代代相承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风俗民情也随之世代相传。地方风俗凝结着祖祖辈辈的历史记忆,留存着岁月的痕迹,通过代际传承的方式将此种文化记忆绵延不断地传递下去,从而散发出古老悠远的历史气息。虽然地方风俗都有一个逐渐沉淀定型的过程,但一旦形成便有着超强的稳定性,非剧烈的外部环境变动无法促成其发生根本变化,正如同黄遵宪所言:“风俗之端始于至微……及其既成,虽其极陋甚弊者,举国之人习以为然,上智所不能察,大力所不能挽,严刑峻法所不能变。夫事有是、有非、有美、有恶,旁观者或一览而知之,而彼国称之为礼,沿之为俗,乃至举国之人展转沉锢于其中,而莫能少越,则习之囿人也大矣!”[5]也正因此,文学作品对于地方风俗的大量描绘不仅可以增强作品的乡土气息和地方风味,而且有助于作品获得历史的厚重感和沧桑感,同时作者也能够摆脱时代囿限,从更高的历史文化层面深入剖析乡土百姓的文化心理。贺享雍在《乡村志》中即透过风俗描绘这一独特视角,深刻揭示了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所走过的历史进程,使得作品呈现出史诗性品格。

(三)在地方风俗描绘中表现出鲜明的时代征候

地方风俗并非纯然农民自发的产物,而是与外在的社会政治语境有着紧密的联系,“上导之为风,下行之为俗,形成习惯,世代传承,是为风俗”[6]。实际上风俗的变迁常常不是渐进式的,而是剧烈的时代环境变动所引发的,因而风俗的变化能够反映出时代精神的变动。贺享雍在《乡村志》中并不满足于对乡村静态地方风俗的描绘,而是瞩目于随着时代演变所发生的动态变迁,透过对贺家湾这个位于巴山蜀水间的小社会变化着的风俗景观的描绘,见微知著地折射出时代风云变幻。《土地之痒》中,在政府支持和倡导下得以恢复的“彩亭会”与时俱进,表演时在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孩头上挂上“责任制好”的宣传标语。地方风俗作为调节和规范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农民人际关系和伦理秩序的模式,也会因外在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这也正是人们所常说的移风易俗。贺享雍《乡村志》中的贺家湾毕竟经受过新社会的洗礼,因而呈现出的地方风俗神秘却并不野蛮,诸如沉潭之类的封建陋俗早已消逝在历史深处。早年间贺兴成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打破了传统的帮工习俗,对于亲叔叔也要收取费用,其子贺华彬更是大胆地向同宗同姓的贺冬梅求婚,由此打破贺家湾同姓不婚的婚恋禁忌。然而地方风俗的调整也会因其遵循惯性轨迹有所滞后,从而导致乡村民俗与现代法律的博弈,这集中体现在贺世普与贺世国之间围绕贾佳桂之死以及采光权所爆发的矛盾冲突上。在贺家湾,许多人为人处世所依循的依旧是代代相承的传统习俗,包括村干部在内处理关涉人命的矛盾冲突时习惯沿用“就活人不就死人”的传统习俗,“死人有再大的冤屈,也没人替他们说话”[7],这与现代法律规定不相谐和。贾佳桂自杀与丈夫贺世国长期对她实施家暴确然有着一定的因果关系,依照法律规定,贺世国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他对贾佳桂自杀并无主观故意而获得贺家湾人的原宥。虽然他们也从道义上谴责贺世国,但却依照传统习俗企图将一切责任归咎于死者,想方设法地帮助贺世国逃脱罪责,以使其免于法律惩处。当然,有的传统习俗也开始让位于法律规定,比如依照贺家湾的传统风俗,女子不享有财产继承权,贺中华借此强占了弟弟贺建华死于煤窑事故获得的五万元抚恤金,最终贺世普依据法律规定主持公道,帮助小慧母女俩争回大部分抚恤金,法律规定战胜了传统风俗。总而言之,《乡村志》中贺家湾地方风俗的浮沉变迁并非一时一地所独有的现象,在与全国其他地域发生联动效应时,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由此使得《乡村志》中风俗的时代变迁有着广泛的代表性,贺家湾一地的风俗变迁史可以视为整个中国乡村民俗风情随着时代语境变化而经历曲折、反复变化的缩影,从而超越一时一地的狭隘地域性经验,成为全国的普遍性经验。

贺享雍《乡村志》之所以在地方风俗呈现上有着鲜明的特质,与作家个人长期的农村生活经验以及自觉的理性精神是分不开的,根植于乡土的成长经历使得他在描绘地方风俗时能够“入乎其内,故有生气”,而自觉的理性审视又让他能够“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一)贺享雍有过长期的乡村生活经历,因而他对地方风俗认识的熟稔程度以及那种异常真切的体验感触,不是走马观花式的短暂生活体验所能比拟的

地方风俗原本就是由当地民众集体创造和世代传承的一种生活文化,交织着集群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双重质素,在其中浸透着当地人独具特色的生活方式、生存模式和文化心理。地方风俗的形成往往与当地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8],因而透过乡风民俗可以折射出当地所特有的文化心理。乡土社会的外来者在以他者的眼光对地方风俗进行观察时,往往有着先入为主的偏见,习惯于以现代文明世界作为参照系,重点呈现地方风俗中愚昧、落后、腐朽的思想观念。与五四运动时期乡土小说家偏重回忆重组来描绘地方风俗有所不同的是,贺享雍对当地的民风习俗熟稔于心,这就使得他对于乡村地方风俗的描绘不是猎奇式的外在关照,而是浸透了真实的生活体验,能够营造出一种身临其境的在场感和亲历感。正因为贺享雍对乡村地方风俗极为熟悉,因而能够对“快乐的传承”和“痛苦的传承”同时并重,以相对客观的态度将此呈现给读者。“快乐的传承”往往凝结着人们对于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和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因而能够带给人们审美愉悦和精神享受,尤其是那些极具欣赏价值和狂欢色彩的民间社火表演以及传统戏曲等,更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地方风俗。此类“快乐的传承”的地方风俗堪称农民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在乡土小说中对此进行深入挖掘,既可以展现寻常百姓闲暇之际休闲放松的生活画面,同时也可以增强作品的审美意蕴。“痛苦的传承”所映衬出的精神实质是对弱者的无情摧残,其所极力维护的往往是落后于时代的社会规则,尤其是对于青年一代生命活力的摧残和自由选择权利的干预,因有悖于改革开放的时代思潮而被归于有待清理之列。贺享雍在《乡村志》中的风俗描绘并非为了满足人们的好奇心而有意择取那些奇风异俗来炫人耳目,而是生动地展现出,随着农民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逐步提升,地方风俗“痛苦的传承”在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具备娱乐属性的“快乐的传承”因其衍生出的经济价值而日益受到人们推崇的历史进程。

(二)贺享雍始终将文学之根深扎在故乡的土壤之中,对家乡父老抱持着难以割舍的深厚情感,因而他在《乡村志》中不是以俯视的或者批评的眼光来对其中蕴藉着的封建愚昧成分的否定性展现,而是更多地从农民自身的视角来进行平实言说

同样是理性审视地方风俗,贺享雍与五四运动时期乡土小说家相比也有很大的不同。他是自觉地以农民发言人的立场来从事乡土小说写作,因而与该时期的乡土小说家着意批判残酷、阴暗和充满血腥味的地方风俗有所不同的是,他对那些带有封建愚昧、落后荒诞色彩的地方风俗虽不认可,也往往能够给予理解,将之视为乡民日常生活自然而然的组成部分加以客观呈现。实质上,乡村出身的小说家在描绘乡土民风习俗时常常会陷入矛盾心境,一方面,他们以现代眼光进行理性审视时会清醒地认识到,许多地方风俗实质上是由人们保守、落后、愚昧和腐朽的思想观念促成的;另一方面,这些民风习俗曾经给他们带来无数挥之不去的美好童年记忆,成年之后依旧会不时地心生怀恋。贺享雍对于乡间风俗及其背后所附着的文化传统,更多的会动用作家自由选择的权利,着重选取那些不会造成严重人性戕害的风俗进行细致描绘。对于抬土地菩萨游湾这一风俗,以贺世龙为代表的年长一代和以贺兴成为代表的年轻一代的态度截然不同,乡村中的老者无疑是传统地方风俗的主要崇信者,前者是毕恭毕敬唯恐神灵怪罪,后者则抱着戏谑赏玩的心态,即使这一风俗带有封建迷信色彩,老一代农民对于土地所怀有的深情却也让人为之动容。贺享雍所描绘的乡土风俗中自然也不乏对愚昧、落后观念的暴露,但他能够精准地捕捉和传达出隐匿在落后风俗背后农民的文化心理,而非纯然地以理性观念来对此进行批判式的审视。

(三)贺享雍《乡村志》的地方风俗描写还受到四川方志文化的影响

四川自汉以降便极其重视对包括地方风俗在内的区域文化的记载,逐渐形成修撰地方志、风土志和民俗志的传统,不仅有着中国最早的地方志《巴郡图经》,而且现存保存完好的地方志数量也位居中国第一,这对四川作家的文学创作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贺享雍本人也有着明确的方志意识,他非常喜欢阅读方志,有意识地将方志作为充实各方面知识的途径,创作《乡村志》伊始便计划采用志书式的实录方式。他不仅将那些从百科全书式的方志中汲取的民风习俗等地方性知识融入作品中以彰显地域特色,而且还从中感悟到方志文化所蕴藏的文化精神。当年他举家从乡村迁到县城后,初次阅读新版《渠县志》时便为那些介绍家乡历史沿革、山川走向和风土民俗的翔实记载所震惊,如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样真正地了解家乡,他在回忆时说道,“后来这些物和事,都陆续融化进了我后来的作品里”[9]。由此他也开始迷恋收藏和阅读地方志,仅《渠县志》他就收藏有清乾隆、嘉庆、同治、民国以及改革开放后等多个时期的版本。此外,他还陆续收藏有《万源志》《宣汉志》《开江志》《大竹志》《达州志》《巴中志》《通江志》《邻水志》《南充志》《广安志》等种类繁多的方志。透过这些志书,贺享雍了解到包括家乡在内的川东北地区的诸多风俗习惯、神话传说以及宗教信仰等民间文化,在创作《乡村志》时自然地融会其中,不仅赋予作品鲜明的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勾勒出一幅幅乡情风俗画卷,而且对于有着深厚历史渊源的风俗习惯的描绘也使得作品呈现出史诗性品格。

总之,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告别土地到城市谋生,传统乡土风俗习惯呈现出日渐衰弱之势。新成长起来的“80后”“90后”作家对于乡土风俗的记忆并没有长期根植于乡村大地的前辈作家深刻,因而乡土小说的风俗描绘呈现出弱化之势,这势必会对乡土小说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的表现产生影响。在此情形下,有必要大力倡导乡土小说家深入发掘和整理地方风俗,尤其是新时代的地方新风尚。因为“人民生活中本来就存在着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人民生活是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要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始终把人民的冷暖、人民的幸福放在心中,把人民的喜怒哀乐倾注在自己的笔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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