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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网课”时代下青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接口与范式

2021-04-15王韬钦

当代青年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网课传统文化

王韬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经济学部)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网课不仅在中国更在全球开始流行。面对社会上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网课信息产品,学者认为,中国在线教育“质量革命”已经到来。[1]“全民网课”时代带来了全新的思维模式,青年在甄选网课信息时获得了更多的信息自主权,师与生的教与学,共享一个虚拟的、非现实时空;课程信息的传与收,师生互动交流,呈现间接化、异步化特征;网络教学不等同于将传统课堂搬回家,而是信息传播与教学环境的全新变化,从过去以老师为中心的模式逐渐转变为了包括青年在内的多中心教学活动。学者们纷纷认为,网课必将推动中国教育进入一场基于信息技术的伟大变革之中,[2][3]而学习方式和途径的社会性教育变革给传统文化的传承带来了空前的挑战,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课时代在传统文化传承的路径上与传统教学不同。网课时代呼吁青年主动学习传统文化的自律意识,自由度、自主性的提高对于自觉性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由于网课改变了教与学的信息对称度与相对地位,线上平台教学计划和学习路径的安排取决于线上学情调查,而非传统课堂中更为直观的教师感受,这便加大了传统文化课程中教学质量评估的难度。二是其内在传承机理方面也大相径庭。传统文化和网课文化具有各自鲜明的特征,传统文化线上和线下的传承机理也不同,如果把线下的传统文化传承的一般性规律套用至线上,一定会出现彼此不适、水土不服。因此,需要重新认识传统文化在互联网时代的接口,思考如何借助新媒介和新手段使得传统文化中优秀因子在青年中传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打造社会价值共同体。

一、“全民网课”时代青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不同视角

文化传承总是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包括民间技艺、方言、组织或机构、传播途径本身等公共文化平台。网课则难以归类于任何一种传统载体之中,网课本身是信息时代传播知识的主渠道之一,能够代表这个时代最具有鲜明特征的文化现象,同时网课也是教育平台特别是各大院校及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打造,其传播的内容也充满着文化元素。民间技艺、方言等在信息时代更是依托网课进行大范围传播。网课是综合型文化载体,其本身就是这个时代极有竞争力的文化,制造加工并搭载传播文化。

(一)从文化冲突视角看“全民网课”时代青年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传统文化推广传承实质为文化之冲突过程,文化冲突,从文化空间的角度来看,就是文化体之间争夺文化空间占有权的斗争。[4]网课作为新文化现象代表,与传统文化之间便存在这种文化冲突现象。新的文化特质开始出现并遇到旧文化精神的排斥和抵制,于是新旧文化模式或文化精神之间展开的对抗可以称之为文化冲突。[5]但是这里新旧文化无所谓好坏亦或先进与落后,只是生成时间不同而已,并且具有不同的内在特征导致了两方面冲突。

其一,传统文化与网课文化的驱动机制不同。传统文化的传承往往与维护政治合法性的要求相关,意识形态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基础,[6]而从根本上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相融通的,[7]李普赛特指出,对于保守势力的争取需要传统一体化组织和制度的连续性。[8]在传统的传承路径下,传统文化的传承既是培育社会共同体的要求,也是一种政治性要求,但是在网课信息时代则不同,网课本身及其文化的驱动更多元化。社会单位在市场条件下需要保持良性运作的自我要求,如盈利性。公益组织则是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无间断线上辅导,如近年来“学习强国”App 将政治性融入在线教育之中,而不分是否处于疫情期间。盈利性往往与市场偏好相关,并常常照顾中高端市场,而公益性往往与政治民生相关,以教育公平为重点考量,这是两者发生局部文化冲突的根源之一。

其二,传统文化与网课文化的内在修正机制不同。“文化修正”较“文化改造”似乎力度较小,在过去容易被解释为修正主义或修正主义教育路线,这是脱离了工农与生产劳动的,这种观点认为学校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转变学生的思想。[9]但传统文化并不是经过了数次激烈的文化改造得以保留下来的,强行改造过的文化通常缺乏生命力和延续力。梁也主张通过“文化创新”实现“中华文化的现代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也是强调某种“文化安全”,确保独立性和方向性不丧失,[10]严格说起来算是“修正”而非“彻底改造”。故传统文化是用意识形态的“时间筛”滤过的,但并无改造,因为历史仍然是相对客观的,后世学者的解读也是开放的,与其说是对于历史事实的颠倒或根本性转换,不如说是对于部分事实的隐藏或修改完善,一般不触及核心内容,如此才可为大众所接受,因此“修正”一词本身就具有跨时空主体之间文化“互动性”。过去在传统文化传承方面,往往缺乏修正方面的“互动性”,部分传统文化往往是死板、教条的,如经学以传统儒家思想为主体,也对中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教条主义的生成就与其存在较大的关联。[11]同时许多传统文化也授人以敬畏感。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传统文化就是强调人懂敬畏才能忠信,这也是决定传统文化在传承过程中以文化“弱修正”为主要机制的原因之一。然而,这种缺乏交互性传承的单向作用机制与特征却阻碍了传统文化在当代青年人之间的传播以及文化本身的进化,这是其不足之处。而网课文化则不同,网课文化以“多中心”“多主体”为特征,一改过去围绕讲台、老师为中心的授课模式,在盈利驱动下,老师甚至要迎合青年喜好,这就造成承载着传统文化传播责任的网课是包容可修正甚至是可以随意改造的,其师生“互动性”特征明显而导致韧性较小。因而,传统文化在借助网课平台传播时,传统文化如何完整保留下来将取决于学者的个人修养和青年的信息道德,从而陷入了互动有余而敬畏不足的境地,导致难以相对完整的传承。

(二)从信息意识视角看“全民网课”时代青年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信息意识是信息素质的首要构成和先决条件,信息意识最初来自领导学层面,信息时代的领导者应树立新的科学技术学习观,就是如何迅速、及时、准确地把握蜂拥而至的各种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12]随着高校图书馆和网络平台的发展,只有将信息素质教育与信息检索课教学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提高大学生信息素质。

一是信息需求意识。信息需求意识往往取决于用户的发展目标,一些实证研究表明,如果缺乏相应的目标,信息需求意识也十分弱化。贫困地区农民信息意识不强也是制约其脱贫致富的原因,因此要加强信息扶贫;同样的问题也反映在大学生中,大学生目标选择与择业迷茫是一种社会现象,这造成了大学生信息意识的局限,在选择网课时更愿选择考试型课程,但这些考试大部分与其日后就业无关,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不从事相关行业的超过一半。信息需求意识的不充分必然造成急功近利的学习态度,对于经典阅读价值浅化、内容边缘化、阅读方式泛化严重。面对这种市场环境,网课的内容也以考试为主,传统文化因缺乏市场需求而难以在“全面网课”时代成为青年人内心自觉,如何让传统文化在“互联网+”时代活起来是摆在“全面网课”时代的难题,传统文化不缺内容,缺的是传播渠道,而传播渠道的背后更显示出对于传统文化需求的人群及其信息意识匮乏。

二是信息甄别意识。互联网和新媒体时代,授课者的门槛被拉低,缺乏资质的平台和授课者较多,面对纷繁芜杂、良莠不齐的网课内容,青年应该如何甄别有利信息值得关注。网课传播价值观,青年的甄别能力与自身价值观有着直接关联,传统文化在这个开放的过程中与其他文化一并接受着大众的评价,并在认可与不认可之间选择性保留。文化需要根植于价值共享土壤,丹尼尔·贝尔认为:“一个社会只有根植于某种共同的价值体系,它的存在和发展才有稳固的基础。”托尔维克也主张将用某种主要思想集合公民的精神。[13]优秀传统文化往往历经岁月洗礼而具有稳固的结构特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是形成公民价值共同体的必要手段。然而因受众价值文化水平不同,大量的优秀传统文化无法通过一般性网课来传播,除非网课如传统小型班级一样考虑青年个体差异,否则将面临市场和社会淘汰。这并不代表这种文化是消极落后的,文化不仅是建立在现有人们认可基础上的,部分先进文化也应该起到引导大众的文化形成的作用,显然一般性网课特别是缺乏授课主体能力和资质的网课无法实现这一任务。人们对文化的接受程度不能作为标准或尺度,即使是社会中被广泛认同,甚至一段时期属于社会的主流文化也不一定属于先进与进步的文化。

三是信息互动传播意识。在共享资源和互动性强的社区环境中,文化更具有生存发展的土壤,而在主体各自闭塞的环境中,文化将逐渐走向消亡。文化生存的土壤应该是既有个性,又有共同感的公民个体,而不是用一种文化作为另一种文化的土壤。美国社会的个人主义、实用主义的形成与其尊重个体的教育模式有很大的关系,学生个体的诉求甚至可以超越教学任务。[14]虽然这种模式的正确性值得探讨,但可以说明培育什么样的公民与课程文化共享有着直接关系,这一点正是网课的优势所在,共享互动是网课最大的便利,传统文化的传承、提升文化自信需要共享思维,传统文化在依托网课传承的过程中需要教师与青年共同具备这种信息互动传播意识,该意识在“全民网课”时代甚至能够改变青年的相对成绩,在香港中文大学一项名为VISOLE 的在线学习实验中,与人协作而不主要靠自己在游戏中“试误”的学生成绩则更好,这使得有些平时线下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能够通过在线学习改变自己的成绩排名。

(三)从认知心理视角看“全民网课”时代青年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从认知心理视角来看,大众看待网课和传统文化方面具有同一性也有矛盾性,这主要体现在个性化方面。从网课来看,获取学习者个性特征是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个性化教学的重要前提,[15]各种云计算平台能够基于人格特质生成学习行为偏好假设,学生能够定制个性化的学习时间和内容,因此,网课是以个人精确学习为目标的教育革命。而传统文化传承不论通过何种平台,都是大众心理认同的问题,从知识论角度来看待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所提出的自我中心主义,其否认知识的真实性,认为“我”才是根本和权威。但是网课并不否定知识的真实性,转而以选择性的学习来忽略其真实性,如关于传统文化课程不同形态的偏好,自媒体人李子柒关于传统文化的自我诠释何尝不是一种个性化的网课呢,但学者认为这是一种“流量中心主义”,是工具论思维下的产物。在这种范式下,传统文化借助于多用户中心的网路表现出来,加入了单线层的、主观性的理解,并强力改变着公众对于传统文化的认知。唯心主义的知识观认为,感觉是思想赋予肉体对世界的联系,而知识就是从感觉获得,而这本身就阻碍着知识的继续传播。传统文化中存在大量主观性的内容,如养生文化 、气功文化,这些内容体现出来的特异的精神——物质现象引导着许多研究者从生命信息方面提出各种理论模型, 用以说明超越物理及医学的一般的规律认识,如北宋程颐所言:“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非在外也。”从矛盾性来看,传统文化仍然十分推崇主流价值体系,嵇文甫说:“君子一仁而已矣,何必同?”[16]所谓“仁”便是那个时代的价值要求,其不同只是学习的细枝末节可以个性化而已。因此,传统文化于“全民网课”时代的传播应更趋谨慎,应努力避免多中心和自我中心主义带来的文化冲击。另外,网络学习中对于传统文化的接受程度体现了用户自我身份认同心理,在互联网时代,用户社会身份认同面临着一定的分化与冲突,虚实结合背景下使得用户价值取向呈现出多元化和碎片化,[17]不同人群在传统文化的接受方面也将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

二、“全民网课”时代下青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接口

网课已经成为这个时代传播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和主渠道之一,如何用好网课为优秀传统文化的推广与传承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抓好传统文化推广传承的价值接口

传统文化推广传承中遇到的问题就是价值再次融入的问题,传统文化特别是优秀文化因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来源,但是近代以来历次入侵战争劫难带来的除了失败的创痛,更是文化的损伤。从鸦片战争开始,文化从输出为主变为了输入为主,弱势的传统文化让西方文化有了生存空间。时至今日,西方价值仍然在多个领域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逻辑,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话语权需要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支撑。从价值驱动视角来看,传统文化更类似于社会公共文化产品,传统文化的功能表现在“以文载治”方面,是国家“软实力”和“文化力”的表现。优秀传统文化同学校教育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其育人功能,教育之内容是人类文明的文化遗产,文化是开展教育活动的基本前提,其本身就具备教育的功能价值。很难想象在市场驱逐了盈利性稍差的传统文化因素之后,网课所剩为何。而传统文化也涉及国家安全观,以意识形态安全为核心的文化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显然该法将优秀传统文化归类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中。而在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思潮下网课之价值则更趋多元化,唯有将网课之公益性抽取出来,从网红产业中抽取出来,沉下心交给专门组织与人员加以历史还原,这种未经强制改造的优秀传统文化才能有自然的延续力和生命力,并为青年学生所自觉接受,而不需要刻意包装。

(二)抓好传统文化推广传承的供求接口

即使淡化市场运作因素,传统文化作为公共产品,在推广传承的过程中也要考虑供求问题,这是双向选择的问题。习近平指出:“我们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18]传统文化之于供给端,应该考虑提质增效问题,具体而言,相关网课的安排应该是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总要求,然而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系列“战略性干预”下,传统文化的“自组织”能力在直接或间接干预下弱化,如政府向社会购买相关网课服务过程也是选择和排挤实力较弱的营运主体的过程,政府的干预可能使得“传统文化内生性重构”遭到限制,因此,传统文化供给侧应该努力界定政府职能,划分政府与市场边界。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之于需求端,从用户信息意识角度来看,应培养具备一定品鉴和审美能力并能与传统文化形成互动及应用关系的用户群,这是一个社会文化系统工程。建立传统文化品鉴和审美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随着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而提高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用户对于传统文化的倒逼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运用并融入生活日常之中,使之成为一种文化自觉和生活习惯。关于传统文化的延续性和承继性,人们应该具有保持并发扬的能力,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进行文化改造。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缩短传统文化供需距离,在全民网课时代,传统文化到市民家门口的距离缩短,大众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等数字媒介即可获取传统文化学习资源。而“传统文化最后一公里”存在梗阻的问题也较为严重,文化培训政府买单,但基层的热情并不高,以农村为例,有的只是为了得到补贴,基层文化第一责任人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以基层社区办晚会、办培训代替文化工作的一切,这是片面的。网课要使传统文化传播收到实际效果,得到基层群众的拥护,就必须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如充分发掘传统农耕文明中民间生产技艺,通过网课予以通俗化的传授,以技艺推广实现文化传承。

(三)抓好传统文化推广传承的标准接口

标准化是现代工业化下的概念,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于同类、同行业中的现实及潜在的事务,通过制定统一可重复、共同遵守的标准实现内部秩序的统一,指导实践活动,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认可度,促进共同利益最大化。近年来,“文化标准化”逐渐出现在学术界视野当中,田晓平提出“以标准化推进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19],认为标准化是目前改造世界的科学工具,是公认的技术规则和治理世界的基础性制度,这对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在全球治理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互联网+”时代因缺乏内部标准秩序而呈现各种乱象,如出现了缺乏文化传播资质与能力的网络主播肆意解读传统文化的现象,放置于网课、新媒体等盈利平台,这本是一种侵权行为,但因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不健全,导致传统文化传承面临断层和破坏性传播。为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公共遗产对传承发展权不被阻断和毁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然而现行法律甚至互联网学习平台规章对于传统文化在互联网传播中的现象却鲜有规定,如何把数字化技术内化成非遗自身的传承方式和生存方式值得关注。不管如何,传统文化传播应该在法律和行业标准的规范下进行,这是“全民网课”时代对于传统文化传承最大的尊重,能够为优秀传统文化世代相传和创新发展提供科学路径和可靠保障。

三、“全民网课”时代下青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范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20]在知识信息时代,充分发挥网课这种传道解惑的新渠道在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方面的优势,同时守住传统文化推广传承的价值底线,有利于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全体成员的自豪感、自信心,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带领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源泉。

(一)还原公益性: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理性结合

“全民网课”时代不仅对于公民,对于政府而言也理应实现个性化定制服务,传统文化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应加大管理和投入补贴,以确保传统文化产品不因市场波动而影响发展,政府应成为大众传统文化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定制者和成本兜底者。相关网课“生产者”应严格按照政府的定制要求提供服务,并可根据社会反响获得不同的补贴额度,以起到激励作用。同时,对于非主要方向的传统文化,可以适当鼓励有资质的网课“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自我开发与营运,以满足精细化、专业化的人群需求。对于网红载体的宣传,要及时加强指导和监管,为青年营造正确、真实、积极的优秀传统文化氛围。

(二)强化融合性:传统价值与社会现实的兼顾

传统文化价值的落地应用不易,传统文化与现实难免出现不协同局面。要建立起传统文化自然延续的机制,就必须将其深深嵌入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之中,这是传统文化现代化转换的要求。传统文化现代化伴随着中国社会转型而出现,中国进入了新时期,要避免传统文化和现代化各自的弊端。要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传统文化的网络化教育,既不能高高在上,脱离一般生活实际,也不能太过于强调功利与实用主义。可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题材予以传播,如歌曲、电影、小品、相声等;网课的形式也应该更多元化,可突破传统讲授式为主的教学形式,以多种形式满足用户对于传统文化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以实现传统价值与社会现实的最佳融合。

(三)重视主体性:制造主体与运用主体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性理论认为,“真正的人民”及其社会关系是在生产劳动中发展起来的,并随着物质生产方式的改变而不断发展。“人民主体论”超越“人民主权论”,是历史观和政治观的一次重大飞跃。马克思指出:“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21]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文化的制造者和使用者完整统一于“人民主体”这个概念上来,相关网课的设计与运行不能将人民群众割裂为两个群体,要充分考虑困难群体缺网、缺学习工具带来的不便,杜绝将网课捆绑于特定且单一平台的利益垄断。同时相关网课的设计修正也应充分听取用户的意见,未来可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对用户甚至课程涉及的生产一线人员的意见收集、整理、分析并最终驱动课程修改的全过程,用技术和管理创新来实现传统文化的主体性特征。

(四)规范标准性:技术保存与推广传承并重

要深化传统文化在“全民网课”和“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落实技术保护规范。更为重要的是制定传统文化推广传承的规范标准。应通过完善立法和行业规章提高传统文化在网课或新媒体环境下推广的经营资质主体门槛标准,解决传统文化网络供给端良莠不齐的问题;应该将传统文化从网络环境下的“泛娱乐化”和“过度娱乐化”中解放出来,让人们对传统文化心存敬畏之心,帮助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实现从随意化向程序化转变,这对于从社会范围内支持传统文化形成规范标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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