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在培育高职学生法治素养中的应用
2021-04-15李洁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培养学生法治素养的基础性课程,在教学时间有限,高职学生法律知识较为薄弱的前提下,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成为培育和提高高职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方法。而如何选择和应用案例,成为了案例教学法在课堂落地的关键。教师可以选择贴近学生生活,反映社会法治重大进步,或具有警示意义案例,适当挖掘本土红色法治资源,并把课堂教学与国家安全教育、预防犯罪、传承法治精神等结合起来。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开设法治素养相关选修课程,运用多种方式,把法治素养教育贯穿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治素养
【基金项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思政专项项目:武汉红色文化融入高职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编号:2021YS
ZZX007。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1)41-0032-02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高职学生是未来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培育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对提高高職学生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引导学生成为具有法治精神的时代新人,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案例教学在培育高职学生法治素养中的重要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所有高职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培养学生法治素养的依托性课程,其中法治思维、法治素养的内容篇幅占比为一章,因为其内容中较为抽象,成为教学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法治素养作为大学生应该具备的重要能力素质,有很多学者曾提出对法治素养的定义。有学者认为,法治素养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不仅包括法治教育层面的学法、知法和懂法,还包括法治的思维、理念和方式等丰富内涵。[1]也有学者认为,法治素养包括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信仰、法治精神、法治能力和法治行为等六个基本要素。[2]笔者认同此观点,法治素养的养成要建立在对法律知识的基本了解之上。而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相对较差。根据笔者调查,约有48%的高职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完全没有学习过法律相关知识,而40%的学生在高中阶段也没有专门接受过法治教育。“基础”课作为必修课,其教学时间一般只有一个学期,教师面对这样的学情基础,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内容,从而逐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3],后来成为法学教育中的经典方法。法律的原理和条文相对抽象、晦涩,而法律体系的框架又过于庞大,高职学生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的基础,难以直接学习法律条文。在现实教学中,存在着学生感觉不知从何学起,教师面对基础较差的学生又感觉不知从何教起的双重困境。因此,案例教学法可以从真实的案例引入,教师引领学生快速进入情境,通过充分分析思考,建立起从案例现实到法治理论的连接,从而破解教学中的困境。案例教学法也因为其实用性、高效性,成为基础课课堂教学中法治素养教育的重要教学方法。
二、基础课课堂教学中的案例选择和应用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入案例,并带领学生充分讨论案例,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深入思考和分析,并通过分组讨论、辩论、查阅法条、模拟审判、小组互评、教师讲评总结等方式,让学生学会法律的应用,理解法律的运行和背后的法治精神。学生通过梳理案情—分析讨论—查阅法条—教师讲评四个环节充分学习了法律知识,锻炼了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了解了法律的基本运行,从而增强了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了应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案例教学法也促进了师生的互动,增强了教师对学生的了解,促使教师在与学生的交流中不断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改变了单纯讲授法可能导致的“教师讲不停,学生听不懂”的课堂状态,改善了课堂教学生态,促进了教学相长。
而案例教学法要想在基础课课堂教学中真正落地,离不开教师对于案例的精准筛选和灵活运用。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例必然要符合以下几点要求:贴近学生认知水平、案例复杂程度适中、真实可信、能够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等。而如何选择和应用案例,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选择贴近高职学生生活的案例
笔者曾做过近200名学生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学生最关心、最迫切了解的法律问题集中在“网络诈骗”“网络消费维权”“套路贷”“校园欺凌”“劳动合同”等方面,绝大多数学生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却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够清楚。教师应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真实案例,努力解决学生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困惑,让学生了解自身的法律权益和义务,了解合法的维权手段,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在实际教学中,笔者精选了近年来真实发生的学生消费维权、工伤、校园暴力等案例,将案例内容引入“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等教学内容,引发了学生的热烈讨论和深入思考。同时,案例选择还应该注重网络时代的特点。根据笔者的调查,“00后”大学生每日应用网络的时间已经超过了4个小时,对于网络和新媒体工具有天然的亲切感。教师可以运用多种教学手段,适当选择和网络生活直接相关的案例。如笔者在“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这一专题中,引入“人肉搜索案”“朋友圈诽谤案”等案例,引发学生对于网络时代如何合法维权的思考和讨论,提高了网络生活中的法治意识 。
(二)选择反映社会法治重大进步的相关案例
2018年5月,《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2021年1月,《民法典》正式生效。2021年3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召开。这都是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法治实践,也是高职学生的关注热点。教师可以提前了解学生感兴趣的热点案件,及时更新相关知识,把《民法典》《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治热点融入到基础课的教学之中。如笔者曾引入“网络侮辱英烈被判刑”等案件,通过分析讨论,让学生牢固树立崇敬英烈的意识。在教学中引入生活中常见的离婚、继承、家庭暴力等案例,让学生切身体会到《民法典》带来的法治发展和进步。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孙小果”案热点等案件,让学生以管窥豹,了解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在法治实践中体会法律执行的严肃性,体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三)选择有警示意义案例,把法治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预防犯罪等结合起来
由于知識准备的不足,信息甄别能力有限等原因,职业院校学生犯罪率高于普通院校。以山东省为例,2016年一审审结职业学校学生犯罪达126人。[4]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选择有警示意义案例,把法制教育与国家安全教育、预防犯罪教育有机融合起来。通过案例教学,提醒学生牢记法律义务,守住法律底线,提高信息辨别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避免误入歧途。在“国家安全”的教学内容中,引入“大学生兼职拍照泄密”等案件,提醒学生时刻牢记国家安全意识,确立国家安全观念。在教学内容中,引入大学生参与网络诈骗和赌博等犯罪的案例,让学生思考如何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提高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
(四)把挖掘本土红色法治资源与案例教学结合起来,传承法治精神
教师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中,要注重向学生传播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可以利用本土红色法治资源,将法治素养的培养与党史的学习教育活动有机融合起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增加学生对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理解。以湖北省为例,七里坪革命法庭,董必武法律思想都是弥足珍贵的红色法治资源。深入挖掘红色资源中的法治精神,学习革命法庭的审判案例和红色故事,通过实地参观、阅读历史文献、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引导学生传承法治文化,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底蕴,从而提高对法治精神的认同感。
三、总结
高职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和提高,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案例教学法在“基础”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有效培育和提高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但是仅仅一门课的课堂教学毕竟时间非常有限,学校有关部门需要通力合作,推广案例教学方式,培养培育专业教学人才,条件成熟时可开设法治素养相关选修课程,开展法治素养实践活动,把法治素养教育贯穿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并且根据时代特点,在实践中不断调整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方式方法。
参考文献:
[1]齐琳琳.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J].中国高等教育,2016(Z2).
[2]司文超.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D].武汉大学,2020.
[3]杨光富,张宏菊.案例教学:从哈佛走向世界——案例教学发展历史研究[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8(6):1-5.
[4]山东省高法通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走势:职业学院学生涉案数量明显增加[EB/OL].央广网,http://news.cnr.cn/native/city/20170601/t20170601_523781213.shtml.
作者简介:
李洁(1984年-),女,河南鹤壁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