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生产力视域下的生态正义探析
2021-04-14张涛
张涛
摘 要:生态正义是在人与自然平等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可持续地转换。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而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则被赋予资本的本质,虽然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因其盲目扩张的本性致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模式断裂,从而导致对生态的不正义。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发展的反生态性特征,认为只有变革资本主义制度,方能实现生态正义。
关键词:生态正义;生产力;生产关系;马克思主义
20世纪60年代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的生态危机,迫使人们深刻反思其产生的根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模式的破裂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由此提出一个概念——生态正义。生态正义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追求,它体现在人在享受自然权利的同时承担保护自然的责任。社会发展与生态正义之间存在一定的辩证关系,马克思指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共同建构社会发展的总过程。在这个统一体中,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以马克思哲学为研究视角,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与生态非正义的内在关联,并以此探索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
一、生态正义的理论内涵与动力机制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在实践中利用自然资源以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因此,人与自然之间势必产生正义问题。生态正义是在人与自然平等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可持续地转换,以确保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功能。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需要的力量,是人与自然发生联系的中介。所以,生态正义与生产力两者存在一定的辩证关系。
(一)生态正义的理论内涵:资源可持续地转换
何为生态正义?学界对其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人与自然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公平分担,一方面体现在是否公平地享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另一方面表现在是否平等地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二是将生态正义作为一种公平尺度,蕴含道德、价值观念、规范的伦理系统,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交往中提供合理的行为规范。三是将生态正义定义为人和非人类生命的和谐共处,要求人类活动合乎自然规律,经济发展规律和环境规律,通过人与生态这一天然纽带,将一国内部人与人、国际社会人与人、当代人与后代人、人与非人生命体之间和平共处问题密切地连接起来。以上关于生态正义的三种观点主要是从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方面来诠释生态正义,其核心指向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简言之,学界对生态正义的定义侧重于“应然性”,而缺乏对“实然性”应有的关注。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视角分析,物质性生产实践的哲学理论折射出“实然性”特征,因此,为进一步研究生态正义拓宽了理论视野。
正义观念是一种意识形态,源自实践活动,与此同时,可以推断出生态正义观念也源自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在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逐渐实现了人与自然界的分化,形成人类社會与自然界的对立统一,人类依赖自然资源以满足自身需要。马克思自然观的核心思想是指人与自然是一个本质统一的整体,他告诫人们,不能脱离整体观念,抽象地分析自然的存在和人的本质。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1]人只有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把握自然的客观规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形成一套高效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才能更好地与自然和谐共处。否则,没有自然界,没有外部感官世界,人类就什么也不能创造。本文认为,生态正义是人与自然处于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实现高效能、可持续地转换。可持续地转换就是人与自然资源物质变换的过程,它所指的是物质代谢、物质循环。韩立新认为:“生命体为维持其生命活动必须在体内或体外进行物质的代谢、交换、结合、分离活动,在自然与生态系统中,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动植物、微生物都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之中,共同构成了一个由自然要素组成的生命循环。”[2]人与自然存在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人从自然获取生活资料以进行生产,并以另一种方式对自然进行反馈。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按照资源的类别应分为可再生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自人类社会产生以及发展直到近代,人类获取自然资源的手段愈加便捷。因此,当人类从自然获取资源以进行生产的同时,应当尽到保护生态系统的责任,即对自然进行生态补偿,当从自然获取资源与人类进行生态补偿的比例达到生态系统本身承载力的极限,这样方可实现资源可持续地转换,从而实现生态正义。
(二)生态正义的动力机制:生产力的发展
生态正义在人与自然维度展开,即人与自然在互动的过程中怎样实现资源可持续地转换。人的需要导致人类进行生产活动,当然,人的需要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在满足生存需要的同时就是人与自然进行互动的过程,人类满足需要的能力即可称为生产力。那么,生产力与生态正义存在怎样的内在关系?生产力在一定的时期是有限的,农业社会下的小农经济模式以种植为主,人类的生产力是以温和的形式与自然进行互动,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没有越过自然的承受范围,自然能够顺利吸收人类生活生产的废弃物。因此,在这一时期,人与自然实现资源的可持续转换。马克思认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利润,因此,迫使资本家进行大量生产、大量消费,以此在流通的过程中实现资本的积累。资本的本质促使人类的需求急剧增长,为了满足这种膨胀的欲望,工业资本家不得不改进生产工具,提高生产力,更加快速地从自然掠夺大量的资源为生产提供方便。《共产党宣言》曾明确地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不可否认,充足的生产力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当时,衡量社会发展的尺度是生产,生产决定分配、交换和消费。生产力快速发展的表现是社会分工,马克思认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1]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导致社会分工,分工在社会生产中被细化,社会分工为生产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条件。在社会生产中,分工的结果是建构多个生产部门,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相互联系,组成一定规模的劳动群体,所以节约社会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因此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促进社会迅速发展。但是,由于生产力被赋予的使命是掠夺、生产,大量生产力所导致的后果是:人与自然之间可持续地转换的平衡被打破,人类从自然获取资源的量超出自然所能承受的限度。马克思在《资本论》指出,当生产力提升,可供使用的自然资源将会相应减少,因此,要重视森林、矿物资源的枯竭,要“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从而节约地利用自然力”[4]。大量工业生产所附带的废弃物超出自然所能消耗的量,从而导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一系列问题。由此方可得出结论:生产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注重量的积累,快速掠夺自然资源以创造大量的财富,促进社会发展,从而激发社会转型。另一方面忽视质的发展,强调从自然一味索取,大量生产,但是生产中高污染、高耗能、低环保产业未能及时更新或升级。人类违背与自然基于公平原则相互交换各自的环境权益和环境负担,与得其所应得这一正义原则相背离,可持续地转换这一循环系统被迫中断,使得人与自然之间的内在整体性发生破裂,从而导致生态非正义。生态正义与生产力之间存在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生态正义是衡量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尺度,生产力的均衡发展是实现生态正义的必要前提。
二、生态正义的困境分析
生产力作为满足人类生存需要以进行人与自然可持续转换的能力,通过实践的方式与自然相结合从而实现人的能动性活动,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所演化的方式和性质截然不同。与此同时,生产力所决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与一定时期的发展密切相关。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被赋予资本不断扩张的本质,生态不正义是社会制度下生产力反生态性本质,由此被它所决定的生产是导致这种问题的又一决定性根源,对于生产力理论的分析可作为生态不正义的客观根据。
(一)盲目扩张的生产力
在工业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标志是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仅急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产生了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倘若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历史整体意义的普遍性限定,那么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联系的生产力则是特定历史时期内生产力特殊性的表现形式。在这种形式下的生產力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又因这种生产关系的限制,体现其资本反生态的特性。
这一时期生产力被赋予资本的本质,生产力所呈现出资本的特点。“资本作为财富的一般形式——货币——的代表,是力图超越自己界限的一种无止境的和无限制的欲望。”[5]这就说明,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标,实现资本增值、无限扩张本性的逻辑被体现在生产力的发展上。资本的生产力摒弃人与自然可持续转换的生产方式,而无止境的生产取代人类社会生活基本的需要,以追求大量生产、大量消费,促进资本的运转,在流动中实现财富的增值,进而打破自然规律,将完整的生态系统作为生产原料被持续扩张的生产所吞噬。毋庸置疑,生产力以这种无限制的扩大生产势必触碰到生态红线,即生态资源的质和量与生产力扩张的速度无法实现契合,背离人与自然长期遵循的规律,即合理的生产、分配、交换和分配原则,从而造成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系列生态问题。但是,特定历史时期内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关系具有强大的反作用,由于生产力反生态的特性,从而导致社会生产关系以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生态规律。因此,并不能完全制止生产力继续扩张的趋势,“由于维护资本逻辑的资本制度用生产交换价值的规则调节社会的物质变换,能帮助资本成功克服一切反对它增值的界限。”[6]所以,当资本的生产力面临生态红线的警告,不仅不会停止扩张的步伐,反而会利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潜在优势进行肆无忌惮地掠夺自然。资本的生产力剥夺生态的权利以实现财富的增值,自然资源被迫处在入不敷出的阶段,然而人类拒绝提供足够的补偿以反馈自然,或是人类向自然排放的生产副产品超出自然消化系统所能承受的底线。一方面无休止地掠夺,另一方面无休止地排放工业垃圾,从而导致自然物质转换系统的破裂,使人与自然可持续的转换规律被打破。这一时期内,生产力无限制扩张的后果使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根基受到威胁,对生态不正义的最终结果是招致自然猛烈地报复,演化为生态危机。
(二)无视整体的生产方式
从生产过程来看,急剧扩张的生产方式只顾眼前利益的快速增长。马克思认为:“它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7]为了节约生产过程的固定时间,人格化的资本绞尽脑汁地创造机器快速运转的条件,以求缩短流通时间,加速流通的次数,压缩获利周期。在工业社会,急剧扩张的生产力促使生产的方式发生变化——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马克思指出,机器大工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合适的技术基础。毋庸置疑的是,生产方式的更新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但是,愈加方便快捷的生产方式以牺牲生态利益为条件扩大再生产,这种盲目追求速度的生产方式必然忽略对生态环境长期规划与整体布局。企业资本家的目光聚焦在机器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产品,以及想方设法更新机器,却对于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而选择视而不见,逃避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所需的代价。面对资源匮乏的问题并没有阻挡继续扩张的脚步,继而转移其他地区寻找资源和能源。“用加里·斯尼德(Cary Snyder)的话来说,资本‘把它的经济支撑体系拓展到如此广泛的地步,以至于它足以毁坏整个生态系统,可它至今仍在不断地拓展。”[8]当生产方式被赋予资本的性质,它会以一种狂暴的方式对自然展开攻势,那么,在这种形势的主导下,当下的生产犹如一头脱缰的猛兽,以不可阻挡或难以阻挡的趋势将自然资源消解于工业链条内。“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支配雇佣劳动,主导着生产与分配,不仅劳动的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而且,对自然力的利用、分工协作、机器的使用、科学技术等推进的生产力也通常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9]资本的生产方式从始至终透着不计后果扩张的本性,不可避免地触发到生态红线,生产过程遭遇中断。与此同时,人格化的资本家将会展开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但这项运动的初衷是为修复遭遇生态报复而断裂的生产线,那么矛盾暂时的缓和为日后强烈的生态危机埋下了伏笔。
(三)私有性质的生产关系
生产力反映人与自然互动的关系,那么生产关系则是反映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的发展由一定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曾明确说明:“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7]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因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生产力性质不同,生产关系相比也呈现不同的特征。在农业社会,自然资源相对落后的生产力以及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来说是充足的,人们的生产劳动与自然的物质循环并无矛盾冲突,人际之间的劳动关联性较低,因此社会关系相对和谐。进入工业社会,显著的变化是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如个体手工业生产模式被机器大工业所取代,从自然获取资源的速度加快,工人被迫投身于工业生产线中并付出劳动。与此同时,机器大工业的统治下,产生两个社会群体,即工业资本家和自由工人。这一时期,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关系,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且组织生产,工人依赖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而进行生产。私有制的生产关系是社会不公平与生态破坏的根源,私有制下,资本家为获取利润最大化并不断扩大生产,导致自然资源的快速消耗并触及生态红线从而导致生态危机,另一方面持续扩张引发对工人的剥削,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下,“人际之间的物质交往关系”表现为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等价交换关系,以形式上的公平取代实际上的不平等的关系,工人被牢牢束缚在资本的控制之下,工人的劳动是剩余价值的源泉,因此追求剩余价值需对人进行控制,对自然的控制是控制人的前提。威廉·莱斯认为,“以各种不同的文化形式进行的对人性的政治控制是激化的社会冲突的反映,这种政治控制又部分地依赖于增长着的对外部自然的控制……而且,这三者的关系也绝不是单向的,相互作用总是存在的。”[10]控制自然的目的是控制人,而控制自然不过是控制人的手段和附加结果。只要人际关系的矛盾处于无法调和的地步,那么这种冲突势必为转移至对自然的破坏,倘若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友好相处,必须变革现存的生产关系。否则,人与自然的矛盾必然愈演愈烈,进而打破人与自然的可持续转换,导致生态危机。
三、共产主义才能实现生态正义
在资本主义社会下,由于生产力被赋予资本的本质,生产力注重量的积累,忽视整体均衡发展,从而引发社会生产的无限性与自然资源有限性之间内在矛盾的激化,造成对生态系统的巨大损害,即无法实现人与人对自然资源的平等享用和对生态责任的公平承担,导致人类对生态的不正义。那么,生态正义何以实现?马克思曾预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矛盾归根结底应归结于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一切矛盾的根源,共产主义社会才能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方可實现生态正义。“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1]共产主义社会,资本逐利的本性被废除,人际关系平等,人类为了生存与自然互动以可持续转换为准则,生产力的发展自高速度向高质量转移,为实现生态正义创造了社会条件。
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以服从生态理性为基础。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并不排斥生产与机器工业化,它作为先进的生产方式,本身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负面影响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下意识形态的反作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质在于,倡导所谓的“分配正义”,由分配操控生产,以财富增长为前提生产以供再一次的分配,破坏整体的平衡,即无科学性又有强烈的反生态性。奥康纳认为,生产性正义应该是生态学社会主义,用“生产正义”取代“分配正义”,“生产性正义强调能够使消极外化物最少化、使积极外化物最大化的劳动过程和劳动产品(具体劳动和使用价值)。”[8]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中,生产决定其他三项的运转过程。因此,生产力发展以消耗对消极外化物最小化,实现生产力向生态的转向,生产性正义是以符合自然承受能力基础上进行生产的生产生活方式,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以衡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正义秩序。
由上得知,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具有反生态的特性,与此同时,被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也具有非正义性。因此,制度变革是实现生态正义的关键,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人类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发展逻辑将遵循生态理性,发展的内在动力以生态平衡为尺度。诚然,生产力的发展扬弃一味注重量的无止境的扩张,转而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将发生质的变化,以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导向,从而达成完整意义上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地转换,才是实现生态正义的唯一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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