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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档案法》要求大力开展档案资源开放利用工作

2021-04-12林周佳

档案与建设 2021年2期
关键词:档案法档案利用

林周佳

摘 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对档案利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在新《档案法》要求下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握利用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信息化为导向,开拓利用工作新思路,力争高质高效地为党中央服务、为社会各界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关键词:新《档案法》;档案利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新《档案法》),这是我国档案事业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为新时期全面推进档案利用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在新《档案法》要求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二史馆)在档案资源开放利用工作上进行了积极的实践。

一、 《档案法》的新修订

1.修订的过程

自1987年9月5日新中国第一部《档案法》颁布,33年来《档案法》历经两次修改,分别是在1996年和2016年。虽然对法条内容有所完善,但本质上并没有大的改动,在客观上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水平,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国家档案局于2007年启动了对《档案法》的修订工作。修订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2015年):国家档案局与档案界专家学者反复调查研究、修改审议,最终于2015年11月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了《档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共9章88条。

第二阶段(2015—2019年):经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核、修订,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9年10月8日签署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三阶段(2019—2020年):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10月25日的初次审议和2020年6月18日的第二次审议,于2020年6月20日表决通过。新《档案法》共8章53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档案法》在现行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章,即“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同时修订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等有关内容。

“监督检查”部分明确了监督检查事项,并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这一章是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的集中体现。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部分的修订则聚焦加大档案开放力度,提供更加优质的档案公共服务,体现了档案工作走向开放的思想。

“档案信息化建设”部分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在信息化发展规划中应当加入档案信息化,并对电子档案的管理、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档案工作走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3.对利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新《档案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开放为导向,针对新历史时期的档案开放与利用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为了总结重大突发事件的经验与规律,第二十六条提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工作机制”,这为各地档案馆收集、整理、研究诸如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档案提供了法律依据,是立法工作紧跟时代改革创新的重要体现。

为了提高档案开放效率,扩大档案利用主体范围,第二十七条将档案的开放期限由原来的“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缩为“二十五年”。第二十八条将档案利用主体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修改为“单位和个人”,这一改动让其他国家公民与我国公民在利用档案时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样的手续。

为了增强民族凝聚力,实现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第三十四条明确了档案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的责任,拓展了档案馆在公共服务和文化传播方面的新职能。

二、 新《档案法》要求下二史馆的档案资源开放利用工作

1.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握利用工作的政治方向

新《档案法》在第一章《总则》中,加入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凸显了“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二史馆作为集中保管中华民国时期各个中央政权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档案的国家级档案馆,保存了很多重要的历史档案,主要包括:南京临时政府档案、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档案、民国北京政府档案、南京国民政府档案、日伪(汪伪)政权档案和名人档案等五大类。在提供利用时,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引领工作,把坚持讲政治的原则贯穿档案利用工作始终。

在新的历史时期,档案利用服务部门已经不再只是单纯的业务部门,而应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排头兵和先行者。二史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档案工作的指示批示,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利用服务工作中,把准政治方向,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努力履职尽责,让党中央放心。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始終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档案馆承担着对公众提供利用服务的社会职能,作为为民服务的窗口,二史馆始终把“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上思考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截至目前,二史馆共开放民国档案106个全宗及专题,近30万卷。疫情期间,通过网络、电话和信函三种方式开展个人查证及特殊需要档案查询服务,新增一条查档热线,并安排专人接听电话,及时受理查档申请,尽力保障对外利用服务有序进行。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在线查档服务将继续开展。

二史馆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尝试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利用服务。为了及时受理公众的查档申请,在公众号上开发了预约查档、个人查证模块;为了纪念抗战英烈,在公众号上公布了淞沪抗战、中条山战役中部分抗战殉国将士名单;为了给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与研究提供参考,以“民国时期疫情及防治”为专题刊发相关文章……这一系列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用档案“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用档案“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要求,全国各地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纷纷对外征集档案以丰富馆藏。二史馆积极为红色教育、红色展览、红色宣传做好档案利用和对外合作服务,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以期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配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二史馆联合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江苏省政协文化文史委及南京市博物总馆,举办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档案文献展,从共产党“红色档案”和国民党“白色档案”两方面选材,印证了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忘我初心与使命担当。展出期间,共接待了360余批次、217家省级机关单位共11000余名党员参观学习,发挥了档案作为党性教育生动教材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二史馆还将举办“纪念建党百年,弘扬铁军精神——新四军与南京”史迹展。

3.坚持以信息化为导向,开拓利用工作新思路

新《档案法》以信息化为导向,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信息化条件下,利用工作的效率会大大提高,但同时档案工作的管理对象、管理方法、管理流程都会发生一系列变化。

为了顺应随之而来的变化,二史馆不断开拓利用工作新思路。近年来,档案数字化工作稳步提升,尤其是“五年数字化工程”期间,年数字化加工能力达到800万电子画幅,目前已完成馆藏总量45%的档案数字化工作,并建成“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此基础上,二史馆以馆内局域网通过系统平台对外提供电子档案查档服务为主,网站延伸服务为辅的方式,提供查询利用。“十四五”期间,二史馆将进一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并深入研究如何更有效地管理好电子档案,使之能够更加高效、便利地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三、结语

二史馆始终坚守“为党管党、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初心,在对外利用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十三五”期间,接待查档者4.1万人次,处理来信来函千余封,利用处接待科先后获得“巾帼文明岗”和“工人先锋号”的荣誉称号。新《档案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档案资源开放利用工作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档案法治的时代已经到来,二史馆今后要继续在着力完善利用工作制度上下功夫,在着力规范利用流程上下功夫,在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努力做到高质高效地为党中央服务、为社会各界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注释与参考文献

[1] 中華人民共和国档案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

[2] 陆国强.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N].人民日报,2020-06-24.

[3]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解读[J].中国档案,2020(7):24-25.

[4] 郑金月.从档案治理体系视角看新修订档案法[J].浙江档案,2020(7):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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