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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相关举措与实践*

2021-04-12张军张兰周志浩

西藏科技 2021年7期
关键词:高素质双一流一流

张军 张兰 周志浩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学跨学科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44)

“双一流”建设是国家针对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在此背景下,众多“双一流”高校借助不同路径开展内涵提升建设,通过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是这些路径之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目前,“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双一流”高校的内涵提升。针对相关问题拿出“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相关举措,分析相关举措的实践路径,对推动相关领域的研究大有裨益。

1 “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

目前,“双一流”高校借助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如下问题:(1)部分“双一流”高校对校企协同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校企协同工作开展得不够彻底与深入,有时甚至流于形式;(2)有些企业对校企协同积极性不高,未能深入参与校企协同,导致校企协同的深度与广度显得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校企协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3)许多“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的层次较低,导致校企协同的内涵不足,质量堪忧,效果欠佳;(4)不少“双一流”高校“双师型”教师较为缺乏,导致“双一流”高校在校企协同中的作用与效率严重打折,在相当程度上给校企协同工作带来了负面作用;(5)相当比例的“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不够健全,无法激发参与校企协同各方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无法对校企协同进行规范化管理,严重影响校企协同的深层次发展;(6)很多“双一流”高校实践教学落实不够,教师轻实践教学重理论教学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相当程度上造成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意识无法得到实质性提升,因而对校企协同造成很大的影响;(7)不少“双一流”高校科教融合课程体系的设置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需要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借助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现状不容乐观,急需相关举措的及时跟进。

2 “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相关举措

“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存在的若干问题对“双一流”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造成了一定影响,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双一流”高校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如下相关举措亟待跟进。

2.1 建设校企协同实训平台与基地

实训平台与基地是“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载体,这一载体建设的好坏、层次的高低、运行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成效。就实训平台而言,高校与企业应高度重视,“在选择协同对象时充分考虑‘势差’等因素,并积极寻找双方的利益交汇点,照顾彼此核心关切,同时积极完善合作平台的相关制度和管理。”[1]就基地建设而言,“校企双方在技术和管理层面深度融合,共建共享基地,协同育人;切实发挥政府的实际职能,形成协同育人的共生联合体;高校深入企业,主动为企业共同创造价值。”[2]

2.2 组建校企协同研究机构

校企协同研究机构同样是“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载体,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效果。为此,“双一流”高校应与相关企业建立制度先行、规划合理、维度不同、层次较高、颇具潜力、前景可期、保障有力的校企协同研究机构,围绕IT、人工智能、信息科技、医疗卫生、环境工程、电子工程、自动控制、材料工程、新能源等不同领域的前沿问题展开研究,提升“双一流”高校与企业的发展内涵,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2.3 实现校企协同资源共享

资源无法共享必然造成资源的浪费、成本的增加、效能的降低,阻碍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因此资源能否共享决定资源的使用效益。为此,“双一流”高校在开展校企协同时,一定要最大程度地提升资源共享效益,不断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确保在资源共享工作中做到“师资共育、设备共用、规章共订、平台共建、文化共融,从而实现校企之间人力资源、硬件资源、制度资源、信息资源、文化资源的共享。”[3]

2.4 打造校企协同所需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培养高素质人才,离不开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团队,因此“双一流”高校在开展校企协同时,一定要重视“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为此,需要激活校企合作潜力与活力,制定“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制度,打造培养校企协同所需“双师型”教师团队的长效机制,关注教师诉求,从多个维度提升教师业务能力,“重视教师自身发展;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师思想境界;深化校企合作,建立多元化合作模式;拓宽职业教育师资来源,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4]

2.5 建立校企协同实践教学体系与教学模式

契合校企协同的实践教学体系与教学模式对“双一流”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为此,“双一流”高校应确立恰当的校企协同实践教学体系与教学模式。为达此目的,“双一流”高校应与企业联合申报并开展不同领域的科研课题研究,在这一过程中,高校师生与企业相关人员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打牢校企合作的基础,最终确立“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打造“侧重创新意识培养,基于新型课堂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理念的教学模式”。

2.6 制定校企协同教学课程体系

校企协同教学课程体系是“双一流”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组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校企协同教学课程体系构建工作刻不容缓。为此,应重视教学课程体系的系统性,明确课程定位,“教材的选取要立足于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及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现实需要,突出课程教学内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尤其在学生实训、实习、实践过程中,要注重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要把握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精髓,加强企业历练,培养职业道德,尽早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5]

2.7 互派教师开展教学与岗位锻炼

在开展校企协同时,“双一流”高校与企业还需互派教师开展教学与岗位锻炼,即“双一流”高校安排教师到企业锻炼,企业安排相关人员到“双一流”高校开展教学锻炼,籍此,教师及企业员工能深入了解各自在校企协同应承担的角色与责任,以及应该具有的能力与素质,发现自己在知识与技能,实践与创新,理论与实际等方面的不足,从而加以改进。

2.8 开展校企协同班级管理

班级管理是“双一流”高校开展校企协同的重要环节,离开严格有序、规划合理的班级管理,校企协同的质量与效果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双一流”高校在开展校企协同时,一定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沟通能力上乘的教师担任校企协同班级管理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员的责任义务,保障校企协同班级管理水平,提高高素质人才培养质量。

2.9 制定校企协同有关财政、奖励、协调制度

财政制度能够为“双一流”高校开展校企协同提供资金保障。奖励制度能调动开展校企协同的“双一流”高校与企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激发其活力。协调制度则能确保校企协同的顺利开展。因此,“双一流”高校在开展校企协同时,应制定服务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校企协同财政、奖励、协调制度,确保上述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持续性,为提高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质量提供保障。

2.10 制定校企协同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是否健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校企协同能否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因此,“双一流”高校在开展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时,应兼具施教者与评价者双重功能,评价人员的组成包含专业负责人、企业相关负责人、“双一流”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高校学生等,评价内容包括“人才培养的目标、课程设置的全面性、教育方法的多样化、授课整体师资水平、人才培养的政策及保障力度、实训实习基地、学生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其次,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等校外评价体系,要能够体现各方面对高校教育成效的认可度”。[5]

2.11 构建校企协同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决定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成败,因此,保障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为此,“双一流”高校在开展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时,应建立科学合理、多部门联动、涵盖不同部门与不同协同领域、具有可持续性的校企协同保障机制,这一保障机制涉及人力、物力、平台、基地、资源、实践教学改革、运行方式、管理权限、责任与义务等一系列要素。

2.12 打造校企协同价值认同感与文化氛围

如果对校企协同缺乏价值认同感,则校企协同无法持续,无法健康发展。如果缺乏校企协同文化氛围,则校企协同无法真正深入“双一流”高校与相关企业,因此“双一流”高校在开展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时,应采取扎实可行的措施打造校企协同价值认同感,营造服务于校企协同的文化氛围(这种文化氛围应具有团结协作、积极向上、互相融合、不畏艰难、勇往直前、互帮互助等特性),真正让参与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相关人员有归属感与被尊重感,从而确保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3 “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相关实践

“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上述举措,在许多“双一流”高校的实践中都有所体现,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文以“双一流”高校南京大学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例加以说明。

南京大学设置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协助开展“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与培训工作,助力“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工作。南京大学设置了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办公室、国内合作办公室,并在上述机构中下设大学科技园、学生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总院等涉及校企协同的管理机构,发布双创资讯,做好双创服务。在双创服务中,借助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是其中极其重要的环节,这些服务涉及校企产学研合作、校企协同技术转移(含科技成果转化等)、平台管理(涉及政产学研平台、校企协同团队建设,校企协同平台服务等)、服务于校企协同的双创培训、服务于校企协同的科技园服务等。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下设的平台科、成果科、应用开发科、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科室都涉及对校企协同进行管理、建设、协调、制度制定等方面的考量。南京大学在校企协同方面的有力措施提升了学校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了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学产业处下设的产学研合作科,负责产学研合作对接、产学研合作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驻外产业机构的规划、管理、协调、考评等相关事宜,因而涉及校企协同相关工作的管理。下设的项目管理科,负责包含校企协同项目在内的横向项目实施与管理等相关事宜。下设的产业平台管理科,负责科技产业平台与创新团队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科技产业平台与创新团队的培育、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事宜,这些事宜显然与校企协同密不可分。高校科学技术处下设的项目管理科,以及基地建设与管理科涉及包含校企协同项目与基地建设在内的相关业务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校企协同方面的一系列举措有力推动了学校高素质人才工作,提升了学校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内涵。

4 结语

本文分析了“双一流”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二条应对举措。在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升的今天,“双一流”高校更应该直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应对举措,不断通过校企协同的深入开展提升自身的高素质人才培养水平。“双一流”高校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高校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种种举措,为其他“双一流”高校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借鉴。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每一所“双一流”高校都应该积极梳理在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认真加以解决,这样才能真正提升自身的内涵建设,突破发展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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