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生命共同体”中的辩证统一关系探析

2021-04-09李劲刘骏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自然

李劲 刘骏

[摘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理念科学地阐释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有机联系,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遽然暴发和肆虐蔓延再一次警醒我们要正确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并给予高度重视。正确把握“生命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内涵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可从主体的一体性与多样性的角度出发理解尊重自然的内涵,在顺从规律和违背规律的利害比较中把握顺从自然的内涵,在保护与开发的实践中显化保护自然的内涵,这要求我们在保护自然的实践中兼顾生产与需要的辩证统一。

[关键词]自然;生命共同体;共生共荣

[中图分类号]D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1)02-0028-05

黨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精神和价值,是中国为世界贡献的一个具有大智慧的生态文明方案,为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话语体系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一理念为当前生态危机的化解提供了解题思路,为新时代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指引,为进一步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荣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新格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既是对人类与自然互动过程中角色的正确定位,也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定义,而要充分把握并利用这一定义,就必须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地理解其中内涵。

一、从一体性与多样性的角度来厘清共同体的主体意蕴

在已有的可观测视域中,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人类是独一的智慧生物。唯一性是我们认识“生命共同体”的前提和逻辑的起点。“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首先呈现出来的就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统一性。因此,这个生命共同体体现出来的“一”的属性,不仅具有“唯一”之意,更是“一体”的“一”,蕴含结合融为一体之意。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联合国大会所作的演讲中曾指出:“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霍金先生提出关于‘平行宇宙的猜想,希望在地球之外找到第二个人类得以安身立命的星球。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能实现还是个未知数。到目前为止,地球是人类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园,珍爱和呵护地球是人类的唯一选择。”[2]我们无法预测人类是否能找到除地球以外的另一个栖身之地,无论这只是一个天马行空的美好愿景,还是一个终有一天可以实现的伟大梦想,至少现在,在我们这一代甚至未来几代的有生之年里,我们仍然要靠这颗已经养育了我们无数祖祖辈辈的蓝色星球来继续繁衍生息,发展进化。更何况,这颗星球见证了人类历史的更替演进,承载了人类文明的古往今来,更是被寄托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依赖和情感。换言之,无论从现实理性角度还是感性立场,地球是人类唯一的家园,对于迄今的人类来说是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3]161。“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3]161。这是马克思对于人和自然一体性的深刻阐释,这段话对自然和人的关系作了准确定位,即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二者是一体的、无法分割的。因此,一体性是“生命共同体”理论的根本,也是认识它的基础。认识“生命共同体”不能只着眼于它的唯一性,更重要的是认识它的一体性内涵。

我们在看到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性联系时,也应当看到两者各自的独立性。“生命共同体”包含的人和自然两个主体,需要我们同时从“一”与“多”的辩证关系来理解“生命共同体”的内涵。“一”代表自然之于人的唯一性和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体性;“多”则代表“多样性”,即事物的多样性、联系的多样性以及发展的多样性。“整个自然界构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4]。可见,自然是一个具有高度统一性的抽象概念,但它是由多种多样的自然物种共同组成的。物种的多样性反映了事物的多样性,多种事物之间必然发生相互联系,由此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联系。自然并不是静止的,它时刻处在运动变化的过程之中,这种运动变化不仅存在于事物个体,也存在于由不同个体相互联系而构成的生态系统之中。事物的多样性不仅包括了自然界中的物种的多样性,就连生活在自然中并与自然共同组成“生命共同体”的“人”也具有多样性。我们不仅要看到人的具有统一性的作为类的存在物这一方面,更不能忽略现实中的“人”。现实中的人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和不同民族,具有种族、阶级等方面的差异,直接导致了大到不同的群体,小到每个独立的个体都会在“生命共同体”的问题上存在差异和分歧。然而,无论是从“一体性的人”的角度,还是“多样性的人”的角度,我们都要尊重自然,尊重自然包括尊重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事物即自然物种的多样性。

二、在顺从规律和违背规律的利害比较中把握共同体的客观向度

习近平总书记将人文关怀与生态现实有机结合,通过对长期以来人类外部自然环境和人类自身生存的变化发展状况的分析,提出并强调:“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资源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5]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是对自然的“从”,即顺应自然规律;人类逆自然规律行事,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是对自然法则的“违”,即违背自然规律。由此可见,尽管人从自然而来,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人又是特殊性的存在,是实践的主体,因此,人能在“从”与“违”两个方面作用于客观外部自然,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影响,且这些影响最终反作用于人类自身。

尊重自然强调的是人类对自然应该抱有平等、尊重,甚至是敬畏的态度,而不是自大地妄想人要凌驾于自然之上,顺应自然更侧重于方法论原则,即人类应该在已知领域顺应并合理利用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实事求是。顺应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内涵所蕴藏的另外一个面向,也即尊重自然的进一步表达和升华。人类从自然界中索取生活和生产资料是顺应自然规律,人类借这些资料对自然进行人化改造,使自在自然转化为人为自然的过程,是对自然规律的利用,这些都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和谐共生、共同繁荣的一面,也是人类在“生命共同体”中“从”的表现和结果。人“从”于自然,意味着人并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的,并不是宇宙万物的中心,更不会是“人类中心主义”理论的受益者。

“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在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中,只有拥有意识的人类才是主体,自然是客体。价值评价的尺度必须掌握和始终掌握在人类的手中。在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中,康德最早提出“人是目的”这一命题,这标志着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形态上的完成。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可否认,“人类中心主义”确实在解放人类天性、鼓动人类追求自身幸福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为人类摆脱宗教束缚和权势压迫的理论武器,因为它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才是符合人类发展的历史规律的。但随着历史的演进,“人类中心主义”在资本主义利己主义和利益至上的价值观的引导下,逐渐走向了极端,成为资本主义为谋求利益而破坏自然的工具,资产阶级打着人本中心主义的幌子,肆意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破坏自然资源,打破生态平衡,最终导致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爆发。英国著名生态学家爱德华·歌尔德史密斯指出:“全球生态环境恶化可喻为第三次世界大战,由于这场大战,自然在崩溃,在衰亡,其速度之快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如果让这种趋势继续发展,自然界将很快失去供养人类的能力。”[6]“人类中心主义”之所以会为人类带来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就是认为它藐视自然,过分抬高人类,对自然“违”而不“从”。

人同时作为“从”与“违”的主体,以“从”与“违”两种对立相反的行为方式,与自然联结成休戚相关的“生命共同体”,在顺应自然规律的范围内活动时,人与自然共生,超过这个范围,违背规律时,人与自然共损。人类对自然的过度开发和开垦行为,对自然资源的浪费和挥霍行为,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行为,甚至是对其他物种的掠夺和伤害行为,都是对自然规律的挑战和破坏,必然加深人与自然的矛盾,打破二者的统一,使其走向对立,从而造成自然界正常运行状态被打破的后果。而作为和自然构成生命共同体的人类,必定无法独善其身,必然会受到自然的报复和惩罚,这体现了生命共同体中的人与自然一损俱损、唇亡齿寒的一面,也是人类在“生命共同体”中“违”的表现和结果。另外,人之所以要顺应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是因为人虽然是具有主动性的实践主体,但人还具有受动性,这是因为人的主观意志的发挥并不是绝对自由、不受限制的,而是受到自然客观规律的影响和制约。人因自然才得以生存,伤害自然界本质上就是伤害人类自身,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才能防止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方面走弯路。因此,人类不要试图去挑战自然法则,而是要在自然规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实践活动。

三、在正向保护与负面博弈的平衡中显化共同体的未来指向

“生命共同体”从本体论上就揭示了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共控、共荣的内在关联,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同进化就预示着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必须处理好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内在紧张。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系统阐述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就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7]。由此可见,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既要“行”又要“止”。

“行”即人类的正面行动,意味着人要以实际行动保护自然,采取一系列举措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的前提下,积极营造和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其中,以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等一系列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自觉主动采取举措,直接运用于自然,对环境进行改善的行为都是“行”的体现。人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存在物,本就应该主动地向自然递出橄榄枝,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和谐共生,尤其是在生态危机不断加深,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8]211-212。这意味着要改变“行”的方式,实现旧有的生活方式向绿色发展方式转化;拓宽“行”的主体范畴,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等行为主体的力量;将保护自然之“行”深入到多个领域,全方位、全方面、多层次地保护生态环境;使我们今天的保护自然之“行”福泽后代。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我们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9]。可见,作为国家公民的我们,要因响应国家的号召、履行爱护祖国的义务、承担生态保护的责任而“行”;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其中“一体”,我们要因尊重生命、爱护生命、团结生命而“行”。

“止”,既是停止,也是静止,与“行”相对应,就是指人类要停止对自然的人为干预和破坏,停止一系列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实践活动,在一切会对自然造成破坏的不合理的发展模式面前保持静止,阻止生态失衡的现状继续恶化加剧。如退耕还林还草,扩大轮作休耕成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节能减排等措施,都是人类在以停止和退场的形式为生态减负。

无论是“行”还是“止”,都是保护自然的表现形式。说到底,“止”也是“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它是“反向的行”,它们终将统一于“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中,指导人类在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的前提下如何保护自然,如何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状态,在终极意义上,也是保护人类自己。马克思指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約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3]209因此,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需要实现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即“行”与“止”的统一,以“正向的行”和“反向的行”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繁荣与共。

四、在生产与需要的满足中把握共同体的价值适度

保护自然的需要来源于自然遭到严重破坏的现状,而造成这一现状的罪魁祸首则是人们为提高生产,而忽视生态需要的经济活动。“生命共同体”概念的提出,就是要从保护自然、维系生态和谐的目的出发,最终还要落实回归到保护自然的生命活动之上,保护自然是实现并维护“生命共同体”的终极途径和最基本原则。因此,在保护自然的实践中,我们应坚持生产与需要的辩证统一。

首先,物质生产是人类活动的第一个前提,生产活动的结果不仅是最终的劳动产品,生产还创造了满足需要的对象,同时又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新的需要。其次,需要反作用于生产,生产与需要密切相连,辩证统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日新月异,我国的生产力大幅提升,人民基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都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满足,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满足更高层次需要的渴望,这其中不仅包括更优渥的物质生活条件、更富足的精神文化世界,还包括了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更加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没有需要,也就没有生产”[10],曾经,由需要引起的生产活动,使我们忽视了自然的承受能力,在很多方面、很大程度上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有些损伤甚至是无法恢复的。因此,我们既然在生产与需要的关系中伤害了自然,就应在坚持生产与需要的辩证统一中完成保护自然的实践。

我们要在生产中去实现人们对更高层次生态环境需要的满足,建设更加美丽和谐的生态环境,第一步就是要解决现存的生态问题。生态问题,不是生态系统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性干预所造成的,这里的人为活动就是指人们为追求更高的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不惜以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所进行的经济生产活动,如乱砍滥伐、过度开采、过度捕捞等向自然过度索取的行为,以及不合理排放污水废气废物等人所不欲、强施于自然的行为。这要求我们将改善保护环境与发展生产力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8]209。保护自然、实现人们更高层次生态要求的满足,意味着人们必须叫停一切违背“生命共同体”原则的生产活动,停止过度开发、盲目开发、无序开发等行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科技,使绿色生产成为现代化生产的主要方式,从“绿色生产与生态需要的辩证统一”出发,将生态效益放在经济效益之前,尊重自然的优先地位,顺应自然规律,使绿色生产成为实现人民基本生态需要的决定性力量。同时,也意味着当生产活动与保护自然发生冲突时,我们应以大局为重,顾及长远利益,以生产活动的让步成全保护自然的行动。因为从需要反作用于生产的关系来看,生产活动一时的让步满足了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日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则会为日后的经济活动提供更加得天独厚的条件,也会促使我们继续为攻破环境问题而努力,积极寻求更加高效、更加环保的可持续发展方式,大大提高绿色生产力。因此,解决生态问题、保护自然必然要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把握生态与经济的平衡,坚持生产与需要的辩证统一。

结语

“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人生于自然,长于自然,依附于自然,与自然祸福相依,倘若执意强行改变或阻挠自然规律的运行,妄图跃居于自然之上,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因此,“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思想便是人与自然共生双赢的生存之道,是解决生态问题时必须把握的第一原则,是构建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新格局的永恒坐标系。身处在这个浩大共同体之中的我们,不能只把口号喊得响亮,必须做到知行合一,端正尊重自然的心态,顺应自然的恒常运动发展,切实践行保护自然的实践,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互相滋养之中,成为更好的人类,建设更加美丽的地球。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6.

[2]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7-01-20(2).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4.

[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360-361.

[6][英]爱德华·歌尔德史密斯.企业伦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35.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95.

[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7:34.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742.

责任编辑:王玮玮

猜你喜欢

自然
吟唱自然的歌者——米勒
日本导演河濑直美电影创作特征浅析
对自然万物的悲悯情怀
从环境批评视角解读狄金森诗歌中的自然
在“自然”课堂中探索幼儿教育新途径
电视民生新闻主持人分寸感的把握
《自然》:中国的生物伦理并不狂野
《自然》关注中国科技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