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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孔子乐教思想的继承性与开创性

2021-04-08刘桃秀

知与行 2021年1期
关键词:乐教礼乐孔子

刘桃秀

[摘 要]乐教是中国传统人文教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道德教育传统和深厚的人文精神。孔子重视乐教,为乐教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孔子在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的背景下以继承西周的礼乐文化为己任,从三个层面,即具体琐碎的礼数乐章层面、比较规范的礼乐制度层面、内蕴的道德精神层面对周代乐教进行了积极的继承。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孔子以“仁”赋“乐”,重新论证了乐教的现实合理性,为乐教传承奠定了理论基础。由此,孔子在乐教领域提出了开创性的思想,孔子认为乐教对培养君子人格具有重要的不可代替的作用,提出“尽善尽美”的雅乐标准,积极实践平民化乐教活动。孔子这些思想和实践对后世乐教和音乐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孔子;乐教;仁

孔子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中心人物,对中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着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正如现代儒学宗师柳诒征在其《中国文化史》一书中所说:“自孔子以前数千年之文化,赖孔子而传;自孔子以后数千年之文化,赖孔子而开。”[1]302这是强调孔子思想在中国文化史上的继承性和开创性,这一点用来概括孔子的乐教思想的历史作用也是准确的。孔子在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的背景下以继承西周的礼乐文化为己任,带着“斯文在兹”使命,从理论上重新论证了礼乐文化的合理性,提出了丰富的乐教思想,并且付诸了实践,为后世乐教传承发展开启了新篇章。

要阐明孔子乐教思想,有必要先对乐教作一个简要界定。“乐教”一词最早出现在古代儒家经典《礼记》中,“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礼记·经解》)这段话说的是儒家提倡的“六艺”之教,其中《诗》教和《乐》教都属于古代乐教的范畴,指出乐教是要涵养温柔敦厚、广博易良的君子人格。可见古代乐教并非指一般的音乐教育,也与今天偏重知识传授的“教育”不同。理解乐教应从“乐”和“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加以把握。关于“乐”,在中国古代特别是上古时期,“乐”不单单指音乐,其内涵较为广泛,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多种艺术形式。“教”即教化,既“教”且“化”,是“教”的活动和“化”的效果的统一,注重以熏陶、感染等潜移默化的方式来进行道德教育,因此,所谓乐教就是指借助音乐、诗歌、舞蹈等文艺形式来施行道德教化,以达到移风易俗和培养道德人格的目的。

一、孔子乐教思想的继承性

孔子乐教思想的形成首先是对上古礼乐文化的继承。如何看待前代文化,孔子有自己鲜明的态度,他多次表达了自己对古代文化的热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论语·述而》)(以下引用《论语》只标篇名), “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述而》)。孔子不仅“好古”,而且“敏以求之”“述而不作”,积极去了解把握传统文化,并且对它进行阐明发扬。说到上古的礼乐文化,孔子明确提出要“克己复礼”。孔子的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是符合文化传承发展规律的,属远见卓识,但在当时却不受待见,被认为是保守复古的。

春秋战国时期是大变革時代,这场变革首先表现出来的社会现象就是礼崩乐坏。西周礼乐制度确立的是一整套以宗法等级为核心的社会秩序,但随着春秋时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森严的宗法等级制度无以为继。现代著名历史学家张荫麟用一个形象的比喻解释了这种必然性:“这个大帝国的命运也就如一个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差不多。设想一个精明强干的始祖,督率几个少子,在艰苦中协力治产,造成一个富足而亲热的、人人羡慕的家庭。等到这些儿子各个娶妻生子之后……就难免行迹稍为疏隔。到了第三代……就会有背后的闲话……到了第四、第五代,这个大家庭的分子就会有仇怨、有争夺、有倾轧……”[2]51可以看出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的西周宗法等级制具有其显而易见的局限性,随着血缘亲情的淡薄和生产力的发展进步,这种制度必然要走向崩溃,维持这种制度的礼乐仪文自然也逐步丧失了其合法性。在孔子时代,“周礼”“周乐”保存最完整的鲁国已经频繁出现僭越礼乐的现象,“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八佾”是天子之舞,却舞于鲁国大夫季氏之庭;“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八佾》)《雍》是《诗经·周颂》的一篇,是天子祭祀之礼,却出现在“三家之堂”,“三家”是指鲁国大夫仲孙、叔孙、季孙三家。礼崩乐坏使整个社会陷入无序,乐也日趋形式化、工具化,沦为新兴贵族炫耀享乐的工具。周朝的礼数乐章难以为继,曾经官府的乐师纷纷散入民间,“太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微子》)。以礼乐文化为代表的整个传统文化在孔子时代面临着崩塌的局面。

春秋战国时代,不仅是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也是思想迸发的时代,在思想领域诸子峰起,百家争鸣,主要派别可以概括为六家,包括儒、道、墨、法、阴阳家、名家。在这六家中,明确主张继承传统礼乐文化的只有儒家一家,道家、墨家和法家则明确地批判传统,反对儒家。道家认为礼乐的流行正是说明道德的败坏和人的自然本性的迷失,所谓“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道德经》)。因此,道家主张要“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墨家则缺乏人文精神,完全是以一种功利主义的态度来看待前代文化,认为礼乐仪文烦琐浪费,劳民伤财,“然当即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即我以为未必然也……然当即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天下之乱也,将安可得而治与?即我以为未必然也”(《墨子·非乐上》)。礼乐不能提供衣食之才,也不能用来治理乱世,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墨家提出“非乐”“节葬”的主张。法家持一种历史进化观,一味向前看,在文化的问题上持实用主义的态度,“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商、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商君书·更法篇》)。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除旧布新是大势所趋。顽固派、复古派都将被历史所淘汰,很明显,名垂千古的孔子不属于此列。孔子是变通的,如孔子提出的礼乐损益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为政》)。时代变化了,礼乐自然跟着调整。“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子罕》),这是说,用麻来织礼帽是合乎礼的,但现在用丝线来做礼帽能俭省一些,这种变更孔子是赞同的。不过孔子的变通是有前提的,面对传统文化,孔子不是简单地拥护或否定,而是一种反省的态度,主张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主张新旧传承,不是推倒重来,不是喜新厌旧。那么,在乐教方面,孔子做了哪些传承?

孔子推崇西周礼乐文明,“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孔子认为西周礼乐文明是在借鉴夏商两代文明的基础上建立的,是非常繁盛完备的。周公制礼作乐,建立了粲然完备的礼乐文明。这一礼乐文明表现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具体琐碎的礼数乐章,第二个层面是比较规范的礼乐制度,第三个即最高的层面是其中所蕴含的道德精神。孔子在这三个层面的传承上都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关于具体的乐章层面,我们可以从《春秋左传》中窥得大概。“周礼尽在鲁矣”(《春秋左传·昭公二年》),这里的“礼”是广义的,包含礼和乐。如果单就“乐”而言,也可以说“周乐”亦“尽在鲁矣”,“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说之……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这一段话说到鲁襄公二十九年吴国的公子季札到鲁国访问,请求观赏周乐,鲁国的乐师一一为其弦歌《周南》《召南》等十五国风及小雅、大雅和三颂,舞者分别表演了《大武》等六支上古经典乐舞。这是一次观礼盛宴,其中的每一首曲目都对应着不同的场合演奏,比如“八佾”是天子之舞,《雍》也是天子祭祀采用的乐章。孔子出生于鲁国,深受这种礼乐文化的熏陶,造就了他深厚的礼乐文化修养和对礼乐文化的同情。

从儒家典籍《周礼》中,我们还可以了解到,西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礼乐制度,在乐教方面有相应的乐教制度,“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周礼·春官·宗伯下》)。《周礼》是记载周朝官制的书,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西周乐教活动的制度化,有专门管理乐教的官员,即大司乐,有道者、有德者充当乐官。教育的对象主要是贵族子弟,所教的内容包括“乐德”“乐语”和“乐舞”三方面,以培养国子们“致鬼神示,和邦国,谐万民,安宾客,说远人,作动物”的德性和能力。西周还建立了规范一般性平民行为的乐教制度,“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周礼·地官·大司徒》)这是关于大司徒职掌十二教的记载,其中第四教“以乐礼教和”即是以乐教民的社会治理。可以看出,乐教是西周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这些外在礼乐仪文制度,更重要的是“周礼”的精神。“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春秋左传·昭公二年》),后一句话正是对“周礼”内在本质精神的揭示,“礼”体现了“周公之德”,是“周之所以王”者,这里的“礼”也是涵盖“乐”的。“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这是吴国公子季扎在听完《大雅》《小雅》之后,感叹其中所体现的周之盛德。“周德”渊源于周初统治者对殷商灭亡的教训的反思,牧野之战中奴隶们阵前倒戈的现象让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者震惊,使其清醒地认识到民众的力量,“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鉴于殷,峻命不易”(《诗经·大雅·文王》),这句诗是告诫西周必须充分吸取殷商灭亡的教训才能永葆天命。因此,周公提出“敬德保民”的思想,认為只有“敬德”才能“保民”,得到民众的拥护,最终才能得到上天的庇护。因此,不同于夏商更注重敬神娱神的宗教文化,周公“制礼作乐”,通过礼乐制度来体现和维持道德精神,开创了周代敬德的人文文化时代。道德精神是周代礼乐文化的灵魂标识和价值依托,是礼乐文化的核心。“孔子的时代,礼崩乐坏,礼制秩序趋于解体,但孔子不以篡乱为当然,而继承发扬了春秋时代志士仁人的道德精神,将之理论化……春秋时代这些道德精神的体现,是西周以来礼教所养成的结果。”[3]408-409道德精神一以贯之,文脉才能不断裂,从周公到春秋时代志士仁人,再到孔子,这些古圣先贤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传承中华文明精神的使命。

因此,面对大量乐章乐礼的消失,孔子以思想家和音乐家的双重身份对《诗》进行重新整理,“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史记·孔子世家》),《史记》的记载未必准确,但孔子对《诗经》的整理是不可否认的。孔子不仅注重乐章的传承,并且认为乐是治国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这里的“为邦”即是治国、为政的意思。孔子注重礼乐教化,重视乐教,这是对西周乐教制度的继承发扬。不管是弦歌《诗经》,还是提出“乐则《韶》舞”,孔子最终要继承和发扬的是周代礼乐文明的道德精神,只不过这种精神在孔子思想中换了一个面目出现。这种道德精神不仅属于贵族,而且属于每一个人,构成每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在继承礼乐道德精神的基础上,孔子为中国乐教打开了新局面。

二、孔子乐教思想的开创性

孔子声称自己对古代文化是“述而不作”的,实际上孔子是述而后作,或者是以述为作的,这才是孔子传承文化的方法论。“述”就是继承,“作”就是要创新。仅仅“述”是不能解决文化传承问题的,必须结合时代变化赋予传统文化以新时代的合理性,才能发挥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实现文化的新生。“作”或者说创新是文化传承的必由之路。“孔子对于中国文化的贡献,即在于开始试将原有的制度,加以理论化,予以理论的根据”[4]308,孔子正是将西周礼乐文明所蕴含的道德精神进行理论化的提升,使之人格化、生命化,开创了中华民族礼乐文明的新时代。

早在孔子之前,礼崩乐坏即引发了春秋士人包括晋臣女叔齐、子大叔等对礼乐的重新思考。“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君子谓叔侯于是乎知礼。”(《左传·昭公五年》)这段话说到鲁昭公访问晋国,昭公在各种仪式场合中进退应对都合于礼数,没有失礼行为。但晋臣女叔齐却批评昭公并不真正懂“礼”,而只是熟悉表面的仪节。女叔齐提出了“礼”“仪”之辩的问题,认为鲁侯只知“礼之末”,而不知“礼之本”。郑国的子大叔提了同样的问题,“子大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简子曰:‘甚哉,礼之大也!对曰:‘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认为“揖让、周旋”是“仪”,而不是“礼”。女叔齐和子大叔都明确区分了“礼”与“仪”,并指出“礼”之为“礼”不在于“仪”,知“仪”不等于知“礼”。礼仪之辩是春秋士人在礼崩乐坏的刺激下对礼乐文化反思的新成就。这一新成就突出了对“礼之本”即礼乐文化本质问题探讨的趋势,表现出对道德观念、道德精神实质的关注。

春秋末期的孔子继续思考这一问题。“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孔子自问:“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孔子在这一问一答中体现出由表及里的思考逻辑。孔子明白,所谓礼和乐并不只是形式上的玉帛钟鼓,而是有其内在本质的。“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八佾》),孔子根据自己的内在体验得出,相对于外在完备铺张的礼乐仪式,内心真实的道德情感是更为重要的。孔子用一个字概括了这种内心的真实的道德情感,那就是“仁”。“仁”观念的提出是孔子对中国文化做出的重大贡献。“仁”是人内心真挚的道德情感,所以“仁”即“爱人”(《颜渊》),“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里仁》),“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卫灵公》)。在孔子这里,“仁”是情感、人格、生命的象征。人如果不仁,要禮乐有什么用呢?礼乐是仁的承载和表现,这才是礼乐真实的意义和价值。孔子以“仁”赋“礼”,以“仁”赋“乐”,使春秋末期日益形式化的礼乐仪文焕发出新的人文精神光芒。孔子在礼崩乐坏的时代重新论证了礼乐文明的现实合理性,为乐教思想的提出和乐教实践奠定理论基础。由此,孔子在乐教领域提出了开创性思想并进行了相应的实践。

首先,孔子认为乐教对培养君子人格具有重要的不可代替的作用,这是孔子的开创性见解。孔子重视道德,突出成就“君子”道德理想人格的重要性。在如何成就君子人格的问题上,孔子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强调君子人格的培养离不开礼乐,尤其是乐,所谓“兴于乐”又“成于乐”,即始于乐亦终于乐。为什么孔子认为乐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从他的经历中体验出来的,“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述而》)孔子曾经被《韶》乐所深深感动,这种感动程度完全超出了孔子所意料,这种切身体验使孔子认识到乐的力量,乐对人心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感化力,这种“力”是礼仪规范等其他因素所不具备的。要净化人心,首先要打动人心,所以孔子讲“兴于诗”,“兴”即是兴发感动,以“诗教”为德性培育的起始阶段。古代“诗教”即乐教,因为《诗经》曾都是乐章,在后世流传中只剩下歌词了,所以《史记》记载孔子曾弦歌《诗经》。以“诗教”为德教起始,这与《诗》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夫古人之诗,如今之歌曲,虽闾里童稚,皆习闻之而后知其说,故能兴起。”[5]104也就是说,“诗教”之所以能作为德性培养的入门,是因为其中诗句言语好懂,节奏抑扬反复容易感动人。“立于礼”,即以“礼”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礼”是外在规范,如何能使人自觉地知礼守礼?乐的作用又凸显出来,乐的感化可以激发人内心守礼的自觉性,“礼能使人循规蹈矩;乐则能使人化于规矩”[6]154,“化于规矩”意味着内心的认同,内化于心才能外践于行,所以是“成于乐”。

其次,孔子开创性地提出“尽善尽美”乐教标准。孔子认为要对乐教进行严格的管理,只有符合“尽善尽美”标准的雅乐、正声才可入教。“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八佾》)“尽美”是就乐的艺术形式水平而言,“尽善”则是指乐的精神内涵。《韶》《武》都为君王所作,故就艺术水平而言,自然都达到了最高的程度,即在形式上都是最美的,体现了艺术的“声容之盛”。但在道德境界上二者是有区别的,《韶》乐相传为舜得天下后所作,《武》则为周武王得天下后所作,舜是以孝得天下,武王以武力得天下,两人得天下的方式决定了各自所能达到的道德精神高度。在孔子看来,《韶》乐才称得上“尽善尽美”,《武》乐只“尽美”未“尽善”。可见孔子重视乐的道德内涵,认为乐须蕴含德性内容。如何理解这个“尽善尽美”的标准?首先,这显然是孔子提出的艺术的最高标准,完美的音乐应该是尽善尽美的。其次,雅乐必须美善统一,须是形式上的美和内容上的善的统一,二者缺一不可。再次,善具有优先性,善高于美,内容高于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孔子是从道德教化的角度提出这一标准的,因为只有具有德性内涵的音乐才能带来积极的教化作用。在中国历史上,孔子第一次明确地把美和善结合起来,赋予乐以道德内涵和道德价值,对后世德教和音乐艺术产生重要影响。

积极建立雅乐标准的同时,孔子毫不留情地批判了“郑卫之音”,明确提出要“去郑声”。因为“郑声淫”,不符合“尽善尽美”的标准。《论语》中讲到孔子去父母之邦而周游列国的直接原因:“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微子》)这里提到的“女乐”,可以划归到孔子所谓的“郑卫之音”之列。从乐教立场来看,“郑声”不合雅乐的标准,还会影响到雅乐正能量的发挥,“放郑声”是必然的。但历史上孔子这一思想还是招来不少非议,有人认为孔子“放郑声”是枉顾音乐的艺术价值,企图扼杀春秋时期世俗音乐的兴起,影响后世音乐歌舞等艺术形式的自由发展。这里要说明的是,孔子之所以是孔子,在于他不仅是爱乐知乐的儒生,更是一位思想家,儒学的创立者。他注重的不是音乐等文艺本身的发展繁荣,而是道德人格的树立和家国天下的稳定有序;他所关注的艺,是“道”之“艺”,而非“艺”之“道”。从这个角度,才能理解孔子为何要整理《诗经》,这是孔子亲自审定乐教之乐,“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子罕》)。

最后,孔子开创性地进行了平民化乐教活动。孔子重视乐教,并且亲身实践。孔子是中国历史上兴办私学第一人,首创平民化教育。孔子自称“有教无类”,弟子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贵族出身的孟懿子、南宫敬叔等,也有贫民出身的颜回、仲弓等,更多的是来自于平民阶层。西周时期音乐属贵族项目,平民百姓是没有机会接触到的。孔子儒士出身,通晓六艺,又以六艺施教,“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史记·孔子世家》),孔子使得一般的平民弟子也有机会接受音乐艺术教育。孔子对弟子进行音乐艺术教育时,不仅注重技艺的提升,更注重德性的培养。“子曰:‘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先进》)孔子评价子路鼓瑟的技艺“升堂”而未“入室”,还未达到中和的境界。孔子并不是简单地批评子路鼓瑟的技艺不高,因为琴瑟之声是人的性情境界的反映,“子路鼓瑟,有北鄙杀伐之声”(《孔子家语》),子路的鼓瑟之声透露出其在修养德性上的欠缺,“盖其气质刚勇,而不足于中和,故其发于声者如此”[5]126。孔子的教育不仅是以“乐”教,更是以“德”教,不仅是技艺的传授,更是德性的培养。弟子们不仅掌握了一定的技艺,更涵养了德性。另外孔子还鼓励弟子自己去实践乐教。弟子子游在武城弦歌而治深得孔子赞许,“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阳货》)“在这一段话里暗示了三种意思:一是弦歌之声即是‘学道。二是弦歌之声下逮于‘小人,即是下逮于一般百姓。三是弦歌之声可以达到合理的政治要求。这是孔门把它所传承的古代政治理想,在武城这个小地方加以实验,所以孔子特别显得高兴。”[7]7从这三种意思中可以看到孔子乐教的宗旨,首先君子要学习弦歌之声,然后传播弦歌之声,使其下逮于“小人”,即平民化,最后实现弦歌而治,这是孔子的乐教理想。

三、孔子乐教思想的深远影响

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子以一个思想家的远见卓识对周代礼乐文明进行了很好的继承和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乐教思想,开创了中华礼乐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尽管孔子没有实现其弦歌而治的理想,但其乐教思想对后世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对后世乐教思想发展的影响。孔子对乐教的重视以及对乐教基本问题的探讨,奠定了乐教思想体系的基础。继孔子之后,荀子提出“乐者,圣王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荀子·乐论》),到《礼记》则直接把乐教上升到治道的层面,“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记·乐记》)。关于乐教的可能性问题,孔子强调乐独特的感化人心的作用,荀子和《礼记》都更深刻地探讨了这个问题。荀子在《乐论》中指出乐具有感化力的原因,“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通人情,所以乐能感动人心。《礼记·乐记》提出“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出于人心固然能感动人心。关于乐的基本性质的规定,孔子提出“尽善尽美”的雅乐标准,强调雅乐的德性内涵,荀子则从正反两方面指出正乐的必要性,“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乐姚治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荀子·乐论》)。《礼记·乐记》直接提出“德音之谓乐”,明确指出德是第一位的,在声乐上反而不能“尽美”,“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礼记·乐记》)。可见,后世乐教继承了孔子重视乐教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较为成熟完善的乐教思想体系。

二是对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影响。从《论语》等相关史料来看,孔子有深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及其作用有独到的认知。孔子特别看重音乐艺术的道德教化作用,认识到音乐等歌舞艺术对人的性情具有强烈的感化作用,主张发挥艺术对道德人格培养和社会风尚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这是中国艺术人文精神的重要体现,对我们今天重塑音乐乃至艺术的人文精神仍然具有重要启示。不过,由于孔子偏重于强调音乐的道德教化功能,没有过多去关注音乐本身的特点和规律,导致音乐其他功能诸如审美、娱乐不被重视,因而对中国古代音乐的发展造成一些消极影响。如孔子乐教思想中关于“尽善尽美”理想音乐标准问题。一方面,这一标准强调音乐创作要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艺术标准和道德标准的统一。这一标准有其科学性,但孔子更强调善的优先性,这在一定程度约束了艺术化情感的自然抒发,李泽厚曾经用“实用理性”来概括孔子思想的基本精神,并且认为这种精神对音乐本身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由于实用理性对情感展露经常采取克制、引导、自我调节的方针,所谓以理节情,‘发乎情止乎礼义,这也就使生活中和艺术中的情感经常处于自我压抑的状态中,不能充分地痛快地倾泄出来……在艺术中,‘意在言外、高度含蓄固然是成功的美学风格,但‘文以载道‘怨而不怒,要求艺术服从于狭窄的现实统治和政治,却又是有害于文艺发展的重大短处”[8]34。因此,从这个方面来看,孔子的乐教思想难以摆脱把艺术工具化的嫌疑,不过我们不能因为这一点而否定孔子乐教思想的价值。艺术不为道德而作,但优秀的艺术作品大都会产生积极的道德影响,“没有其他东西比文艺能给我们更深广的人生关照和了解,所以没有其他东西比文艺能帮助我们建设更完善的道德的基础”[9]125。因此,今天的中国文艺和文艺工作者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自信等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参 考 文 献]

[1] 柳诒征.中国文化史(上)[M].吉林:吉林出版集团,2016.

[2] 张荫麟.中国史纲[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4.

[3] 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4]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二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

[5]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6] 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八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

[7] 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

[8]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8.

[9] 朱光潜.文艺心理学[M].桂林:漓江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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