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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担保体系融合放大功效
——对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整合情况的调查

2021-04-08

山西财税 2021年2期
关键词:晋城市代偿分公司

2019年5月,晋城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晋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市直及六县(市、区)政府性担保机构,重组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担保公司),旨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整合过程从拟定方案到办完手续、挂牌营业,历时7个月,在确保市、县两级担保机构业务不断链、服务不降低、队伍保持稳定、品牌度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的整合工作(市迎春担保公司因股权冻结,暂未整合)。整合后,各县(市、区)原担保机构转换成市融资担保公司的分公司,在市担保公司授权下自主经营。

一、整合前情况

整合前晋城市共有8家政府出资建立的政府性担保公司。截至2019年4月末,8家政府性担保公司实收资本共计53845万元,净资产71843万元,为缓解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做出了贡献。但是,晋城市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特别是县级担保机构普遍存在机构不正规、人员少、素质低,资本金规模小、承保融资量少、抗风险能力弱、难以获取银行授信等突出问题,制约着全市担保融资整体功能的发挥。一是融资担保余额与银行业贷款余额相比,担保业务规模可提升空间巨大。由下表可见,截止2019年4月末,全市政府性担保公司合计在保责任余额9亿元,仅占同期银行贷款余额(1496.19亿元)和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33.23亿元)的0.6%和2.1%。二是除市担保公司外,其他7家政府性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放大倍数、业务总量以及人均生产率(人均担保融资额)远不及市担保公司1家,亟待通过整合、提升,形成规模效应。

晋城市8家政府性担保公司业务统计表

整合改组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意义主要有三点:一是信用资源共享。各县(市、区)担保分公司依托一级法人市公司的资本金及信用品牌,业务合作银行有更多的选择。从单一地方银行扩展到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能大大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提升担保融资量。各县(市、区)担保分公司除在授权(按出资额的10%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担保业务,单户担保融资额超授权可经市公司核准或联保,能大大提升其对地方企业担保融资贡献度,也放大其出资额效能;三是市公司对整个融资担保体系实行统一的运营模式、制度设计、流程安排和人才培养,能有效解决原担保机构分散、弱小、管理水平低、品牌度不高和风险管理水平低等问题。

二、整合后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担保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49234万元,股东由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高平市财政局、阳城县财政局、沁水县财政局、城区财政局、陵川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泽州县泽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组成,其中晋城市国投公司持股比例为49.37%。

新组建的市融资担保公司全部承接延续原市本部业务,业务范围覆盖6县(市、区),分公司在市公司授权下自主经营、相对独立核算,原有人员、业务范围不变。全辖从业人员75人,其中本部18人,高平12人,阳城13人,沁水9人,城区9人,陵川7人,泽州7人。

(二)资产财务状况

至2020年11月末,市融资担保公司各项资产总额80823.4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0745.12万元,存出保证金3334.29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287.6万元(在晋城银行、中煤财保股权投资和理财投资),未到期投资200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2867万元,占总资产77.78%。

至2020年11月末,担保公司各项负债10166.42万元。其中: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8920万元,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05.4万元。两项计提占负债总额的94.68%。

至2020年11月末,担保公司各项所有者权益70657万元。其中:实收资本49234万元;资本公积9285.56万元;盈余公积359.14万;各项担保扶持基金8258.49万元。

按照《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口径测算,市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之和比例为99.33%(监管要求不得低于60%)。公司Ⅰ级资产为54079.41万元,与总资产扣除应收代偿款后之比为82.92%(监管要求不低于70%);Ⅰ级资产、Ⅱ级资产之和为61767万元,与总资产扣除应收代偿款之比为94.7%(监管要求不低于70%);Ⅲ级资产为4270.54万元,与总资产扣除应收代偿款之比为6.56%(监管要求不高于30%)。各项指标符合并优于监管要求。

市融资担保公司按规定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金,目前拨备覆盖率为64.91%,指标相对较低,系各分公司历史业务量小、计提少,而代偿率高原因所致。

(三)银担合作情况

市融资担保公司及分公司目前合作银行总计15家。其中,大型银行3家,为中行、交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1家,为兴业银行;地方性银行11家,主要为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风险分担上交行、兴业银行、晋城银行尚未签约,其余均执行2:8风险分担;目前农发行业务合作正在推进。代偿宽限期为3-6个月。

市融资担保公司及分公司业务目前已全部纳入省融资再担保体系。

(四)业务开展及风险状况

近几年来,市担保公司及高平、阳城、沁水业务发展比较正常,陵川、城区业务一度停滞不前。整合后,经过市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上下联动、业务督导和指导,陵川与城区2家分公司业务出现转机和起色。

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经营普遍困难,市融资担保公司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及时出台六项具体措施助力晋城市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与各县级分公司形成合力,主动摸底纾困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药医疗类、民生保障类等企业,开辟担保融资绿色服务通道,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简化反担保手续。做到了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全力支持在保企业迅速投入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11月份,公司提供各类担保融资128979.1万元。其中,为252户中小微企业担保融资273笔,金额104130.1万元;为各类创业人员办理担保贷款426笔,涉及创业人员611人,金额24849万元。2020年11月末,公司在保余额136856.36万元,较2019年末有显著增长。城区、陵川两家上年度没有运营的担保公司也在市担保公司的督促和指导下出现了转机,开始正常运营,截止目前,城区、陵川分公司担保额均突破了3000万元。

市担保公司建立有项目评审、保后监管、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按规计提各项风险准备。2018年、2019年风险代偿部分县级公司相对较高,市担保公司均控制在5%以内,2020年随着经济下行、内外环境叠加等因素,未来企业自身经营的市场风险上升,风险代偿不确定性增加。

(五)整合后运营机制情况

1.统一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对6个县级分公司业务合同文本进行了统一规范。出台了《担保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统一收费标准。由于原市担保公司收费为全市最低,统一收费标准后,县级分公司收费标准均有不同幅度下调,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业务流程也在逐步统一。

2.开展业务协作。对分公司超过授权金额的受理业务,市公司可与其进行联保。例如,与沁水县分公司(授权金额为500万元)联保为沁水县长达选煤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1000万元。

3.体现政策导向意图。一是主动宣传、贯彻市政府精神,对晋城市服务业企业免收担保费,截止11月底,市担保公司为112户服务业企业担保融资112笔,涉及金额35624.5万元,并减免其担保费;二是对小微、三农、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融资担保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担保收费年费率由1.44%年降至1%;三是简化业务流程,建立担保业务绿色通道,对出口创汇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创业人员贷款,建立快捷办理机制,缩短流程,快速办理,反担保措施便捷、简化;四是对政府重点扶持的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如市担保公司为司徒小镇项目提供融资担保3000万元,协同银行支持美丽乡村,文化旅游建设。

4.扩展了县级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平台。市担保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以自身信用为基础,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融资担保业务网络。目前已与晋城银行、交通银行、中行、邮储银行、晋中银行等的晋城分行,兴业银行晋城支行、晋城农村商业银行、泽州县农村商业银行、泽州浦发村镇银行等13家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县级分公司的业务合作银行由1-2家拓展到N家,极大地拓宽了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利于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入实体经济。

5.加入国家、省再担保体系。由市融资担保公司牵头与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再担保公司)签订《再担保协议》,将各分公司纳入省再担保体系,对担保业务再担保实行全覆盖,分散化解风险,再担保责任分担比例最高达40%。市担保公司组织各县级分公司参加“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培训,下一步计划在国家、省再担保体系的协作下开展此项业务,对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市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符合相关规定的担保支持对象,在事先锁定担保代偿率上限、银行分担风险的前提下,由直接办理担保贷款的银行机构按照授信评审有关要求和程序自主完成贷款授信审批,承办担保机构直接提供担保,并进行批量担保备案。此业务可进一步加深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提高担保效率,扩大担保规模,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6.积极传导国家、省、市经济、金融、财政、担保等政策,注重提升全员素质。市担保公司号召、鼓励各分公司人员参加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提升公司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是分公司未获得省金融办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对业务开展带来一些不便;如分公司担保业务办理抵押登记、诉讼等都要经过市公司,影响工作效率。

二是企业信用评级机制、担保会员机制及会员用信机制等创新产品尚未建立,对县级分公司的正向激励考核机制、工作指导机制等尚未成型,一定程度影响了担保业务的开展。

三是市县联动的保费补贴、风险代偿补偿及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建立。市委市政府文件明确表示,对担保费补贴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财政给予补贴,建立政府支持、正向激励的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代偿予以补偿。由于市县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各家思想觉悟不一、财力松紧不一、执行政策尺度不一,再加出资股东的多样性等,这些机制的建立尚需时日。

四是政府扶持政策无法有效的落实到县级分公司机构。担保行业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经济下行期承担政府准公共产品职能,为企业扩大增信面和做大担保业务量的同时,也伴随着更大的代偿风险。政府性担保机构要低成本、持续稳定地发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就需要各级政府的扶持。县级分公司从性质上来讲不属于县级企业,但承担着服务本地企业的职能,因此理应得到县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四、措施建议

第一,市、县政府、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性担保机构的扶持政策,按期、足额拨付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金,增加注册资本金等。

第二,市融资担保公司要尽快加强人手、提高素质。一是加强对县级分公司的业务指导、精细化管理,二是要出台各种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自加压力,调动县级公司的积极性,一些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探索形成条块都管、都支持、都考核的市县联动机制。在全市担保体系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准入标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风控管理、统一补贴补偿政策和统一的金融机构合作模式。

第三,省市县各级担保公司要加强上下联动。要加强与省担保集团的沟通联系,主动对接学习省担保集团的业务指导、政策传导以及机制、流程优化再造。积极对接地方政府政策和实际,建立分级担保体系,形成各级担保为地方骨干项目、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的多层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第四,从省级层面建立融资担保信息化系统平台。建立全省融资担保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在线审批,有利于全省业务管理规范、数据指标统一、服务便捷高效和风控能力逐步提升的目标,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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