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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脱靴两章

2021-04-07王平

湖南文学 2021年3期

王平

郑志良与他的岳父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倒脱靴巷子里的年轻人没有一个混得好的,当然包括我自己。这固然有所谓被“文革”耽误了的“客观原因”,但“主观原因”(这是两个颇具时代特色的常用词),却是自己没有本事,也是无奈的事实,哪里有资格奢谈志向。能进个好一点的单位,享受劳保福利,看病用记账单,便万事大吉了。

记得斜对门五号的细球伢子,父亲是市立三医院的老中医,曾经替省长程潜看过病。不知通过什么关系,被召进长沙锅炉厂当了电焊工。那天从厂里报到回家,一套崭新的蓝卡其布工作服,一双棕色的翻毛工作皮鞋,加一副志得意满的嘴脸,羨煞了巷子里的待业青年。

细球伢子原本倒算得上有志向的人,从小就想唱戏。他父亲带他去戏园子去得多,来回还有人力车接送。小时候他举止形态也有点像妹子,难怪最喜欢的是女人戏,所谓花旦、青衣之类。我们背后都叫他假妹子。细球伢子许过我们的愿,说将来他如果当了名角,保证送戏票给我们,全部坐头排厅中。可惜他天生一副嘶喉咙,且年纪越大喉咙越嘶,当名角的志向终成泡影,彻底断了我们看戏不要钱的念想。

不过硬要在矮子里头挑高子,倒脱靴十二号的郑志良还是算得上一个。他是巷子里最早具有市场经济头脑的人。尽管曾经因所谓投机倒把罪被劳教了几年,但八十年代初开始改革开放,立马故伎重演,迅速捕捉商机,成了倒脱靴最早富裕起来的人。

郑志良比我大三四岁的样子,在巷子里跟邻居素无来往。也许在他眼中,周围的人都是些庸碌之辈吧。最初我也未必看得起他,无非会做点生意,赚了几个钱而已。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独木桥,都是一介草民,哪里有什么“阳光道”可走。

固然也有些许酸葡萄心理。

据我的印象,郑志良是从倒腾蓝卡其布短球裤、白色弹力背心开始的。这是七十年代前后,每个夏季里长沙年轻满哥的标配。长沙的夏天漫长而炎热,每个满哥需两三套换洗。弹力背心紧紧箍在身上,配一条短球裤,蓝白搭配,全方位凸显已然发育成熟的男性身体,确有几分阳刚之美。阳光下的弹力背心尤其白得耀眼。后来跟郑志良混熟了,听他扯生意经时告诉我,那是用了荧光增白剂的缘故。这是我头回听说这种化学玩意。

郑志良舍得呷苦。这种球裤与背心的产地远在广东,隔十天半月便要去进趟货,郑志良火车上硬座去硬座回,没有坐票宁愿把脚站肿,也舍不得买张卧铺。进货回来后,每天清早将一部三轮车踩出巷子,上头装一只大纸箱一张行军床,东西南北满城游走。若选中地方,便将行军床架稳,从纸箱里取出球裤背心,不同尺寸依次摊开,开始叫卖。幸而那时候尚未有城管一说,不必担心被驱赶。

但如此这般做下去,生意虽好人却辛苦,赚钱亦毕竟有限。郑志良当然不是那种只晓得呷苦的人,明白老这样折腾等于原地转圈圈,发不了财,便在樊西巷租了个小门面,开始搞服装批发。继而又在南门口的东南角,即城南路与劳动路的拐角处开了家皮鞋店,起名为“迷你角”,生意一下子火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长沙的时髦男女,没有在“迷你角”买过一两双皮鞋的恐怕少有。郑志良进货之迅速、眼光之精准,令同行望尘莫及。且只进上海货,不进广州货。甚至刚刚在上海流行的款式,不到一周便出现在“迷你角”的柜台里。有谁打算买双上海新款皮鞋,“迷你角”必定为首选之地,且一度火爆至预订的地步。

我也问过郑志良,“迷你角”生意如此之好,到底还有什么诀窍。郑志良却淡淡一笑说,东南角,风水好而已。此说当时不信,后来却不得不信了。最具说服力的乃是长沙五一广场东南角的平和堂,生意从九十年代末开张一直好到现在。而西北角的万代商业广场呢,跟平和堂先后开张,规模亦相差无几,其境况却一直了无起色,且数度官司缠身。这是题外话了。

有了原始积累之后,郑志良凭借早年在街道机械厂学就的一手钳工技术,又在东屯渡开了家模具厂,赚了更多的钱。

郑志良富裕起来的第一件事,便是重新翻盖自家的房子。倒脱靴巷子虽短,但进去不远还有条横巷子岔进去,郑志良家在最里头,独门独院。他的父亲不苟言笑,母亲却和蔼可亲,都是在民国时期读过大学的人。

也真是巧合。郑志良大兴土木之时,我亦打算将家里两间旧房的烂地板撬掉,填土做成水泥地面,正愁到哪里去取土。因“文革”初期抄家,紅卫兵将地板撬了个底朝天,搜查下面是否藏得有金银细软或者敌特电台,当然一无所获。小修小补十几年过去,烂地板终于要全方位坍塌了,有天晚上,险些连床铺都陷了下去。便想,两家相距不过数十米,如果将他家挖地基的土,通通直接运至我家,用来填埋屋内拆去地板形成的大坑,一就两便,岂不大妙。主意既定,遂抹下面子去找郑志良打商量。

此等好事他哪有回绝之理,于是一拍即合,双方当即达成此项事后被戏称为教科书式的合作模式。自然而然,便跟郑志良熟了。

房子盖好后,我到郑志良家里去看过。两层楼,卧室里贴了墙纸,卫生间还装了抽水马桶,这在当时算很超前的了。竟然还有间单独的书房。院子虽不大,却在当中砌了个有假山的鱼池,边上则种了棵碗口粗细的桂花树。

那时郑志良结婚已好几年了,堂客叫张美欣,儿子大约四五岁吧。张美欣长得漂亮,身材尤其好,有种古典美。且是个热心快肠的人,喜欢帮别人的忙,在巷子里人缘不错。不像郑志良,几乎不跟人来往。

除开赚钱,郑志良还可算个注重精神世界的人。记得“文革”刚结束后的七七年、七八年,国內几家著名的出版社便开始大量重印世界名著。所谓久旱逢甘露,往往一大早,黄兴南路新华书店尚未开门,外头的购书者便排成了长龙。我几次在队伍中看见过他,彼此不打招呼,一味装作不认识。却见他每次不问青红皂白,将所有上架的新书统统买它一套,包括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什么的,管他懂不懂;还有整套《莎士比亚全集》(人文社朱生豪译本,计十一种,其时我可望而不可即也),在书店里算是大出风头。用如今的话讲,乃一副地道的土豪嘴脸,令我颇为不屑,当然心里亦暗藏了几分无奈的妒忌。

但又有谁能预知,郑志良几番购回的大量世界名著,其中却悄然埋下了使其命运发生巨大改变的诱因呢——这是戏说。

不知道郑志良什么时候跟张美欣离的婚。至于原因,外人也只能猜测。郑志良由此付出的代价应该不菲,张美欣带着小孩离开倒脱靴另过了。继而,巷子里经常可见一个年轻妹子在郑志良家进出,看上去要比他小十几岁。背后固然免不了有几个堂客们指指点点。

我亦难能免俗,暗自将那个妹子与张美欣比较了一番。若从瓜子脸、大眼睛加樱桃小嘴的传统审美角度来看,那个妹子远不如张美欣漂亮。但那个妹子身上散发出一种逼人的青春气息,强烈并且张扬,则是张美欣所不能及,难得用标准的美或者不美加以评价的。

不久,郑志良跟那个妹子结婚了,此乃水到渠成,不足为奇。令人吃惊的是,未出两年,郑志良竟然走上了一条“阳光道”,与他年轻的堂客去了香港,摇身一变,成了我们眼中的港澳同胞,还在香港生下一个女儿。据说他的岳父姓叶,是个非同寻常的传奇人物,已于早几年离开大陆,在香港定居了。

郑志良开始经常往返于长沙与香港之间。因为长沙还有生意要打点,香港妻小亦需照顾。堂客小叶呢,则很少回长沙,回倒脱靴了。

与郑志良更加熟络起来,也算凑巧。有一回他从香港回长,彼此在巷口匆匆碰见,刚点头擦身而过,郑志良却突然转身叫我,说,你是不是写过小说啊?我有点诧异,说,偶尔写一点,你看过?郑志良说,看过两篇,我猜是你,想跟你请教啊。我客气了几句,没想到他当即约我晚上去他家喝酒,谈文学。那年头,谈文学还真是桩美好的事情,何况还有酒喝,我满口答应了。

又想,还可以听他讲讲香港见闻啊。

那晚,郑志良认认真真炒了几个菜,其中一个爆炒田鸡至今印象犹深。先走大油(一般人家哪舍得如此出手),将田鸡炸至半焦,捞出后将油滗净,再投入紫苏大蒜青椒等佐料,三下五除二,猛火翻炒出锅。顺便说一句,郑志良乃巷子里第一个用煤气灶的人,其灶火力之大,远非大多人家的藕煤灶所能企及。厨房里竟然有两个煤气罐,用一罐备一罐。

我跟他喝了大半瓶劍南春,文学也谈得渐入佳境,郑志良遂起身拿了两篇散文给我看,写香港普通人的生活,内容却记不清了。后来我将其推荐到《湘江文艺》,编辑觉得题材还新鲜,两三千字也不长,结果发表了。这是郑志良的处女作。

郑志良从此信心大增,义无反顾地开始了他的业余写作生涯。

那天我头一回细细参观了郑志良的书房。放在如今固然不值一提,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可算颇具规模了。一面墙整整三个书架,估计有一两千册。而我呢,顶多不过一两百本吧。当然,书桌上的日本三洋双卡录音机,以及大量邓丽君及其他香港歌星的磁带,也叫人羨慕得紧。

郑志良还送给我一盒邓丽君的原版磁带,且主动问我要不要买录音机,他可以从香港替我带一台回来。又说他替朋友某某带过一台东芝牌的双卡录音机,某某手头紧,他便建议他将录音机摆在南门口,替人翻录邓丽君的磁带,也能赚几个钱。果然,那人赚回了两台录音机的钱。郑志良却说,某某的本事也就会赚点零碎钱而已。

我不得不佩服郑志良的生意头脑,可惜当时我没有余钱。不过即便有钱买回一台,也断乎不敢用来做翻录邓丽君的生意,哪怕零碎钱也不敢赚。用句长沙老话讲,不是呷菜的虫。

是夜,两人相饮甚欢。酒酣耳热之际,我也问及他用了什么手段,将小他十几岁的小叶勾搭上手的。

谈文学啊,郑志良哈哈大笑。

我也哈哈大笑起来。

郑志良是在一个朋友家的私人聚会上认识小叶的,两人凑巧坐在一起。郑志良喝酒豪爽,但举止得体。个子虽然不高,却自有几分中年男性的成熟魅力。小叶估计也就二十出头吧,既显得开放,又显得单纯。两人并肩而坐,形成一个妙不可言的反差。

又不知怎么一来,彼此发现对方都喜欢看小说。郑志良问小叶喜欢看什么小说,小叶张口便说,琼瑶啊,琼瑶的小说几好看。还说看哭了好几回。郑志良显然表示不屑,立马高屋建瓴,开始循循善诱。总之是要她少看流行小说,无非赚人几滴廉价的眼泪,要多读世界名著,如此这般才能真正提高文学修养以及人的品位。小叶天真,当即求教。郑志良便跟她大谈《红与黑》与《安娜·卡列尼娜》,还顺便谈到了《包法利夫人》与《茶花女》。

谈着谈着,小叶不觉入彀,遂向郑志良借书。于是你借我还一来二往,自然而然生米便煮成了熟饭。郑志良用那个时代最俗套但最有效的手段,结果了前头一段婚姻,成就了后来一段婚姻。可惜最终还是失去了婚姻。

所以我说,郑志良后来命运的巨大改变,若一环套一环推演,其诱因乃是他最初买回的一大堆世界名著,且以《安娜·卡列尼娜》为首。此话听上去虽不无戏谑,却也不无道理,当然更无所谓对错。

小叶在香港定居数年之后,见了些大世面,加上人还年轻,兼具乃父处事果决、敢于尝试新事物的血脉遗传,一时间混得顺风顺水,终究跟难以真正融入香港社会的郑志良离婚了。何况郑志良大她十几岁,岁月毕竟不饶人啊。

此结局但凡常人都能理解,无可厚非。郑志良也算通达之人,两人和平分手,女儿跟了小叶,未生出任何枝节。小叶还给他留下一套小居室。尤其女儿长大后对老爸也很孝顺,几度带他出国旅游,郑志良因此还写出来一本游记,并且自费出版了。

不过郑志良在香港终归还是学了些西式生活,比如AA制之类。后来回长沙,有好心人替他再做介绍,约会时吃饭,郑志良竟然提出要AA制,弄得女方拂袖而去。我便跟郑志良开玩笑,说AA制其实并不新鲜,类如长沙人讲的“牛恋凼”,合伙凑钱吃饭而已。但初次见面便跟女方搞“牛恋凼”,还是不合适。未料郑志良笑了笑说,“牛恋凼”也好,AA制也罢,不过借口而已,实际上是没看中,也暂时没有再找一个的打算。

曾经沧海难为水,可以理解。

又过了几年,郑志良将倒脱靴那套房子出租了。至于本人搬去了哪里,我不知道。因为我比他更早一些离开了倒脱靴。

至此,终于可说一说郑志良的岳父了。

郑志良仅稍稍跟我提及过他岳父的经历,几无任何细节。即他岳父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由金门岛武装泅渡至大陆投诚,后经政府安排回老家长沙定居,不久结婚,生了一男一女,女儿即他的堂客小叶。

郑志良所以对岳父的真实经历知之甚少,恐怕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冷淡,甚至无话可说有关。当初小叶的父母对女儿与郑志良相好,均持强烈反对的态度,要不然他本可小小炫耀一番的。

至于他岳父的全名叫叶梦威,以及关于叶梦威的一些故事,却是多年之后,一位与郑志良本人毫无交集,更不知我与郑志良曾为邻居的钟叔河先生告诉我的。钟先生乃湖南出版界的老前辈,早年命途多舛,却阅人无数,喜欢讲各色人等之种种故事,且大多都是他生平所遇之人。我在出版界混迹多年,跟钟先生住在同一栋楼,与他可称为忘年交吧。

有一回聊天,钟先生说起出版社曾经的同事、在保管室当保管员的叶梦威来,说此人的经历倒蛮有意思。没听几句,我便断定此人为郑志良的岳父无疑。

长沙城真的不大啊。

一九七九年初,钟先生结束了整整十年的牢狱之灾,同年底进入湖南某家出版社古籍室做编辑。正所谓“一出牢门,便走向世界”,钟先生立即着手主编了后来名扬海内外的《走向世界丛书》。而叶梦威呢,仍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做保管员。有空时便提个篮子,给每层楼的编辑室送送纸笔墨水回形针之类的办公用品。这样一来,钟先生便与他相识了。

叶与钟乃同龄人,但进出版社的时间当然比钟先生早多了。

钟先生说起叶梦威的故事时,我插嘴道,叶梦威五七年弃暗投明,你五七年被打成右派,都是二十六岁,也有意思。钟先生笑了。

叶梦威当年弃暗投明,也算个不大不小的新闻,报纸电台都报道过。叶原本是驻守台湾金门岛的一名国民党士兵,因不满国民党的反动统治,遂枪杀了一名国民党连长,冒着生命危险跳下大海,经一天一夜后,终于游回祖国大陆,受到了党和政府的热烈欢迎,云云。

并且叶梦威仍保存了当时刊登此则新闻的一张报纸,还拿出来给钟先生看过,黑体大字標题为“击毙伪连长,持械只身泅海投诚”。

叶梦威投奔大陆之后,政府问他有何要求,叶说想回长沙。其实他真正的老家在武冈县,但那里乃穷乡僻壤,回去除却种田,断无其他任何出息。何况他是在长沙读的中学,大陆解放前夕,被时任国民党某部团长的哥哥带着去台湾当了兵。所以此番归来,还是想回长沙。

这个要求政府很容易满足他,还提供了几家单位任他选择。其中包括了一家出版社。叶梦威选出版社的理由倒很简单。他平时喜欢看点书,觉得还是文化单位好。但他无任何专业修为,出版社不可能让他做编辑,政治上呢,更不可能让他当干部,于是安排他到保管室,做了个保管员。叶梦威也很知足了。

这一做,便是二十多年。

开头几年过得平平安安。叶梦威也年轻,才二十几岁,有关部门又给他做了个介绍,还是个长沙妹子,虽然没多少文化,长得倒还不错。你情我愿,两人很快结了婚。出版社在教门园的筒子楼宿舍给他们分了间房子,尽管只能在走道里做饭,但这种特殊照顾也够可以了。钟先生说,多年后他平反,调至出版社当编辑,分的也是这栋楼里的房子,且恰巧与叶梦威在同一层楼,两家还做了几年邻居,这是后话。

若干年过去,“文革”开始了。无可幸免,叶梦威被革命群众揪了出来。其罪名为台湾派遣至大陆的潜伏特务,且使用苦肉计,妄图欺骗党和人民。叶梦威交代来交代去,仍坚持自己确实为弃暗投明,且以“击毙伪连长”之事实为自己辩护。但革命群众哪里信这一套,几次批斗,将叶梦威斗得死去活来,最后在省公安厅的监狱里关了两年。不了了之放出来后,所幸还是让他回出版社当保管员,没有被开除。

那些年的日子实在难熬。尤其堂客对他的态度愈来愈差,动辄摔盘打碗,恶言相向,甚至吵着要离婚。一崽一女其时尚未成人,叶梦威满腹怨尤却无处可诉,简直度日如年。

好歹十年“文革”过去了,叶梦威至少在精神上再无太大的压力,也没有谁将他当作潜伏特务看了,但也无反可平。当时对他的处理固然失当,却是革命群众的自发行为,组织上并未作出任何正式处分,又何谈平反呢。叶梦威只能自认倒霉,算了。

叶梦威认识了新来的钟叔河,倒是从他那里得到了几分慰藉。钟先生书读得多,见识也深广,加之同为受过苦难的人,叶梦威有空便喜欢去他办公室坐坐,两个人还有话可讲。看见叶梦威的字写得不错,钟先生还请他抄了几部书稿,多少贴补了些家用。叶梦威对钟也愈加信赖,几乎无话不跟他说。连动了想离开大陆的念头,也跟钟先生说过。“文革”结束后,两岸关系慢慢解冻,叶梦威在台湾的哥哥几经辗转打听到了他的消息,托香港的一位朋友转信至长沙,兄弟两人终于取得了联系。

那时叶梦威的哥哥已经是台湾“国军”的一个军长了。与弟弟取得联系后,便急切地想与之见面。但碍于自己“国军”高级军官的身份,不可能进入大陆。叶梦威更有命案在身,去台湾等于自投罗网。最后还是托那位朋友安排,鬓角均已染霜的兄弟俩于分别二十多年之后,终于得以在香港见面。

悲欣交集自不待言。

当然必定会提及叶梦威投诚大陆之事。哥哥觉得弟弟当年的行为太过突兀,一直百思不解。于是叶梦威首度向哥哥坦白了一个暗藏二十多年的惊人秘密。这个秘密除了叶梦威的哥哥,讲给第二人听过的只有钟叔河。

这个秘密如今但说无妨了。

此事得从头说起。叶梦威跟随哥哥到达台湾之后,先在军队里的学校完成了中学学业,接着入伍,随连队驻防金门前线。但叶梦威年轻气盛,又有一个当团长的哥哥做后台,便难免有几分骄纵,平时不太把连长放在眼里。那连长却是个狷介之人,并不惧怕什么权势。表面上不动声色,只待有机会收拾他。

机会随厄运居然一起来到。某日,轮到叶梦威半夜两点站岗。

是晚,夜黑风高浪大。叶梦威持枪隐蔽于一块礁石后面的固定哨位,用望远镜朝大陆方向瞭望。周遭树枝揺曳,如憧憧鬼影一般。十数米远处即为悬崖,下面惊涛拍岸,此起彼伏。

孰料未到换岗之际,叶梦威忽然內急。按部队规定,士兵每隔两小时换一轮岗,此段时间务必绝对全神贯注,连小便都在禁止之列,否则将严加惩处。其时两岸关系仍处战时状态,金门前线无时无刻不提防共军突袭。叶梦威却有点不以为然,心想,未必撒泡尿,共军就摸上来了?遂扯开裤子兀自方便。正在洋洋洒洒之际,忽听身后一声断喝:叶梦威,你在干什么?叶梦威回头一看,竟然是连长查哨来了。

叶梦威大惊失色,裤子尚未提起,但见连长大步走近,顺手就是一记耳光。叶梦威本能用手一挡。连长再一耳光,叶梦威一个趔趄,手指不慎触发冲锋枪的扳机,一梭子子弹迅急射出,从连长胸部橫扫而过。连长一声未哼,麻袋般倒在地上。

顿时间,只听见警报声凄厉地鸣响起来,无数探照灯光雪亮划过海面。几乎同时,各个前沿阵地的地堡机枪声大作,径直朝大海方向扫射。叶梦威完全蒙了,顺手抱起一根修工事的木头,不管不顾,从十数米高的悬崖上纵身跃入茫茫大海。

叶梦威后来回忆,子弹在自己前后左右溅出朵朵雪白水花,其声效果然如同电影里听到的一模一样。但叶梦威如有神助,竟然毫发未损,终于消失在黑黝黝的大海深处。

此即为叶梦威所谓弃暗投明的真相,堪称三十六计中“瞒天过海”之计的绝妙典范。

叶梦威的哥哥得知弟弟此番遭际,不由得恨爱交加,感慨万分。叶梦威亦流露出某种后悔之意。哥哥却道,你后什么悔,幸亏大陆收留了你,不然你还有什么地方可去?这是你唯一的选择。否则台湾方面以军法论处,你早就没命了!但说归说,他仍然决定想办法安排弟弟到香港定居,以使兄弟二人更方便见面。

只是此“瞒天过海”之计,恐怕连叶梦威后来的堂客与子女都不晓得,身为外人的女婿郑志良又何曾知晓呢。且就在刚刚办好去香港定居的那段时间里,叶梦威的女儿与郑志良开始恋爱了。而一旦既成事实,郑志良即可以夫妻名义同去香港,此举当然使叶梦威十分震怒。

钟先生还记得某日中午,忽听见宿舍走道里砰砰砰一阵巨响,急忙出门去看究竟。却见一个矮壮男子正猛踢叶梦威家的房门,竟然将门都踢烂。幸而当时叶家无人,否则不知还会酿出何等事端。

有人认出来,打上门去的人是叶梦威女儿的男友。当然背后有性格一贯叛逆的小叶的支持。但即便如此,我觉得郑志良还多少算有点胆量,为了得到自己心爱的女人,竟不怕鱼死网破。且此招看来还蛮有效果,既然木已成舟,叶梦威万般无奈,不得不认了这个女婿。

最先是叶梦威本人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且开始设法谋生。他站稳脚跟后才能将家人接去。其时香港与大陆刚刚开始经济交往,叶梦威便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俨然以港商的面目返回长沙,寻找商机。那时候的机遇也多,叶梦威与长沙针织厂各尽其能各取所需,不到两年时间便打开局面。叶梦威后来居然成了香港数一数二的毛巾与袜子批发商。

于是一家人顺理成章,先后全部移居香港。郑志良当然从中获益,以其女婿的身份得以在香港定居。

钟先生回忆说,叶梦威也做了件体面事。多年来叶的堂客对他一直嫌恶有加,几近离婚。但叶梦威仍将其带至香港,让她获得了香港身份,然后在长沙最早的別墅区阳光花园買了套別墅将她安顿好,再跟她离了婚。

因他与妻子实无感情可言了。

叶梦威定居香港后仍与钟先生保持着联系,他始终记得钟先生在精神上给过他的莫大慰藉。钟先生也信任他,多年来在香港报刊上发表文章的稿费,一度都是请叶梦威代领并代存。钟先生说,先后加起来也有好几万港元呢。

有些事情说起来虽算不上巧合,但蛮有意思。叶梦威与女婿郑志良其实也有类似之处。郑志良在长沙最初靠贩卖球裤背心发迹,叶梦威在香港亦靠批发毛巾袜子起家。郑志良在长沙与张美欣离婚后与小叶再婚,生下一女,叶梦威呢,在香港与小叶妈妈离婚后又找了个太太,生下一子。

还有件轶事值得一提。叶梦威离开大陆之后,钟先生收到他的第一封信,落款的名字却变成了“叶又吾”。钟先生在复信中顺便问他为何改名。叶梦威答曰:

过去的我死了,“又吾”即“又是一个我”的意思。

我的师傅

十八岁那年进红卫机械厂做车工学徒,师傅姓莫,叫莫应勋。依工厂的惯例,若师从某人,则免呼其姓,径称师傅,以示关系的亲密,与诸如张师傅李师傅之类带姓的叫法有别。但我仅仅当面喊莫应勋作师傳,背地里提及他时,再喊师傅硬是喊不出口,只叫他莫应勋。不料有回被他听见,表面上并未吱声,但明显觉得他有些不快。我当即知道自己不恭,却也难得补救了,只好听之任之。

何况本来我对他的印象也未必佳。

我跟莫应勋学的是一部英制七尺皮带车床,老掉了牙。铸铁床身上居然还有凸出来的“日本××株式会社制造”的字样。头一天上车床,我很局束,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看。忽然莫应勋将手一伸,我不知何意。

“榔头!”他叫了一声。

我连忙从工具箱出翻出一把榔头,递了过去。不料莫应勋竟然不接,狠狠盯了我一眼。我有点惶然,递也不是,不递也不是。

“晓得递榔头不?”他又吼了一句,“斢个头啊!”

我方才大悟。原来递榔头时,木柄捏在自己手上,却将锤头方向朝他。若这样接过,还得他自己掉过去才能使用,确实不便。莫应勋给了我个下马威。此后,无论递榔头还是递扳手,我都是将手柄那头朝他,形成习惯了。

刚开始还想认认真真学点技术,借了别人一本《车工工艺手册》,做了不少笔记,且依葫芦画瓢,手绘了好多张机械图形。但很快发觉,书里头的那套理论根本派不上实际用场,便很快放弃了。

未过好久,厂里又分给莫应勋一个徒弟,叫宋国恩,比我小两岁,老实且憨厚,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很逗莫应勋喜欢。我因此也就有个师弟了。说实话,我也喜欢宋国恩。为人毫无心计,且大方,老是递烟给我抽,我却给他抽得少。

宋国恩学技术也比我灵泛得多。在师傅面前更是眼眨眉毛动,反应极快。无须莫应勋开口,他总是恰到好处地递上扳手榔头起子各类工具,让莫应勋做事得心应手。莫应勋满手油污的时候,还替他将烟点燃,递过去让他用嘴角叼着抽。

没过多久,宋国恩的车工技术便超越了我。我也无所谓。因为很快,我对学技术就根本提不起兴趣了。

这样一来,我们师徒三人的关系反而相处得不错了,甚至经常在一起喝酒。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师弟宋国恩。他似乎看出来我与莫应勋之间的些微芥蒂,总是在其中不动声色地缓解、调和,并且多少取得了效果。虽然知道在教技术方面,莫应勋仍然对宋国恩偏心,甚或在教一些关键技术时更是有意无意避开我,我也并不往心里去。因为我已然明白,那些所谓关键技术,有不少即将过时,甚至都已经过时了呢。

譬如说,老式皮带车床根本没有变速箱。若要变速,只能用手去掰皮带,变换塔轮级数,颇费气力。若需车削不同尺径的螺纹,更得拆下车床头部外挂的齿轮架,重新计算齿数进行搭配,再将配好的主动轮、从动轮一个个依次装上。俗称“挂轮”,且有一套计算公式。若在英制车床上车公制螺纹,还得进行换算,更叫人脑壳疼,车削时一不小心还会乱扣。但当时稍大一點的工厂,已经逐渐将英制皮带车床淘汰,换上了C-618、C-620之类的新式齿轮变速车床,车削不同螺距的螺纹,扳扳手柄即可,再无需釆用原始的办法,先要蹲在地上画粉笔计算。这类“挂轮”技术无论怎么烂熟,亦几无价值可言了。

但莫应勋还是有门当家绝技,即磨车刀。那时候天心阁下的城南路,有十几家街道机械厂,莫应勋素有“城南路上一把刀”的美称。这纯系长期经验积累的手上功夫,诀窍在于对车刀各种角度的微妙把握,以及卷屑槽的具体磨法,书本上毕竟只是纸上谈兵,非言传身教不可得。师弟宋国恩可算得其真传。一把车刀可以持续车一百多根钢板销,才稍有磨损。我磨的车刀虽不及师弟,也可车七八十根左右。其他人磨的车刀呢,顶多不过能车四五十根而已。

在城南路上上下下的街道工厂里,莫应勋的声名委实不小。

凭心而论,莫应勋在技术方面之精益求精,对工作之一丝不苟,还是令我钦佩。工具柜里从来整整齐齐,一台老掉牙的车床,下班前也要求我们擦得干干净净。有回下班我有事匆忙,擦完车床后,夹头扳手插在车床夹头上忘了取下。莫应勋一眼看见,冲过来狠劲敲了我一栗壳,大骂道:

“你这是想要别个的命啊?”

这一下搞得我无地自容。我的疏忽确实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万一接班的人也掉以轻心开动车床,夹头扳手飞旋出来,完全可能将人砸得非死即伤。

可惜莫应勋因生活方面的种种劣行,尤其是明里暗里的风流勾当给他惹过不少麻烦。蹲三两个月号子是常事,还被劳动教养过,且屡教不改。他特别喜欢对各色女人评头论足,也不管当时我还是个从未作古正经谈过爱的红花伢子。不过话讲回来,我也喜欢听,甚至听得津津有味。

有个大热天气,我跟他一道下班,途经小乐嘉巷。拐弯处迎面走过来一位十八九岁的年轻妹子。体型小巧却显得饱满,穿一套浅蓝碎花的短衫短裤,走得昂首挺胸的。莫应勋的眼睛当即发直,暗暗撞了我一下。我不解其意。待那妹子走过,他不无艳羨地说,这个妹子,真是一肚子的籽噢,一碰就会生崽。我更不解。他便不屑地说,跟你讲你也不懂。看那个小肚子就知道啊,紧绷绷的,跟要拍籽的鲤鱼肚子一样!说罢还做了个手势。

这个妹子其实是我的小学同学,姓曾,叫曾美丽。长相也确实“真美丽”。母亲是个湘剧演员。几年后她结婚了,未出一年,果然生了对双胞胎。莫应勋的眼睛还真的有蛮毒。

“文革”时期曾经有个“公安六条”,社会上的“坏分子”尽入彀中。莫应勋便属于规定中的“二十一种人”之“解除劳动教养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有人为了便于记忆,还特地为二十一种人编了个顺口溜:

地富反坏右,军政警宪特。

劳改释放犯,投机倒把者。

杀关管教逃,反动党团道。

莫应勋虽然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但也得时时接受革命群众的监督。所幸他是个七级师傅,技术好,工作也确实认真负责,厂里不得不对他有所借重。在一般情况下,莫应勋的尾巴夹得并不紧,甚或还有些许放肆。

譬如他发明了一个好玩的动作,专门用于戏弄车间里的年轻堂客们,当然这个动作无伤大雅。即有事无事悄悄走到某个堂客们身后,轻轻拍一下她的肩头。待其回头,便同时将食指不动声色一竖,恰好戳中堂客们转过来的脸颊。惹得边上的人放肆大笑,堂客们则面红耳赤,将莫应勋好一顿追打。但莫应勋还是有他的底线,即从不对未结婚的妹子动手动脚。

后来这个动作竟然在其他车间里也流传开来。莫应勋因此遭到政工组长吴正一顿厉声训斥。说他这是地道的流氓行为,影响极其恶劣。且责成他“一个人好好讨论讨论”,深刻反省,若再发现,则要开他一场批斗会。莫应勋只得点头哈腰说,回家后一定跟自己好好讨论,好好讨论!

吴正是个四十出头的堂客们,干瘦,长一副瓦刀脸,被厂里的人戏称为“政委”。这个绰号还是有出处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平原游击队》里的政委就叫吴正。但她丝毫不曾觉得这是挖苦她,反而觉得很受用。她原本是个地道的文盲,大跃进时仅在扫盲班识了几个字。因出身为城市贫民,小时候给资本家屋里做过丫头,所谓苦大仇深根红苗正,“文革”时期顺理成章,当了厂里的政工组长。学了满口“文革腔”,却不解其意,所以屡屡闹笑话。批斗会上最喜欢指着被斗对象的鼻子骂:

“你狗胆包天,竟敢将广大革命群众当丫头(阿斗)!”

我们师徒三人喝酒,多半是在莫应勋家里,酒菜当然由我与师弟自备,他堂客只管炒菜。那时莫应勋早已结婚,堂客是个益阳人,因为长得丑,所以老实。尤其那双眼睛,细成一条缝倒在其次,还总是眼屎巴巴的,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莫应勋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简直是他的下饭菜。不过骂得虽凶,下手倒还不算重,鼻青脸肿常见,但从未伤筋动骨。

益阳堂客替莫应勋生了两个崽,一个十岁出头,另一个七八岁的样子。大崽长得像娘,也是眼屎坷垃,洗都洗不干净,细崽则长得像莫应勋,眼珠溜溜转,一副灵泛相,但均极其顽劣。莫应勋对他们也惯肆,从不施以任何管教。有一次在他家喝酒,我将烟头扔在地上未踩灭,老大两步蹿过来,捡起烟屁股便唆,居然还像模像样地从鼻孔里往外冒烟。老二吵着要哥哥给他唆,老大不让。莫应勋见状,起身顺手给老大一筷脑壳,说:“你也给弟弟唆两口唦!只晓得呷独食!”

莫应勋还会唱样板戏。最擅长的是唱老生,京剧《智取威虎山》里少剑波的戏可以唱全本。那年头举国上下时兴学唱样板戏,厂里找不到合适的人教,只好去找莫应勋。莫应勋受宠若惊,说他是二十一种人,哪里有资格教革命群众。“政委”却厉声道,这是组织上交给你的政治任务,也是对你的思想改造!莫应勋表面上连连称是,暗地里却不无得意。

于是每周两次,每次一小时,在车间里教唱《智取威虎山》里的“我们是工农子弟兵”。莫应勋唱一句,众人跟着唱一句。教唱者字正腔圆,学唱者荒腔走板。这倒姑且不论,只要一句唱腔稍长,则必定要断成两句,否则众人无法唱完。譬如“解放区人民斗倒地主把身翻”一句,只能如此教唱:

莫唱:“解放区人民斗倒——”

众人跟唱:“解放区人民斗倒——”

莫唱:“地主把身翻——”

众人跟唱:“地主把身翻——”

莫應勋摇头晃脑,众人亦摇头晃脑,浑然不觉如此断句有何不妥。

那时候的街道工厂,师傅当中属于二十一种人的特别多,每个人都有一本说不清道不明的烂账。之所以屈就至此,皆出于种种无奈。且不少人都坐过牢,所以关于坐牢的故事我也听得多,其中不乏耸人听闻的。比如车间里有个摘帽右派兼劳改释放犯,也是七级车工,乃莫应勋的死对头,叫何勇,就讲过他亲眼所见的一件事。六十年代初过苦日子时他正在劳改,有个犯人实在饿得受不了,不管不顾,弯腰将脑袋探进一口齐腰高的大酱缸里,埋头在大半缸酱渣子里一顿狼吞虎咽。不料刚巧被管教干部看见,此人竟将那犯人双腿抱起,将其倒插入酱缸之中,且一边大骂“老子叫你吃个饱”!

结果那个犯人被一大缸浓酽的酱渣子活活闷死。当然,那管教干部后来亦因此事被判了无期徒刑。

故事讲完,何勇还反问我,你晓得那个被闷死的犯人是什么人不?我说我怎么知道?何勇说,那个人是历史反革命,解放前做过中央日报驻伦敦的特派记者啊,英文讲得几好,还教过我好多句呢。

但何勇讲的大多是这类听了使人难受的故事,我不太喜欢听。虽说何勇性情耿介,不似莫应勋油滑,从內心说我与他更容易接近,但若听坐牢的故事,莫应勋却讲得开心,善于苦中取乐。比如他讲号子里犯人分饭,便令人捧腹。

有次莫应勋因聚众赌博被关到看守所,每到开饭时得分饭吃。即两个人一蒸钵,由几个关在一起的赌博佬自己分。这便很难办了。哪个来分,哪个先选,分得匀不匀,都是问题。但这帮赌博佬很快就找到了一种最佳方案。即,分饭釆用轮流制,每餐一轮。若该餐由甲分,则乙先选,反之亦然。这样一来公平合理,确实可免去不少纷争。

莫应勋呢,却基于赌徒心理,更想出来一个別出心裁的绝招。即由他分饭时,先用手稳稳握住蒸钵,当着对方的面细细比划一番,再一筷子斜划下去,这一斜划大有讲究,外表看去一边一半不差毫厘,里头却成了四十五度夹角——某一边的饭便几乎多出三分之一了。莫应勋从容不迫地让对方看过仔细后,猛然间却将手中的饭钵连转十数圈,再朝空中一抛。那只饭钵在空中又悠悠然转了几转,待快要落地时,莫应勋再顺手接住,颇为大气地将饭钵朝对方一递,说:

“选哪边?”

对方这边厢先是眼睁睁看了个明明白白,继而猝不及防,被那钵饭转得眼花缭乱。待从半空妥妥落入莫应勋手中之后,表面看去楚河汉界分明,却哪里还分得出里面的蹊跷?只恨自己没长一双透视眼。权衡再三之后,也终究只能闭目胡乱一指:

“要咯边!”

于是,这二选一居然又成了一场众人围观的赌博。选中者乐不可支,选错者垂头丧气。但此乃比命,愿赌服输。公平得很,也刺激得很。总之饱亦罢,饿亦罢,天天如是,牢里的日子似乎都变快了。

莫应勋色胆也大,竟然与住隔壁的胡堂客暗通款曲,直至上床。先是被自己堂客透过板壁缝觑见,两个人在床上赤身裸体滚作一团,将蚊帐都压垮了。堂客终于忍无可忍,一气之下拋夫弃子回了益阳老家。岂不料如此一来正中莫应勋的下怀,跟胡堂客的往来便更加肆无忌惮,几至半公开状态。

胡堂客原本在长沙锅炉厂做出纳,老公则替厂里跑供销,长期在外地出差。但巷子里的风言风语哪里听不见,只恨未抓到现场,回家便捉了胡堂客一顿痛打。莫应勋在隔壁听见胡堂客大呼救命,一时间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顺手从厨房里抄了一把火钳,冲进胡堂客家里,劈头朝她老公砍去。且大骂:

“打堂客们算什么狠?你有狠来打我啊!”

结果胡堂客的老公头上被缝了八针。莫应勋赔了一笔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不算,又蹲了半年号子。但莫应勋一脸的无所谓。说,老子这一世人,反正只能做烂船子划哒,怕卵!

回来才得知,胡堂客的老公逼她离了婚。两人唯有的一个女儿,八岁,叫兰兰妹子,很乖巧,极逗人喜欢。胡堂客要,他老公也要。胡堂客说,你不同意兰兰归我,我就不签字。她老公只好答应了,独自一人搬了出去。

此后,莫应勋便跟胡堂客两个人基本上同居了。巷子里的人也睁只眼闭只眼,很少议论了,都晓得莫应勋那把火钳的厉害。莫应勋仍照常上班。刚巧那时候厂里有新产品急着上马,仍得倚重莫应勋这类技术好的师傅,无非再遭吴正的一顿训斥而已,也未再将他做什么不得了的处理。

于是得空,由师弟宋国恩负责递烟点烟,莫应勋又绘声绘色跟我们讲起此番蹲号子的故事来,反正多半与吃有关。

牢里头没有天大的事,唯有吃事大于天。何谓坐饿牢,或曰饿牢鬼,何勇讲的犯人偷吃酱渣子致死的故事叫人心寒,莫应勋于此亦有至深的感受。但凡事亦有例外——撑得太饱也他妈的同样难受啊,莫应勋说。

进号子两三个月后,春节即将来临。一日,有管教通知他,有人来探监。莫应勋颇觉意外,猜不出前来探监的到底是什么人。自己的益阳堂客虽未离婚,却已弃他而去,家里还有个姐姐,亦早就断了来往。被管教带到接待室一看,莫应勋吃了一惊。原来是胡堂客,带了她的女儿兰兰,还有他自己的两个崽来看他了。

他们来不来倒无所谓,莫应勋却满不在乎地说。关键是胡堂客给他带来“满满一洋瓷把缸的红烧肉”。这一下,莫应勋的眼睛几乎放出绿光来。也不记得跟胡堂客讲了些什么话。无非叫她放心,还坐个两个月号子便可以回家了,诸如此类无关痛痒的话,心心念念只惦着那缸子红烧肉。胡堂客便有些不快,本来打算告诉他自己已经离婚,但话到嘴边又不说了。东一句西一句说了些別的事,不觉探视时间到了,便带着三个伢妹子走了。

人一走,莫应勋便开始迫不及待吃肉了。那时看守所有个规矩,即外人探监送来吃的,只能在接待室吃完,绝不许带回号子里去。莫应勋先是不以为然,觉得再来一把缸也吃得完,哪里还会有剩?

那真是“阳世上最好吃的一缸子红烧肉啊”,忆及此处,莫应勋仍回味无穷,“绝对的五花三层,落口消融”。莫应勋一边大啖,一边终于想出胡堂客的百般好处、千般妙处来。那管教干部呢,先是不屑地看着莫应勋那副“饿牢鬼”的吃相,继而觉得无聊,遂将双脚搁在办公桌上,看起报纸来。

但问题接着来了。一洋瓷缸红烧肉吃至大半时,莫应勋便开始打饱嗝了。原本好几个月里,肚子仅有点清汤寡水,一旦猛然灌入过多既肥且腻的红烧肉,竟有些消受不了。但莫应勋哪里舍得?管他娘的,只顾朝嘴巴里硬塞。待到缸子里还剩下十数余坨,终于再也咽不下去,还差点反胃。只能眼睁睁看着,再也奈它不何。这便如何是好?

其时正是天寒地冻时节,莫应勋光脑壳戴了顶牢里发的大棉帽子。瞟一眼管教干部,正被一张报纸遮去大半脸面。莫应勋急中生智,一把取下棉帽,将剩余的十几坨红烧肉悉数倾入帽中,再往脑壳上一扣,摁紧。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极为麻利。旋即起立双腿一并,迸出个饱嗝。继而大呼:

“报告干部,吃完了!”

那干部搁下报纸,满脸狐疑:

“这样大一缸子,吃完了?”

“吃完了!”莫应勋又打了个饱嗝。

“硬是吃不完,”那干部将手一挥,“带回号子里去算了!”

莫应勋帽子里的光脑壳正暗暗发痒,担心残留的汤汁会不会爬出额际,遭管教发现,那还得了。听此一说,简直欲哭无泪,只是不敢顿足。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听罢这个故事,我跟宋国恩笑得直不起腰来。

虽有三年才能出师一说,可未及两年,我与宋国恩便先后离开莫应勋,独立上车床操作了。但学徒工资却拿了三年。头一年每月十八块,第二年每月二十,第三年每月二十二。出师后每月才加到二十七块五,拿一级车工的工资。但至少可多喝两回酒,多抽几包烟了。还有,与莫应勋的交道自然也少多了。

不料没几年过去,莫应勋又惹出了大麻烦。

应该是个夏天气的礼拜六吧,我跟宋国恩同做一个晚班。到凌晨一点多钟,我摊两张报纸放在车间外头的马路边上,刚刚躺下打算睡它一觉,却忽然看见对面天心阁的麻石台阶上,踉踉跄跄走下一个人来,手里还提了只酒瓶。边走边呼天抢地:

“不想活了呀!我怎么对得起胡美仙啊!”

一看这醉醺醺的人,不是莫应勋吗?我赶忙起身把宋国恩唤了出来。但见莫应勋走至马路中间,乒地一声将酒瓶摔得粉碎。看见我俩走近,却两声断喝:

“莫管老子,莫管老子!”说罢,转身又踉了回去。

隔了个把时辰,我与宋国恩越想越不对劲。虽说莫应勋喝醉酒满嘴胡话乃常有之事,但这回似乎颇为反常,还是去他家看看究竟为好。说走便走,反正不远,两人当即朝莫应勋家奔去。一路上我问宋国恩,胡美仙不就是胡堂客吗?莫应勋怎么忽然说对不起她了?宋国恩说是啊,胡堂客挪用公款刚判了三年徒刑,正在坐牢啊。

其实胡堂客挪用的公款,至少有一半是花在了莫应勋的身上。这些事情,厂里的人及巷子里的人早就有所猜测。但在公安局过堂时胡堂客死不承认,说与莫应勋毫不相干,都花在自己跟女儿身上了。其时,兰兰妹子倒确实生了场大病,也花去不少钱。但无论如何,一个单身女人对此事一肩挑的硬扎做派,倒令不少男人感佩之至,暗地里只恨自己碰不到如此女人。固然也招不少堂客们刻薄,骂她蠢得做猪叫。

话说间,我俩穿过天心阁,拐弯至小高码头、县正街,几步蹿进益仁巷,到了莫应勋的家里。一看,把我们嚇了个半死。只见昏黄、惨淡的电灯光下,莫应勋打个赤膊,下身一条短裤,斜歪在一把竹躺椅上,双目紧闭,嘴角上白沬直流。再看桌上,满满一大堆被刮去磷头的火柴棍子,还有五六个空火柴盒,半瓶残酒。又见一张写了几行字的白纸条。拿来一看,竟然是一封写给胡堂客胡美仙的遗书。

这才晓得,莫应勋竟然闯了个滔天大祸。

就在头天傍晚,莫应勋下班后带着自己的两个崽和兰兰妹子,到西湖桥的砂石码头去学游泳。自从胡堂客判刑后,莫应勋便一直将兰兰妹子带在身边,视同己出,当然也是胡堂客的嘱托。谁料莫应勋刚刚转身未有片刻,兰兰妹子忽然就不见了,如同鬼使神差。直到几个钟头后,打捞者在下游数百米处发现了一具女孩的尸体,正是兰兰妹子。

莫应勋当即哭得捶胸顿足,却已悔之晚矣。

可怜胡堂客其时正远在郴州服刑,尚浑然不知噩耗。莫应勋纵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向胡堂客交差。只好留下一封遗书,服毒自杀,企图以死了之。

我跟宋国恩再没讲二话,当即将那张竹躺椅当作担架,抬起莫应勋,跌跌撞撞朝坐落在东茅街上的人民医院一路奔去。宋国恩抬的前头,我抬的后头,于昏暗夜色中踉跄而行。刚开始还看见莫应勋两只悬垂在半空的手,随着节奏无意识地晃来晃去,不料走着走着,突然间见他将双手悄悄一抬,成交叉状搁到肚子上去了,吓得我汗毛一竖。这种姿势固然舒适些许,但已然中毒昏死过去的莫应勋,怎么竟有如此清醒意识?

不过也无暇细想,只顾与宋国恩将莫应勋抬进了医院的急诊室,两人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如同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所幸急诊室的女医生长得还有几分姿色,一时间竟让我忘了疲劳。我一把拨开宋国恩,抢在前头回答问题。

那女医生问:“服的什么毒?”

我说:“刮火柴棍棍!”

女医生又问:“刮了多少?”

我说:“刮了五六盒,一大堆!”

不料那女医生听了微微一笑,说:“哦。刮十盒吃也毒不死人。”

這个回答令我与宋国恩颇为沮丧。我说,他这副样子,到底要不要紧?女医生用一支小手电照了照莫应勋的瞳孔,又一笑,说,他这主要是喝醉了,洗洗胃就好了。说罢要一小护士准备好器具,打算撑开莫应勋的嘴巴,将一根管子插将进去。不料莫应勋咬紧牙关,死活也不张口。那女医生再笑了,说,看来他心里多少还是明白。不洗也罢,吃两片泻药,回家睡一两天就好了。我当即想起路上莫应勋忽然抬手,吓我一跳的细节,不禁恍然大悟。搞了半天,莫应勋原来使的是一出苦肉计啊。

我与宋国恩除了啼笑皆非之外,哪里好意思戳穿莫应勋的这般把戏?且如同铁桶一般替他隐瞒了真相,毕竟他是我俩的师傅啊。

自然而然,莫应勋为了胡堂客服毒自杀之事如风一般传开,一时间城南路上上下下县正街里里外外,几乎尽人皆知。且有人感叹,别看莫应勋平时老不正经,关键时候还是敢以死赔罪,算个男人。

但莫应勋从此变得委顿不堪了。且时不时坐在车床边上发呆,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做事也常常丟三拉四,甚至出了好几次质量事故。这是先前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尤其有一回,我接他的班,忽然看见那把夹头扳手插在车床夹头上,很显然,他忘记取下了。

那一瞬间我不禁悲从中来。心想,我的师傅彻底垮了。这是我第一次从心底里冒出“我的师傅”几个字眼来。我仍然清清楚楚记得,当年因为自己下班前未曾取下夹头扳手,遭他大声呵斥,且狠狠敲了我一栗壳的情景。

我的师傅莫应勋,唯一令我佩服且所不能及的可取之处,亦不复存在了。

责任编辑:吴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