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机理与实现
2021-04-06贺兴东
[摘 要]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是伴随着我国物流园区发展实践,逐渐由物流园区、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国家物流枢纽等概念演化而来的,其产生的内在机理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和溢出效应,符合产业经济学关于现代产业组织、产业运行的一般原理。新时代推进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工作,必须系统制定建设方案,通过准确定位、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有序建设和规范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物流枢纽;商贸;建设方案;机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21.02.167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出台,使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阶段。作为国家物流枢纽的其中一种类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产生,既是我国物流园区理论与实践不断演进的结果,又符合现代产业组织、产業运行一般规律的必然性。新时代推进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应遵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的一般指引,重点从发展定位、枢纽选址、功能布局、设施建设、运行方案等方面系统谋划,推动实现国家物流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1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概念演进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是在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理论与实践过程中,随着园区类型不断丰富、园区层级不断完善的情况下逐渐演化而来的。
1.1 首次规范物流园区概念
为适应我国物流业蓬勃发展形势并规范物流用语,2006年,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技术协会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等单位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 18354—2006)》,首次对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等物流节点设施概念进行了规范。其中,物流园区定义为[1]:为了实现物流设施集约化和物流运作共同化,或者出于城市物流设施空间布局合理化的目的而在城市周边等各区域,集中建设的物流设施群与众多物流从业者在地域上的物理集结地。
1.2 对物流园区进行分类,提出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概念
随着社会上物流园区类型的不断增多,200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GB/T 21334—2008)》,对物流园区进行分类[2],将物流园区划分为货运服务型物流园区、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四个类型,首次提出了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概念。并规定,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应满足:依托各类大型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而规划;提供商贸企业一体化服务;主要服务商贸流通业商品集散。
1.3 对物流园区进行分类调整,进一步规范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概念
到2017年,各类物流园区发展实践中呈现出一些新内容,为适应这一变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物流园区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GB/T 21334—2017)》代替上版标准,对物流园区分类和功能进行调整[3],将物流园区划分为货运服务型物流园区、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五类,新增了一类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同时,将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建设要求调整为:依托各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商品集散地而规划建设;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及配套商务服务;主要服务商贸流通业商品集散。经过此次调整,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定义更加精准、功能描述更加完善。
1.4 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概念提出
全国物流园区继续发展,为进一步发挥物流园区在提升社会物流运行效率、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中的作用,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在全国遴选一批优秀物流园区,正式提出物流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概念,构建国家物流运行网络[4]。文件指出,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型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根据《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家物流枢纽分为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六种类型。其中,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是指依托商贸集聚区、大型专业市场、大城市消费市场等,主要为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商贸活动、城市大规模消费需求提供商品仓储、干支联运分拨配送等物流服务。作为处于全国物流园区层级划分最顶层、与商贸流通业联系最紧密的一种物流节点设施,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概念正式提出。
2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产生机理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出现,适应了物流与商贸业融合的产业发展趋势、符合轴辐式物流运行网络的一般形态、能够获得产业集群化发展带来的溢出效应,符合产业经济学关于现代产业组织、产业运行的一般规律。
2.1 两业融合实现降本增效
物流业串接生产、流通和消费,是实体经济运行降本增效的关键环节,通过建设完善的物流设施网络、构建高效的物流服务体系,物流业能够为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有效降低物资或商品的获取成本、扩大物资和商品流通的时空范围[5]。商贸流通业涵盖商品品类多、市场辐射空间大,在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大发展时代,商品产地和销地时空分布分散,流通环节高度依赖物流服务,物流成本高低和供应链稳定程度成为影响商贸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将物流园区与商贸业聚集区比邻而建,发展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能够有效提高商贸流通企业与物流企业的供需对接效率,节省交易成本,商贸企业因为更加便捷的物流服务而实现竞争力提升,物流企业因为获得更加集中的规模化需求而实现快速发展,从而达到了物流与商贸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效果。
2.2 轴辐式网络带来规模经济
物流业是典型的网络型产业,追求规模经济是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诸多网络形态中,基于轴辐式的多级网络是实现物流业规模经济性的理想形态,在轴辐式多级网络中,物流节点设施是不同层级网络的衔接点,是决定网络运行效率的关键因素[6]。根据衔接层级不同,将处于全国物流网络中的物流节点设施划分层次,按照国家级、区域级、地区级等赋予不同功能:国家级物流枢纽主要承担国际国内跨区域大规模物资的通道化运输功能;区域级物流枢纽承担区域内中等规模物资的干线运输功能;地区级物流枢纽承担省市范围内一般规模物资的分拨功能,并借助枢纽间连接交通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的运行体系,可有效提高全国物流网络的运行效率,实现规模经济。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作为全国物流网络中位于顶层的节点设施,依托自身辐射网络,将覆盖范围内的大宗类物资、批量化商品的运输需求通過区域级、地区级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向枢纽集中,然后借助全国型物流大通道实现物资和商品在国家物流枢纽间的跨区域规模化运输,便实现了商贸流通业物流服务的规模经济。
2.3 枢纽经济产生溢出效应
经济、产业和资源要素不断向一地聚集,再向周边地区进行辐射,是现代城市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商品、产业聚集和扩散效应成就了许多城市的经济快速扩张,逐步使这种产业集群化发展范式成为城市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手段[7]。
依托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及其通道网络所创造的物流发展环境,可吸引商贸流通业产业要素在枢纽周边聚集,带动产业集群化发展。这不仅具有鲜明的现代产业运行基础上的聚集发展特征,更重要的是可为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经济、打造经济增长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来新机遇,产生较大的溢出效应。
3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
为系统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协同交通运输部先后出台《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工作。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而言,一般应做到定位准确、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建设有序、运行规范。
3.1 准确的定位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既要承担国家使命,又要服务产业,还要带动承载城市发展,在定位上必须准确体现自身在这三方面的独有特征。具体而言,在承担国家使命方面,可结合物流枢纽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作用,在全国综合运输和物流网络中的位置找准自身定位;在服务产业方面,可立足物流枢纽辐射范围内的传统优势,商贸流通业门类及商贸新兴业态发展趋势找到自身定位;在带动承载城市发展方面,则必须按照枢纽经济发展范式,从成为城市经济产业发展支撑点、增长极方面进行定位。
3.2 科学的选址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选址,既要符合一般国家物流枢纽选址的普遍要求,还要满足商贸服务型选址的特定条件。在普遍要求方面,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要依据区域经济总量、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联通度和人口分布等,统筹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需要,结合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加以确定。在特定要求方面,要位于或毗邻商贸业聚集区,周边要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并可实现有效衔接,具备条件的话还可靠近港口、机场或具备铁路专用线。
3.3 合理的布局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须具备商贸业物流集成服务、供应链物流服务、区域分拨和配送服务、干线物流服务、多式联运转运服务、国际物流服务等基本功能设施,各功能设施应以连片集中布局为主,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除集中布局物流枢纽主体设施内的基础设施外,一些互补性功能设施若空间条件不具备,可布局物流枢纽主体设施之外,分散布局必须以功能互补为前提,且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此外,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内功能布局不包括商贸业发展功能区。
3.4 有序建设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按照“存量设施整合提升为主、增量设施补短板为辅”的基本原则有序开展,建设重点包括产业服务型公共仓库,对接铁路、航空、水运等干线的转运设施,公路区域分拨配送设施、口岸查验和海关特殊监管设施等,还应建设公共信息平台、交易结算中心等延伸性功能设施。物流枢纽内建设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建设主体、建设时序、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此外,还应对保障物流枢纽高效运行的集疏运体系进行必要建设。
3.5 规范运行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运营必须坚持市场主导原则,由单一企业或以战略联盟合作、资本联合等形成的企业联盟,作为物流枢纽整体运作和资源配置的运营主体。在业务上,要能够提供“干支配仓”、商贸业供应链集成等基本服务,以及通关、保税等国际物流相关服务;须具有整合物流各环节、供应链上下游的综合性信息平台,为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还须与其他地区、其他类型国家物流枢纽进行业务协同,开展网络化物流业务。
4 金华(义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践
浙江义乌是习近平总书记命名的世界小商品之都和《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明确的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落实国家使命,义乌选取该市综合条件最优越的物流园区为载体,开展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4.1 物流枢纽定位
综合考虑服务国家战略、辐射区域、特色产业和对城市发展的作用,金华(义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定位为全球小商品物流供应链组织中心、国内商贸物流服务高地、长三角高端商贸物流集聚区和金义都市区枢纽经济发展引擎。
4.2 物流枢纽选址
物流枢纽选址毗邻义乌商贸市场群,靠近高速公路出入口,具备联通国际、辐射全国的综合交通通道和多式联运功能设施,拥有集中连片、集约布局的存量物流设施资源和口岸开放服务平台的国内贸易物流片区(主体功能区)和铁路口岸国际物流片区(功能拓展区)两个片区共同承载。国内商贸物流片区位于主城区西南部,紧邻疏港快速路,距离最近高速公路出入口5分钟车程、铁路口岸15分钟车程;铁路口岸国际物流片区位于铁路义乌西站,距离最近高速公路出入口5分钟车程。两个片区通过城市快速路实现高效连通。
4.3 物流枢纽布局
物流枢纽总用地面积约2.9平方千米,分为两个片区。其中,国内贸易物流片区设置国内公路物流组织中心、快递物流服务区、电商物流服务区、跨境供应链总部基地四大功能区,用地面积约2.2平方千米;铁路口岸国际物流片区设置国际多式联运区、进口商品物流区、国际智能物流中心、国际转运集拼中心、国际商贸物流总部基地四大功能区,用地面积约0.7平方千米。铁路口岸国际物流片区通过铁路义乌西站接入国家干线铁路网,国内贸易物流片区通过雪峰西路和西站大道与铁路口岸国际物流片区互联互通,协同开展公铁联运业务,在功能布局上实现资源共享共用、业务协同和一体化运作。
4.4 物流枢纽建设
物流枢纽总体采用“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企业建设”的多元化综合开发建设模式,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港集团)为物流枢纽的主要建设主体,根据国家物流枢纽不同的业务需求,通过战略合作、参股、控股等方式,成立不同的项目公司,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统筹运营,共同快速推进完成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其中,国内贸易物流片区已经完成了义乌市国内公港物流中心(一期)、义乌红狮智慧物流园(一期)、浙江东宇物流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顺丰义乌综合服务中心、中国邮政跨境电子商务义乌基地等项目建设;铁路口岸国际物流片区已完成了义乌西铁路货场扩建(一期)、普洛斯物流园等功能区建设。物流樞纽累计已完成投资70亿元,后续补短板新建项目正有序开展。
4.5 物流枢纽运行
物流枢纽由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由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枢纽联盟企业运作枢纽,通过战略合作、联合运营等多种方式,联合相关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枢纽业务一体化运营,致力于构建“干支配”业务、供应链集成业务、平台支撑运行业务。具体而言:一是以义新欧和义甬舟为主要载体的国际物流通道与陆海联运干线物流组织与平台服务,构筑枢纽与国内外(包括亚欧大陆及全球主要港口)重要物流节点间干线协同的规模化组织和区域分拨相结合的网络体系;二是通过国内贸易物流片区的干支线衔接物流组织及电商区域分拨配送服务,全面提高商贸流通的物流组织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是构建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及全球小商品生产流通的国际供应链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包括国际采购、国际国内物流组织、进出口通关、保税物流、供应链金融、供应链咨询等一体化集成的供应链管理服务。
5 总结
本文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概念演化、内在机理、实现路径进行了研究,研究认为:作为处于全国物流园区层级划分最顶层、与商贸流通业联系最紧密的一种物流节点设施,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的产生符合产业经济学关于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一般原理,其建设应以《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指引,重点从发展定位、枢纽选址、功能布局、设施建设、运行方案等方面系统谋划,实现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18354—2006 物流术语[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21334—2008 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21334—2017 物流园区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7.
[4]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通知[EB/OL].(2018-12-21)[2018-12-24].https://www.ndrc.gov.cn/fzggw/jgsj/jms/sjdt/201812/t20181224_1112191.html.
[5]贺兴东.用模式创新带动物流园区持续发展[J].中国科技投资,2014(2):39-44.
[6]贺兴东.物流业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带动作用[J].综合运输,2014(5):31-37.
[7]贺兴东,刘伟.物流产业聚集区:机理、路径与实现[J].综合运输,2015(12):76-80.
[作者简介]贺兴东(1981—),男,河北故城人,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物流规划与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