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医患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医学伦理反思*
2021-04-03罗培英
陈 芬,罗培英
(长沙理工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114,chenfen66@163.com)
医患关系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在其著作《技术时代的医生》中,从医学哲学的高度提出“医患命运共同体”这一医患关系新类型[1]。在新冠疫情防治的特殊时期,医护人员与患者、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空前团结,呈现出相互依存,命运相连,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关系。医患命运共同体体现了医患关系的伦理本质,因此,需要透过此次疫情防治人民战争,反思医患命运共同体中医患双方伦理要求,将疫情防治中的医患和谐关系延续到后疫情时代,让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巨大能量持续释放。
1 新冠疫情防治中的医患命运共同体
防控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医患关系因隔离而变得与传统医患关系有所不同,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指以医生为主体,包括医技人员、护士等组成的医者一方,“患”指以确诊患者为主体,包括患者家属的患者一方[2];在新冠疫情防控时期,“患方”相比传统“患者”具有更广的范围。“医患命运共同体”则是指在共同对抗新冠病毒的疫情防治中,医护工作者和患者之间生命相托职责所在的、相互尊重理解信任的关系,可以从生命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价值共同体三个方面来理解其内涵。
第一,人的生命是人们从事一切生命活动的基础,是医学本体,是医学存在之根本,疫情防治中,医患双方是生命共同体的关系。一方面,广大患者生命依赖着医护工作者的救助。古今中外,医者一直是人们生命健康的守护者,希波克拉底在誓言中强调医生应尊重患者权益,保护人类生命;晋代王叔和在《脉经》序言中写到“医药所用,性命所系”;习近平同志寄语医务人员,应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另一方面,医者也是会感染病毒的血肉之躯,他们自己的生命与患者的生命结成共同体,体现了医者仁心。尊重医护工作者生命是患者应有的就医素养。明朝名医龚廷贤于《万病回春》中规定“医家十要”对应“病家十要”[3],表明患者亦有应尽的义务与须遵循的规范。新冠病毒可通过飞沫、接触等途径轻易传播,医务工作者处于最危险的境地。因此,确诊患者与医护工作者接触时应多加注意自己的行为,以减少医护人员感染风险。
第二,马克思曾说,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自身利益有关。疫情防治中,医患双方是共同对抗疾病、肩负民族大义的利益共同体,因政府承担所有治疗费用,医患之间更多的是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取舍问题。医护人员肩负着医学的神圣使命与责任担当,疫情暴发,他们主动请战逆向而行,心系患者利益与民族利益。疫情时期,医护人员工作的风险性与艰难性甚于平常,但他们依然坚守前线,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广大医护人员冲锋在前、英勇奋战,以自身实际行动诠释着敬佑生命、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医者精神。在患者视角,早日康复是自身利益实现,患者的求生意志以及对医者的信赖与配合是战胜疾病的重要因素。患者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实相告病情、不隐瞒自身旅行史和接触史也是应尽之责。同时,广大人民在保证医疗资源供给、维持生活秩序、居家隔离等方面参与与合作意义重大。
第三,医学与哲学紧密联系并相互影响,直面生命有限性,“人生的价值是什么?”这一哲学问题值得反思。医者工作有尊严,患者生活有尊严,医患双方人生价值的实现关系密切,是价值共同体的关系。《孟子·尽心上》载“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既强调医者要追求“仁爱之术”,也强调患者须“修身自爱”[4]。德国医生约雷斯 (Arthur Theodor Jores) 说过: “只有当医生帮助患者实现生命的意义时,他才真正兑现了作为医生的使命。”[5]在疫情防治中,医者人生价值的实现体现在忠于职守救助患者与投身医学科研事业两个方面。而更广泛意义上的患者人生价值的实现和医者人生价值的实现相辅相成。疫情当前,每一位普通人坚守在岗,既是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也为医者及社会所有人健康生活、追寻更高人生理想、实现自我价值保驾护航。
疫情期间,医患之间呈现出健康所系的命运共同体之医患关系理想形态,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筑牢抗击病毒的最前线,是中国快速控制疫情、展望胜利的关键因素之一。正是因为“医患命运共同体”所具有的巨大能量,它才值得在任何时候都被推崇。医患和谐得益于双方的付出,医患冲突往往并非一方之过,这也启示我们,医患关系这一伦理关系想要在后疫情时代改变以往令人忧虑与焦灼的常态,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实现和谐医患,迫切需要双方践行己方伦理要求。
2 后疫情时代医患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医护伦理
瑞士医史学家希格理斯(Henry E. Sigerist)于《古往今来的医生职业》中指出:“医患关系是一种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6],任何一个医疗行动都涉及医患双方。医患关系是最容易出现伦理问题的社会关系,反思疫情初期因医疗资源缺失而导致医患关系的焦灼状态,医者是医患关系的主导方,医护工作者具有敬畏生命的职业理念、施仁爱人的高尚情怀以及德技兼抵的人生追求,是后疫情时代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础。
2.1 敬畏生命的医者之心
敬畏生命一直是医者职业理念,《黄帝内经》中指出“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脉经》中强调“医药为用,性命所系”;医圣张仲景一直将“仁爱救人”“以人为本”的医学行为准则贯穿于医疗实践。可见,敬畏患者生命的至高价值是医者应有的责任心与使命感。
第一,患者生命利益至上。医史学家罗伊·波特曾指出,当今医学成就巨大,但人们仍然对医学存有强烈的疑惑与批评。这是因为就当下医学发展现状而言,仍有许多疾病不明原因、治疗无方。因此,医者将患者生命摆在首位,利用已有医学知识尽力挽救患者生命就显得尤为重要。第二,适度医疗。如《素问·至真要大论》中“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7]所说,人体具有自我调节能力,在健康状态出现不平衡时可以通过自动调节达到整体阴阳动态平衡。希波克拉底也倡导,医者治疗过程中要利用好人体自身的痊愈力量。为医者运用动态平衡的视角,鼓励患者增强维持健康的能力,不采取过度医疗措施给患者带来新的伤害,能让患者有更好的诊疗体验。第三,赋予生命以哲学意义。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德谟克里特,同样精通医学[8],医生保护人身体免受疾病侵扰,哲学家引导人灵魂拥有理性幸福,两者紧密联系并相互影响。这就需要为医者、学医者在学习医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同时,也要有意识地进行哲学思考,关注伦理、哲学与人性,赋予自身生命以哲学的意义。
2.2 施仁爱人的医者情怀
据《易经·贲卦》记载,“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关乎天文,以察时变。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9]医学人文关怀是构建医学的灵魂,施仁爱人的医者情怀也就是强调医者在医护过程中需有人文关怀,医者除了给患者提供必需的医疗技术服务,还提供精神的、情感的、文化的服务,将敬畏生命与真善美的追求聚合在一起审视。
医者的人文关怀是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必备要素之一。这也要求医者要做到:第一,尊重患者人格尊严。布朗斯坦(J.J.Baurnsetin)在《行为科学在医学中的应用》强调,患者比他的疾病更加重要,患者是完整的人而非一副躯体,医者不能只见疾病而“目无全人”。现代医学存在的弊端之一是医院里患者大部分时间皆与医疗器械为伴,医生的诊断与治疗也高度依赖尖端医疗器械。医者若对挣扎于生命困境中的患者具有同情心,给予相应尊重与关怀,诊疗过程将会更有温度,更具温情。第二,加强医患沟通,理解患者生存体验。希波克拉底曾告诫为医者,了解患者是什么人比了解一个人患的什么病更重要。医者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从移情、共情角度深入理解患者的内心世界,有利于针对性地缓解患者身心痛苦提高治疗效果。第三,帮助患者重树生活信心,理性回归日常生活,实现生命价值。雅思贝尔斯认为医生的使命是帮助病痛之人恢复健康,并引导其在自身职业上理性行动。人类都面对着无法摆脱的生命困境:因无法与他人彻底沟通而孤独;因实现欲望的能力永远赶不上欲望的产生而痛苦;因不愿却无法逃避死亡而恐惧。只有当理解“追寻的过程其实就是生命的目的”时,人方能获得真正的自由与满足。
2.3 德技兼抵的医者之境
《清代名医医案》中“医非学养深不足以鸣世”表明,医者的深厚医技修养是立德之前提,《小儿卫生总微论方》中“为医之道,必先正己”表明,医者的医德修养与医技相辅相成。医护人员从事的医疗事业事关人类健康与生命,职业具有特殊使命与责任,医者的精湛医术与崇高医德有利于医患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第一,医者治学应精进医术、精勤不倦。《大医精诚》中“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不得道听途说”[10]告诫医者,医学学习须秉持精勤不倦的探索精神、精益求精的学术态度以及严谨细致的科学精神,才能拥有至精至微的医术。第二,医者待患者应谦和尊重、不分贵贱。孙思邈提倡“普同一等”[10]、龚廷贤提倡“贫富虽疏,药施无二”[11],即倡导医患之间是平等关系,对待所有患者都应一视同仁,不因患者家境贫富、地位高低、关系亲疏等因素而改变对患者的医治程度标准与医疗态度。医者一视同仁待患如亲,至诚至信助其祛病除痛,忧其所忧,是最好的尊重与关爱。第三,医者待财应重义轻利、淡泊名利。孙思邈著述,真医治病时“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而不会“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10]。医生职业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必然涉及薪资报酬,金钱利益博弈也易诱发医患不和谐,中国传统医德提倡医者应具有高度职业责任感、无私奉献、救死扶伤,清正廉洁、心怀患者,而非以治病为手段谋取不义之财。
3 后疫情时代医患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患者道德
哈佛大学内科学教授皮博迪说过,对患者的成功治疗“几乎完全取决于医患之间的亲密关系。”医患关系之患方在医患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亦可“有为”。患者是个人健康首要责任人,其珍爱生命、高度信任医者并积极配合治疗以最佳化医疗结果及客观公正评价医疗结果等,对维护医患关系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3.1 珍爱生命的患者之责
扁鹊指出,骄恣不论于理;轻身重财;衣食不能食;阴阳并,藏气不定;形赢不能服药;信巫不信医;六者占一者,则疾病难以治愈。这也表明患者珍爱生命的意识对维护自身健康具有积极意义。
患者珍爱生命的意识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坚持健康生活方式。希波克拉底认为人体健康受到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心态及意志力的综合影响。《“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也从国家层面引导公民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每个人都要做自身健康的全面管理者,客观评估身心健康状况,设计合理的健康目标,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如膳食全面合理、适量运动、戒烟戒酒等。第二,建立自我医疗档案。常言道“久病成良医”,个人有意为自己医疗记录存档,将病历本、化验单等医疗文件进行系统分类整理,详细记录服药种类及服药后身体恢复状况或不良反应,可以更清晰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就医时也可提供给医生详细准确的既往病史,利于医者采取最佳治疗方案。第三,关注医学科普知识。布朗斯坦(J.J.Baurnsetin)在《行为科学在医学中的应用》强调,患者应主动参与治疗并承担责任,医护人员应成为患者的引导者和顾问。主动参与治疗则要求患者具备一定医学知识。互联网时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医院官方微信、权威医学网站、权威医学书籍、公益医学讲座等途径,了解一定的医学科普知识,可以更科学合理地管理身体健康。
3.2 性命相托的患者修养
宋代药物学家寇宗爽曾提出“病者不可猜鄙,猜鄙则遭祸”的伦理原则,即患者就医时应给予医者充分信任;疾病面前,医患同盟携手并肩,患者对医者秉持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毫无保留的信任,是医患命运共同体本该有的深情与默契。
第一,患者须尊重、信任与积极配合医者。古罗马医生斯克里波尼乌斯(Scribonius Largus)认为,医学是对苦难者予以关怀和怜悯的学问。患者需明确,医者在个体疾病或群体疫情中是尽心尽力帮助患者对抗病魔、战胜疾病的施助者,理应得到尊重。疾病面前,医生接受过医学职业技能训练具有医学权威,理应得到信任。同时,患者须积极配合医生,如全面述说自身病症以便医者科学诊断,患者遵守并执行医嘱以达到最佳医疗效果。第二,患者须理解医生。医疗不同于普通消费,患者要认识到医学的“有限性”,接受当下大量“不治之症”“不明疾病”的存在,合理预期医疗结果,接受并非花钱就可以治好病的事实。只有患者理解医务人员的付出,并以温情馈于医者仁心,才能促进医患和谐。第三,与医生积极互动,走近“医生的世界”。巴伯(Barbar A M. Korsch)与卡罗琳(Caroline Harding)在合著《与医生沟通的艺术》中指出,医患双方在沟通时容易出现矛盾,主要是因为各自立场不同,患者在与医生沟通时,若能从医者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可以减少很多不愉快对话的发生[12]。医患在治愈疾病上目的一致,但治疗过程中,医者关注的是患者所患疾病以及治疗最佳方案,而患者关注的是自身痛苦与经济压力。因此,医患双方积极互动,力求走进对方的世界,谋得双方最大公约数,对提高医疗效果、促进双方和谐很有必要。
3.3 身心兼修的患者之善
人们关注医患关系时着重强调医者在人文素质提升与履行义务责任方面应做的努力,但如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所说:“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生和患者,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13]患者的人文素质在促进医患和谐方面所起的基础性作用也不容忽视。
第一,遵守医疗秩序。患者就医时承受着疾病之痛,待诊患者之间会出现言语争执、插队就医的现象可以理解;但若患者待诊时,医疗秩序混乱,管理秩序工作难度大会影响医生的整体会诊速度与会诊情绪。可见,患者不遵守医疗秩序,会引发医生与其他患者不满,干扰正常诊疗工作开展,最终损害自身利益。第二,提升公共道德修养。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一些领域存在不同程度道德失范现象,应推动践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做一个社会好公民。公共道德的价值取向是国家、社会、他人、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追求个人利益时不应损害他人利益。患者公共道德修养的提升能促进减少医患冲突,提升整个社会的健康、幸福指数。第三,给予医生感情反馈。任何职业都需要意义感、成就感才能长期坚持,尤其作为医生,患者给予医生的感情反馈是一种反哺,支撑着医生在医学道路上一直前行。医生也是普通人,只有患者给予感情反馈,让医者看到自己努力所做的使患者减少痛苦、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甚至为患者家庭带去希望,才会增强职业成就感,更坚定地坚守从医初心与信念,攻克从医路上所遇的重重难关,推动现代医学获得更多成果以造福人民。
归根结底,医者把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的首位,患者理解医学和生命的有限性,尊重和信赖医者,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关系才是理想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