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社会视角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的伦理考量*
2021-04-03宋耀君胡逸欢顾天敏吴立梦邵岑怡
吴 悦,祖 平,宋耀君,任 宏,胡逸欢,顾天敏,吴立梦,邵岑怡,肖 萍**
(1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办公室,上海 200336,nowhatif@sina.com; 2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研管理处,上海 200336; 3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与艾滋病防治所,上海 200336)
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人类社会的全面渗透和发展,人流、物流、信息与知识流、货币流(资金流)和技术流在高速流动和迅速集聚,流动性已成为社会运行的常态[1],流动化已成为人类社会的重要特征。在这样的流动社会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以传染性强、人群普遍易感、潜伏期征兆隐蔽、尚无特异性治疗药物和方法等为特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对人类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短期冲击和损失。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中,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2]。在传染病防控基本原则的指引下,各地纷纷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限制人群聚集性活动、实施流动人口管理和交通卫生检疫、开展新冠肺炎防护科普宣教等集结全社会力量参与的防控策略,强有力地控制住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趋势。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传染病暴发中伦理问题的管理指南》中提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遵守正义、福利、效用、尊重、自主、自由、互惠和团结7大伦理原则[3]。然而,在高速运转的流动社会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得以拓展,出现疫情防控全球化应对现象,这些策略在伦理范畴下的生命健康权、“非常态”下共同善的扩张和命运共同体下的人道主义精神等方面有新的表现和问题,这成为本研究重点阐述的主题。
1 疫情防控策略
1.1 传染病防控基本原则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是传染病疫情防控的三大基本原则。首先,在以肺部CT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验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基础上,清理封锁新型冠状病毒集聚的场所,消毒患者住处与经常活动区域,收治新冠肺炎患者进入指定医院隔离治疗,严格管控实验室采集的标本,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从源头到隔离、诊疗的全过程闭环化控制,扼杀新冠病毒扩散风险。其次,切断传播途径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有效方法,除了戴口罩、勤通风、常洗手等基本防护措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04号)的相关规定,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任何人都进行隔离和健康监测14天,而在综合分析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和聚集性疫情,通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高效追踪并规范密切接触者管理,实行必要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格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实现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此外,基于新冠肺炎的人群普遍易感性特点,保护易感人群的范围从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高危人群拓展到全人群,保障医疗卫生工作者的N95口罩、防护服和护目镜等医用防护物资供应,加强社区、道路和城市管控等方式也成为重要的防控措施。
1.2 传染病防控新策略
传染病是在动态社会接触网络上的传播[4]。发达的社会网络和区域结构、立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频繁而高效的人(或人群)接触、社会舆论的强大外溢效应是各类要素在流动社会中高速运转和迅速集聚的重要表现。这些现象标志着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不能够局限于单纯的医疗卫生范畴。有研究[5]表明,以非药物干预、社会活动限制为主的综合性干预策略会有效地减少传染病传播、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因此,为了切实维护人群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在坚持防控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广义上的公共卫生治理、应急管理和社会管理等角度,将多部门合作、群防群控、全社会参与、科技支撑决策等理念融入疫情防控的基本原则和策略中,形成国内统一的系统性战“疫”防线,加强疫情防控的全球化应对。
第一,防控基本原则的拓展。各级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慈善机构和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形成疫情防控的综合治理。基于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尽量消弭公安部、民政部与卫生部等多部门的信息壁垒,在政府管理下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新增患者时空行为轨迹分析,精准定位到密切接触者。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管理与防控中培训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实现居民的全面排查和信息收集、登记测温,逐渐从社区纸质通行证转为电子通行证,达到社区的精准管理。
疫情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公开透明是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又一手段。一方面从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官微发布等途径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另一方面支持民营企业研发“疫情地图”,便于人群基于融媒体端的信息获取和应用,包括确诊病例在地图上的精准定位、疫情省域分布和趋势变化的可视化等。此外,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科普宣教工作是提升社区居民新冠肺炎及其防护知识水平的关键策略。参与防控的所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所有公共场所和交通运输设施,都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形式对居民进行日常防护知识和注意事项的宣贯。
第二,防控的全球化应对。传染病的蔓延会严重影响国际秩序和世界经济,因此,对传染病的防控是所有国家和地区共同的责任。疫情暴发后,中国第一时间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家共享疫情及病毒信息,积极参与国际相关合作。在依法防控海外疫情输入、科学采取严格口岸防控措施的同时,国内较为有效的防控措施、方案和经验通过《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联合考察报告》共享到世界各国和地区,提醒所有国家为潜在的大流行做好准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召集全球高级病毒学家和公共卫生专家,对病毒溯源、疫情防控和药品与疫苗研发等重要问题开展研讨。
2 伦理考量及表现
2.1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传染病一直以来是人类健康的大敌[6]。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艾滋病、埃博拉病毒病、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等30余种新发传染病是人类共同的敌人,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7],影响到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享有和实现,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国际秩序和世界经济,阻碍人类文明的进程。因此,传染病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基于社群主义的“守望相助”成为传染病伦理问题的核心出发点、公共卫生伦理的核心价值之一[8]。在流动社会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内需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同,借助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和新媒体融媒体技术,在社区登记和测温、确诊和疑似病例时空行为轨迹分析、疫情信息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科普宣教等方面创新拓宽传染病防控策略;对外要开展人道主义支持,加强国际社会的理解、协同、技术和资源共享。“一切为了人民健康”,在尚无特效药治疗的前提下,全社会“守望相助”的干预策略是互助与自助精神的凝结,共同保障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这也体现在党和政府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防控要求和实践中。在研判疫情态势的前提下,为了及时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把握群体防控和病例诊疗的最佳时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湖北省诊断标准中添加“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即为“临床诊断病例”,纳入疫情信息统计的“新增确诊病例”中。从疫情防控角度,诊断标准在经过科学论证后作出调整,对“病毒核酸检测迟迟不呈现阳性”的病例采取隔离措施和入院治疗,减少了新冠病毒在社会上的流动和传播。
2.2 “非常态”下共同善的扩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使社会经济发展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处于“非常态”中,使以共同善为出发点的防控策略得到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环境的全面支持,进而出现“非常态”下共同善扩张的伦理现象,实质上是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失衡、共同善与个人权利的冲突。这种冲突在公共卫生伦理学界有普遍的共识。丛亚丽[9]总结出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在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之间存在张力的情况下达成的共识:为了公众利益,有时需要牺牲部分个人权利。李红文[10]曾提出,在公共卫生中个人权利和共同善的冲突体现在预防免疫、强制隔离、知情同意和信息公开四个方面。在疫情防控策略中,共同善的扩张、与个人权利的冲突表现在群体防护和个人自由的冲突、群体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冲突[11]。首先,群体防护的出发点是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在切断传播途径的策略里,为了实现群体防护,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规范管理,实行必要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格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限制个体活动范围,降低新冠肺炎感染率。然而,不配合社区的居民登记、测量体温等行为也有发生,对群体防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次,为了减少人群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恐慌心理,增加其防护意识,政府通过官网、官微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公开新冠肺炎患者活动轨迹涉及的区域和场所情况;为了更好地精准定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多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对患者进行时空行为轨迹分析;为了让居民更好地了解到距自己最近的确诊病例,做好防护措施,社区在居民登记和测量体温等方面加强管理与防控,民营企业研发“疫情地图”……这一系列的防控策略都保障了群体知情权,但也影响到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当疫情信息未及时发布、实现公开透明时,可能会出现隐瞒真实情况、曲解或恶意抹黑真实情况、信谣、造谣、传谣等恶劣现象;当疫情信息得以发布、社区了解并传播至辖区居民时,疫情歧视、污名化现象却悄然发生,甚至影响到治愈患者的正常生活。群体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的平衡,已成为诸多公共卫生伦理学专家、传染病专家探讨的核心议题之一。此外,生物标本的检测与深度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应用实际上对个人隐私权已是一种侵犯,当然只要保护得当,也不会对个人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2.3 命运共同体下的人道主义精神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人道主义精神的内涵在流动社会、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创新理念下得以充实、延伸和拓展。在以人为中心、关怀和尊重人的基础上,实现全球各国和地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相互依存、可持续的伙伴关系,从个人层面升华到国家和地区层面乃至全人类层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领导人站在人类社会进步的高度对共同建构的顶层设计,是一种新型的“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方案[12]。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日内瓦万国宫“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上的主旨演讲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社会要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由于在高速运转的流动社会里,传染病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严重威胁着整个社会乃至全球的经济、政治和民生,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角度不难发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参与,形成国际战“疫”共同体,这是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坚定人道主义精神的时代表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人道主义援助,从调派医护人员到紧急供应防护物资,从国际组织召集科学家集中研讨和攻关到共享中国有效的防控措施、方案和经验,都体现出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和地区之间相互依存与发展的关系。
此外,由于国家制度、治理体系和能力大相径庭,国际社会尚未就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统一规范的危机事件响应机制和秩序,仅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形成国际战“疫”共同体,开展国际合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
3 伦理方面启示
3.1 最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策略的出发点
在群体防护和个人自由的冲突中,最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制定并实施所有疫情防控策略的出发点。宏观层面,流动社会暂停流动,多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虽然这样严密的疫情防控措施会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短期冲击,但最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得到了保障。防控理念和实践上,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融入群防群控、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同、科技支撑决策等理念,借助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和新媒体融媒体技术,在社区居民信息登记和测温、精准定位密切接触者、疫情信息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科普宣教等方面创新拓宽传染病防控策略,形成国内统一的系统性战“疫”防线,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权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TheLancet发文,涉及全社会的巨大的公共卫生投入已成功挽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为各国应对疫情暴发、承担合理的疾病风险并采取更果断的行动提供了中国经验[13]。具体策略上,为了真正地切断传播途径,通过隔离医学观察、严禁人群聚集性活动等方式,限制个体活动范围,降低新冠肺炎感染率,保障了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此外,不断加强群体防护重要性的必要倡导和灌输,减少少数人对隔离和限制活动范围存在的误解,凝聚疫情防控最广大的人民力量。
3.2 加强伦理规制和法治建设及配套措施,实现防控主体和客体权益的适当平衡
伦理和法律是约束人类行为的基本规范。面对非常态下共同善的扩张,要对防控主体和客体的权益做到基于伦理和法律的适当平衡。在群体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的冲突里,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伦理规制和法治建设的叠加作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系统工程,疫情信息动态发布、病例时空行为轨迹分析、民营企业研发“疫情地图”和生物标本检测与深度利用等都涉及个体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疫情歧视、污名化和谣言传播等现象还会触犯法律。因此,要加强伦理规制和法治建设及配套措施,实现群体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平衡。要提升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伦理认知水平[14],严把病例信息和生物学检测的伦理关,避免出现行业或专业领域的行为失范现象。建议在疫情发生过程中,构建对疫情防控策略形成、落实和成效的动态伦理监测和评估体系,从伦理规制角度规范各防控主体的行为。在2020年2月5日的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再三强调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15]。因此,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法治工具去规范疫情防控策略、约束全社会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既有法律工具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及时立法是地方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基础。2020年2月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对上海市落实最严格的防控策略起到重要作用。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设立统一的疫情信息发布标准和实施细则,制定疫情数据应用条例和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手册。要加强对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社区居民、民营企业和志愿者的法治和防控知识培训和宣教,消除疫情歧视和隔阂,共同维护全社会“守望相助”的防控局面。
3.3 强化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识,倡建国际危机应对、防疫体系和协调互助机制
传染病会影响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整体形象[16]。面对部分国家掀起的国际疫情歧视和污名化现象,需要强化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识,要以更加主动的发声、更有效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国际舆论,营造出共同防疫的国际环境。Bill Gates在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上呼吁“全球领导人应当立即行动:刻不容缓”[17]。2020年3月11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肺炎具有“大流行”特征,强调采取全政府全社会的战略,包括充分准备、加强检测保护和治疗、减少传播、创新和学习共四个方面。目前,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国,中国以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的双边或多边合作中,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总结得到的方案和经验共享到世界各地,向境外提供抗疫专家团队和防控物资的人道主义援助,是疫情防控中的“全球专家形象”。随着疫情潜在的全球化蔓延趋势,除了国际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和基金会的医用物资、防护物资和生活物资援助,还要加强国际危机应对体系、防疫体系和合作机制共建。要持续构建国际传染病疫情防控预警、应对和研发平台。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已有国际组织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机制和风险应对规划,包括全球疫情警报和反应网络、世界卫生组织研发蓝图、全球备灾监测委员会和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等,并提升国际新冠肺炎疫情监测能力,加强国境检疫合作与出入境确诊病例信息共享[18],尽力规避新冠肺炎大流行危机,共同维护地区和全球卫生安全。
4 总结
广义上,流动社会不再局限于一个国家,而是着眼于国际社会。新发传染病是人类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共同的敌人。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坚持防控基本原则,从广义上的公共卫生治理、应急管理和社会管理等角度,融入群防群控、全社会参与、科技支撑决策等理念,构筑国内统一的系统性战“疫”防线,形成疫情防控的综合治理。事实证明,最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策略的出发点。然而,在“非常态”下共同善的扩张中存在着群体防护与个人自由的冲突、群体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的冲突,要加强伦理规制和法治建设及配套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和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教,提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伦理认知水平和职业素养。在国际疫情防控中,强化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识,推动国际危机应对体系、防疫体系和协调互助机制的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