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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河北引江、引黄工程管理的思考

2021-04-03王文杰

中国水利 2021年4期
关键词:冀中南水费干渠

王文杰 ,王 康

(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050011,石家庄)

近年,河北省为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投入大量资金,相继建成了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以下简称“引江工程”)、引黄入冀补淀工程 (以下简称 “引黄工程”)等重大调水工程,优化了水资源配置,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为受水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水资源支撑。据河北省权威媒体《长城网》报道,截至2020年12月初,河北省引调长江水总量达91.5亿m3,其中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58亿m3,河道生态补水33.5亿m3,受益人口达2 377万。截至2019年年底,通过江水置换,已有效解决受水区836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据河北水利网2020年7月6日报道:引黄工程自2017年11月试通水以来,到“七一”前夕累计渠首引水量11.79亿m3,入河北省境内水量9.28亿m3,入白洋淀水量1.53亿m3,为工程沿线农业生产及白洋淀生态补水提供了可靠水源。两大工程发挥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引江、引黄工程作为河北省冀中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调水骨干工程,在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下,如何统筹管理、发挥最大效益值得研究。

一、引江、引黄工程的重要地位

河北省是资源型严重缺水省份,水资源先天不足。河北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307m3,是全国平均值的七分之一。不及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m3重度缺水标准的三分之一。

河北省水资源呈现四个特点:一是降水量少。多年平均降水量532 mm,在沿海省份中降水量最少。二是时空分布不均。年际降水丰枯及区域差别大。三是总量大幅度衰减。2015年《中国国家地理》刊发河北省水文局原总工程师刘克岩《极度缺水的河北》一文中提到:近十年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河北自产水量由年均300亿m3减少到150亿m3,减幅达 50%。四是调剂能力弱。河北省水资源严重不足,单靠自身所产水量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且为了保护环境,近年国家实施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从根本上根治由于常年超采地下水形成的华北地下“大漏斗”,超采地下水已成为历史。

在自产水量严重不足、地下水严禁超采的情况下,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外域调水成为唯一途径。按照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工程受水区为7个设区市、雄安新区、2个省直管市,涉及91个县(市、区)、26 个工业园区、138 个供水目标。按照《河北省引黄入冀补淀工程规划》,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沿线多年平均引黄水量为6.2亿m3,其中农业灌溉供水3.65亿m3,向白洋淀生态补水2.55亿m3,扣除沿途损失,设计入白洋淀水量1.1亿m3,是雄安新区白洋淀生态补水重要通道。工程实施可增加河北、河南两省灌溉面积465万亩(1 亩=1/15 hm2,下同),其中河南194万亩、河北271万亩。据不完全统计,2019—2020供水年度 (2019年 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日)引调长江水36.51亿m3(首次超过规划水量);引黄工程引水17.1亿m3,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水资源支撑。引江水、引黄水已成为冀中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水源,并且随着农村饮水江水置换工作推进,到2022年将再有2 112万人饮用长江水,受益人口将达4 489万人,约占河北省总人口的60%。冀中南地区不仅是河北省经济发达地区而且是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引江、引黄工程已成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工程、命脉工程、生命工程。

二、工程运行存在的短板

河北省引江工程于2011年开工,目前已完成概算总投资的97.29%,建成水厂及输水管线2 041 km,177个现地站(泵站、调压井、现地管理所站)。引黄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期间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2015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10月主体完工。工程途经河南、河北两省7个设区市22个县(市),主引水线全长482 km,其中河南段约84 km,河北段约398 km,滏阳河支线全长约27 km。

两大调水工程由于建成时间不长且处于运行初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管理分散。引江工程由河北省供水公司负责运行;引黄工程由河北省引黄工程管理局负责运行。二是管理难度大。引江工程已建成输水线路总长2 041 km,其中输水管道1 775.37 km、明渠段163.86 km、箱涵102.11 km。引黄工程全长482 km,且跨河北、河南两省。引江、引黄两大调水工程全长2 500多km,如此长距离的调水线路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三是水费收缴机制尚不完善。引江工程属准市场化运行工程,引黄工程具有公益性,水费是保障两大工程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2015年1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受水区设区的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省南水北调办事机构签订年度供水协议,及时足额缴纳水费。供水协议应当包括年度供水量、计量方式、供水水质、交水断面、交水方式、水价、水费缴纳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引黄工程水费收缴尚未出台明确的法律规定,缺乏刚性约束,用水单位缴纳水费的积极性欠缺。

三、对策与思考

2020年11月8日,河北省委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环京津核心功能区,打造与京津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沿海率先发展区,打造环渤海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冀中南功能拓展区,打造制造强省战略支撑区。”无论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沿海率先发展战略还是冀中南制造强省战略,特别是建设国家大事、千年大计的雄安新区,都需要充足的水资源保证。引江、引黄两大工程高质量运行已成为河北省经济社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①加快引江、引黄工程统筹管理。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强供水安全风险应对,逐步建成丰枯调剂、联合调配的国家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引江、引黄工程作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两大调水骨干工程,虽然供水性质和供水目标不同,但二者所处地位特殊、担负供水任务重大,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形势下,需要统筹管理、统一调度、相互协同,通过工程措施在条件许可的地方相互连通、互为补充,满足气候非常条件下的应急供水需求,协同防御水旱灾害。

②加快构建冀中南新水网。河北省水利“十二五”规划提出构建“两纵六横十库”的供水网络。“两纵”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东线总干渠,“六横”即廊涿干渠、保沧干渠、石津干渠、邢清干渠、邯郸干渠和天津干渠,“十库”为白洋淀、大浪淀水库、衡水湖、广阳水库四座平原调蓄库以及东武仕、朱庄、岗南、黄壁庄、王快、西大洋6座山区补偿调节库。但目前南水北调东线河北境内工程处于规划阶段,尚未实施。为保障河北供水需求,可立足当前实际,以已经建成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黄工程为两纵,再加上“六横”以及建成的城市自来水净水厂及配水管网,构建冀中南“两纵六横十库”新水网,保障生产、生活、生态供水需求。

③维护调水秩序。引江、引黄两大工程点多、线长、面广,要保证安全供水,就必须有良好的调水秩序。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及工程管理单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调水秩序。一是严格按计划供水。要认真执行调度指令,坚决避免上游利用地理优势,占用下游供水指标,侵害下游供水权益的行为。二是认真宣传《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明白纸、送法进课堂、进集市等形式,做到工程沿线家喻户晓,使群众做到不想违法。三是严格执行《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坚决依法打击破坏工程设施、非法偷排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垃圾等污染水质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同时发挥警示作用,使群众不敢违法。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对工程进行定时体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补齐工程短板,堵塞安全漏洞。采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工程巡查、监控,截断违法行为。

④及时足额缴纳水费。加强对用水单位的宣传引导,强化“用水需缴费”的意识,同时按照《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行为之一的第四条:不按照规定缴纳水费或者截留、挪用水费的,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水费。对于引黄工程也可参照《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水费收缴相关规定,保证及时足额收缴水费,保障工程正常安全运行,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水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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