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天津 在法治建设中用心用情 访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
2021-04-02
2021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台的首个法治中国建设专门规划,也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由此开启了新篇章。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接受了本刊记者采访,畅谈关于“法治建设”、“司法保障”等热点话题。李静表示,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站在群众立场,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打通诉讼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坚持宽严相济,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避免“拔高”或“降格”,确保罪行相适应。
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不可少的保障。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低的司法服务。
记者:近年来,天津市以“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创建“无黑”城市的坚强决心,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亮出了优异的成绩单。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天津法院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李静: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围绕“无黑”城市创建,依法惩治涉黑涉恶犯罪。天津法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位推动,全市法院第一时间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天津法院先后组织召开27 次党组会、15 次全市法院会议,就开展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细化工作任务,形成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强化协同作战,积极调配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集中攻坚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从严打击,注重“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坚决打击称霸一方、破坏社会大局稳定的黑恶势力,颜锦、阎岩、李建来等一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市霸”、“行霸”、“村霸”受到严惩。持续加大财产刑判处和执行力度,坚持“应判尽判”、“应执尽执”,推动“黑财清底”工作,最大限度提升“打财断血”实效。与市监委和其他政法机关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深挖源头“保护伞”,确保“打伞”务尽。
三是严格依法审判,提升专项斗争法治水平。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坚持宽严相济,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避免“拔高”或“降格”,确保罪行相适应。
记者:去年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您能否谈谈对此次会议精神的理解?
李静: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的决心和担当。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核心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精准概括的“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发展阶段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中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人民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深学透,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自觉把党和国家大局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在科技创新发展、重大战略实施、营商环境改善、平安建设等大局工作中找准司法定位,充分履职尽责。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站在群众立场,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打通诉讼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十四五”时期,天津法院将如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李静:“十四五”时期,天津法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要持续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建设。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聚焦“无黑”城市创建目标,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二是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金融等审判,为创新驱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一基地三区”建设,提供高水平的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着力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低的司法服务。
四是着力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权力监督管理机制,推动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以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效,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从严治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