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套路满满、质量堪忧,主播切莫肆意“收割”粉丝
2021-04-01辛省志
辛省志
曾经的“快手带货一哥”辛巴又火了。2021年3月27日,因为销售假燕窝事件而沉寂许久的辛巴高调复出,声称在当天13小时的直播中共销售商品1600多万件,销售额超过20亿元。
这再次显示了直播带货的火爆。不过,很快也有网友指出,辛巴当天的直播仍然套路满满。比如,其宣称粉丝福利的5万台1折手机,实际上是厂家已经停产的低端产品,辛巴的进货来源不明。还有号称原价399元、直播间只卖199元的鞋子,实际上在其他电商平台只卖125元,高的也不过198元,都比辛巴直播中卖得便宜。
如果说辛巴这些套路是“打擦边球”,还有些直播电商则明目张胆卖起假冒伪劣产品。据央视3月28日《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对羽绒服、羽绒被等冬令被服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发现直播平台的产品不合格率高于整体电商渠道的不合格率。报道中一款购买自某直播平台的羽绒被,号称是100%鹅绒被,但实际上一点鹅绒也没有,绒含量也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根本就不能称为“羽绒被”。
而更严重的是,检测机构从直播平台上购买的商品还有不少是“三无”产品。其中一家检测机构计划对羽绒被采样25批次,但仅在一家直播间买到的样品中就有4批次是“三无”产品。因为不符合采样要求,这些“三无”产品没有纳入采样范围。也就是说,直播平台上销售商品的不合格率,还要高于抽查报告所显示的不合格率。
事实上,随着直播电商的火爆,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差等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中消协2020年发布的一份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有高达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商品质量没有保障”和“售后服务不到位”成为消费者的主要担忧;“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让消费者最反感。
直播电商不是法外之地。直播带货虽然是一种新的电商销售形式,但归根到底还是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就必须保证所销售商品(服务)的质量。现有的电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足以对直播带货行为进行监管。直播带货中,如果所销售的商品是主播自己的店铺直接销售,比如消费者在辛巴直播中购买的商品是从“辛巴的小店”下单,那么辛巴的小店就是实际的商品销售者,要承担消保法等法律所规定的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对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和服务质量负责。如果主播为第三方商家带货,那么实际卖货的第三方是商品的销售者,而主播可以被认为是为第三方商家做广告,要承担广告法中规定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义务。而在这些法律义务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商品(服务)的质量,不得虚假宣传,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等商品。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除传统的电商外,首次将社交微商、直播带货纳入了监管范围。这一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明确规定,社交微商、直播带货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直播带货的视频应保存三年以上。这些规定,对直播电商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大对直播电商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主播虚假宣传、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利益。
带货的网络主播们,也应该珍惜粉丝们的信任,真正为粉丝带来质优价廉的商品,而不是滥用甚至欺骗粉丝的信任,将粉丝当成“韭菜”任意收割。要知道,“韭菜们”也是有脚有脾气的,被割的次数多了,他们也会用脚投票,“脱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