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的对策建议
2021-04-01刘薇孙蒙
刘薇 孙蒙
摘要:省级财政信息公开是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也是“十四五”时期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应有之义。贵州省地处西部高原地区,经济基础及教育水平与其他省份相比处于较后位置,财政信息公开起步较晚、经验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财政改革步伐。本文从问题导向出发,针对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从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升财政信息公开意识、打造立体化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等视角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财政信息公开 贵州 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迅速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公民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的行使日益迫切。2008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政府信息公开正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012年,贵州省首次在财政厅官方网站进行财政信息公开,这标志着贵州省正式开启了财政信息公开的篇章。历经实践与探索,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引下,贵州省的财政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为贵州省的财政信息公开相比于全国其他省份起步依然较晚,公开的实践经验相对不足,以及贵州省存在的独特的环境制约因素,比如,经济基础薄弱、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重、少数民族聚集地、人口素质与受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等原因,导致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与构建现代财政体制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仍有相当差距。上海财经大学2009-2018年发布《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省级财政信息公开状况评估》中,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水平与国内大部分省份存在一定差距,距离公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预期还存在较大的距离。因此,“十四五”时期,亟待以财政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推进现代财税体制建设,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本文从问题导向出发,针对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从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升财政信息公开意识、打造立体化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等视角提出进一步完善贵州省财政信息公开的对策建议。
一、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
(一)财政信息公开内容不充分
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缺乏对财政资金具体流向和使用的公开;二是财政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方面,缺少对具体收费原因、标准以及金額的解释;三是政府举债方面,没有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原因及具体使用情况做具体说明。四是公开内容缺乏统一标准,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容易导致公开信息的质量、充分程度参差不齐。
(二)财政信息公开方式固化
目前,贵州省同时采用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公开方式,但在实际操作方面,贵州省仅仅实现了传统媒介上的财政信息公开,如政府门户网站或财政厅官方网站等。而新媒体信息公开方式并没有实际可操作性,笔者通过查询贵州省财政厅的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现其微博账号曾在2017年公开过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网页链接,但打开链接后却显示“已撤稿或删除”;而贵州省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并未公布其财政预决算的任何信息,同时在其微信公众号中也没有发现宣传栏、专题汇报等专题栏的快捷键,并且财政新闻一栏中的“财政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经常性的无法打开,可见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在利用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上还有待完善。另外,贵州省对于“线下”财政信息公开的实践也比较少,贵州省缺乏举办类似“政府开放日”、专题讲座等活动,缺少与人民群众的互动。
(三)财政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一是贵州政府的行政人员对于财政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比如,新《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人大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但从近几年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情况来看,财政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的情况,2019、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公布时间滞后于人大审批后的二十日,在公开时效方面就可以看出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的积极性较弱。二是贵州省公众对于财政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强。由于贵州省本身的人均教育水平不高,容易导致公众对于财政信息公开的认识程度不高。另外,公众对于财政信息公开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颇,认为财政信息公开只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形式主义,并没有可利用的价值,不可信,从而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不关注。
(四)财政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一是缺少专门的公开机构。目前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缺少专门的公开机构,财政信息管理机构不完善、没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导致相关部门在处理财政信息公开事项时保留自裁权,从而使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参差不齐,降低财政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内部监督不彻底。目前,贵州省已经颁布和出台了若干有关财政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和管理措施,但是对于如何在对财政信息方面进行监督未提供详细说明。三是外部监督未发挥。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在外部监督方面还是存在一定不足,比如贵州省发布的财政信息公开报告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审查,再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这时的公众监督已经属于事后监督,不利于外部监督的发挥。
二、进一步完善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
1.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第一,增加对财政信息的详细说明及专业术语释义,使公众在阅读报表过程中遇到不懂的专业术语时能够及时参考查阅。第二,增加财政信息公开的表现形式,不仅要语言简洁,同时要结合图表、动漫、视频等多样化形式来展示,使财政信息报告生动活泼,提高公众阅读的兴趣。第三,贵州省政府应制定统一的财政信息公开口径和标准,无论是省本级财政预决算,还是部门预决算,都应该按照统一的口径和标准公开财政信息,避免公开信息的质量良莠不齐。
2.拓宽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增加专题解读。现阶段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对于一些财政资金使用的具体流向并没有说明,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没有详尽公开,使公众不能有效地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因此,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工作今后应加大对于这方面资金的使用说明,让公众对于贵州省财政资金的使用有详细的理解。另外,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应重视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比如民生专项支出、国有企业经营信息、政府债务具体使用情况等,必要时设置专题进行深度解读。这样更有利于民众了解到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提出有价值的监督意见。
(二)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1.完善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媒体资源。一是定期维护网站系统。建议贵州省组织专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站、APP等进行维护和更新,使其真实可用。利用新媒体的便利,加强财政信息发布与反馈的速度,多渠道整合资源,每天向公众宣传财政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和发布财政信息。同时,开通线上咨询、留言、网上聊天等方式,与公众近距离的接触,以便其更全面便捷的了解贵州省财政信息公开情况。二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双管齐下”。使用新媒体进行财政信息公开,方便快捷,利于操作,可以利用碎片时间便可浏览,随时随地下载电子版本,既方便又环保。但发展新媒体渠道并不一味地追求新媒体,传统媒体具有新媒体替代不了的地位。对于像老年人这样的特定人群,对互联网的使用不熟练甚至不会操作,依然需要依赖传统媒体获取信息。因此,传统媒体不能丢,依然需重视起来,除了报纸、电视、广播、社区宣传栏之外,还可增加书刊形式,定期印制成册,分发至各个社区,便于公众阅读。另外,对于青年人,可以定期开展“走进社区”“走进校园”“政府财政信息开放日”等活动宣传财政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
2.发挥数据“高地”优势,创新财政信息公开渠道。为了使贵州省更好的发挥数据“高地”优势,提升财政信息公開质量,贵州省可借助大数据信息平台,将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情况通过元数据的形式呈现给公开主体,财政信息公开主体便可以直接获取财政支出主体的信息和数据,不再依赖上下级政府的层层汇报,避免财政信息在向上级政府传递的过程中产生信息扭曲,以此充分保障财政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另外,大数据技术有助于强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责任机制。在大数据执行机制中,数据的处理能力和密钥机制不但能够有效监控数据的处理过程,还可以检测公开主体在财政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欺诈、违规行为。
(三)提升财政信息公开意识
1.加强培训,提升政府行政人员信息公开理念。从目前的情况看,贵州省政府的行政人员对于财政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把财政信息公开当作任务完成的“嫌疑”,这就容易造成公开的大多数信息是为了应付体制要求而做出的简易账本,这种观念是需要贵州省政府转变的。加强贵州省政府工作人员对于财政信息公开观念的具体操作方法,建议采取定期线上、线下培训结合的方式,加强贵州省政府工作人员的财政信息公开观念。
2.加强宣传与引导,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一是加大基础教育的引导作用。针对贵州省教育水平落后的情况,贵州省应以科学文化教育为基础,全面落实我国义务教育,针对教育明显不发达地区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全省整体受教育水平。并在全省范围内加大普通话的普及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对普通话的理解程度。二是贵州省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财政知识专栏。这样公众便可以随时査阅财政信息方面的知识,提高公众的阅读主动性以及对财政的认知程度。三是贵州省相关部门可适当的、有选择性的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公益性讲座,也可在电视、电台、校园、社区、单位等地方组织财政信息公开的专题讲座,建立公众的参与意识。
(四)打造立体化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1.强化“内功”,提升内部监督能力。一是优化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考评制度纳入到财政信息公开管理的法定环节中,可以对财政信息公开起到监督作用。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财政信息公开并非只有形式上的考核评价,还应对于出现的问题做出实质性处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才能够有力推进贵州省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合法化运行。三是成立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在协调、处理以及监督财政信息的公开工作的同时,负责收集公民以及国家监察部门的反馈信息等,随时对贵州省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
2.监督主体多元化,强化外部监督实效。一是考评主体多元化。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的考评主体不仅仅包含政府有关部门自身,还应包括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外部评价主体,比如建立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等组成的外部评价团体,使考评主体多元化,才能全方位的进行财政信息公开。二是正确使用新闻媒体监督方式。一方面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另一方面,给新闻媒体一定的权限,增强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使媒体能够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成为连接政府与公众的纽带。三是允许公民通过科学民主的方式有序参与政策过程,包括政策咨询、政策听证、政策反馈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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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