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保障机制的建设
2021-04-01罗永昌
罗永昌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贯穿于农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而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处在供应链上游的核心企业,对强化农产品质量管控具有决定性作用。基于此,文章分析了农产品加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及“互联网+”环境中农产品加工的变化,进而提出了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保障机制的建设策略,以期为提高农产品质量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保障机制;信息共享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俨然成为国内与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一、农产品加工中的质量隐患
首先,我国的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尚不健全:一方面,目前我国有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700多项,而我国上市农产品数量包括110多个大类、1000多个细分种类,上述标准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加工标准多建立于20世纪80年代,虽然很多标准冠以20世纪90年代的年号,但实际上是多年以前起草的,并不能代表当前农产品的功能特性。
其次,我国各省市出台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也不统一,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产品加工标准已经在向国际标准靠拢,但欠发达地区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仍在沿用多年以前的标准,或是存在标准缺失的现象。
最后,我国当前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问题依舊十分突出。部分农户、养殖户依旧广泛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催长素、激素、饲料等,甚至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催长素、激素等。以新疆地区为例,该省2020年1~3月共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445次,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2批次有农兽药残留,5批次有重金属污染。此外,农药、兽药的使用也会导致农田土质变劣,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
二、“互联网+”环境中农产品加工业的变化
农产品供应链围绕了涉农核心企业,通过控制与协调农产品的流通过程,从原料采购、初加工到深加工,并经不同销售渠道把农产品运送到消费者手中。农产品的完整供应链包括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各环节都会对农产品质量造成影响。农户及农业生产基地处于农产品供应链的源头,其在生产层面影响着农产品的质量,他们所提供的农产品生产环境,如土壤中农药化肥的含量、土壤的肥力性质等都会对农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加工环节也是影响农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在以加工型企业为主的供应链中,加工环节一直是农产品质量问题的高发节点。如农产品的加工工序是否合规,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量使用,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非法添加剂等,都决定了农产品的质量能否达标。批发商对于原料采购、仓储及运输等具有强大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农产品采购检测及仓储检测的程序和结果,若检测出现程序不规范、结果弄虚作假等问题,将导致不合格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影响下游零售市场的产品质量。若这些问题农产品被消费者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所购买,就会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造成食品安全事件。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崛起,网络销售渠道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由地方政府构建的交易网站;二是B2C网站,如京东等,但是农产品并非其主营业务,其上架农产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丰富网站的商品种类并吸引客户前往消费,故实际售卖的农产品种类较少,现有供货商主要是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三是第三方商务平台,如淘宝等。目前,农产品网站的数量逐年增加,形成了“政府+平台+运营商”的联动模式,而订单农业也逐渐成为网上农产品销售的主要模式。可以说,涉农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带动各地“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的新型模式发展,但也应指出,在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信息追溯、农产品包装规格等方面的问题。虽然有少数农业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电商平台,多数小型企业也开始借助知名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但仍有较多的传统涉农企业仍未融入到网络销售链条中,由此造成农产品质量信息追溯、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频频发生。
三、“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保障机制的建设策略
(一)国家监管层面
首先,要加强食品安全立法。近十年来,我国发生过数百起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事件,如三鹿毒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酸奶明胶事件、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等,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是生产商或经销商在利益的驱动下,公然采取掺假、造假等违法行为,所以,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刻不容缓。我国政府于2009年颁布实施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15年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条款,增加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等内容,促进了该法与国际的接轨。但是我国各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较多,并且交叉重复,尚未形成统一完善的法律框架,对此,必须全面执行《食品安全法》,把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确保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加大对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对各种法律规章中和《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出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及条例,确保其系统性与可操作性,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管理。
其次,改革现行食品监管模式,实行全程监督管理。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但是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各自分管自己职责范围的内容,如生产、流通领域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产品种植由农业局监管,进出口食品由检验检疫局监管,多头管理造成职责划分不清,监管效率低下,很容易因职能交叉而引发监管缺失的问题,给执法监督部门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监管体制,在保留原卫生、质检、农业等部门职责的基础上,整合分散在各单位的监管职能,建立起由专门部门负责的农产品供应链全程监管体系。
(二)产业建设层面
首先,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控制并管理好供应链信息系统,使其在市场供需监控、物流跟踪、信息传递等方面发挥其应有作用,这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还会对整个供应链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农产品供应链的其他主体为获得更高收益,通常会受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控制力影响而紧随其后,制定与之匹配的经营决策,由此看来,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业绩会对供应链的整体获利情况、各节点企业的协作关系及利益分配产生直接影响。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充分利用供应链信息系统的资源,作出符合农产品市场需求的经营决策,以提高供应链的运行效率,确保供应链上的成员都能获取一定的利润。此外,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提前制定利益分配方案,合理分配供应链上的企业利润,特别是对供应链上的共生利益更要进行合理分配,只有供应链各环节的利润得到了合理保障,企业才不会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做出有违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其次,建设高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原料安全与否是影响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生产还很分散,农产品加工企业多数规模小,经济效益低,要求其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同时,农民普遍文化水平偏低,要求其掌握农业科技技术也存在较大的难度,这些都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带来了不利影响,所以构建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要以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企业,以现有农户经营为基础,本着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的发展理念,组建农户群体组织,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社加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的合作,构建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关系。
(三)科技支持层面
首先,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强化风险分析及预警工作。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了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重要地位,食品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但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还处在起步阶段,仍需从基础的研究工作做起。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科技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我国在农业科技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少,企业获得的研发资金有限,创新能力与现代科技应用能力不足。所以,必须适当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其次,开展科技攻关,研究更加快捷方便的检测技术。当前,我国已有四百余种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等检测技术标准,但检测的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快速检测方法,如生物纳米检测技术、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等仍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我国食品检测体系亟需在快捷方便的检测技术上实现大的突破,以达到对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病源微生物、兽药残留以及食品添加剂进行快速准确检测的目的。
(四)信息共享层面
首先,确定信息采集内容,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信息采集机制。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信用品的特征,且存在“柠檬市场”问题,若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会因逆向选择而导致市场失灵。我国农产品质量管理一直受到信息发布不全面、不完整等问题的困扰,造成风险评估与预警等工作不能有效开展,所以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信息采集制度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建议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统计信息,然后由农业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部等部门利用自身的监测体系收集相关信息,如产地环境、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信息,并对农产品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评估。
其次,强化信息加工与处理,建立信息分析及预警体系。在食品安全的信息需求上,无论是负责政策制定的相关主管部门,还是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抑或是农产品的购买者,并不需要加工前的原始信息,而是需要研究分析后的权威信息。因此,要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科学的加工处理,构建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预警体系,并对潜在的安全问题进行预测分析,形成有参考价值、高质量的权威信息,为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持。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未雨绸缪,以便尽快制定问题的解决与处理办法。
最后,建立健全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当前,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如美国联邦政府依托公共卫生监测网络、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食品安全研究体系等体系遍及全美的信息采集、发布点向社会公众传达食品安全信息;日本建立了食品可追溯制度,消费者通过扫码即可了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信息。国内的一些省份如江苏、福建也开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系统、“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等。对此,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对这类平台进行完善,建立囊括“风险监测与评估、风险预警、应急指挥、移动执法监管、质量信息追溯、舆情监控、信息公开”等功能的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
四、结语
食品安全是困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难题之一,怎样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需要在农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强化安全管理,通过国家监管、产业建设、科技支持、信息共享等有效措施,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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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