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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的重要意义及推广应用

2021-04-01王锐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21年12期
关键词:预控核查盾构

王锐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北京 100043)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呈高速度、大规模、跨越性、超常规态势[1]。北京作为全国城轨客运量最大的城市之一,面临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极大挑战。目前,地铁车站由于多线交汇,地下埋深越来越深;车站周边建筑随着城市发展,同步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盾构不断穿越河流、铁路,已运行地铁隧道区域等,施工难度越来越大;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材料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运用越来越多,挑战越来越复杂;绿色文明施工意识不断提升,对施工控制、沉降监测精度、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更高。因此,传统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机制被动事后把关的局限性,不再适用于建设风险高、预警和预控要求高、过程控制要求严的北京地铁施工,迫切需要将事后把关转换为事前主动控制质量安全风险。《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管理办法》(京建法〔2018〕1 号)(以下简称“京建法〔2018〕1 号文”)的应运而生,提供了解决问题的路径。

2 文件解读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京建法〔2018〕1 号文是对《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 号)的认真部署和落实。区别于传统工程质量验收机制,京建法〔2018〕1 号文结合北京市多年地铁施工经验,通过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技术、环境、人员、设备、材料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安全质量生产要求进行核对检查,从而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风险的预控管理。

2.1 全面识别、重点管控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风险较大、风险集中或工序转换时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结合北京市地质水文、各区域周边环境、多种施工工艺及不同施工能力等各方面风险影响因素综合评审,京建法〔2018〕1 号文提供了包括暗挖、盾构、明挖、高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铺轨、质量等9 个类别共41 项关键节点,明确了风险源集中的重大危险源与重大风险源的关键工序的重要部位。

2.2 风险预控、关口前移

京建法〔2018〕1 号文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实际编制《单位工程关键节点识别清单》,并报请上级单位审批备案。同时,在施工期间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程进展和设计图变更情况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增补完善。通过确认风险因素的客观存在,有助于参建单位详细分析工程各项活动的外部环境与内在联系,最后,以清单的形式将风险辨识的结果表现出来,做到将工程高风险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从被动的事后检验把关向事前主动控制转换,使工程的安质风险管理从被动验收转变为主动控制[2]。

2.3 各负其责、强化落实

京建法〔2018〕1 号文将核查参与单位扩充到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第三方监测、咨询单位、论证专家等8 方参与。各单位依据《参建单位及人员一览表》派遣相关负责人参加验收工作,明确下一步风险控制要求和职责,做到有效落实各方质量责任。同时,通过引入轨道交通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参与验收,借助社会专家力量服务于风险控制,充分发挥专家的特长和经验,实现风险的科学有效控制[3]。

3 应用实例

北京地铁27 号线二期工程西土城站工程涵盖PBA 工法、矿山法、盾构法、明挖法等多种施工工法。与既有10 号线换乘,地处海淀区闹市中心,周边涉及居民住宅多、校园建筑多、商业圈繁华、交通繁忙、地下市政管线繁杂,大多数施工场地狭小、分区施工。因此,工程土建施工、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保护、管线拆改、交通导改等工作内容较多,开挖深度大、风险高,对承建单位风险预控管理水平要求高。

在前期筹备中,项目编制了《昌南线02 标关键节点识别清单》,并报请监理单位审批、报请建设单位备案。通过对关键节点清单的梳理,使工程参建各方预判风险控制要点、提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实现对关键工序、环节的重大风险源预控、预防、预警的差别化管理。

3.1 核查准备

项目在2021 年5 月11 日完成了学院桥站—西土城站区间右线盾构始发施工前条件核查。学西区间右线盾构在海淀区中心城区穿越,周边环境复杂,风险较高;盾构隧道施工要穿越既有建筑、管线、隧道等,掘进施工控制要求高,沉降监测精度高,保护要求高。

在验收前准备工作中,据京建法〔2018〕1 号文对盾构始发12 条主控条件和5 条一般条件的要求涉及设计、施工、监测、设备、物资、合同、安全、质量、人员等准备工作都紧锣密鼓的开展:盾构机及配套设备机具安装调试、盾构管片及主材、构配件生产制作在验收前一年半已着手准备;分包资质报审、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报审也在验收前一年进行筹备。此外,与核查相关的管片首件验收、作业平台验收等质量验收工作也提前完成。

3.2 核查实施

在验收过程中,参会各方进行听取汇报、现场实体检查、资料方案审查和询问等验收程序。项目提前准备具有盾构始发特点的验收资料:《盾构始发条件核查汇报材料》(以下简称《汇报材料》)和《盾构始发条件核查资料》(以下简称《核查资料》)2 本书。其中,《汇报材料》是将承建单位的汇报PPT 装订成册分发给所有参会人员,使每位领导都能详细了解条件核查的流程、明确分工,避免出现因参会人数众多导致PPT 汇报听不清、看不清的不良情况。其次,《核查资料》是将盾构始发17 项核查条件涉及的图纸、方案、施工记录等资料装订成册分发给所有参会人员,使每位领导都可以同时查阅与17 项核查条件一一对应的原始施工资料,避免出现因参会人数众多,资料份数过少,相互交替传阅导致重要施工资料遗失、检查不充分的不良情况。最终在关键节点识别的超前预见性和施工前充分准备下,学西区间盾构始发条件核查顺利完成,并得到行业专家的一致好评。

3.3 核查总结

验收结束后,项目对盾构始发条件核查进行反思和总结,将内外业同步准备同步验收,节省验收时间、提高验收效率等好的经验运用到后续施工中。《汇报材料》和《核查资料》2 本书因真实反映施工现状及风险过程控制,对施工做出阶段性总结和反馈,成为项目最具代表性的过程验收资料被保存,为施工节点查询提供依据,为工程质量验收提供支持。

4 重要意义及推广应用

通过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在北京地铁27 号线二期工程西土城站的成功应用,让人们看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制度的优越性,积极推广应用这一制度将为工程建设带来良好的促进作用。

4.1 重要意义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是将工程高风险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安全质量,从被动的事后检查验收把关向事前主动控制转换,对工程的风险管理从被动验收到主动控制。通过关键节点条件核查这个平台,工程参建各方梳理风险控制要点、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实现对关键工序、关键环节重大风险源的预控、预防、预警的差别化管理,从而降低、减少防范风险。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实现了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全方位管理。从应用实例中发现,与传统的质量验收有所区别,条件核查制度不仅只针对土建施工这一环实施监控,对设计、勘察、监测、检测、设备安装等工程流程同样进行严格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检测、工程监测、施工图审查等机构都要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都要按照制度要求参与到工程质量验收的过程中。促使各管理主体综合考虑工程投资、进度、环境等各个要素,严格履行职责,与其他各方主体协同合作,提高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水平。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不仅只针对某一专业进行验收,而是与现行轨道工程检验批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首件验收、作业平台验收、危大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等各专业过程控制验收融为一体,互相补充,为轨道交通重大风险源项目的重要环节施工提供重要保证。

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不仅为项目安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指导,由于涵盖了物资、安全、环保、风险、合同、监测、资料等所有管理部门和人员、材料、机械等所有专业,也成为项目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依据和手段。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的过程,也是各部门各专业的一次业务自我梳理过程,通过梳理能提早发现应做未做、被遗漏的工作项;通过自查自检,能提早发现需修整完善的工作项,通过改进,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4.2 推广应用

通过大量资料文献的查阅、通过多年轨道交通工程一线工作经验、纵观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现行管理制度,我们不难发现,京建法〔2018〕1 号文是目前国内领先、唯一一部由地方针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高风险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质量安全预控,制定的最为系统、完善、齐全的事前预控管理办法。该办法覆盖国内现行全部地铁施工工艺、涵盖国内地铁施工的所有已知风险。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京建法〔2018〕1 号文的应用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城市轨道建设质量水平,规避既有风险,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

通过对京建法〔2018〕1 号文的仔细研读,发现其验收条款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较为综合、全面的考量,能全方位、多角度确保地铁施工质量水平。“风险预控、事前预防”这一创新思路的提出,为地铁建设的安全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国作为世界领先的基建大国,城市轨道交通只是基建的一部分,公路、铁路、桥梁等世界高难度、创纪录的工程多诞生在我国。如果在公路、铁路、桥梁等大型工程的建设中同样引入城市轨道交通“风险预控、事前预防”的管理模式,是否能为我国基建事业添砖加瓦?因此,建议在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京建法〔2018〕1 号文“风险预控、事前预防”的管理模式,将城市轨道交通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的内容与公路、铁路、桥梁等其他工程的不同施工特点和不同工序相结合,形成适应各种不同建筑类型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制度。

5 结语

京建法〔2018〕1 号文是一项涉及重大风险和关键节点工序的验收制度,不同于现行“先施工后验收”的传统监管模式,是一种风险预控、事前预防的创新型监督模式,对于地铁项目施工而言起到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所以,应积极推广应用该项验收制度,将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全新管理体系,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的应用将对全国各类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和借鉴作用,对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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