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场对兽药的选择与合理应用
2021-03-31肖喜东
文/罗 鹏 肖喜东 顾 洁
(1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兽药饲料监察所;3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保证奶牛健康、正常繁殖生产,兽药的使用必不可少。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材、中成药、放射性药品、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本文针对奶牛养殖过程中兽药的选择与合理使用进行介绍,供交流参考。
1 兽药的分类与奶牛用药选择
兽药包括兽用处方药和兽用非处方药。兽用处方药是必须经执业兽医开具处方,从《兽用处方药品种名录(第一批)》中,选择使用的兽药;兽用非处方药是处方药以外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文号在有效期内)允许生产、使用的其他兽药。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分为“兽药生字”“兽药字”“兽药原字”“兽药临字”“兽药添字”。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等类别,使用“兽药生字”批准文号;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杀虫剂和消毒剂等类别,使用“兽药字”批准文号;兽用原料药使用“兽药原字”批准文号(养殖场禁止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兽药添字”批准文号(现已取消合并入“兽药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临时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使用“兽药临字”批准文号。使用进口兽药的需符合《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奶牛疾病治疗药物应从以上药物中选择(必要时进行药敏试验),并经执业兽医开具处方。兽药处方应按照疾病诊断结果,以治疗为目的开具,讲究主治疗药、 辅助治疗药和配合治疗药,合理搭配(配伍);注意配伍禁忌(如酸性药物与碱性药物不能同用),用量适宜、疗程合适。认真执行用药期间(含规定的最低休药期内)畜产品(牛奶)废弃规定,并按要求保存处方(处方笺应当保存3 年以上)。
1.1 兽用生物制品
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等。奶牛使用较多的是用于预防疫病的疫苗等,如口蹄疫疫苗、布鲁氏菌菌苗等。
1.2 中兽药
包括中药材、中成药、中药提取物制剂等。奶牛使用较多的有中药方剂等,如加味承气汤、荆防败毒散、白头翁汤等。
1.3 化药
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奶牛应尽量避免使用,确需使用的按执业兽医师处方要求,严格把控。处方药如阿维菌素、恩诺杀星等,非处方药如硫酸镁注射液、大黄苏打片等。
2 奶牛兽用生物制品的应用
2.1 兽用生物制品及使用要求
兽用生物制品是以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等为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者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应技术制成的产品,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等。兽用生物制品应根据本场奶牛防疫程序和免疫计划合理选择、规范使用,并按规定执行免疫接种和抗体监测。
2.2 针对奶牛个体特别对待
针对不同的奶牛个体,要注意疫苗接种禁忌(如发热期不能接种);还要注意避开妊娠后期、泌乳盛期,注意疫苗对牛奶有无影响,接种疫苗后需要废弃牛奶的应按规定期限对牛奶作废弃处理。
2.3 奶牛参考免疫程序(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灵活实施)
(1)犊牛:口蹄疫弱毒疫苗,3月龄首免,4~5月龄再强化免疫一次。牛病毒性腹泻灭活苗,1~2月龄首免,5~6月龄二次免疫。牛巴氏杆菌氢氧化铝菌苗,2~3月龄首免。牛魏氏梭菌灭活苗,6月龄接种。
(2)青年牛:布氏杆菌弱毒菌苗(有本病的地区免疫,净化区不需免疫),6~8月龄首免,初次配种前再加强免疫一次。牛巴氏杆菌氢氧化铝菌苗,10~12月龄免疫一次,可与春秋季免疫同步进行。
(3)繁殖母牛:口蹄疫灭活疫苗,每年春秋两季各免疫接种一次,避开怀孕后期。牛病毒性腹泻灭活苗,初产母牛在配种前1~3月龄接种一次,经产母牛在产后或配种前1 ~2 个月接种一次。布氏杆菌弱毒菌苗(有本病的地区免疫,净化区不需免疫),配种前20-50天免疫接种一次。牛巴氏杆菌氢氧化铝菌苗,每年春秋季各免疫接种一次,避开怀孕后期。
2.4 疫苗应冷冻或冷藏保存,现配现用,避免失效
疫苗应冷冻或冷藏保存,活疫苗(弱毒苗)冷冻(-15°C以下)保存,灭活苗低温冷藏(2~8°C)保存。疫苗使用时应从疫苗室(冷柜或冷藏室)签字领取,现用现取,现配现用,打开包装后尽快用完,避免失效。
2.5 注射兽用生物制品引起过敏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使用兽用生物制品出现过敏反应时,要及时采用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药物救治,必要时采取对症治疗措施。并注意查明过敏原因,记录上报。
3 奶牛常用兽医治疗药物的应用
3.1 兽用抗生素类药物
抗生素类药物要限制使用,因疾病必须使用的要选择作用迅速、疗效好,毒副作用小的药物,最好做药敏试验,不得选择《兽用处方药品种名录(第一批)》以外的药物。常用的有β-内酰胺类也称青霉素类(如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阿莫西林钠等),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噻呋等),氨基糖苷类(如注射用硫酸链霉素、注射用硫酸卡那霉素等),大环内酯类(如泰乐菌素注射液、替米考星注射液等),四环素类(如盐酸土霉素注射液、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等),酰胺醇类(如氟苯尼考注射液、甲砜霉素注射液等),林可胺类(如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盐酸林可霉素片等)。其中青霉素类药物为治疗奶牛疾病首选药物,其杀菌效果好,代谢快,毒性小。
3.2 兽用化学合成抗微生物药物
化学合成药物要避免或限制使用(繁殖奶牛禁用)。主要的化学合成抗微生物药有磺胺类及其增效剂(如复方磺胺嘧啶预混剂、磺胺间甲氧苄啶粉)、喹诺酮类(如恩诺沙星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硝基咪唑类(如甲硝唑片)等。磺胺类药物常用于犊牛肠道感染的治疗;恩诺沙星常用于牛大肠杆菌性腹泻、败血症、溶血性巴氏杆菌-牛支原体所致呼吸道感染等疾病的治疗;甲硝唑常用于厌氧菌感染,也用于原虫病治疗。
3.3 兽用抗真菌药
抗真菌药(如两性霉素B、制霉菌素)常用于治疗犊牛真菌性胃肠炎,真菌性子宫炎等。
3.4 兽用抗病毒药物
我国养殖业全面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
3.5 兽用抗寄生虫药物
奶牛感染寄生虫病时需要使用抗寄生虫药物驱虫。犊牛期需要驱蠕虫药物(如阿维菌素注射液、阿苯达唑硝氯酚片等)进行药物驱虫;奶犊牛感染球虫病时需使用抗球虫药物(如地克珠利、氨丙啉等);奶牛感染梨形虫病(俗称焦虫病)时需使用抗梨形虫药物(如三氮眯、盐酸吖啶黄注射液等)。
3.6 兽用激素类药物
激素类药物用于调节机体的生理功能等。促性腺激素用于调整生殖能力,调节繁殖进程,增强抗病能力,临床上用于治疗不孕症。如苯甲酸雌二醇注射液、黄体酮注射液、注射用促黄体释放激素A 2 等(妊娠奶牛慎用或禁用)。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等),也称抗炎药,具有抗炎、抗风湿、抗过敏、抗休克作用(妊娠奶牛禁用)。
3.7 中兽药
中兽药是治疗奶牛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某些慢性疾病的理想药物。中兽药毒副作用小,无药物残留,可替代抗生素应用。如中药方剂行气活血汤用于慢性奶牛子宫内膜炎治疗,中药方剂八珍散加味用于奶牛前胃迟缓的治疗等。
3.8 兽用其他治疗药物
其他治疗奶牛疾病的药物,主要以对因、对症治疗为主。如防腐消毒药用于环境和牛体皮肤、黏膜消毒;健胃助消化药物治疗消化不良;强心利尿药、解热镇痛抗炎药用于对症治疗;局部用药用于局部的消炎等。如碘伏、碘酊、医用酒精用于奶牛皮肤、黏膜消毒;大黄苏打片、乳酸菌素用于治疗奶牛消化不良;氨基比林、安乃近用于解热镇痛的对症治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钠乳房注入液用于奶牛泌乳期乳房炎局部治疗等。
4 小结
兽药是奶牛养殖不可缺少的投入品,保障了奶牛的健康和生产发展,合理使用兽药是决定奶牛养殖成败的关键因素。奶牛疾病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要按计划做好疫苗接种、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等项防疫工作。发生疾病时,要正确诊断,及时治疗;要选择疗效好、副作用小的兽药,按规定剂量、适宜的疗程治疗。用药过程中要注意畜产品安全。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