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历史经验及启示
2021-03-30张学森
张学森
[摘要]总结中国传统社会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历史经验,有利于我们了解核心价值观构建的规律。研究发现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规律是: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必须围绕价值本质来进行;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把价值观本质贯穿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等等,这些规律对于我们今天进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构建;历史经验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1)01—0047—09
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悠久,并创造了十分灿烂的农业文明。总结中国封建社会漫长的原因有很多,从核心价值观的角度看,中国封建社会建立起与农业文明发展相适应的核心价值体系是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经“殷周之变”而初步建立,至秦汉之变而趋于成熟,之后虽然长期经受外来佛教和内部道教的双重冲击,却依然以主流而兼容道释,并把中国哲学发展到宋明理学的高峰,直至清末遭遇西方兴起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才退出历史的舞台。考察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历经三千年而不易,始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深厚的意识形态“稳定器”的秘密,对于我们了解和掌握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规律,从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殷周之变:中国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建立
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认识,目前仍是学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按照王亚南的说法,中国封建社会可以以秦汉为界划分为两个阶段:“秦汉之前,以‘分田制禄的领主经济为基础的政治上‘非集中的贵族统治的封建形态;自秦汉始,‘以履亩而税,佃田而租的地主经济为基础的政治上‘集中的专制官僚统治的封建形态”。1也就是说,秦汉之前的封建社会称为封建领主社会,秦汉之后的封建社会称为封建君主社会或封建地主社会。再进一步考察,中国封建领主社会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呢?答案是在殷周之际,这是因为在殷周之际确立了“以领主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王国维指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2
(一)殷周之际的文化和制度变革
第一,文化上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宗教变革、从神本到人本思想的转变等方面。其一,在宗教观上,商人信“帝”,周人信“天”。武王克纣后,取消商王“帝”号而改称“王”,同时着手进行宗教改革,消融“天”和“帝”概念之间的对立,把两者融为一体,形成“天就是帝、帝既是天”的格局。其二,从神本到人本思想的转变,主要体现在《易经》中哲学思想的变革。从广义上讲,《易经》包括夏代龟卜书《连山》、商代的龟卜书《归藏》和周代的占卜书《周易》。《连山》《归藏》都是龟卜类书,是为夏商的宗教仪式服务的,只掌握在社会上占极少数人的贞人集团手里,没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因此也就无法形成哲学思潮。而《周易》相传系周文王姬昌所作,卦爻辞为周公所作。周初的统治者主要是从政权更替合法性的角度来创作《周易》和爻辞。通过对卦和爻辞的诠释,周初的统治者从哲学高度提出“变易之道”的哲学观,否定商人“天命不变”的思想,为“殷周之变”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在回答“天道惟变”的基础上,周初的统治者认为天道变化的原因在民间,从而打通天道和人道之间的隔阂,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实现了从“神本思想”到“人本思想”的重大变革。第二,殷周之际更重要的变革是制度变革。“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1其一,立子立嫡制度形成。殷以前无嫡庶之制。“黄帝之崩,其二子昌意、玄嚣之后,代有天下。颛顼者昌意之子,帝喾者玄嚣之子也;厥后虞、夏皆颛顼后,殷、周皆帝喾后。有天下者,但为黄帝之子孙,不必为黄帝之嫡。”2也就是说,黄帝时期是没有立嫡之制的。商朝的继统法,以兄终弟及为主、以子继为辅,无弟然后传子。王国维认为,“舍弟传子之法,实自周始”,并分析了“舍弟传子”之法从周开始的历史原因,“当武王之崩,天下未定,国赖长君;周公即相武王克殷胜纣,勋劳最高,以德以长,以历代之制,则继武王而自立,固其所矣。而周公乃立成王而已摄之,后又反政焉。摄政者,所以济变也;立成王者,所以居正也。自是以后,子继之法遂为百王不易之制矣。”3第二,开创封建制度。所谓封建,即封土建国。武王克纣之后,立武庚,职三监而去,未能抚有东土也,造成“三监之乱”的政治后果。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周初的统治者采取的是封土建国的方法。“逮武庚之乱,始以兵力平定东方,克商践奄,灭国五十。乃建康叔于卫,伯禽于鲁太公望于齐,召公之子于燕。其于蔡、郕、郜、雍、曹、滕、凡、蒋、邢、茅诸国,碁置于殷之畿内及其侯甸;而齐、鲁、卫三国,以王室懿亲 ,并有勋伐,居蒲姑、商、奄故地,为诸侯长;又作雒邑为东都,以临东诸侯;而天子仍居丰、镐者凡十一世。”4从中可以看出,“这里作为周室屏藩的诸侯,是经过周天子的封建而后成立的”,“周人的封建制是一种历史的新创。”5第三,形成完备的宗法制度与丧服之制。嫡庶之制向社会上延伸,即成为宗法制度。“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6由此可见,宗法制是按照嫡庶原则对血缘关系进行等级排列的制度,也就是说,是按照尊尊原则对亲亲原则进行规范和调整的制度。通过宗法制度的调整,使得统治秩序得到进一步稳定。为了进一步强化以嫡庶制为核心的尊尊价值观,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仪式使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相贯通。尊尊价值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突出的表现,表现在君臣关系的等级森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則主要表现在丧服之制上。完备的丧服制是在嫡庶制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嫡庶制在丧礼规范上的具体应用。当然,有周一朝的制度变革还有很多,如祭祀制度、同姓不婚制度、男女有别制等等,这些制度变革是殷周之变的主要内容。
(二)确立“以领主为本”核心价值观
考察殷周之际的文化和制度变革,其本质是为了维护西周封建领主的核心利益。如,立子立嫡制度实现了王位的平稳交接,为西周社会的稳定奠定了前提;而分封制度和宗法制度的施行,使得西周的贵族统治阶级能够建立以血缘为等级的金字塔型的严密宗法等级系统,并通过“封土建国”使得政治组织和家族等级完全结合在一起,从而实现了“家国同构”、维护领主及其家族利益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西周封建领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以领主为本”。在“以领主为本”价值本质的基础上,生长出西周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体系,王国维把其概括为“亲亲、尊尊、贤贤、男女有别”。所谓亲亲,就是强调血缘关系并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划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权力,维持等级之间的秩序。亲亲价值原则在西周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分封制,按血缘远近实施分封,形成了以周宗室为核心、以周天子为大家长的“家天下”;所谓尊尊,就是指人和人之间有尊卑贵贱之分,周天子是至尊的,周天子以下,有公、候、卿、大夫、士等不同等级。既然有等级,就必然要求下级服从上级、小宗尊重大宗;所谓贤贤,是指人和人之间有贤与不贤之别,不贤的人要尊敬贤人,并努力向贤人学习,所谓见贤思齐。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要任人唯贤。可以看出,西周社会在天子和诸侯层面上,实行的是“任人唯亲”,而在卿、大夫等层面,实现的又是“任人唯贤”。所谓男女有别,是指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对男女之间作出这种区分的原因,是为了推行同姓不婚制度。所谓:有同姓不婚之制,而男女之别严。西周封建宗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被“周礼”这一总概念所统摄,正是在这些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之下,周朝出现政治稳定、家国一统、欣欣向荣的政治局面。
二、春秋战国时期:核心价值观构建领域的百家争鸣
从文化的角度看,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文化繁荣期,被称为中华文明发展的“轴心时代”。而从价值观构建的角度看,春秋战国时期则是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代表,面对礼崩乐坏的情势,从不同阶层利益出发提出的价值观重构的方案,是价值观重建领域的百家争鸣。
(一)西周封建领主社会的解体和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
建立在“以领主为本”核心价值观基础上的西周封建领主社会的解体,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根源。第一,从经济发展上看,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人口的增加和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之上的封建领主土地制度不可避免地消融。第二,从政治上看,随着封建领主土地制度的瓦解,在政治领域开始出现从血缘政治向地缘政治的转变,为秦汉之后郡县制的实行奠定了基础。春秋时期,春秋五霸依然倡导“尊王攘夷”,表明血缘政治还有一定的影响。到了大夫专政、各国纷争的战国时代,由于各诸侯国都以富国强兵、在战国争雄中取得最终的胜利为目标,因此一系列以地缘政治为特征新制度,如郡县制、军功制、食禄制、编户齐民等被创造出来,标志着血缘政治模式的式微。第三,经济和政治的变化,必然带来思想和文化上的变革。这种变革集中体现在:其一,士的崛起与学术的下移。其二,从神本向民本、人本思想的转变。夏商代是巫神文化,淫于祭祀;周代是礼乐文化,已有敬德保民。及至春秋时期,文化的民本气息逐渐加重,虽然还没有直接否定天、命、鬼、神的存在,但也逐渐过渡到“敬鬼神而远之。”既然关注人世问题,那么如何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成为很多学派关注的核心,如儒家的“仁”、墨家的兼爱等等。经春秋开化,战国时期人道思潮更加张扬,开始从原来倡导的人类之爱转变为对人权思想的关注和主体精神的焕发。其三,社会理想中的“大一统”与“小国寡民”之争。春秋战国诸子百家提出的社会理想,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儒家为代表的“大一统”的社会理想,一类是以道家为代表的“小国寡民”社会理想,两者作为对立的双方同时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人的精神上空,相映生辉。
(二)百家争鸣
春秋战国社会转型期的核心价值观纷争。从春秋到战国,在核心价值观建设领域有一个明显的转型。春秋五霸时期,其核心价值诉求是维护西周确立的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念。钱穆指称:“霸者标义,大别有四”,“一、尊王。二、攘夷。三、禁抑篡弑。四、制裁兼并。”1这四条都是针对当时周王室衰微后各诸侯国内部和相互之间出现的乱局而提出的,其主旨在于维护西周所确立的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
但是随着春秋到战国的历史演进,中国社会进入到礼崩乐坏的局面。为了给“礼崩乐坏”的社会提供一个可以被广泛接受的核心价值观,社会各阶层代表从所代表的不同阶层利益出发,提出不同的价值观建设方案,举其要者有道家、儒家、墨家、法家等。其一,道家的主要观点,强调“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应天道”,“道家理乱求治的目标,是达到人与自然、社会和人的心灵自然和谐,由人心灵冲突融合而推及社会冲突融合再到自然的冲突融合,从而进至三者自然和合一体的境界。”2从价值观建设的视角看,道家追求人的需要和自然的属性之间的完美统一。这确实是一种“无为”而“无不为”的至高化境。可惜的是,人终究是现实的人,有天然通过改造自然界满足自己需要的冲动,所以道家的推行和普及十分困难。其二,儒家的核心价值主张是仁,而实现仁的途径是忠、恕。所谓“仁”就是爱人。所谓“忠”就是尽己为人;所谓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孔子所说的“爱人”并不是爱一切人,而是有血缘等级差别的爱,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可见,孔子是维护封建宗主利益的代表人物。他主张的正名、仁义、忠恕,是为维护等级秩序服务的。在等级秩序之下,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和分配也是等级的。这种等级占有是与小农生产的生产力实际相适应的,因而成为中国封建农业社会的主流核心价值观。其三,墨家是作为儒家的对立面而存在的,“孔子对周代早期的传统典制、礼仪、音乐、文学都抱同情理解的态度,并从伦理上予以解释,论证它们的意义。墨子则恰恰相反,质疑它们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并力求使之简化,而且照他看来更为适用。简言之,孔子对古代文明的态度是加以理性化、合理化,墨子则对古代文明持批判态度;孔子是一位文雅有修养的君子,墨子则是一位充满战斗精神的布道家。他的说教的宗旨是反对传统的典章制度及其实践,反对孔子和儒家的各种理论。”3墨家的理论基础是“兼相爱,交相利”。所谓“兼相爱”,即爱己爱人,互相关爱,就可以达到“交相利”,即互相交往能得到利益的目标。由此可见,墨家思想是代表底层社会人民的价值观的,这是墨家反对儒家的根本原因。但是,由于当时小农经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兼相爱,交相利”是不可能实现的。其四,法家。从价值本质上看,法家和儒家是一致的,都是代表封建贵族利益的,所不同的仅仅是治国手段不同:一个强调礼治、行王道,一个强调法治、行霸道。所以钱穆说,“孔子死后,贵族阶级,堕落崩坏,益发激进,儒家思想暂转入消极的路去”,“從此等消极的路又转回来,重走上积极的新路,便成后来之所谓法家”,“法家用意,在把贵族阶级上下秩序重新建立,此仍是儒家精神。”4除此之外,还有不同学派提出各自的见解和主张,从而创造出百家争鸣的“乱世的文景”,照耀中国“轴心时代”灿烂的思想星空。
三、秦汉之际:社会核心价值观经历从法到儒的转变
战国末期,依靠法家思想实现富国强兵目标的秦国,最终实现“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建立了大一统的秦帝国。但是,由于法家倡导下的严厉治国之道,加上秦初为巩固大一统而加大对民力的役使和剥削,最终导致了秦朝“二世而亡”的悲惨结局。吸收秦亡的教训,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平民政府——西汉,在初期实行一段时间黄老哲学,与民休息,国力逐渐强盛之后,好大喜功的汉武帝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至此,儒家思想成为此后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
(一)秦汉之际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变迁,为核心价值观的变迁奠定了基础
第一,秦汉之际的经济变革。秦汉时期,农业文明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集中在铁农具的发展和牛耕的普及,尤其是铁犁和牛耕的结合上。利用畜力的牛耕技术,在春秋战国时已经出现,但是,那时的犁却不是铁犁。到汉朝时期,全铁犁铧开始广泛使用,并逐渐发展成“二牛抬杠”的“耦犁”方式,耦犁之外还发明了利用畜力播种的工具——耧车,一牛一耧可以达到“日种一顷”的规模。与此同时,农作物成熟后期加工的农业工具也大大发展,如水力推动的石磨、利用风力清洁谷物的飏扇等也相继出现,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上都大大提高了农业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工具的进步相一致,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人们对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管理和掌控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秦汉之际出现了大量的农业技术方面的书籍,如《吕氏春秋·任地》重点讲农田的排涝洗碱,《氾胜之书》则重点讲如何防旱保墒,提出“早锄”、“早获”等农业实践指导性概念。除粮食生产外,秦汉之际的园圃业、畜牧业尤其是以养马业为基干的大规模国营畜牧业、蚕桑业、水产品养殖业等也开始大力发展,出现一幅农业文明升腾发展的景象。第二,与经济变革相一致,秦汉之际的政治变革也经历了一个从秦帝国中央集权国家建立到秦帝国的灭亡,从西汉初期封建制和郡县制并存再到西汉中央集权国家建立的一个发展过程。卫鞅入秦,其以法治国的霸术建议得到秦孝公支持,秦国开始实施变法,鼓励人口增殖、重农抑商、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功、编制户口、实行连坐之法,并对外来移民采取优惠政策等等。在废除世卿世禄制方面,秦国通过实施郡县制,开创性地建立一种新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专制主义,为之后秦帝国的政治架构提供了范本。通过商鞅变法,秦国实现了富国强兵的目标,并于前230年至前221年十年间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建立秦帝国。秦朝建立后,继续沿用法家的治国思想,废封建、行郡县、内筑直道以交通、外筑长城而守藩。同时,统一度量衡,车同轨、书同文。凡此种种,皆开大一统中央集权专制制度之先河,“大体言之,秦代政治的后面,实有一个高远的理想,秦政不失为顺着时代的要求与趋势而为一种进步的政治。”1然而,秦帝国却在开创伟业的同时,二世而亡。其原因固然有秦法严酷,“役使民力之逾量”2的原因,但从核心价值观的角度看,则是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对封建地主社会核心价值观复辟。秦末农民战争,经过楚汉之争后,公元前202年刘邦称帝,国号汉,史称西汉,开启“中国史上平民政权之初创”3。汉初统治阶级最忌惮的就是秦亡教训的重演。因此,在政治体制上因循秦制的同时,又借鉴秦彻底废除分封而导致的“一旦有难,而无人来援”的局面,在地方上实行郡县制和封国制并行。但是,分封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原因很简单,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分封国会轻而易举地囤积大量的财富,从而由生产力低下时的“拱卫”变为生产力提高后的“叛乱”,分封制的灭亡已是历史的趋势。西汉初期,在“黄老之学”指导下,对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政策,使得经济社会发展得到迅速恢復和发展,出现了“文景之治”盛世图景。及至汉武帝时期,通过推行“推恩令”,进一步弱化了地方封建王国的势力,另一方面通过实施中朝、刺史、盐铁官营等制度巩固中央集权,并采纳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从而确立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统治地位。
(二)儒家核心价值观统治地位的确立
秦汉之际的核心价值观建设经历了从法家价值观到道家价值观再到儒家价值观的转变。在这一转变的过程中,道家思想和儒家思想开始出现融合,即所谓的“折中倾向”1。因应“文景之治”后开创的新局,如何适应西汉中央集权制政治发展的需要,建立文化上的一统,成为当时统治者直面的历史课题。为此,汉武帝向全国颁布治国方略诏。西汉大儒董仲舒应诏提出“大一统”学说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为武帝所采纳,再次确立儒家学说所倡导核心价值观的统治地位。钱穆先生认为,“汉政府自武帝后,渐渐从宗室、军人、商人之组合,转变成士人参政之新局面。公卿朝士,名儒辈出。且即庶僚下位,亦多学者。士人在政府里渐渐占到地位,一半是凭藉武帝时董仲舒、公孙弘诸人所创建的种种制度,一半是读书博通之士在政治上所表现的成绩,究竟比贵族军人和商人们来得强。自此汉高祖以来一个代表一般平民社会的、素朴的农民政府,现在转变为代表一般平民社会的、有教育、有智识的士人政府,不可谓非当时的又一进步。”2但是,这种社会进步需要一个新的理论作为支撑。“董仲舒正是提供了这种理论支撑。董仲舒的理论认为,一个国君的统治是由于天命,这就为君王行使皇帝的权威提供了合法的根据;但同时又对君王的权威施加了某种限制:皇帝必须时刻注意上天的喜怒表现,按照上天的旨意行事。汉朝的皇帝和此后历朝的皇帝,每逢天灾时,都程度不同地要省察自己执政的表现,苛责自身,谋求改进。”3除了为汉朝的统治提供合理性论证之外,董仲舒还进一步把阴阳家的宇宙观引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提出“天人一体”学说,并以此为理论基点,提出系统的以“三纲五常”为核心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所谓三纲,即君为臣纲(忠)、父为子纲(孝)、夫为妻纲(贞),这是社会伦理;所谓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这是个人品德。由此可见,“三纲五常”指涉范围十分广泛,几乎关涉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所有领域,亦即对每一种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其立意之鸿远、结体之严密,成为后世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典范和摹本。自汉武之下两千余年,虽然有一些小变动,但董仲舒构建的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一直成为规范人们行为准则。
四、隋唐宋明时期:佛教对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挑战
隋唐宋明时期,儒家核心价值观始终占统治地位。只是随着东汉末年佛教的传入,儒家核心价值观受到了异质文化佛教和内部道教的挑战,导致儒释道三教冲突、鼎立与融合,中国传统文化在道佛的兼济下,发展到“宋明理学”的新高度。
一般认为,佛教正式传入中国是公元64年。佛教传入中国后,一方面由于儒学在一家独尊地位确定后,逐渐发生向经学化、神学化和玄学化异化的倾向,表明儒学在意识形态领域统治地位逐步下降,不得不从玄学中汲取新鲜养分;另一方面,儒学着重点人伦世教的关怀,缺乏对人类社会终极价值的思考和追问,即佛教所批判的“未能原人”的缺点,为佛教的流布提供了广阔的生长空间。及至隋唐时期,儒释道三教鼎立局面形成,佛教在隋唐取得长足发展,进入到创宗立派的鼎盛时期。三教鼎立局面形成,一方面有利于文化的交流与互动,促进文化的大繁荣;另一方面,也对儒家社会核心价值观造成一定程度的削弱,造成“国家意识形态混乱,特别是道教清静无为的思想政策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长此以往使藩镇势力做大,最终影响了国家统一。”1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唤醒人们对儒家所宣扬的圣贤之道的重新关注,让它不仅回到政治与社会生活的中心,而且也回到人们精神信仰的中心”2,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历史性课题。借鉴唐朝藩镇割据之乱的历史教训,赵宋王朝在政治上开始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同时开始着手解决意识形态领域混乱问题。解决的途径,是把中国传统儒学改造、提升为兼顾治国、治心、治身于一体的新儒学。面对佛教对儒学“未能原人”的批判,北宋之后的理学家采用的方法是“出入佛老,返于六经”,从而把“辟佛”与为儒学“造道”两项任务合二为一。改造之后的新儒学,“将滞留于伦理道德层次的心性之学,从形而上学本体论层次给以观照,使传统儒学以心性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和价值理想建构在具有理性力度的形上学本体论思维之上,通过诠释心性与本体、伦理与道德的联结以及人与生存世界、意义世界和可能世界的关系,使儒家道德学说获得了形上性和整体性的论述,传统儒学内部的逻辑结构、价值结构、道德结构等经此调整,获得了新的生命。”3另一方面,儒学通过哲学本体论的提升,进一步“加强了封建礼教,勒紧了君权、父权、夫权的封建绳索,铸造了束缚人们思想的精神枷锁。吃人的礼教就是在程朱学派的影响下形成的。陆王学派专门强调反省内求,拒绝探索自然界的规律,造成空疏虚玄的学风,对于自然科学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4宋明理学的这种变化,为康乾盛世下上演“奇异的悲歌”埋下了深刻的伏笔。
五、明清之际:中西两种不同核心价值观的竞争
明清之际,人类社会逐步进入到中西两种不同文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业文明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农业文明——的对抗交流期。可惜的是,当时中国思想界仅仅是从清朝异族统治可能导致亡天下的角度,沉痛于“崖山之后无中华”,把明亡的责任归结于程朱之害、心学之殃,并开始兴起以经世致用为价值追求的实学思潮,希图以实学来挽救中华文明衰败,即亡天下的命运。然而事实上,清朝满族的统治者全盘接受了中华传统文化,继续固守中国封建地主社会核心价值观来统治中国,并创造出中国封建文明的康乾盛世。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所担心的清朝亡天下结局并没有发生,中华农业文明仿佛又焕发出强大的生机。让当时所有的中国人都没有预料到的是,亡天下的危险不是来自于清朝满族的统治,而是来自于遥远西半球的工业文明,并且早于明亡之前就已经开始。自明末起,西欧国家在经历漫长的中世纪之后,在商业文明和殖民贸易的刺激下,开启了以技术革命为支撑的工业文明新阶段。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推动下,一种与新的工业文明相适应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资本主义制度正在蓬勃展开并逐渐形成,而此时清帝国的统治者,刚刚从落后的游牧文明完成向先进的农业文明的跃升,想当然地固守着延续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和中国封建地主社会核心价值观。尽管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已经传入中国,但是仅仅被视为“奇技淫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当中西文明发生碰撞的时候,发生了人类历史上一边是盛世輝煌、一边是日暮西山的“奇异的悲歌”。
从核心价值观的角度看,明清之际的人类社会进入到“以君为本”的中国传统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和西欧新兴的“以资为本”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抗期。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业文明,由于其所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物质的生产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文学。”1然而,面对世界文学的大潮,由于巨大的历史惯性,明清的统治者选择了固守中国传统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这是导致中国近代以来面临欺凌和蹂躏命运的根本文化根源。所幸的是,经历100余年几近亡国灭种命运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靠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从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前提。
六、研究结论及历史启示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考察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变化的过程,可以得出什么样的研究结论?
第一,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必须首先有理论的支撑。殷周更替之际,为了破除商朝旧有的“天命不变”理念,周文王提出“易”的哲学。易的哲学虽然还不是封建领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但是,却为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奠定了思想前提和哲学基础;秦汉之际,儒家核心价值观统治地位的再确立,也与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应”学说密切相关;及至隋唐宋明时期,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统治地位遭到外来佛教和内部道教的双重挑战,其统治地位的巩固也是以宋明理学的提升为其理论支撑的。由此看,理论建设是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先导,没有理论支撑的核心价值观建设历史上是没有的。
第二,制度建设是核心价值观建设最重要的手段和保障。殷周之变,“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通过立子立嫡制度、封建制度、宗法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实施,西周确立了以亲亲、尊尊、贤贤、男女有别为主要内容的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从而实现“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2的目标。秦汉之际,也是依靠商鞅变法而采取的鼓励人口增殖、重农抑商、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功、编制户口、实行连坐之法,并对外来移民采取优惠政策等政策的调整,来实现从血缘政治向地缘政治、从分封制向集权制的转变,从而为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向封建君主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可以确保制度内涵的核心价值观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人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
第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一方面,核心价值观落后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一价值观就会被抛弃。如,西周确立的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由于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到秦汉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封建君主社会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社会核心价值观也不能超越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如果超越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一样无法成为指导人们实践的物质改造力量。如,百家争鸣时期墨家所倡导“交相利、兼相爱”核心价值观,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没有发展到可以满足广大劳动人民需要的程度,所以无法从理想走向现实。
第四,更重要的是,核心价值观说到底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这是核心价值观的本质问题。在中国封建领主社会,其核心价值观是为维护封建贵族的利益服务的,也就是说,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以领主为本”;而到了秦汉之后,中国封建社会进入到封建君主社会阶段,其核心价值观是为维护封建君主的利益服务的,其核心价值观的本质也就转化到“以君主为本”。从“以领主为本”到“以君主为本”的转变,是秦汉前后两种形态的封建社会的最重要的区别。
第五,从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历史经验上看,即使本质上是“以领主为本”或“以君主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也还存在着实现形式和实现途径的差异问题。如,儒家价值观和法家价值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是在实现的方式和途径上,由于儒家更偏重于“以德治国”的王道,而法家更侧重于“以法治国”的霸道,两者之间也还存在因时而异的问题。当战乱纷争、唯力为王的前提下,法家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更加有利于迅速地统一意志、协调利益、规范行为、凝聚合力,因而更容易得到統治阶级的青睐;而当社会稳定、矛盾缓和的情况下,儒家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则更具有历史合理性。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大部分的时间里,所实行的是儒法并用,或者说是外儒内法的。
以上研究结论,给我们今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带来什么样的历史启示呢?
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第二,善于从核心价值观本质的角度,去分析和把握价值观建设领域和意识形态斗争领域的问题。长期以来,在核心价值观的研究上,我们侧重于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研究,而对核心价值观本质这一问题研究得不够。从历史经验上看,中国封建领主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以领主为本”,中国封建君主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以君主为本”。用这一视角去审视资本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可以发现,资本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以资为本”,也就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对资本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以资为本”本质的理解,有利于我们从资本主义所宣扬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虚幻的口号下解放出来,看清资本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真面目,从而站稳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立场,掌握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或者“以人民为中心”,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是为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因此,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方略上,要始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进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贯穿到法律、制度、规章、政策之中,并通过法律、制度、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价值本质转化为人们自觉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
第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或者“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本质,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以资为本”价值本质的超越和扬弃,其最终的价值指向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资本主义“以资为本”的价值本质在人类物质文明生产和人的解放上也产生过巨大的历史推进作用,而社会主义“以人为本”核心价值观的实现也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之上。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和资本主义的关系,并在价值理性上坚信,社会主义一定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阶的文明。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新的更高阶文明在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实践。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具有的世界意义。
责任编辑:杨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