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蔬菜种苗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2021-03-29陈小央
陈小央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浙江 杭州 310020)
蔬菜是浙江省农业十大主导产业之一,近几年通过“放心菜园”的建设,促进了蔬菜产业设施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蔬菜综合生产和应急保供能力稳步增强。2020年播种面积超过 71.6万hm2,产量约1 950万t,产值近485亿元,为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助推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1]。而种苗是推动农业发展最重要的科技载体和最活跃的生产要素,是种子工程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蔬菜种苗培育是蔬菜生产的关键环节,是保障蔬菜正常生产和产业发展的基础,是种子源头和蔬菜产品之间的重要桥梁。随着劳动成本的提高,实行蔬菜集约化育苗供苗已成为发展现代化蔬菜产业的必然趋势,因此,分析浙江省蔬菜种苗产业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瓶颈,对推动浙江蔬菜种苗产业发展意义重大。
1 蔬菜种苗产业发展现状与特点
1.1 蔬菜现代集约化育苗方式发展迅猛
传统的土床分散育苗方式因为效率较低,育苗周期较长,种苗质量差,易传播土传病害等,而不适宜用于高价种子育苗和商品化育苗。集约化设施穴盘育苗等现代集约育苗方式,采用基质无土穴盘人工直播技术,基本实现专业化、规模化育苗,具有省工节本、育苗效率高、种苗抗灾能力强等优点,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培育壮苗,减少土传病害,提高蔬菜产量,解决了农民自育苗因技术失误造成大量损失和延误农时的问题[2]。2020年全省蔬菜集约化育苗数量约10亿株(其中西甜瓜、茄果类等嫁接苗约1.5亿株),年产值约1.8亿元。全省年育苗数量在50万株以上的企业100多家,100万株以上的企业61家,500万株以上的企业32家,1 000万株以上的企业18家,蔬菜育苗专业化、商品化发展步伐加快,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随着蔬菜产业发展、良种繁育技术的进步和蔬菜集约化育苗技术的示范推广,浙江省蔬菜育苗已由生长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逐渐转变为一个颇具特色的独立产业,实现了由供种向供苗,由分散自育向集约化育苗,由手工操作向机械化生产等一系列转变,初步实现了蔬菜育苗方式的革新和转型升级。
1.2 蔬菜种苗产业发展潜力较大
浙江省蔬菜种苗集约化生产的作物覆盖面较广,涉及18种作物,主要是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辣椒;瓜类蔬菜特别是西瓜、甜瓜、黄瓜、瓠瓜、笋瓜、苦瓜、南瓜、冬瓜、丝瓜等;甘蓝类蔬菜主要是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春大白菜等;还有玉米、大葱等蔬菜。商品化蔬菜种苗分为两类:实生苗和嫁接苗。西兰花、甘蓝、花椰菜等作物商品化种苗以实生苗为主,而番茄、西甜瓜、茄子、辣椒、黄瓜等作物商品化种苗以嫁接苗为主。全省适合集约化育苗的主要作物如花椰菜、青花菜、结球甘蓝、茄果类、瓜菜类等种植面积约20万hm2,据测算,每年这些作物的种苗需求量在60亿~70亿株,而目前浙江省集约化育苗供苗量10亿株,仅占总需求量的15%~17%,而瓜类和茄果类嫁接苗因机械化程度低,嫁接用工大,种苗生产技术要求高等因素影响,供苗量占总需求的比例更低,蔬菜集约化育苗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蔬菜种苗产业潜力较大,前景广阔。
1.3 产业区域特色明显
全省形成了以蔬菜作物种类和地域分布为特色的蔬菜种苗企业,区域特色明显,辐射带动力较强。温岭、黄岩、宁海一带的蔬菜种苗企业以生产西瓜种苗为特色,仅仅温岭市就有40多家大大小小的西瓜种苗育苗场,和当地传统西瓜产业相配套,除了供应本地瓜农需求外,还供应当地瓜农在贵州、四川、江西等省外西瓜种苗的需求[3]。临海、路桥的蔬菜种苗企业以生产西兰花种苗为特色,余姚、慈溪的蔬菜种苗企业以生产甘蓝和花椰菜种苗为特色,满足当地大户西兰花和甘蓝种苗需求,同时与当地专业收购加工甘蓝和花椰菜初级产品的出口企业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加工出口链。嘉善、苍南等地的蔬菜种苗企业以生产番茄种苗为特色,满足当地农户以及福建、上海周边等地的种苗需求。余杭、兰溪、仙居、龙泉等近山区的蔬菜种苗企业则以生产茄子、辣椒等高山蔬菜种苗为特色,满足当地“菜篮子”高质量蔬菜产品需要。
1.4 蔬菜种苗集约化生产技术渐趋完善
近年来浙江省以项目实施为抓手,研究制定茄果类蔬菜、西甜瓜育苗等一批穴盘苗生产操作技术规程,规范关键技术,集成制定了省级地方标准《蔬菜穴盘育苗技术规程(DB33/T 873—2012)》,余杭区根据当地特点制定了《蔬菜穴盘育苗技术规程(DB330110/T 0084—2019)》。为了应对长期阴雨天气和极端气候影响,衢州中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全封闭条件下智能型LED灯育苗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可缩短育苗时间,培育壮苗,促进蔬菜育苗现代化水平和育苗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浙江省在开展育苗新技术研究的同时,积极引进研发新设备,不断完善育苗设施,促进蔬菜育苗产业向工厂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在种苗生产上采用全自动播种生产线、移动式自动喷淋设备、可移动床架、高标准连栋温室等先进设施设备,引进推广自走式施肥施药喷灌车、轨道运输车等轻简化设备,使生产中基质装盘、播种、覆盖、喷淋、催芽、病虫害防控、营养供养等更为标准化,种苗质量、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大大减少了人工成本,提高了自动化生产水平;在种苗生产环境调控上运用冬季加温系统、补光灯、环流风机等,有效应对冬季雾霾、连阴天等恶劣天气影响,显著提高了商品苗质量。如:海盐九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物联网技术和智能化监控精准控制温湿度,提高种苗质量,降低育苗风险和人工成本[4]。
1.5 蔬菜种苗企业生产运作模式逐步成熟
蔬菜种苗企业销售模式主要为订单销售和“来料加工”代育方式,订单采取签合同、交押金的形式,实现一对一的育苗生产销售模式。大部分蔬菜种苗在浙江省内销售,少部分外销。特别是西瓜嫁接苗,除供应浙江省市场外,约30%外销给上海、江苏、江西、云南、四川等地种植西瓜的浙江籍瓜农。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管理水平较高的一部分企业已建立了生产和经营档案,对售出的种苗进行售后跟踪服务,并开展育苗品种筛选工作,如余杭康成农业有限公司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筛选适宜当地气候、不同设施类型、不同茬口种植的优质蔬菜品种,新品种筛选日益精细和专业。这是种苗产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促进了种苗生产经营者效益、信誉的提升。
目前,浙江省蔬菜种苗企业形成3种生产模式,第一种是季节性育苗与蔬菜种植相结合的模式。如浙江百龙农业有限公司夏季(7月底到10月底)生产西兰花种苗,春季则种植高档甜瓜产品。慈溪等地的育苗公司在大棚育苗结束后,开展夏季耐高温和秋延迟瓜菜种植,实现设施一年四季均可使用,减少空闲时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成为育苗场的育苗设施周年利用可有效借鉴的经验和样板。第二种是专业性的周年育苗方式。育苗企业从原来的季节性育苗逐渐向周年育苗转变。一般育苗企业可实现一年育苗3茬,包括秋冬季、春季、夏季。部分育苗效率较高的企业,如黄岩灵华种子有限公司等可实现育苗4茬以上。根据作物种类、品种特性和销售地气候条件配合各种茬口的蔬菜育苗,实现育苗设施的周年利用。育苗茬次的增加,提高了育苗设施利用率,降低了生产成本。第三种是全产业链模式。部分种苗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增加其他途径的收入增长点,积极布局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例如:金华金麦田种业有限公司积极发展从种子供应、种苗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到产品收购等订单业务,收购和销售自己选育的精品甜瓜、番茄品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余姚市小曹娥镇裕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实现了西兰花种苗生产、西兰花农产品收购和初加工包装出口一条龙。
2 存在主要问题和原因
虽然近几年浙江省蔬菜种苗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水平较高的育苗企业,但通过调研发现,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瓶颈和问题。
2.1 蔬菜种苗行业无证生产经营状况较严重
经调研,浙江省蔬菜种苗生产经营主体合法办证企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蔬菜种苗也属于种子范畴,蔬菜种苗生产销售必须办理种子(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只生产种苗自用不进行销售的除外)。而到2020年底浙江省100多家蔬菜种苗企业中,具有种子(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仅仅只有13家。以温岭市为例,全市共有西瓜嫁接育苗场40多家,每家育苗场年生产嫁接苗50万~100万株,最高的达300万株以上,年生产西瓜嫁接苗4 000万株左右,然而全市40多家西瓜嫁接育苗场没有一家取得种子(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全部处于无证生产经营状态。整个行业无证生产经营情况十分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二方面因素:第一,浙江省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未明确。虽然《种子法》明确要求办理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是在2016年农业部第5号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九条都只是笼统提出:生产经营无性繁殖的器官和组织、种苗、种薯以及不宜包装的种用材料等非籽粒型农作物种子的,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等条件,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向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这造成办理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实际操作难度大,各县(市、区)对“相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等条件”的理解程度不一,有些县(市、区)用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D证)的办理条件作为蔬菜种苗证的办理标准,使大部分企业因条件太高而望而却步;有些县索性不受理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第二,种子法种苗办证培训和宣传不到位,种苗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种苗生产经营需要办理许可证。
2.2 蔬菜种苗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由于整个蔬菜种苗行业大部分生产主体无证生产经营,因法不责众,农业部门宣传监管力度不够,行业监管出现管理盲点和监管漏洞。特别是对蔬菜种苗质量和检疫环节的监管缺失,从而导致各种问题和纠纷,影响了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一些小的不正规种苗生产主体对育苗技术掌握和育苗过程管理不到位,繁育种苗时不对种子和育苗基质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有些育苗场仅对种子进行消毒,有的甚至对种子也不作处理,从而留下了病菌和疫情隐患。一些生产经营主体缺乏法律知识,生产经营档案记录不健全,不知道建档和如何建档。有的没有保存生产资料投入品票据,有的嫁接育苗生产档案(包括种子购入、育苗生产过程和瓜苗销售等情况)记录不详细,还有的甚至无生产销售记录。一旦发生种子质量、植物疫情或种苗事故纠纷,导致无法追根溯源,增加了纠纷处置难度。另外蔬菜种苗行业检疫风险较大。蔬菜种苗生产企业没有在育苗期间向检疫部门提出产地检疫申请,检疫部门也不主动上门检查,种苗带病销售问题频发;异地销售的蔬菜种苗无检疫证调运,极易出现检疫性病虫害传播,从而引发各类纠纷。如:2018年温岭市农业局接到在上海、福建等地种植西瓜的24户黄岩籍农民集体投诉,因使用温岭市一育苗场的西瓜嫁接苗导致其种植的21.84 hm2西瓜发生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损失惨重。由于全国许多地方属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疫情发生区,该病毒传播途径多样复杂,而这家育苗主体未申请产地检疫和无证调运,很难确定是育苗的原因(种苗带病)还是种植的原因,从而增加纠纷处理难度。
2.3 蔬菜种苗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抗灾害风险能力差
大部分种苗生产主体规模小,为家庭农场,以蔬菜种植生产为主,种苗生产为辅。与蔬菜集约化育苗水平高的山东、河北等相比,浙江省蔬菜集约化育苗规模及产业化水平相对较低。全省100多家蔬菜种苗企业中只有黄岩灵华种子有限公司等8家实现专业化周年生产,2020年生产直生苗数量2 000万株以上的企业仅8家,嫁接苗数量500万株以上的企业仅6家,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种苗企业数量占比较低。同时还存在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数量少、年龄结构偏大、素质不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种苗质量不稳定,影响产业持续发展。另外大部分种苗企业设施设备也比较简陋,机械化程度偏低。特别是育苗设施大部分以钢架单体大棚为主,钢架单体大棚保温性不如连栋大棚和日光温室,当遭遇雪灾、风灾、旱灾、倒春寒等极端气候时,育苗企业常因设施条件简陋或得不到及时防护而导致较大的损失,抗风险能力不足。如:2020年12月底的冰冻极寒天气导致一些育苗大棚的供暖不够或暖风机冻住不能运行等意外情况,出现大批僵苗、死苗,导致种苗生产者不能按时供苗,延误蔬菜种植,影响蔬菜上市时间和效益,从而引发供需双方的纠纷。
2.4 蔬菜种苗产业行业标准还需完善
虽然浙江省已经制定省级地方标准——蔬菜穴盘育苗技术规程,但是对于嫁接苗却没有省级行业标准,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另外,对于蔬菜种苗质量没有统一定量快速的检验指标,目前都是通过目测定性来判断苗的健康性,缺乏定量的质量指标,种苗质量合格的依据不充分,种苗企业和第三方都无法出具“种苗生产合格证”,从而导致种苗销售后各类问题多发频发。由于农户维权意识的提高,农户因自身重茬、气温、水肥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死苗、产量低、果小等问题都归结于种苗问题,致使种苗企业在售后技术服务中疲于应付,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 对策与建议
3.1 规范蔬菜种苗产业行业管理
蔬菜种苗生产经营行业只有规范了,才能健康持续发展。种子种苗是源头产业,由于蔬菜种苗产业的特殊性和高风险性,必须实行许可管理,建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蔬菜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核发管理办法》,加强蔬菜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蔬菜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同时加强蔬菜种苗生产经营的行业监管,督促企业规范档案管理,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及相应台账,做到有据可循。将蔬菜种苗产业纳入全省执法监管范畴,加强生产经营者依法守信教育,依法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曝光,查处一批有重要影响的违法案件,营造蔬菜种苗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产业发展。另外,严格落实蔬菜种苗产地检疫,加强种苗检疫工作的宣传与监管,使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常态化,做到每一批生产的种苗都验收检疫,减少病虫传播,消除农业风险隐患。
3.2 加大财政支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蔬菜种苗产业投入大,产出小,是服务型保障性行业,也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源头产业。目前浙江省蔬菜种苗产业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蔬菜集约化育苗发展现状及特点,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适当扶持,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将持证蔬菜种苗企业列入现代种业提升发展专项,积极推动无疫种苗基地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加强育苗设施设备提升,配备杀菌补光设备,升级智能化或自动化设备,加快培育一批机械化和数字化程度高的大型蔬菜种苗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浙江省蔬菜种苗生产硬件水平。同时继续加大瓜菜集约化育苗关键技术的总结与推广;鼓励企业开展育苗品种筛选,进行适应性试验和展示示范,增强企业科技实力;研究解决“种苗生产合格证”办理问题,制定相关行业标准,特别是蔬菜嫁接苗行业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3 建立蔬菜种苗生产保险,防范风险
蔬菜种苗生产是一个“短平快”产业,生产投入成本高,风险大,因此,蔬菜种苗生产风险管理关系到整条产业链,对确保菜篮子有效供应意义重大。浙江省蔬菜种苗生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技术风险。生产中因技术水平不高,品种选择不当、病虫害等造成种苗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二是自然灾害风险,如低温、干旱、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会对种苗生产造成损害,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失,挫伤生产积极性。三是市场风险,主要是地方政策变化和大事件影响导致的产销、流通过程中的储运风险。如2020年初因为新冠疫情影响使浙江省蔬菜种苗不能调运到省外,导致种苗老化报废带来损失。技术风险可以由种苗企业通过提升技术来解决,但是对后两种风险就需要引入保险机制,让蔬菜种苗生产企业少担风险、多得实惠,为蔬菜种苗产业保驾护航。浙江省蔬菜种苗生产保险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可参考北京、沈阳等省(市)开展蔬菜种苗生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建立蔬菜种苗生产综合保险,针对蔬菜育苗阶段提供育苗生产风险、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助力蔬菜产业发展,稳保浙江省蔬菜生产及种苗市场供应。
3.4 种子与种苗企业积极配合,共谋合作
目前蔬菜种苗生产企业已成为种子企业与菜农接触的重要中介与桥梁。菜农直接从种苗生产企业购苗,将所需蔬菜品种信息通过种苗生产企业反馈给种子企业,使种子企业掌握市场育种方向,培育出满足菜农要求的优良品种。种子企业以优惠价格将优良品种提供给种苗生产企业,种苗生产企业负责新品种的筛选、测试与推广应用,为农户提供满意的品种,减少中间环节,加快了优良品种推广,同时实现良种与良法的结合,实现无缝对接,便于种子溯源,保证种源的真实性,避免了假劣种子纠纷。可见,种苗生产企业与种子公司合作,能有力地推动蔬菜种苗产业的发展。
4 小结
浙江省蔬菜种苗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目前已从农户分散自育自用阶段,集约化育苗兴起阶段向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转变[5],产业发展规模化集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在这个转变过程中,需根据浙江省蔬菜种苗产业特点及未来市场需求,着力于育苗技术体系的完善与提升;通过蔬菜种苗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蔬菜种苗生产效率,培育一批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抗灾性能好的专业化规模化蔬菜种苗骨干企业,初步建立以供种和供苗相结合、集约化商品化育苗生产与自育自用育苗相结合的现代蔬菜种苗产业体系。同时规范行业管理和政策支持,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确保浙江省蔬菜种苗产业走上健康规范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