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特点论析
2021-03-28牛春方潘文华
牛春方 潘文华
摘 要:意识形态问题在经济发展全球化、政治发展多极化、思想发展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对化解当今国际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对立等问题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相对独立性、社会历史性、虚实共存性等性质对意识形态的特点进行研究分析,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蕴含的批判性、阶级性、客观性等特征进行论述,形成对这一理论的整体认识,从而为更好地理解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进而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提供助力。
关键词:马克思;意识形态;阶级;特点
作为历史唯物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开创了马克思所处时代对意识形态认识的新境界。然而,这一思想并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是分散在马克思的诸多著作中,并且随着马克思主义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不断变迁而进一步发展。尽管如此,对于当代任何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都需要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中寻找思路乃至解决策略。因此,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深入学习研究,既是更好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需要,也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必然要求。
一、相关概念解读
“意识形态”一词最早被赋予“观念学”的独特内涵,并被认为是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思想进步诞生的。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后人在批判与继承这一概念时逐步将其完善。马克思更是另辟蹊径,虽然未曾对意识形态理论做出过明确的定论,但对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有着独树一帜的见解。
意识、社会意识、意识形态看似含义相同,实则有着很大的区别。在马克思看来,作为人脑特殊机能和独特属性的意识是人类在经过漫长的进化后,在物质世界长久发展的基础上,对客观世界做出的主观映像。它包含着人类的各种感应、思考、观点。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意识的产生依赖于物质并且在内容上也是物质的,只不过会有诸多不同的表现形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
在漫长的进化发展中,人通过不断劳动实践逐渐建立起社会,并在社会性活动中如生产、交流等,形成了复杂多样的社会联系,具有了社会属性。此时,处在一定社会之中的意识在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的共同作用下,由单纯地反映存在转变为反映社会存在,进而作为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存在,意识也就转变为了社会意识。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意识只不过是意识的一部分,它同样依赖于社会存在并且反映社会存在。换言之,相较于宽泛广义的意识而言,社会意识更具有限定性,更为具体。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意识形态这一概念的定义并未实现统一,可谓是各抒己见。相较于大而广的意识,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则更为精细。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仅是社会意识表现形式的一部分,是指“反映社会的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社会意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2]。显然在这里,意识形态植根于阶级基础,反映的内容由社会存在缩小至特定阶级集团的利益和诉求,并且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对特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维护,最终构成对本阶级集团的保护。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意识、社会意识、意识形态三者之间相似性和独特性并存。如果单从范围大小的角度,用数学中的大小关系来表示三者的关系,则应是意识大于社会意识大于意识形态;如果从阶级色彩的浓烈程度来看,则应是意识形态大于社会意識大于意识。因此,三者不应被混淆、乱用。但是无论三者有着怎样的关系,它们所反映的内容都是客观存在,并对客观存在有依赖性。
二、意识形态的特点
意识形态区别于意识、社会意识,作为马克思开创并不断完善新世界观过程的基石,具有深刻的内涵和庞大的理论体系。同时,随着马克思研究的不断深入,意识形态在更为广泛的领域被运用的同时被赋予了全新的理论内涵,并且在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和实践中实现了进一步成长。因此,学术界对意识形态的内涵、定义等问题仍有争论。对此,应以客观的态度去把握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论述,从而形成对意识形态特点的深刻认识。
(一)相对独立性
作为社会意识形式一部分的意识形态,本质上是意识。而意识为物质决定,并依赖于物质而存在,意识形态自然也依赖于其物质基础“市民社会”,并且服从于“市民社会”的需要。但是马克思将辩证法运用到对意识形态的分析中来,发现意识形态虽然不能完全独立社会存在,却有一套自成体系的发展演化方式,并且对其物质基础具有反作用。具体到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阶段,占主导地位的封建主义意识形态并不能适应已经产生并且逐步发展壮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此时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便同其产生的物质基础出现了不完全同步性。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建立在已经诞生了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之上,资产阶级宣扬的自由、个性解放等思想理论无疑在同封建专制的抗争中更有利于发动群众、赢得支持,并最终推翻旧的封建社会建立起新的资本主义社会。这一过程中,相较于已经落后于社会生产的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而言,能够适应新型生产方式的较为先进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此时的意识形态对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另外,在资本主义制度被确立为国体之后,资产阶级又利用意识形态这种隐形手段来巩固其在精神上的统治地位,资产阶级为此制定的目标、计划、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预示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因此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再次得到彰显。
(二)社会历史性
由于意识形态的产生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会不断产生新的阶级,而新的阶级会有代表自身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即使是已经存在的阶级也会随着不断变化的时代和社会生产对其已有的思想理论观点进行补充完善和发展,因此意识形态便毋庸置疑地具有社会历史性。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五大阶段,每一个阶段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都是不同的。有怎样的社会物质基础就会诞生相应的社会意识形态,尽管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其所依赖的社会存在,但是这种脱离也只能是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存在依然决定着意识形态的内容、形式、发展方向,因此意识形态便有了历史局限性。同时由于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需要的工具,意识形态自身的阶级性特征又使得它无法避免地具有阶级局限性。
(三)虚实共存性
所谓虚实共存性是指意识形态具有虚假性与真实性辩证统一的特点。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主要指它的唯心主义根源和具有颠覆性的维护利益集团的功能。马克思曾用“虚假的观念体系”,这一具有批判色彩的词语对意识形态的基本内涵进行诠释。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认为,统治阶级不仅在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对被统治者进行控制,同样也会在社会精神生活方面加以统治,从而形成全方位的统治局面。此时,意识形态便无法避免地成为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意识形态的真实性是指意识形态在本质上作为一种意识,它是对其所属阶级在不同历史阶段对社会各方面利益诉求的真实反映,也是对社会实践的反映。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从未对意识形态的真实存在进行否定。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无论它具有怎样的性质,会有怎样的变化,都是我们不能忽视或无视的一种客观存在,要看到其对一个人的生存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马克思对意识形态虚假性的批判,对其作为一种客观历史现象的论述,鲜明地体现出他从始至终的辩证法思想。因此理解意识形态的虚实共存性对于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树立辩证法思想有着不可小觑的意义。
三、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三大特点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散落在马克思主义的各个部分,并且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过程。在不同情境中,面对不同问题时,马克思对于意识形态的概念、功能等方面有着不同的回答。虽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意识形态进行了正式讨论,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开辟出了一条具有辩证法色彩的崭新道路,但是这并不能完全代表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精彩之处。我们依然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进行梳理,从大的方面尽可能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特点加以概括,以此逐步深化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正确认识。
(一)具有浓郁批判色彩
马克思将意识形态一词论述为“虚假的观念体系”,从其产生的理论根源和物质根源进行彻底的批判。
在彻底的唯物主义还未完全取代唯心主义占领思想界的高地之时,人们对于意识形态的解释或见解,大多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之上。这就导致了人们从不切实际的虚幻意识出发,认为意识先于物质而存在,并且决定了物质发展,进而构建起颠倒了物质与意识关系的理论,形成唯心主义世界观。同时,在唯心主义的影响下,“人们迄今总是为自己造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成为何物的种种虚假观念”[3]。这种虚假观念借助人类幻想的力量,反过来以无限扩大的威力统治和欺骗人类自身,甚至发展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这就再次颠倒了人与意识的关系,使得这种思想具有不合理的虚假的性质。马克思对这种“虚假的观念体系”的批判实质上是对唯心主义的批判,对这一颠倒关系的批判,对试图证明造物主或神明存在的批判。也正是通过这种批判,我们才能重新回归到人自身,从物质基础出发来考察人自身,进而实现人类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除了对这种“虚假的观念体系”形成的理论根源——颠覆性的唯心主义进行批判之外,还对其产生的物质根源即对同样具有颠覆性的维护利益集团的需要进行批判。在马克思看来,新集团中思想家或是理论者为了维护本集团的利益,实现本集团的政治或其他方面目的,为了得到大众群体的广泛支持,会将本集团特定的思想观念体系掩盖为具有普遍性的理论,把短期性、变动性的联系掩盖为长期性、稳定性的联系,把真正反映普罗大众利益的诉求掩盖为局部性、个体性的利益诉求,混淆视听,颠覆黑白,进而使其思想理论具有合理性、普适性。正是这种掩盖,才使得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色彩更加浓郁,并且这种虚假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尤为突出。与此同时,马克思进一步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虚假性,并最终指出取代这一虚假生产方式的根本途径就是通过社会革命将其推翻,再立足于社会实践重新建立新的生产方式。
(二)具有鲜明阶级特征
马克思在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发生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客观地揭露了意识形态内在固有的发展规律,并以无产阶级的立场为立足点,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科学的方法为支撑点,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中蕴藏着的为剥削制度的辩护、利己主义等内容进行彻底的批判。因此,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具有突出的阶级性。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认为,在某一阶级还未彻底成为统治阶级之前,这一阶级还未完全从普罗大众中脱离出来,因此他们能够利用這一特殊条件发展所谓的共同利益,赢得更多支持。一旦他们上升为统治阶级,由于在此之前的思想理论已经深入人心,很轻松地就可以将其思想抽象化、笼统化再通过灌输等形式潜移默化、将自己作为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需要植根于被统治者,同时削弱被统治者自身所在阶级的思想观念,进而获得并发展自己的特殊利益。此时,意识形态便实现了维护阶级统治的功能。另外,由于被统治者接受了统治阶级的思想理论,统治阶级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维护其统治需要的制度、法律法规便有了合理性,同时,由于被统治者束缚于统治者的管理之下,其思想观念必然或多或少地受到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进而产生出符合或顺从统治阶级统治的观点,在社会生活中的言行举止会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统治阶级制定的规章制度。由此发展,统治阶层统治的合理性得到了认同,也减少了社会对其统治的反抗,意识形态维护统治阶级的作用再次彰显。因此,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在进行理论批判的同时,转向了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抗争指明方向。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只有彻底推翻充斥着剥削和压迫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及其产生的社会生产关系基础,才能使得代表无产阶级自身利益,也即全人类利益的意识形态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才能发动更多的力量去进行社会革命,最终实现社会性质的变革和人类解放。
(三)发展的结构体系
在对意识形态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物质来源等内在方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得出了意识形态具有虚假性的特点,形成了具有批判性质的否定观点;马克思又将意识形态同外在社会相联系进行分析,得出了意识形态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形成了具有阶级特征的观点。但是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分析并不仅停留在这两大方面,而是又从不偏不倚的描述性角度阐述了意识形态的结构,形成了具有客观性质的科学观点的同时,也完善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
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属于观念上层建筑。之所以将意识形态称为观念上层建筑,是为了同具有物质形态存在的政治上层建筑相区别,同时强调意识形态的仅具有的观念存在形式。而上层建筑是指在社会结构之中,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的一种社会关系。因此,作为观念而存在的意识形态仍受社会经济基础的束缚。尽管如此,意识形态自身依然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并且有自成体系的发展规律甚至会对经济基础产生影响。马克思随后继续深入到社会生产实践中,分析出意识形态还要受到作为其产生主体的人所处阶级的影响,而阶级对意识形态的束缚是意识形态具有虚伪性的重要原因。撇开阶级的影响,单纯的上层建筑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并非生来就有否定性。
马克思在科学准确把握意识形态特点、功能、价值等方面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系统的意识形态理论,并将其贯穿于指导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进行抗争的各个阶段,进而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又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最终在实践中实现自身意义。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是在不断地实践中实现深化发展,完成自身体系的构建与成长。
四、总结
意识形态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存在的,并通过阶级斗争而确立起统治地位的。同时占领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必然会依赖于阶级的力量,发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需要的作用,证明其统治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并对敌对阶级进行反抗,进而增强统治阶级的统治力量。在西方敌对势力企图借助文化输出、社会思潮等手段,通过侵占意识形态领域不断打压、分化中国的今天,正确认识并深刻理解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发展中国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而且对有效揭穿西方敌对势力图谋,维护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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