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走马街镇推进农村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1-03-28刘健辉
刘健辉
(双峰县走马街镇动物防疫站 417700)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防控非洲猪瘟等传染病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肉类食品的重要保障,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笔者长期在乡镇从事动物检疫工作,对双峰县走马街镇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对策,以便为以后农村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1 基本情况
走马街镇位于双峰县中心地区,距离县城10km,全镇辖3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536个村民小组,辖区面积107.8km2,总人口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6.2万。2018年全镇出栏生猪9.8万头,出栏牛0.42万头,出栏羊0.2万头,出笼禽25万羽。辖区内共有农贸市场3家,入驻猪肉摊位34个,超市肉品柜台4个,农村流动屠商15个,日宰杀生猪约40余头,重大节假日高峰时期可达80多头。镇动物防疫站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官方兽医3人,官方兽医需参与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及市场内肉品的日常巡查监管。
双峰县目前有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分别是县城区A类定点屠宰场—新红叶公司和乡镇B类定点屠宰场—青树坪屠宰场。2018年以前,走马街镇农村屠商管理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私屠滥宰现象比较多,“白板肉”充斥乡镇集贸市场,严重扰乱了屠宰管理秩序,对该镇农村居民的肉食品安全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带来威胁。
2 主要做法
2.1 全面排查,澄清底子
该镇在实施生猪必须入县城屠宰场宰 杀之前,镇人民政府组织动物防疫站、市场管理等站所对辖区内的生猪贩运户、屠商、私宰点等开展全面排查,严密管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店和肉制品加工单位的猪肉及猪肉制品来源进行重点排查。镇动物防疫站每天派人上门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核实屠商生猪存栏数量、宰杀数量、逐一登记耳标号码。
2.2 领导重视,强力推动
2019年以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推进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会议,要求该镇所有的生猪必须进入县城定点屠宰场宰杀,严禁私屠滥宰,白板肉上市销售。该镇各站所、各部门,强化认识,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广泛宣传,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力推进定点屠宰工作。
2.3 网格化管理,建章立制
该镇所有屠商及猪肉摊位,落实一对一的监管人员,建立网格化管理网络。在生猪屠宰、销售环节建立灵活模式。一是直接调肉模式。屠商(或肉摊主)可自由组团,确定1~2个牵头人,提前一天报需求计划,从县城屠宰场统一自行运输肉品分销。屠宰场在县城正常的批发价内每头优惠20元,根据路程远近,每头补助5~10元运输费。二是入场代宰模式。由镇人民政府指定2个贩运经纪人直接运输活猪到屠宰场统一宰杀,再统一运输肉品至当地分批给零售商。三是配送模式。由县城屠宰场联系属地贩运经纪人负责配送,贩运经纪人须与屠宰场签订相关协议。送猪入屠场的经纪人原则上在收购价的基础上加价2元/斤、调肉的经纪人原则上在出场价的基础上加价0.5/斤批售给当地的屠商,不得恶意压低生猪收购价、不得收购染疫生猪,不得垄断市场,牟取暴利。
出台管理制度。镇政府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如:奖举报制度,对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次性1000~2000元奖励;联合执法稽查制度,镇政府成立流动巡逻稽查队等;生猪经纪人管理制度,明确了12项具体要求,生猪经纪人不得违反,一经发现从重处罚;此外还有运猪车辆消洗制度、台帐登记制度等。
2.4 广泛宣传,联合执法
镇人民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发放资料、现场咨询、出动宣传车、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防控非洲猪瘟,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组织召开屠商、生猪贩运户会议,强化农村屠商及生猪贩运户的防疫意识、法律意识;在屠商禁刀实施过程中,因人施策,各个击破,化解部分屠商的攻守同盟。同时对个别思想顽固,散布谬论的屠商,通过亲戚朋友等社会关系争取支持、化解矛盾、先礼后兵,确保平稳过渡。同时开展联合稽查,县政府抽调6人组成联合执法稽查队,其中镇动物防疫站2人、市场管理2人,派出所2人。联合执法稽查队负责全镇屠宰、流通、加工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2019年以来,该镇收缴销毁白板肉800多公斤,查处违法案件4起,治安拘留2人。
3 存在问题
走马街镇在推进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3.1 肉色欠佳,消费者接受度低
农村居民普遍喜食热鲜肉,在肉色上,手工屠宰的生猪肉品较机械化屠宰的猪肉颜色要好看一些,再加上远距离的运输颠簸,导致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肉色欠佳,有些消费者总认为是问题猪肉,需要屠商耐心解释,间接影响了屠商的猪肉生意,屠商久而久之就有了抵触情绪。
3.2 社会对屠宰管理认识不足
政府对定点屠宰管理的投入不足,宣传引导不够细致深入,多数老百姓仍然停留在“检疫就是盖章”的层次。
3.3 冷链配送体系未建立
屠宰场出场猪肉没有进行专用冷藏车辆进行运输,冷链配送体系未建立,生猪贩运户、经纪人或者屠商都是利用面包车、三轮车或者小货车简单改装一下,车厢底面铺一层薄膜,这样操作跟本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如果在气温高的时候,对猪肉的品质更会造成影响。
4 建议与对策
4.1 优化顶层设计
全县应出台推进农村生猪定点屠宰,加快推进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方面的规划,大力推进“集中屠宰、冷链配送、乡村分销”的经营模式,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城乡全覆盖。要加快落实机构改革,健全屠宰管理机构,保障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生猪产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4.2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整治,大力规范生猪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通过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沥青、松香等)加工生猪产品、注水注药注胶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4.3 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
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完善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屠宰工艺、标准设置,强化肉品检验操作程序、保证肉品质量;要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搞好检疫检验和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建立和完善生猪进场、产品出场和无害化处理等台帐。
4.4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管理举措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防控非洲猪瘟,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为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拓宽举报反映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