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非洲猪瘟防控要点
2021-03-28彭坤山东省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文│彭坤(山东省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非洲猪瘟发生以来,我国养猪业遭受了巨大打击,生猪存栏一度大幅下降,导致猪肉供销紧张,猪肉价格一路飙升。目前,生猪生产已经完全恢复,市场供应出现阶段性过剩,生猪生产和猪肉价格有望趋稳。非洲猪瘟具有发病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死亡率高、短期难以根除的特点,养殖业主应吸取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坚持生猪生产和非洲猪瘟防控一起抓,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要点。
一、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
养殖场周围设实心围墙,围墙外深挖防疫沟,可以有效防止外来动物的侵入。场区内部的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生活区置于生产区上风口,隔离区和无害化处理场所处于下风口,各功能区域之间相对独立。净道和污道分开,硬化养殖场和栋舍地面,进出养殖区设唯一专用通道。栋舍做到封闭化管理,建筑表面应密闭,无孔洞和缝隙。淘汰母猪和育肥猪的出猪系统应相互独立,出猪间(台)连接外部车辆的一侧应向下且具有一定的坡度,防止粪尿向场内回流。配备病死猪暂存间,做好无害化处理准备。场区内部配备专用运输车辆,分别运输生猪、饲料、粪污和病死猪。养殖户应坚持封闭饲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对所有猪只加施耳标,做到生猪可追溯。养殖户可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及早发现和处置隐患。
二、加强饲养管理
生产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生物安全标准,各生产区域的人员相对独立,不能随意跨区活动,进出生产区走专用通道,进栋舍前应更换工作服、淋浴、消毒,更换栋舍内专用水鞋。严禁外来人员进场,特别是进入生产区,本场养殖人员应尽量避免接触高风险场所,回场后应隔离2~3天。养殖人员应注重个人卫生,不得携带食品进入养殖区。设立料塔或相对密闭的料房,应具备防鼠功能,便于消毒。外来运输饲料的车辆禁止入场,饲料入库或使用前应消毒。对猪群实行批次化生产管理,尽量减少售猪频次。
三、做好消毒灭源
1.对生活区、生产区的消毒。采用2%氢氧化钠溶液对场区内建筑和地面进行喷洒消毒,保持表面湿润6~12小时后用高压水枪冲洗,等待彻底干燥。有条件的养殖场,可在干燥后对地面、金属器皿等耐高温场所进行高温消毒,对密闭栋舍进行熏蒸消毒。
2.对饮水设备的消毒。拆洗饮水嘴、饮水器和接头,煮沸15分钟,将饮水器皿和管道用含氯类消毒剂浸泡消毒2小时,用清水冲洗干净。
3.对车辆消毒。清扫车辆中残留污物、碎屑、驾驶室、垃圾等,对车辆全面消毒,重点消毒车辆底部、轮胎、车厢、驾驶室,有条件的养殖场可以设立洗消中心。
4.对杂草垃圾的消毒。清除场内和场区外5米范围内的杂草和垃圾,对场外50米范围内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虫剂。
四、生猪调运环节
购进生猪或后备母猪应就近选择信誉和管理良好的猪场,且能够提供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和检疫申报证明等材料,调运过程应做到“点对点”,路线规划要避开疫区,中途尽量不要停车和接触其他动物,本场车辆与外部车辆不要有行驶轨迹的交叉。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疫条件,具有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装载前和卸载后要对车辆清洗、消毒。售猪时做好出猪间(台)的冲洗、消毒工作,避免外来车辆和人员接触造成传播。
五、养殖户主要提高法律意识
养殖户主在出售和运输生猪前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非洲猪瘟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交易。关注生猪健康状况,及时与承运人沟通,运输过程发现疑似病例的要立即采取隔离、限制移动等措施。病死猪不得随意丢弃,应由专人专车运送至无害化处理设施内处理,沿途不得撒漏,对车辆和道路要严格清洗消毒。发现生猪疑似染疫的,不得销售、丢弃,应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疫情确诊后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疫点内的所有生猪要扑杀、无害化处理,疫区内的生猪经病原学检测为阴性的可继续饲养或就近屠宰,受威胁区内禁止生猪调出调入。严禁使用餐厨废弃物(泔水)喂猪,严禁使用非法疫苗。
六、恢复生产环节
在有效提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后,经清洗、消毒,空栏4~6个月后,非洲猪瘟环境监测阴性的,可再次引进生猪恢复生产。育肥场引入架子猪作为哨兵猪,每栏放置1~2头,饲养21天;种猪场引入后备母猪作为哨兵猪,数量为满负荷生产的10%~20%,饲养42天;栋舍外区域放置移动哨兵猪。哨兵猪无异样、采样检测阴性的可开始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