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演化分析
2021-03-27史竹生
史竹生
(慈兴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宁波 315301)
0 引言
协同创新作为一种新的合作模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市场环境开放式创新驱动背景下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关键引擎。目前,中小企业因其自身规模和资源等方面的约束,发展能力相对有限,难以独自进行技术创新。然而,中小企业通过社会关系与政府、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大学、中介组织等合作而形成契约式的协同创新网络开始引领企业的创新发展。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亟需和其他各种组织建立多维联系,构建合作式协同创新网络,可促进整体的技术溢出和知识共享,提升企业创新绩效。本研究以构建创新型协同网络为视角,以提升我国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能力为目的,通过系统动力学软件仿真分析,探寻我国中小企业在协同创新网络中企业创新收益发展的演化关系,为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提出建议。
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1.1 相关研究
自提出创新网络这一概念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创新网络,并将创新网络延伸至网络合作与企业创新等研究层面[1]。文献[2]指出,协同创新网络是企业通过与客户、相关企业、中介组织等形成横向或纵向的关联节点所构成的合作式关系。文献[3]认为,参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构建的主体主要包括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此后,一些学者开始探讨不同的协同网络模式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文献[4]指出不同的协同网络对企业创新效益的影响不尽相同,主体间的联系相差显著。国内学者也认为不同的协同参与者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创新收益。例如,文献[5]指出不同的协同创新网络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其中“企业-企业”协同创新网络对提升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最为明显,同客户直接相连的协同创新网络比同中介相连的协同创新网络对企业创新推动更有效。文献[6]通过对物联网企业创新能力实证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同中介、科研部门、政府等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对企业创新绩效有着显著的影响。学者们针对企业协同创新网络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为本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留下了可拓展的空间[7]。尽管一些研究探讨了中小企业同相关企业、政府、中介组织、科研机构等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作用,但基本上是从单方面进行初步分析,企业参与协同是否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影响,不同的协同创新网络存在哪些差异,整体协同效果如何,这些都缺少相关的研究。本研究通过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网络系统动力学模型的构建,探寻我国中小企业在协同创新网络中的演化关系。
1.2 研究假设
本研究把“企业-企业”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记作A,“企业-政府”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记作B,“企业-中介”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记作C,“企业-科研机构”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记作D。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形势、市场变化走向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利益关系的驱使,中小企业或多或少都会参与到不同的协同创新网络之中。考虑各个协同创新网络的差异性,协同过程中的收益差,协同概率大小,是否影响整体收益等,构建不同协同创新网络参与整体创新绩效系统动力学演化模型。模型基本假设如下:
1)与不参与协同相比,中小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网络能为企业带来创新收益。为简化模拟,本模型时间延迟问题不做考虑。
2)不同的协同创新网络对企业的创新收益有着明显的差异,其中“企业-企业”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对企业的创新收益相对较高。
3)随着协同创新网络过程的推进,不同的协同创新网络都会趋于整体的协同,协同创新效率的提升能引起企业创新收益的提升。
2 系统动力学仿真模型构建
根据中小企业参与相关企业、政府、中介、科研机构等协同是否促进收益,参与协同构成怎样的协同创新网络,不同的协同创新网络差异如何等问题,本研究基于系统动力学构建出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的因果图与流程图,如图1、图2所示。
图1 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因果图
图2 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流程图
其中,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流程图由数量相同的5个水准变量和速率变量,以及16个常量和16个辅助变量组成。水准变量包括“企业-企业”“企业-政府”“企业-中介”“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协同概率(I),协同绩效收益(Y)。速率变量包括“企业-企业”“企业-政府”“企业-中介”“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协同概率变化率。常量包括“企业-企业”“企业-政府”“企业-中介”“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各自的成本(C)、效率(W)、经济收入(P)、不协同损失(L)。辅助变量包括“企业-企业”“企业-政府”“企业-中介”“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各自的协同收益(E)、不协同收益(N0)、协同是否收益差(Y0),协同是否变化率(I0)。
各变量之间的关系为:
结合以前的研究成果和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参照2012—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有关中小企业实际数据给模型参数赋值。通过数据分析,将“企业-企业”“企业-政府”“企业-中介”“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的协同概率初始值均设为0.01,“企业-企业”“企业-政府”“企业-中介”“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的协同效率取值为0.26~0.98,经济收入取值为3.2~9.3,成本的取值为0.66~1。
3 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仿真分析
本研究采用操作简单、仿真结果直观的Vensim PLE软件对所构建的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模型进行检验和仿真。通过对本模型中协同效率数值大小进行调整,仿真的协同收益结果前后变化虽然在幅度上有所差异,但与总体运行的趋势变化相近,这说明本模型的参数设计是灵敏的,因此通过参数灵敏度检验。
3.1 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网络
协同是否收益差变化如图3所示。由图3分析结果可知,相比于不协同,中小企业参与协同的收益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这说明中小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是大势所趋。在中小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网络构建中,协同收益变化如图4所示,“企业-企业”协同创新网络产生的协同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协同创新网络产生的收益,“企业-政府”协同创新网络产生的协同收益略高于“企业-中介”协同创新网络产生的收益,“企业-科研机构”创新网络产生的协同收益进展趋势比较缓慢。在“企业-企业”协同创新网络中,中小企业与利益相关企业相互协同,进行资源互补,共同解决生产活动中面临的技术问题,使中小企业能够及时获取产品信息和市场信息,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市场风险,让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创新收益效果显著。在“企业-政府”协同创新网络中,随着协同进程的不断推移,协同收益趋于平缓,这说明政府的适当参与有助于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但参与过多会适得其反。在“企业-中介”协同创新网络中,中介机构在企业与市场之间起到知识流动的桥梁作用,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增益。在“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中,虽然协同收益并不明显,但协同的进程不断发展,协同收益呈现上升趋势。
图3 协同是否收益差变化图
图4 协同收益变化图
3.2 企业协同概率变化
协同概率变化如图5所示。由图5分析结果可知,不同协同创新网络协同概率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小企业构建协同创新发展空间巨大。在调整相关参数之后,“企业-企业”协同创新网络协同概率的变化趋势基本持平,这也印证了本研究的假设,该协同创新网络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企业-政府”协同创新网络协同概率和“企业-中介”协同创新网络协同概率的变化幅度较大,这说明了政府和中介在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中起到了一定辅助的作用,但这种辅助能力有限,中小企业应该在协同过程中保持主导地位。“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协同概率的变化正好相反,这说明中小企业在现实协同发展过程中与科研机构的联系还不够,这也跟中小企业规模小,自身研发能力不足有关,但为了长远利益,中小企业必须下定决心在技术创新上与科研机构保持必要的协同。
图5 协同概率变化图
3.3 企业协同绩效收益变化
整体协同绩效收益变化如图6所示。由图6分析结果可知,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最终趋于整体协同绩效收益。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网络是一个由多方参与、有共同利益关系的协同化系统。随着中小企业协同参与度不断提高,各协同创新网络协同效率提高,从而提升整个协同创新网络的协同收益效果。因此,我国中小企业整体协同绩效水平将会大幅度提升。
图6 整体协同绩效收益变化图
4 结论及建议
本研究通过利用系统动力学仿真模型,探寻我国中小企业不同协同创新网络在企业创新收益发展中的演化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中小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是大势所趋,中小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网络能够为企业带来绩效收益。不同的协同创新网络对企业的创新收益的影响不尽相同,其中“企业-企业”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对企业的创新收益最为显著,中小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企业同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合作。在“企业-政府”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与“企业-中介”所构成的协同创新网络构建中,中小企业在协同过程中应该保持主导地位。政府的过多参与,中介的过多干涉,都会使企业协同创新网络的创新收益大打折扣。“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由中小企业自身因素的限制,创新收益达不到较好的效果,但是为了中小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中小企业与科研组织构建协同创新网络存在必要性。随着中小企业协同参与度的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网络的构建最终将趋于整体的协同,带来整体协同创新绩效收益。整体协同创新网络的发展,需要提升我国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能力。因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1)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有必要参与协同创新网络之中,以促进协同网络参与者之间的知识共享和协同收益,带来企业创新效益的提升。
2)中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切实选择符合自身的协同创新网络,优先考虑“企业-企业”“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以达到最佳的协同创新效果。
3)政府作为协同创新网络的主导,应积极完善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技术合作制度,使得“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网络参与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