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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的临床效果

2021-03-26刘景兮方碧

医疗装备 2021年5期
关键词:丁三醇例数出血量

刘景兮,方碧

厦门大学附属成功医院 (福建厦门 361001)

产妇经阴道分娩后出血量超过500 ml、剖宫产后出血量超过1 000 ml 即为产后出血。产后出血属于较为严重的产科并发症,是诱发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产后出血救治不及时可能诱发贫血、子宫切除、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呼吸窘迫综合征、多脏器衰竭等并发症,对患者生理及心理造成严重创伤[1]。产后出血患者主要发病时间为产后24 h 内,极少发生于产后7 d。诱发产后出血的因素较多,包括子宫收缩乏力、软产道裂伤、凝血功能障碍及胎盘因素。有研究表明,子宫收缩乏力是引发产后出血的主要因素,宫缩乏力性子宫出血的占比高达70%[2]。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产后出血的治疗方案日益增多但收效甚微,传统缩宫素使用剂量大易诱发水中毒等不良反应。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可有效改善子宫收缩乏力症状。本研究旨在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我院收治的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200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试验组,每组100例。对照组年龄22~37岁,平均(29.45±1.28)岁;孕次1~3次,平均(1.39±0.57)次;孕周36~41周,平均(38.87±1.15)周;自然分娩68例,剖宫产32例。试验组年龄22~38岁,平均(29.39±1.35)岁;孕次1~3次,平均(1.42±1.29)次;孕周36~41周,平均(39.15±1.25)周;自然分娩70例,剖宫产30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纳入标准:符合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产程时间增加及宫缩乏力等症状;患者及其家属均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合并恶性肿瘤、凝血功能障碍等疾病的患者;合并重要器官质变性疾病的患者;对本研究使用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1.2 方法

两组均给予子宫按摩、抗感染、止血及纠正休克等常规治疗。

对照组采用静脉注射卡贝缩宫素(PolyPeptide Laboratories France,注册证号H20120100,100 μg/ml)治疗:将100~150 μg 卡贝缩宫素与50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混匀后静脉滴注,根据患者实际症状调整剂量。

试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肌内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94183,1 ml:250 μg)治疗:初始用量为250 μg,用药后观察患者症状,对于症状未好转的患者可增加剂量,每次用药后间隔15 min 后再行注射,最大剂量不可超过2 000 μg。

两组均用药3~5 d。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临床疗效、产后出血量、症状改善情况及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FIB)和D- 二聚体(D-dimer,D-D)水平。(1)疗效评价标准:显效,初次用药15 min后患者宫缩明显,出血量显著减少且体征平稳;有效,用药2~3次后,30 min 内患者宫缩明显,出血量<45 ml/h,尿量>25 ml/h;无效,多次用药后无明显宫缩,阴道出血量>5 ml/h,尿量<25 ml/h;治疗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2)以容积法、称重法和面积法相结合计算患者产后2、24 h 时的出血量:容积法,术中负压瓶容积量-羊水量=出血量;称重法,分娩后接血敷料湿重(g)-接血前敷料干重(g)/1.05(血液相对密度g/ml)=出血量;面积法,根据术中浸湿两层的血纱的面积估算出血量(10 ml=10 cm×10 cm)。(3)症状改善情况:记录患者子宫收缩时间、子宫底下降速度和恶露持续时间。(4)FIB 和D-D 水平:采集患者治疗前后肘部静脉血液标本,进行离心处理后使用免疫比浊法检测FIB 和D-D 水平。

1.4 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

试验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

2.2 两组产后出血量比较

试验组产后2、24 h 出血量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产后出血量比较(ml,±s)

表2 两组产后出血量比较(ml,±s)

组别 例数 产后2 h 出血量 产后24 h 出血量试验组 100 80.39±35.17 71.39±8.47对照组 100 137.42±112.15 90.42±17.29 t 7.189 7.194 P 0.002 0.004

2.3 两组症状改善情况比较

试验组子宫收缩时间、恶露持续时间短于对照组,子宫底下降速度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症状改善情况比较(±s)

表3 两组症状改善情况比较(±s)

恶露持续时间(d)试验组 100 3.5±0.7 1.4±0.3 12.5±2.2对照组 100 1.6±0.7 0.5±0.2 19.5±2.7 t 7.932 7.477 7.935 P 0.002 0.004 0.002组别 例数 子宫收缩时间(min)子宫底下降速度(mm/s)

2.4 两组FIB 和D-D 水平比较

治疗前,两组FIB 和D-D 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试验组FIB 和D-D 水平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FIB 和D-D 水平比较(±s)

表4 两组FIB 和D-D 水平比较(±s)

注:FIB 为纤维蛋白原,D-D 为D-二聚体

组别 例数 FIB D-D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试验组 100 4.5±0.2 1.3±0.01 3.6±0.2 1.3±0.01对照组 100 4.4±0.2 3.2±0.1 3.5±0.2 3.2±0.1 t 3.892 7.983 4.173 7.823 P 0.086 0.002 0.075 0.001

3 讨论

产后出血是剖宫产手术最为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和自然分娩相比,剖宫产易引发子宫破裂、出血等并发症,增加产后出血的发生率。产后出血患者若得不到及时治疗会出现重度贫血、凝血功能障碍、休克等并发症,部分患者需进行子宫切除。目前,临床上治疗产后出血患者的方案较多,包括缩宫素、宫腔纱条填塞、宫体按摩等。但上述方法在临床实践中均暴露了明显缺点:缩宫素药物饱和后无法增强药效,且使用量过大会引发水中毒;宫腔纱条填塞易引发感染;宫体按摩效果不显著[3]。

由于子宫收缩乏力是引发产后出血的常见因素,因此治疗产后出血患者的首要环节是加强子宫收缩。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科学家研发并使用,分类为前列腺素,属于PGF-2a-15甲基的衍生物[4]。该药物的优点为起效快、药效持久且水溶性高,给药方式为深部肌内注射,可帮助药物直接与血液融合,使药物快速进入血液循环系统并开始工作;该药物在人体内的药效持久(时间高达2~3 h),药物起效后可提高肌细胞钙活性,促进肌原纤维与肌平滑肌的收缩,同时起到软化和扩张宫颈的作用[5];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属于不饱和脂肪酸的一种,其主要作用为增强子宫平滑肌收缩能力、调节血管、改善宫缩频率、改善凝血功能,且可提高血小板的聚集速度,从而抑制凝血障碍的形成;同时平滑肌收缩能力的增强可提高子宫内部压力,起到闭合相关血管的作用,从而实现止血的效果[6-7]。该药物在体内的活性较高,可减少重复使用量,从而避免药量过大带来的不良反应,用药安全性也较高。

综上所述,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治疗中应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的疗效显著,可加快症状缓解速度,有效降低FIB 和D-D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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