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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影响引丹灌区关闸停水补偿方案探讨

2021-03-26黄清华

科技经济导刊 2021年6期
关键词:丹江口水库需水量用水

张 徽,黄清华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 武汉 430070)

1.项目背景

1.1 工程概况

鄂北地区位于湖北省北部,泛指武当山、大洪山和桐柏山、双峰山之间的区域。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以下简称“鄂北工程”)是从丹江口水库清泉沟隧洞进口引水,多年平均引水量7.70亿m3,渠首设计引水流量为38 m3/s,输水线路全长269.672 km。

引丹灌区位于鄂北岗地,灌区范围覆盖襄阳市的老河口市、襄州区、樊城区和高新区及襄北农场,设计灌溉面积1.4亿 m2,有效灌溉面积1.07亿 m2,干支渠直灌面积0.43亿m2。引丹灌区内建有黄庄、李岗等10座电站,均利用灌区内优越的地理和水力资源优势,实现“一水多用”梯级开发,各电站总装机28.24MW。

1.2 补偿缘由

鄂北工程是从丹江口水库清泉沟隧洞进口引水,取水建筑物由岔洞和取水竖井组成。在鄂北工程渠首岔洞段施工时,需临时关闭引丹灌区渠首进水闸,造成灌区渠道不能从丹江口水库引水。无丹江口水库来水后,引丹总干渠和各干支渠将不再输水,灌区内的农业灌溉用水、沿渠乡镇村组大部分人畜饮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用水等将发生困难。同时,关闸还会对灌区内水电站发电造成影响。渠首岔洞段施工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鄂北工程渠首岔洞段施工进度与初设报告中施工进度安排发生了变化。初设报告安排工期为2个月,时间较短,考虑到提前将充蓄水库充满,可以解决关闸期间灌区内灌溉供水需求,因此未考虑关闸期间停水损失补偿费用。根据实际施工状况,渠首岔洞段施工无法在2个月内完成。根据最新的施工进度计划,渠首闸计划关闸时间为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底完成施工,计划开闸时间为2020年1月中旬。另考虑到恢复通水后,干涸的各干支渠和水库、堰塘等无法立即恢复正常运行,恢复正常水位运行需10 d左右。综上,计算影响时间为4个月,较初设工期多2个月。

二是引丹灌区位于鄂北岗地,属于湖北省最干旱缺水地区,当地水资源匮乏。引丹灌区现状供水量为7.9亿m3,其中引丹江口水库水量6.28亿m3,本地供水量1.62亿m3。因此,引丹灌区4个月无法从丹江口水库引水,将会对灌区内生活生产造成影响,易引起用水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引丹灌区利用贷款建设和运行,关闸后10座水电站无法正常运行,将切断灌区主要效益来源,影响每年还款付息,进而影响水管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外贷偿还及水利工程维护经费。

因此,对引丹灌区关闸停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是必要的。

2.补偿方案

鄂北工程施工期间对引丹灌区的影响主要有两部分:一是灌区内的农业灌溉用水、沿渠乡镇村组大部分人畜饮用水、工业用水、灌区水利风景区及小清河生态用水等将发生困难;二是对电站发电生产造成经济损失。

补偿方案:一是对于灌区内的临时用水问题,采用引丹工程管理局已有实施经验的应急方案,即在孟桥川水库与引丹干渠申家营段结合处架设抽水泵;二是对于关闸期间的发电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2.1 临时取水

为满足引丹干支渠直灌农田抗旱问题以及沿途城镇饮用水及工业、生态用水需求,拟在灌区内大型水库孟桥川水库提前蓄水,再从孟桥川水库抽水至引丹总干渠,再自流至各干支渠的方式。

2.1.1 关闸期间需水分析

直灌需水量分析:根据2010年审查的《引丹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总干渠规划水平年2020年直灌溉面积0.299亿 m2。按照报告中各月灌溉净定额、灌溉水利用系数0.5和直灌面积,得到各月灌溉毛定额和各月需水量,即关闸期间灌区内直灌需水量为1527万m3。

沿渠乡镇饮用水:引丹总干渠断流后将对老河口市和襄州区沿渠12个乡镇,99个村组,14.24万人及近8.8万头牲畜饮用水产生影响。依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淹没区清泉沟枢纽改建期间引丹灌区饮水解困补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人均用水标准和牲畜用水标准,关闸期间人畜饮水需水量约162万m3。

部分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依据2017年《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襄阳市引丹工程延续取水的批复》,引丹灌区全年工业用水量1亿m3左右,生态用水0.04亿m3,考虑到仅小部分工业用水会受影响,生态基流不变,估算关闸期间工业及生态需水量约300万m3。

综上,关闸期间临时需水量约1989万m3。

2.1.2 临时取水布置方案

根据关闸期需水分析,日均提水量要达到16.6×104m3,结合引丹工程管理局已有设备,可布置移动潜水泵应急取水。拟布置4台0.5 m3/s抽水泵,日可抽提水量17.28×104m3。另外考虑用水调峰及设备检修备用,增加2台0.5 m3/s抽水泵,共布置6台0.5 m3/s抽水泵。

2.2 直接经济补偿

本次直接生产经济损失仅考虑关闸期间水力发电的损失,其他如农业灌溉水费收入因提前充库蓄水,不计入计算。对于发电损失,可参照企业单位的停产损失计算,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管理费、利润、还贷成本等。因本次停产只有4个月,时间较短,如果按此方法不便于按月拆分逐项计算费用。经协商,本次补偿是统计10座水电站在2019年10月~2020年1月应发的电量,再乘以上网电价,来计算直接经济补偿。

3.补偿投资分析

本次关闸停水损失不存在占地和实物,且是由工程施工造成的。一般而言,类似的补偿问题应在主体工程中予以考虑解决。鉴于前期对涉及到引丹灌区的占地补偿已进行了专项处理,经各方商议,本次补偿问题参照前期处理方法,作为专题问题增列入建设征地中考虑,补偿投资在鄂北工程初设总概算中处理。

3.1 临时取水投资

综合考虑关闸期间需水量和实际情况,在孟桥川水库与引丹总干渠申家营段结合处架设6台0.5 m3/s潜水泵,总装机600 kw,抽水能力3m3/s,日可抽提水量25.92万m3。按照总装机和总抽水能力计算,每1m3水需电量0.0556 kw.h。关闸期间供水量为1989万m3,则电量为110.50万kw.h。电价按照10kV农业生产用电按0.5387元/kw.h计,则临时取水方案投资为59.5264万元。

3.2 发电补偿

按常规,统计电量损失应根据前三年每年10月~次年1月各月实际发电量,取平均值计算。但统计近年来引丹灌区自清泉沟的引水量,2018年引水9.57亿m3、2019年1月至10月初引水量已达9.0亿m3,可以看出2019年为枯水年,引水量较正常年份多,超过了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引水量。为保证补偿结果合法合规,本次拟采用经批准的《引丹灌区小水电打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中水能计算成果,统计各电站设计工况10月~次年1月多年平均发电量,则电量损失为4601万kW·h。电量统计见表1。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引丹工程管理局所属10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引丹工程管理局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2019年度购售电协议》,上网电价为0.3426元/kW·h。2019年4月起增值税率调整为13%,则上网电价(不含税)为0.3032元/kW·h,关闸期间10座电站经济损失为1395.0232万元。

表1 各电站电量统计表

综上,引丹灌区关闸停水需要补偿1454.5496万元,其中临时取水工程投资59.5264万元,发电补偿1395.0232万元。

4.结语

本次补偿对引丹灌区在关闸期间用水问题和停产损失进行了计算,明确了一种水利水电工程设施损失补偿的计算方法,为今后建设征地影响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的处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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