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对中国海警法做恶意揣测
2021-03-25宗海平
宗海平
中国《海警法》明确中国海警在中国管辖海域及其上空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这一正当合理的规定引发域内外部分人士的关注和炒作。美越日等一些媒体智库批评中国海警的管辖海域“不符合国际法”,声称中国海警将在原本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允许的海域执法,是要“独霸”南海。
中国《海警法》立法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他国公开说三道四,横加指责,明显违反国际法“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这些抹黑攻讦论调的背后,是片面解读《公约》,顽固坚持已成为一张废纸的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毫不夸张地说,拿中国海警在中国管辖海域开展海上执法说事,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首先,多数国家的海警立法对管辖海域均作原则性表述,中国《海警法》与此并无二致,不应戴上有色眼镜来看。美国《海警法》规定,美海岸警卫队应在公海及美管辖海域及其上空进行执法或协助执法活动。澳大利亚《海警法》规定,澳海岸警卫队职责为在澳沿海区域、毗连区及专属经济区开展执法活动,在职责海域开展联合搜救活动。越南、菲律宾《海警法》规定本国海警在管辖海域开展执法活动,特定条件下可在管辖海域外执行任务。马来西亚《海事执法局法》规定海事执法局在马内水、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渔业区和对应空域活动。
其次,炒作中国实施《海警法》将增加海上冲突风险,影响南海通道安全,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渔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一些法律对海上适用范围都有类似规定。上述法律已实施多年,为在相关领域维护秩序与安全、规范行为与合作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同样,中国《海警法》的公布实施,将使海警维权执法活动更有法可依,增加海警行动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将更好地避免误判,维护海上秩序。
第三,中方一贯致力于与直接有关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海洋争议,这一立场不会因为《海警法》的实施而改变。中国的周边外交政策是明确的,中国的涉海政策也是一贯的。中方与周边国家存在海洋权益主张重叠是客观事实,但中方与周边国家妥处分歧、推进合作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
部分人士唯恐天下不乱,恶意揣测中国《海警法》,背后还是企图炮制渲染“中国威胁论”。这老一套早已过时,可以省省了!▲
(作者是国际问题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