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缺实效,困扰“放管服”改革
2021-03-25
“放管服”改革一系列便民利企的措施不断出台,激发了市场活力。但也有基层干部反映,一些考核标准忽视实效,给“放管服”具体工作开展造成困扰。
中部某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一名干部透露,一些地方为了让成绩单“亮眼”,在开展“放管服”工作时,不顾自身能力,事项一味求多,且纳入考核。“现在不少地方在推行‘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有的街道社区列出的服务清单有100多个事项。”该名干部认为,没有这个服务能力而盲目罗列,群众体验不好会有意见。
政务服务的信息化处理比率,即网办率,也是“放管服”考核任务中权重较大的一个指标。南方某市工作人员说,全市范围内各区县网办率会有考核排名,倒数后三名不得分。一些地方各部门平台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网办工作难以落到实处。西部某县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以残疾证办理为例,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与残联的平台没有打通,数据不能共享,但又需要把所有信息上传网络系统,来办证的残障人士带上各种材料,由工作人员二次录入。
一方面是过分追求网办率,让少数不便“触网”的群众左右为难;另一方面,存在对于线上服务平台“只建不管”的现象。记者网上浏览发现,南方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便民服务栏目存在4个错误链接,通知公告栏停更超过3年,部分板块的多个功能菜单无法使用。
在一些地方“放管服”工作考核中,“满意率100%”并不鲜见。基层干部反映,为了提高满意率,部分一线干部大搞“突击行动”,少数干部甚至不惜以身涉险。据了解,中部某市一执法部门为提高满意率,部门内9名工作人员反复录入系统,累计给予好评1266次,查实后9人被通报批评,部门负责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地方绩效考核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对于地方而言,既要“压担子”,又要“递梯子”。同时,要扭转一些干部重权力、轻服务的观念,“放管服”工作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上级部门考核时须树立实绩导向,群众满意度自然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