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高品质民生底色
2021-03-24郑旭
郑旭
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到青海代表团,与人大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十三五”时期,民生建设成就巨大,百姓民生幸福指数年年向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生,每到一地,必访民生,必论民生。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民生建设质量,作出了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2020年,在阻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全国一盘棋,战疫情、复生产、抓脱贫、解难题、补短板、兜底线……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新发展阶段,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带领人民继续开创更加美好生活,用心用情用力起好步至关重要。
发展是永恒不变的硬道理。在新发展阶段,我们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矛盾。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全过程全领域全区域贯彻实践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只有这样,才有高水平民生保障,才能推进高品质生活,才能更好满足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新发展理念讲共享发展,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做到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促进共同富裕,是新发展理念的本质和灵魂。在新发展阶段,特别要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生育等切身利益问题上,花更多功夫、用更多心思、下更大力气,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补上短板,在发展中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质量,让群众生活品质逐年上新台阶。同时,还要做好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努力使全体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方向标”,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高质量发展的认识,要尽快提高;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高质量发展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應、不适合甚至违背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要彻底摒弃。
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评机制,把贯彻实践新发展理念,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尺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今天,高质量发展就像一条红线,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一头系着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千家万户的柴米油盐。
站在“十四五”开局起跑线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扬长补短,对标高质量发展的着眼点、出发点、落脚点,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擦亮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民生底色,让改革发展的累累硕果,惠及每个家庭、每个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