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金融类专业课程校企“双主体”开发模式的创新研究
2021-03-24林棽
林棽
摘 要:校企合作已成为时下职业教育领域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目前,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领域以各种形式开展,其中,合作开发课程是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之一。然而,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效果不尽如人意,表现为学校、企业双方责任划分不明确,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校企文化融合度不高等。因此,本文从校企“双主体”融合视角出发,对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模式进行深入探究。
关键词:校企“双主体” 课程开发模式 高职院校
一、校企“双主体”在合作开发课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进一步强调校企合作的重要性,指出职业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联合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将建设产业融合型企业纳入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制度安排,在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中统筹推进。这些举措为解决长期困扰校企合作中“校热企冷”的难题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相关的政策支持。
校企“双主体”是指在办学过程中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形成的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可分割的、地位同等的教育承载者和担当者。高职金融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金融类行业企业的复合型基层技术技能人才。校企“双主体”有利于积极开展与金融类行业企业的合作,建立校企长效合作机制;有利于调动行业企业的参与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培养具有实践操作技能的高素养人才。
二、高职金融类专业校企“双主体”合作开发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校企“双主体”合作有多种形式,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就是其中的主要合作形式之一。采用高职金融类专业校企“双主体”合作开发课程,有利于优化金融类专业课程体系,满足行业企业的用人要求。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校企“双主体”合作开发课程的目标不一致
校企“双主体”在体制上是完全不同的运作机制,其合作的目标也不尽相同。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是公办学校,其办学主要以政府为主导,追求社会效益,在办学过程中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并未完全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而企业则完全以市场为主导,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校企性质不同,合作开发课程的目标也是不同的。主要表现为:校方开展校企合作的目标主要是提升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拓展学生的实习和就业通道,提升就业率,或者利用企业的资源来弥补自身在师资或实习条件等方面的不足;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要目标是能吸引比市场用人成本低的大批实习学生及进行人力资源储备。因为校企合作的目标不同,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大部分停留在初步框架的设计层面。至于“双主体”双方在课程开发中分别承担的责任、如何实施、成效如何展示等方面的合作内容都不够清晰。随着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校方在合作中逐渐处于主导地位,而企业方由于后续可能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经济成本,导致合作意愿和热情均有所下降。
(二)校企“双主体”在合作开发课程过程中信息沟通不畅
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校企合作未能达成价值理念上的共识,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停留在初级阶段。在课程开发过程中,校企双方信息沟通不畅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课程开发建设需要企业专家花费大量时间参与,校方也需要了解行业企业情况才能更好地把企业的人才需求结合到课程内容中。由于校企双方教师工作任务不同,大部分合作事项在时间、空间上无法跟学校授课进度保持高度一致,课程建设中校企信息沟通主要是通过通信设备等方式完成,很多具体实施细节无法沟通到位。企业参与度不够,课程主要建设实施还是由校方完成。校企开发课程中的实践技能与企业需求吻合度较低。
(三)校企文化在合作开发课程中融合度不高
校企文化融合不仅是发挥高职院校办学特色优势的需要,也是高职院校从理念、机制等方面与行业企业相协调的重要标志。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必须将校企文化理念在课程内容中充分体现出来,并且以点带面辐射至整个专业群文化建设中,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素养,凸显专业特色。目前,高职金融类专业校企文化融合度不高,校企合作主要通过实训、跟岗实习等方式,让学生掌握企业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識和技能,但是企业文化的理念,包括企业的价值观、职业道德、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意识等先进文化要素,则无法深入渗透于校园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校企文化融合度不高的结果必然导致学生进入企业后职业归属感较差、爱岗敬业意识淡薄、职业忠诚度较低等问题。
三、校企“双主体”视角下高职金融类课程开发模式的内涵及建设思路
为了解决校企“双主体”在课程开发合作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高职院校必须梳理课程建设思路,深入发掘校企“双主体”课程开发模式的内涵,构建“目标共商、课程共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的课程开发模式。
(一)目标共商是校企“双主体”课程开发模式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
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目的是育人,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得到社会的认可。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目的是获得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校企“双主体”协商达成一致目标、构建合作机制,是校企“双主体”课程开发模式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
(二)课程共建是校企“双主体”课程开发模式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
第一,课程标准制定的“双主体”。解决“教什么”的问题。
第二,课程授课的“双主体”。理论部分以高职院校校内教师为主;实践部分(认知实习、情景模拟实习、跟岗实习等)以高职院校校外企业教师为主,解决“如何教”的问题。
第三,课程评价的“双主体”。课程每个工作任务的考核都需要校企双方指导教师参与考核标准制定并共同对学生进行评价,解决“考什么”与“如何考”的问题。
(三)资源共享是校企“双主体”课程开发模式高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在校企“双主体”共同开发课程的过程中,校企双方互相交流,发挥各自的信息资源、文化资源、人力资源、实训资源等优势,把资源有机融合在一起,充分利用,保持信息畅通、文化融通。
(四)利益共享是校企“双主体”课程开发模式成功推广的根本保证
校企合作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合作使双方都获得最大的利益,真正做到“1+1>2”。校企双方需要在合作过程中,实现各自的利益。为了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双方必须找到共同的利益点。
四、校企“双主体”视角下高职金融类课程开发模式实施的具体策略
(一)制定校企“双主体”合作开发课程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校企“双主体”深度开展合作,本着经济效益和人才培养共赢的原则,校企“双主体”共同签订课程开发责任书,明确校企“双主体”的职责。校企“双主体”课程开发责任书的制定要兼顾双方的利益,由高职院校院系领导牵头,专业课程带头人和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校企“双主体”合作开发课程基本原则如下。
第一,以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明确专业群核心课程,即专业核心课。
第二,以岗位需要和职业标准为依据,确定岗位课程设置。
第三,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组织课程内容。
第四,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活动。
第五,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参照,强化技能训练。
(二)明确校企“双主体”责任分工
校方责任主要包括:与企业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体系(包括课程标准、考核方案、岗位情景设计等)内容;搭建线上教学平台;定期组织学生到企业观摩学习,开展实践活动;积极参与企业人才招聘、培训以及开展校内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到企业挂职交流等工作。
企业责任主要包括:派企业专家(相关负责人)到学校参与课程体系建设;指派企业相关专业技能指导教师提供线上教学平台所需要的资料,参与后续相关网络教学活动;根据课程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到合作学校开办职业讲座,宣讲企业文化,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提供学生观摩实训场所。
(三)校企“双主体”合作开发课程模式
1.教学见习机制
由于企业行业的特殊性,高职金融类专业课程教学主要是在校内完成。课程教学根据企业的工作岗位设计情景,校内指导教师对理论知识进行讲解,校外企业教师对企业文化和企业业务流程进行讲解。通过校企双方指导教师的共同授课,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合作单位的业务流程和经营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企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每个工作岗位情景的课程教学考核由校企双方指导教师共同评价。在进行课程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到合作企业对工作过程和操作流程等进行观摩和学习;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网络平台教学模式
由于工作性质等原因,校企合作课程的教师特别是企业教师,上课的时间可能很难和学校统一,这也是校企合作课程教学最难解决的问题。对此,高职院校应积极搭建网络平台,通过在线课程软件(如学习通),让企业教师加入在线课堂,使其授课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解决企业教师授课难的问题;学生可以通过在线平台向企业老师提问,企业老师也可以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并对学生的作业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可以将校企合作的相关优质课程资源上传到平台上,方便学生随时随地进行学习与复习。
(四)校企“双主体”开发课程实施“双导师”制
由于企业行业的特殊性,高职金融类专业以往的课程教学不是在学校完成就是在校外实习场地完成,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校企指导教师交叉程度较低。课程“双导师”制(课程授课由专业授课教师和企业授课教师共同完成)是建立在校企深度合作基础上的、充分体现校企共同“育人”的教学机制。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一样的。课程“双导师”制主要实施方法如下:校企双方指导教师全程参与课程体系建设,包括课程标准、考核方案、岗位情景任务设计等。在校内采用教学见习模式,即课程“双导师”结合行业企业岗位要求,用任务驱动的方式设计课程内容,通过制定考核方式等,校企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校内模拟岗位知识的学习。学生通过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在掌握了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为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深入合作企业对工作过程和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学生到生产岗位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参与企业工作流程,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实施课程“双导师”制的最终目标是使高职金融类专业的课程教学与行业企业发展的需要相吻合,培养出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高职金融类专业课程校企“双主体”开发模式需要立足行業发展实际,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协调平衡好各方的利益,使校企“双主体”成为有机的统一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工作深入开展下去。
参考文献:
杨进,张健.职业教育校企双主体合作的问题、博弈与整合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2017(3).
(作者单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